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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敏 | 历史“交接处”的世与道——以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为中心
[ 作者:董丽敏] 来源: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 ]

周克勤

 

 

内容提要

在当代中国文学史脉络中,类似于《许茂和他的女儿们》这样处于“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交接处”的作品亟待引起重视。作为历史转折现场的见证者与参与者,《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以带有鲜活生命经验的现实主义笔触,从政治经济与伦理道德两个层面呈现了历史“交”与“接”的多重面向与复杂图景,尤其是聚焦了许秀云、许茂、颜少春、金东水等“历史中的人”既受限于时代条件却又试图突破历史意识局限的努力,并凝练为具有特定社会文化语境特征的文学叙事形式,展现了当代文学与当代中国之间的互动与同构关系。《许茂和他的女儿们》所形成的现实主义文学经验,为从社会内面打开历史的褶皱、重新理解历史“交接”的复杂内在逻辑,乃至为探索建构“整全性”意义上的当代中国文学“七十年”提供了重要依据。

 

关  键  词

周克芹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 历史“交接处” 现实主义  整全性

 

对于当代文学史而言,如何理解1970年代后期中国社会历史转折及其文学呈现,一直是有待于进一步处理的难题——这不仅是指在历史化的意义上,需要对这一具有某种断裂性意味的特定历史瞬间予以“同情的理解”,更是指,在整全性的历史/文学史书写的意义上,还需要去突破单一的“断裂性”阐释,进一步深入社会文化肌理,在长时段视野中去探寻当代中国/当代文学七十年更为复杂的内在演变逻辑。在这样的问题意识下,对于这一时期文学作品的解读,很大程度上,就需要搁置在断裂性与整全性的张力关系乃至更高层面的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构性视野中,才能更完整地把握其意义及局限所在。

 

首届茅盾文学奖上的周克芹(右一)

 

在这样的理路中,像《许茂和他的女儿们》[1]这样在“历史的‘交接处’”[2]诞生的作品,显然需要引起重视:作为周克芹长期农村生活经验的结晶,《许茂和他的女儿们》怎样以文学的方式切入历史,来呈现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社会巨大而曲折的变迁?作为首届茅盾文学奖位列榜首的获奖作品,它到底演绎了怎样的历史“交接”逻辑,从而获得新时期初期主流文学界的广泛认同?[3]作为具有所谓的“清醒的现实主义精神”[4]文本,它又形成了怎样的把握现实的文学经验?

这一系列围绕着《许茂和他的女儿们》所形成的重要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触及了历史“交”与“接”的关键点所在,也指向了身处其间的文学对历史转折的认识与形塑。

 

一 自留地—集体地的变奏:重新连通政治与经济如何可能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对历史“交接”图景的呈现,在显在的层面,主要是以许茂以及由其连接起来的葫芦坝众乡亲的视角,辅之以工作队的观察,去触碰土地、劳动、分配等一系列重要命题,努力以文学的方式展现当代农村变革的政治经济逻辑。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

 

可以发现,尽管葫芦坝山清水秀,但其在1970年代所遭遇到的经济危机是显而易见的:“全公社七十个生产队,有一半的口粮不足,不到三百六十斤……劳动日有的队不上三毛钱”[5];许秋云两口子“成年累月地做,起早摸黑地干”[6],却终年过着缺衣少食的凄惶光景,连吃上一顿瘟鸡肉都会兴高采烈,然后又发愁明年的油盐钱无处着落;最窘迫的是原大队支部书记金东水,不仅全家居无定所,且“腰无半文、口粮都吃不过明年春天”[7],甚至需要卖掉他唯一的毛衣,才有可能给半年没吃上肉的小女儿改善下伙食,一如他父亲新中国成立前要卖掉全家唯一的一床棉絮才能勉强维持生计一样……葫芦坝大多数人的生存困境可见一斑。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已经远离集体生产而一门心思扑在自家家园上的许茂却拥有“一座带石头院墙的三合头草房大院”,“院子里鸡鸭成群,猪羊满圈”,[8]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块颇具规模的自留地:“青青的麦苗,肥大的莲花白,嫩闪闪的豌豆苗,雪白的圆萝卜,墨绿的小葱,散发着芳香味儿的芹菜……一畦畦,一垅垅,恰好配成一幅美丽的图画。”[9]在“生产队的庄稼越种越不如前几年”[10]的情形下,这样精巧而富足的自留地场景无疑是富有意味的:一方面固然体现了劳动在农民生活世界构造中的重要性,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前三十年”所形成的以自食其力为核心的“劳动乌托邦”[11]的某些特点;但另一方面,自留地所呈现出来的生机和活力,却很容易导向对个体劳动成果乃至私有财产存在合理性的肯定,以及对集体生产有效性的质疑。

但小说并不仅仅停留于此。尽管丰茂繁盛的自留地一度成了许茂与大力推行集体化的工作组之间的冲突之源:“有一回,他自留地里的莲花白秧正长得嫩闪闪的,工作组叫了几个‘天棒槌’来,活生生给全部铲掉了;又有一回,他的一群鸭子给他们毒死了;还有一回,工作组叫嚷着要‘宰尾巴’——收自留地……把老汉气得害了一场病。”但与此同时,许茂却又念念不忘集体化初期工作组曾经给予的温暖帮助:“单干户的许茂家里孩子小,没有劳动力,拿着土地没有法子耕种,眼看就要破产的时候,互助合作运动来了,工作组让他入社,及时地解救了他的困难”,[12]而且他自己还曾经“走在合作化的前列”,担任过高级社的作业组长,有过因“费心费力地经营集体的农副业生产”而广受尊重的经历,以至于多年后仍然会在每年年终全家聚会的时候津津乐道于那“一生中最为光辉灿烂的年代”。[13]可以发现,作为合作化运动曾经的参与者,许茂尽管为自家自留地一度被打压而愤愤不平,但他也还残存着对于集体化另一面的温暖记忆——能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农民的发家致富梦想包括尊严的政治建构。对这一在个体经济与集体经济之间曾经有过的连接点的追溯,构成了他哪怕对后来愈来愈激进的集体化运动意见很大但仍然有所怀念的矛盾纠结所在,也构成了他进入历史交接的主要立足点。

从这一立足点出发,许茂产生的矛盾纠结值得体味:一方面,他会在将自留地出产的蔬菜出售时故意掺水以增加分量,会将“带着一截根本没法吃的老秆儿”的豌豆尖卖给别人,也会撕下大字报,“理直气壮”定期卖到废品收购站去,[14]甚至会乘人之危,在孤儿寡母急需卖油看病之际压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但另一方面,在遭遇了市场管理员以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而展开的空手套白狼式的掠夺之后,许茂仍会惶惑于“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社会压迫逻辑的重现,进而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反思:“他许茂从前也曾窘迫过、凄惶过的,如今竟然忘记了,竟然用那种欺骗和虚伪去对待他的阶级姐妹!难道他的良心也被狗吃了么?”[15]可以说,许茂具有“不好不坏,亦好亦坏,中不溜儿”的“中间人物”特征[16],正如张炯所指出的:“他勤劳、接受和向往社会主义;但他又不易摆脱几千年小生产者的狭隘眼界和私有者的种种观念与积习。”[17]但需要注意的是,许茂却并没有理直气壮地滑向小生产者的泥潭,相反,他的羞愧与自责证明,来自革命-社会主义传统的阶级认同仍然作为其生命底色的重要组成部分潜在地发挥作用,曾经的“合作化时期的作业组长,领过奖状的积极分子”经历在关键时刻仍然成为其作为历史实践主体的重要能量来源,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与其小生产者固有习气相博弈的力量。

结合这样的经历与感受,或许才能把握住许茂强调自留地的逻辑重心所在:“谁叫他们把集体的土地瞎胡弄!谁给他们权力叫他们不把庄稼种好?麦子地,连土疙瘩都有碗口那么粗,一点儿底肥都没施,能收庄稼么?难道硬要叫一个掌管着自己家庭的吃穿的社员,把自留地也丢了荒,或让它长满杂草,才算‘先进’么?”[18]尽管许茂的出发点仍是在为自己忙于自留地寻找合法性依据,但前提却是已经深深嵌入集体化运动的农民面对集体地被荒废的愤怒与痛心,是作为曾经的合作化运动积极分子无法改变现状而流露出来的惆怅与不甘。因而,许茂对自留地的热衷,就不能简单纳入传统小农经济框架中来理解,而更应被视为一种具有权宜意味的回应,其中分明包含着更大的期待,即集体化如何能够更好地对接农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期盼,如何能够比“一家一户”的传统生产方式更有效率,而干部能否尊重并接纳农民既受小农经济羁绊又意欲挣脱这种羁绊的挣扎努力,并给出有力引导举措,则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很大程度上,对上述问题的深深失望,才是许茂所代表的大多数普通农民会在自留地与集体地之间矛盾纠结而又始终无法找到出路的苦恼所在。

与许茂有所不同,金东水、颜少春等人则主要立足于集体地自身演变脉络,更为自觉地展开了对历史交接处农村变革的思考。作为曾经的葫芦坝主事人,对基层工作有着深刻了解的金东水虽然在政治运动中饱受挫折,但他一直在幕后为“表面糊涂,心里可明白”的大队长龙庆出谋划策,甚至主动为葫芦坝制定丰衣足食的社会主义远景规划;但另一方面,他却又反对当时作为集体化典范的大寨所采取的“评工计分”这样的激进实践,更主张“因地制宜”地学大寨,希望恢复“按劳分配”原则,[19]通过“三包一奖”这样务实有效的方式,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以改变葫芦坝贫穷落后的面貌。金东水显然很清楚远景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因而他努力将社会主义建设激情降落在理性的实践维度上,试图对大寨经验进行区分乃至切割,更多汲取其有利于发展生产的一面,而对大寨经验中所蕴含的意欲抹平劳动能力差异、将政治评价与劳动评价打通、将集体建构优先于劳动积极性激发的激进实践逻辑,[20]则持相当的保留态度。金东水看似矛盾的态度表明,作为农村变革的主动推动者,他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生产力的提升的确有赖于建立在生产关系变革基础上的新型劳动共同体,但又认为这一共同体不能筑基于绝对平等的诉求上,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需要承认劳动差异的存在,以相对公平的生产与分配方式激发农民的内生活力,才能逐步形成集体生产的吸引力,并使其逐渐建立社会主义认同。基于这样的认识,他就会更重视类似于水利建设这样的基础设施在生产力提升中的作用,一如吴昌全试图通过农业科技活动提高产量来改变“庄稼人缺吃少穿”的现实一样。[21]然而,由此产生的“为了自己的吃穿”的“开山挖河,改田造地”如何不仅仅落入利己主义的窠臼,而能推己及人,令人信服地导向“支撑祖国的社会主义大厦”,[22]却也成了在这一框架中语焉不详的新问题,这使得金东水的远景规划有最终堕入空洞的危险。

而带着推动农业学大寨运动任务而来的工作组长颜少春,则以外来者视角提供了对于集体地演变的观察。基于个人命运沉浮所带来的对于农民现实处境的了解,颜少春没有简单停留在政治挂帅、阶级斗争等通常的核心理念上来把握大寨经验,而更主张“现在头一步是要设法让农民吃饱肚子”[23],认为“庄稼好了,社员富了”的大寨才真正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24]这一逻辑大致可以概括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很容易引发类似于经济至上、唯生产力论的争议,但如果注意到,颜少春是在关注到了当时政治已然脱嵌于经济之外才提出了这样的观点,那么可以说,这一观点的弦外之意更值得重视。颜少春在调查中发现:“这两年可好了,取消了按劳分配的办法,有些人硬是要伸展了!一两个月评一次,能说会道的挣标兵工分,有个大队妇女委员,一天活路不做,还挣满分呢!”[25]“他们不抓生产,不抓群众生活,大家都断顿了,可他们还硬叫学唱样板戏。”[26]更严重的是,甚至出现了像郑百如这样将文件宣讲作为护身符,实则贪污腐化、鱼肉乡里的流氓型干部,而历次入驻的工作组不仅没有发现,反而常常受其蒙蔽,原因在于工作组中出现了一批像齐明江这样的成员:“对上级他是唯命是听,对下级他很懂得维护自己的尊严”,“他很能按照当时报纸上流行的词语和格式来讲话,写文章,一丝不苟,八股,绝不多一股,也绝不漏掉一股。”[27]如果说,使“从来就‘僻处于政治生活及历史之外’的群众,进到政治生活及历史里面”[28],正是中国革命获得底层阶级认可从而取得胜利的关键经验,那么小说所揭示的政治与经济日益分离、话语凌驾于实践之上特别是作为其中介的干部严重脱离群众乃至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其实已经触及了集体化运动深层次症结所在。在此情形下,通过撤换郑百如来重建可以被群众接受的基层治理组织,一定程度上淡化大寨经验的政治色彩而更突出其有利于恢复生产的一面,支持金东水的水利建设计划以及吴昌全的农业科技活动以提高粮食产量,甚至按照许茂的理路去理解其对于自留地乃至个人财产的执念,就不能被孤立地视为一种远离政治的纯粹经济行为,而更应看到其中包含着颜少春试图激活经济发展、重新连通政治与经济以重建农民对于社会主义的信心的意图。当然,如何规避单一的经济决定论风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找到政治可以重新嵌入经济但又不至于被经济简单左右的处理方式,这些潜在问题尚没有进入颜少春的视野。

应该说,小说围绕自留地与集体地所展开的种种思考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据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披露,当时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窘境已经相当严重:“一九七八年全国平均每人占有的粮食大体上还只相当于一九五七年,全国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全年的收入只有七十多元,有近四分之一的生产队社员收入在五十元以下。”[29]而四川省地处内陆,人多地少,农村面临的困难普遍更大,据1976年被派到四川农村的农林部工作组成员段应碧回忆:“当时6队(引者注:四川仁寿县禾嘉公社丰收大队第6生产队)年人均可分到的口粮还不到400斤,成年人压根就吃不饱;劳动日值只有1毛2分钱,比当时全国平均水平还低5分钱。”[30]在这样的情形下,自留地[31]就被当作集体经济的补充,在1960年代之后的中国农村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甚至成为维系农民基本生活所需的重要物质来源;但另一方面,却也出现了农民重视自留地远过于集体地而导致劳动重心转移的倾向:“农民对自留地和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所持态度不同,经济效益则大不一样。2分自留地等于1亩集体地的收入,种粮食产量起码要高出1倍,甚至更多。”[32]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58—1981)》

 

《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

 

在当代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进程中,因而就出现了有关自留地与集体地生产效能孰优孰劣以及“自留地”存废问题的持续争论,这往往被认为是指向了当代中国农村发展方向抉择的关键问题:“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如中国),是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还是把改变生产关系放在首位?”[33]所谓“把改变生产关系放在首位”,指的是“前三十年”在工业基础薄弱、机械化水平低下的历史条件下,以“互助合作”的集体化方式逐步建立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这样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试图“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34],通过劳动资源优化配置去“发展生产力”,实现农业社会主义;而“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实际上更关注农民作为劳动个体的利益诉求以及由此产生的劳动积极性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巨大作用,由此认定“允许包括资本主义因素在内的各类私有经济存在和发展”[35]具有天然合法性,而这,可以被看作包产到户方案在1970年代后期在农村全面推行的基本依据。

可以说,上述问题正是周克芹创作《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的出发点。[36]尽管小说相当忠实地呈现了自留地与集体地之间的巨大落差,但是,却并没有让置身于历史“交接”现场的各色人等因此做出非此即彼的明确选择——无论是许茂退居自留地却依然保留着对集体经济某种念想的纠结,抑或金东水据守集体地又不完全认同集体经济生产与分配方式的选择性站位,还是颜少春试图通过改造干部而在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之间重建桥梁的努力,都显示出小说的叙事立场相当耐人寻味。可以认为,小说所提供的种种或深或浅而事实上又形成张力的思考,既不能被轻易纳入个体经济与集体经济二元对立的框架中,更不能在前者可以取代后者的简单线性逻辑中予以解读,而应被理解为是从不同的方向触及了经济基础薄弱的中国在初步完成农村社会主义改造之后“接着走”的艰难,即如何在看似矛盾的“不能只肯定农民的互助合作积极性,也要肯定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37]中找到彼此可以让渡的空间。如果注意到小说中自留地与集体地充满张力的缠绕并置已成为必须长期面对的现实,如果从内在于许茂这样的普通农民相当纠结的生活世界来进入历史现场,如果意识到包括干部在内的葫芦坝农民的社会主义化往往是在进退之间不断迂回往返的艰难过程,那么可以说,小说其实是试图摆脱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做简单粗暴的二选一选择,而希望立足于农民群体在情、事、理、制等交织而成的复杂格局中的实践经验,来呈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事实上互为条件、彼此缠斗乃至裹挟前行的实际情形,努力在“向前走”与“向后退”的犬牙交错中来探寻历史行进的多元动力机制,从而提供一种既有别于十七年的农村改造书写同时却也与新时期农村改革小说构成明显差异的转折期农村政治经济转换图景。

 

二 情感—伦理嬗变与社会内面的重塑

 

较之在政治经济层面所展开的对于历史“交接”场景的描述,小说更值得重视的地方,是将更多笔墨落在了以许家为核心的葫芦坝各种情感纠葛、人伦关系乃至社会伦理的演变上,通过“把几乎所有人物都放到道德伦理的天秤上去衡量估价,用更多的笔墨去表现他们的灵魂、他们的思想情操的美和丑”[38],努力探寻人物在历史变动中的特定行为选择的动力来源,试图借助社会内面的种种隐性嬗变来切入历史“交接”的深层结构。

在许茂身上,小说关注的是以家庭为核心的私领域内伦理变迁。作为一家之主,许茂在历史变动中对待家人相当冷酷无情:在大女婿金东水受屈被停职、全家住房被焚毁的遭难之际,坚决不肯拿出自家宽敞的房子供他们暂住,以至于大女儿许素云在贫病交困中凄凉地死去;在命运多舛的四女儿许秀云离婚后,认为她即便是自食其力也是“永远的麻烦”[39],就想方设法要让她离开娘家,哪怕是嫁给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与七女儿许贞关系疏远,原因在于:“每月挣三十多元的七姑娘竟然对老汉的财政没有一点贡献,还谈得上什么感情呢?”[40]即使对于一直“当儿子看待”以便继承家业的小女儿许琴,当得知她爱上了很有公心的农技员吴昌全的时候,许茂仍会因担心吴昌全“将来什么时候,准能把这个家里的一切全都拿出去‘为人民服务’的”[41]而持反对态度……与此同时,许茂却也会在每年一度的“祝生”活动中一反常态:“把卖小菜和鸡蛋的钱,一角一分地积起来,买回酒、肉、粉条和各种好吃的东西,让女婿、女儿、外孙以及亲戚们来饱餐几天,把什么都吃光以后才离去。”[42]长期斤斤计较的无情与偶然慷慨付出的有情交织在一起,作为自然人的自私自利与作为父亲的天伦之情此消彼长,基于物质的利害关系逐渐取代建立在血缘之上的亲情关系,构成了许茂心灵深处需要被解读的问题所在。

应该说,较之于公共领域,许茂在家庭领域的道德后撤更为明显,这也印证了,即使处在历史巨变中,私领域的变革也更为艰难。许茂之所以会形成这样很有问题的选择,不仅有以父权制为基础的传统宗法体制所导致的父亲对于女儿们的轻视与疏离,也包含着草根阶层因恐惧于政治运动所生发的明哲保身考虑,而更主要的,是来自“被土地牢牢束缚着”的普通农民根深蒂固的饥饿记忆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生存危机意识:“有时候,我真担心自己又回到解放前饿肚皮那些年月里去……我心想啊,自己还顾不了呢,哪顾得了你们呀!各管各的事吧。老九批评我自私,我想,你娃娃懂个啥啦?一天不给你饭吃,你还有精神批评老子?”[43]当许茂甚至退守到吃饭这一基本生存需求的底线上来处理自己和他人包括家人在内的人际关系的时候,意味着在他看来,尽管可以偶尔将省吃俭用攒下的物资与家人分享,但一旦威胁到个人生存,“自私自利”仍然会理直气壮地优先成为人际交往法则,建立在人之为人基础上的可以超克动物性的人伦体系由此就会破产,“亲不亲,邻不邻”的去社群化倾向就势必成为选择。而这,原本是“解放前饿肚皮那些年月”才会出现的情形。

可以说,小说借由许茂在家庭人伦关系上的变异,在“全是生活教给他的”[44]的社会经验与“极端自我中心的无公德的个人”[45]价值取向之间,形成了某种顺理成章的逻辑关系,通过将去家庭化乃至去社会化的伦理选择归结为外因,很大程度上与个体的道德水准进行了有效切割,更多指向了对其所处时代的批评。也因此,在小说结尾处,许茂因为发现了郑百如的种种恶行而幡然醒悟,居然会将之前铁公鸡般守护的毕生积蓄毫无保留地均分给所有女儿,甚至愿意无偿救助曾被他无情放弃的大女儿许素云一家……这一相当突兀的转变才变得容易理解——与其说是他发自内心改弦易辙的结果,还不如说更多是时代印记加诸其身的体现;与其说是人物性格发展的必然,还不如说是作者替他做出的与时俱进的选择。尽管“如何把‘失序’的亲情关系重新秩序化,离开政治的转折无法想象日常生活伦理的复归”[46],但当许茂对家庭秩序的重建更多只是被当作时代转折的一种被动反应的时候,其实并没有真正触及世道人心嬗变的深层结构。当传统的大家庭团圆仍然在很大程度上被当作社会终极理想的时候,便显示出无论是许茂还是隐身于许茂背后的作者,除了返回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家庭模式外似乎并没有能力给出新的社会想象。

在考察私领域内伦理嬗变的同时,小说还从颜少春入手呈现了社会-政治伦理的演变。尽管颜少春首先以“经验丰富的宣传部长和工作组长”的身份出现,但小说特地强调了童养媳出身的她“还是一个善良的母亲,一个受过苦楚的女人”。[47]如果说,以政治性吸纳甚至克服普泛化的人性,通常是类似于梁生宝、萧长春这样的十七年社会主义新人的成长之道的话,那么,在颜少春身上有意识叠加进普通妇女气质,则隐含着政治性向日常性的回归意味。如果进一步注意到,颜少春受过的“苦楚”主要指向了其遭受各种政治运动冲击以至于全家颠沛流离的情形,那么,可以说,这一回归还体现了在创伤记忆引导下鲜明的拨乱反正意图,而这,正与1970年代后期兴起的人道主义思潮不谋而合,即在反思以阶级论为核心的“前三十年”激进政治实践的过程中,“感性血肉的个体”往往被当作了反抗“理性异化的神”的主要手段,普遍主义意义上的“人”和“人性”既是出发点也是归宿,“充满着抒情哀伤的女性主人翁的苦难倔强”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外化了特定时代的情感结构,而成了这一时期最为常见的表现符码。[48]

 

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

 

与这样的干部形象设定相呼应,颜少春的工作伦理也相当人性化:理解并包容许茂的自私吝啬:“要是这些年来他不愁吃不愁穿,什么都不愁;要是在我们干部队伍里没有出现那些白吃白喝、还要卡农民颈脖子的人,许茂大爷他不见得会这般的小家子气吧?”[49]以将心比心的方式打开许秀云的心扉,“颜少春给她讲自己的生活,从前做童养媳的时候怎样爱哭,解放后,怎样战胜了自己的软弱,去争取婚姻家庭的幸福”[50];重新区分个人与集体的边界,不接受许琴关于捐献许茂积蓄给大队修水电站的建议:“目前群众生活有这样那样的苦难呢,大队如果接受‘捐献’,影响不好。”[51]……正如颜少春所自我期许的,“她不是那种只会‘催种催收’的工作干部,她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52],处在晦暗不明的历史转折中,她并不只是停留在具体政策执行层面,而希望以回归常情常理的情感动员方式,接续中国革命所重视的群众路线传统,以此来重新打开似乎已经板结了的干群关系以及社会-政治伦理实践空间。事实上,颜少春的确因此推动了许茂的醒悟以及大家庭的重新团聚,促成了许秀云与金东水走出旧习俗束缚而结合在一起,也在很大程度上重新建立了许茂全家对工作组的信任,但如果想进一步将群众工作的效能转化为社会变革的动力,仅仅履行类似于“社会母亲”的抚慰人心功能[53]显然又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创造性地探寻到可以在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与自下而上的群众诉求之间互动协商的有效机制,最终达成“民主合作”[54]。

然而,颜少春深刻的创伤记忆,使她更愿意停留在乡村道义层面,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让农民带有小农经济特征的生存逻辑优先于政治原则,也会直接将私领域的人伦关系法则简单延伸到公共领域,从而产生某种与政治相分离的倾向:“农民吃尽了苦头,还有什么必要再拥护那样的‘共产党’呀?……他们为什么不该自己顾自己?他们要吃五谷,穿衣服,他们得生活下去呢!”[55]但另一方面,当许琴希望颜少春想办法根治“许茂们”心灵创伤的时候,颜少春却又会是“茫然”的,认为:“我们个人没有多大力量,只有依靠党的政策,是会有办法的。”[56]当颜少春还是认识到需要回到“党的政策”层面才能最终解决哪怕是个体身心问题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意识到了个人化的情感工作的有限性以及政党政治力量介入的重要性。然而,如何既立足于农民生活世界而又能一定程度上摆脱其局限性,如何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克服作为政策简单执行者的被动,如何能更进一步在体制与群众之间重新撑开协商空间并形成更有召唤力的社会-政治伦理,对于这些隐匿于政治经济领域深处却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经济未来走向的核心问题,尽管颜少春寄希望于“加强社会主义前途远景的教育”所可能产生的效能,但正如她所清醒意识到的,“也还不行,还不能解决人们心头郁结的创痛”。[57]

但这并不是全部。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小说还借助四姑娘许秀云历经苦难的人生经验,拓展了对转折期主体建构、伦理道德嬗变乃至未来社会建设可能性的思考。可以看到,作为土生土长的葫芦坝人,许秀云勤快能干,既做得一手好针线,也拿得起锄头干得了重体力农活;她隐忍克己,甚至在遭到了郑百如暴力手段凌辱之后仍然嫁给他为妻;她善良本分,在大姐不幸去世后,省吃俭用尽可能地帮助大姐夫金东水一家艰难度日……如果只是停留在这里,可以说许秀云在前半生既相当自觉地恪守了以温良恭俭让为核心的传统妇女伦理,也顺应了以劳动为基础的新妇女规范之于农村妇女的基本要求,然而结果却是,她依然“被苦难摧残、被谣言中伤、被亲人唾弃、被生活践踏”[58]。这应该是在表明,即使到了新社会,至少对于葫芦坝这样的偏僻村庄而言,无论是在家庭内部还是社会领域,既有的建立在不平等的权力(包括性别权力)等级关系基础上的传统道德规范并没有瓦解,可以导向社会公正的新的伦理关系也还没有建立起来,正如贺萧(Gail Hershatter)在研究集体化时代的妇女生活时所注意到的:“由于社会性别化工作的具体内容不断变更,性别差异本身依旧是组织农村生活的核心原则,并为干部和普通村民所接受。”[59]

 

《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

 

基于上述情形,许秀云似乎更有理由像许茂那样蜕变,然而她的选择却是出人意料的:在受迫于郑百如而离婚后,她逐渐承受住了乡村社会所给予一个“丢人现眼”的离婚妇女的各种有形无形的压力,努力以“做些吃些”的方式自食其力;不屈服于传统乡规束缚,而敢于遵从内心情感召唤向前姐夫金东水表白,哪怕被无情拒绝也忠贞不渝;最为动人的,是她为了保护金东水,可以像疯子那样不顾一切“去敲开葫芦坝上每一个庄户人家的大门”来揭露郑百如的罪恶,甚至投河自尽以做最后的抗争,却因为放不下嘱托和责任仍然选择“活下去”……可以看到,许秀云在艰难困厄中走出了一条不同寻常的自我救赎道路。尽管她有着草根妇女勤劳的特点,却并没有像李双双那样通过参加集体劳动去争取独立自主的空间,这使她的努力有别于“国家在场”的当代中国妇女解放方案;尽管她更多着眼于个人情感领域的自主性建构,但也不同于“五四”以来那种张扬个人价值甚至不惜瓦解家庭的娜拉式道路——许秀云并没有规避对于家人、家庭乃至村庄应负的伦理责任,依然希望做一个好女儿、好姐妹甚至好妻子,也因此,她才会在好不容易离开郑百如后,饱受争议地选择处在人生最低谷的金东水而不是似乎可以轻易远离当下是非的“远方”,从而角色化地回嵌入并不那么美好的家庭和村庄,直面并努力处理现实难题。

进一步讨论许秀云的人生道路选择,可以发现,这与其对幸福的追索有关。其实不仅仅是许秀云,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都有各式各样的幸福思考。这其中,有许茂老汉不时浮上心头的关于合作化初期的幸福回忆,有许贞停留在吃喝玩乐层面的“庸俗的幸福”追求,有许琴以“人们常说的话”做出的对幸福的简单诠释:“我们青年比起老一代人在旧社会的牛马不如的生活来,不是已经很幸福了么?”[60]有参军在外的许家八姐将幸福问题嵌入国家发展进程中去的思考:“失去了的个人的幸福,是不是只有当国家的情况好转和安宁的时候,才会重新到来呢?”[61]也有颜少春对于“幸福”获取前景的畅想:“所有的好人,哪怕受了多少磨难,终归会幸福的”[62]……当幸福被如此广泛关注的时候,显然就不只是孤立的个人事件,就需要被视为是对转折时代特有的价值失落症候的一种应对方式。然而,无论是许茂、许贞等人之于幸福的过于形而下的现实取向,还是许琴、许家八姐等人相对空洞的理想承诺,都很分明地呈现出历史意识的局限,尚不足以支撑历史转折期农民生活世界乃至共同价值的重建。

置于上述格局中,许秀云从生命经验出发一步步形成的对于幸福的理解就值得进一步深究。应该说,许秀云对于幸福的最初追求,主要指向“美满的家庭幸福”,这决定了“她的苦难及其抗争,一开始仅仅是个人的事”[63]而不能走得更远。许秀云的清醒在于,在经历了一次次挫败之后,逐渐意识到幸福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渴望工作组来帮助葫芦坝建设新生活的同时,能够解决她自身的个人幸福问题。”[64]这显然拓展了对幸福的理解,希冀将个人的婚恋自主权与更为广阔的社会变革联系在一起而获得某种改变的契机;但另一方面,这一渴望却并没有得到主流社会的重视,或者被观念守旧的家人所误解,或者被工作队的政治任务所遮蔽,或者被葫芦坝人急于摆脱贫困的努力所延宕,甚至连当事人金东水都没能予以应有的关注:“群众的穿衣吃饭、扩大耕地面积、加厚土层、水利、兴修小型水电站,等等问题他都想到了,就是没有去想一想象许秀云这样的妇女的个人生活幸福!”[65]

尽管如此,许秀云仍然选择以玉石俱焚的方式与郑百如公开决裂,就不只是表明了哪怕付出沉重代价也不接受“命运的摆布”的个人反抗勇气,更包含着试图主动打破公领域与私领域既有壁垒的意味—如果注意到,许秀云之所以厌憎郑百如,不只因为其频频出轨及家暴的私德问题,更在于其偷盗集体粮食、诬陷报复等公领域恶行让人无法容忍;之所以爱上金东水,也不只是因其衣食无着却要艰难抚养儿女的鳏夫形象引发的同情,更因为其维护集体利益却饱受磨难的经历才可敬可爱,那么,她的婚恋抉择就不能局限在私人伦理框架中被讨论,而更应关注到其隐含的公共性指向。更确切地说,是因为这切中了私领域与公领域的共同痛点,而在两者之间形成了实际上的勾连,以及可以克服痛点的相互支持空间。基于此,这一在传统人伦维度上具有争议的婚恋,才超越了个人主体性建构范畴,最终获得了包括颜少春、许茂、龙庆等在内的各色人等的认可;同时,借由这样的能将“中华民族妇女传统的温娴、贤慧和社会主义新人是非分明的斗争勇气、追求光明与幸福的不可阻遏的决心”[66]融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时期新女性中的‘这一个’”[67],这一行动才能生发出可以推动乡村道德伦理秩序转变的示范意义,扩展为历史转折中乡村共同体乃至社会正义[68]重建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人的也是政治的”与“政治的也是个人的”才找到了可以彼此贯通的渠道。

 

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

 

赵汀阳:《论可能生活——一种关于幸福和公正的理论》

 

在这样的脉络中,就能理解在小说结尾处许秀云为何会提出这样的困惑:“将来什么都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住砖瓦房,装上电灯,那样就算是‘幸福生活’么?‘幸福’两个字的意思就只是吃喝穿戴么?”[69]当然可以发现,许秀云并不反对颜少春、金东水在“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观念引领下带领乡亲们走致富之路,她的困惑其实是超前了一步,忧虑的是致富观念成为人们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动力时所可能产生的危机:如果幸福只在于追求欲望满足或者物质利益,就可能只是停留在有限性的手段层面,无法生产出无限性的意义而真正成为人生的目的;[70]如果以幸福为指向的意义生产不能与欲望、利益形成博弈结构,照亮甚至重构个人生活世界乃至社会共同体,那么外在于“人”的“物”的生产,就注定是异化的,是远离历史实践主体以及良性社会建构需要的。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一困惑相当知识分子化,许秀云显然不可能提供答案。但仍须注意到,这一困惑打破了特定时代意识的限制而具有历史中间物的意味,其中既包含着对“前三十年”以相当激进的方式处理个人物欲与集体化运动关系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的反思,也对“后四十年”因此可能出现的个人报复性物质补偿倾向进行了未雨绸缪式的提醒。

 

三 “1975”、“家庭纪事”与现实主义的限度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对历史“交接”问题的思考,还与叙事者的现实站位、特定的叙事方式以及更深层次的历史感知结构息息相关,由此传达出来的作家的文学观念以及溢出于常规历史叙述的文学表达尤为引人关注。

就对历史“交接”问题的表达而言,《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对于叙事时间的设定首先值得探究。从表面上看,故事似乎只是发生在平平常常的冬季,是许茂这样的普通农民生日前充满了家长里短烟火气的半个月,是许秀云离婚后被迫回到父亲家度日如年的半个月,也是前大队支部书记金东水逐渐恢复工作的半个月。如果只是关注这些信息的话,那么很容易将该小说归入去宏大叙事的日常生活叙事范畴,但如果注意到小说还借用在东北军事学院学习的许家八姐的家信以及葫芦坝团支书许琴之口多次传递了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71]的信息,并通过复出的县委宣传部部长颜少春带领工作组进驻葫芦坝组织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进一步加固了历史在场感,从而相当分明地指向了“1975”这一时代转折前夜的话,那么可以说,小说还是通过引入历史事件而使叙事时间获得了真实时间的质感,从而又在一定程度上赓续了十七年文学所特有的与时代主潮同步的叙事态度。这一将日常与宏大、村庄与远方、虚构与真实有意识交织在一起的做法,使得“1975”具有了被进一步探究的丰富性。

选择“1975”作为叙事时间,显然是周克芹深思熟虑的结果。据《周克芹传》披露,尽管作为《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前身的《天府之国》就酝酿于1975年初,但在作者最初的设想中,“1975”却并没有得到特别的关注:“通过这部作品,展现芙蓉镇—彩云岭从建国后到1970年代前后,约二十年的风云变幻,反映川中农村、乡镇的时代变迁。”[72]也就是说,这部作品一开始是以“约二十年”为单位,朝着中观层面的史诗书写方向规划的,并没有聚焦到某一个具体年份上。但有意思的是,到了1978年作者正式创作的时候,时间节点意识却开始浮现出来。“作品背景放在1976年冬天,还是放在1975年冬天”,成了困扰其创作整体推进的一个重要问题:“他多次设想在1976年冬天,认为只有这时,颜少春的工作组才能开展工作,可是进行章节的思考时,就发现一系列问题:1976年10月震撼中国、震撼世界的事件及其影响怎么写?回避吧?不可能;写吧,很容易一般化。许秀云的悲剧命运怎么开展?许茂的复杂心理怎么剖析?……没有风云变幻的时代的氛围,怎么能按设想写好这些人物,创造时代的典型形象?”基于上述困惑,“经过反复的比较,他决定放在1975年隆冬的二十多天内”。[73]

可以发现,从“约二十年”到“1976”再到“1975”,叙事时间逐步明晰的背后,包含着一些值得关注的考量:从“约二十年”转变为某一个具体年份,并不仅仅是叙事方式的变化,而应该是身处大变动现场的作者已经意识到了类似于“1976”这样的特定年份作为历史转折点所内蕴的巨大意义,因此有必要将其格外彰显出来;然而,从深层次看,如果说“把社会生活中的孤立事实作为历史发展的环节并把它们归结为一个总体的情况”[74]正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所致力于追求的目标的话,那么,将“约二十年”浓缩为某一个具体年份尤其是具有明显转折意义的年份,表明作者更看重历史表层政治性的“瞬间的事情”[75]对于长时段社会经济结构的冲击,一定程度上暗含着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所擅长的总体性叙事模式的一种疏离乃至修改的意味在里面。

 

《周克芹传》

 

布罗代尔:《论历史》

 

然而,即便是周克芹洞察到了“1976”的独特意义,显然他也并不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来把握在历史转折瞬间国家政治大事件所可能给普通人带来的影响,因而退回到貌似混沌未明的“1975”,就成了一种更务实的选择。在这里,“1975”与“1976”大致构成了一种微妙而复杂的修辞关系:一方面,如果注意到,“1975”的“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以及由此展开的运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视为“1976”所开启的社会政治变革先声的话,[76]那么,就可以认为,返回“1975”,就有追溯历史转折渊源而为“1976”寻找某种合法性依据的意味;另一方面,则又可以理解为,通过与“1976”这样真实的历史转折节点保持叙事距离,一定上给小说留下富有弹性的书写空间,形成保尔·利科(Paul Ricoeur)所提出的真实时间与叙事时间“既联系又脱节”[77]的格局,透露出作者并不希望将葫芦坝的地方时间以及与此相连的个人和宏大历史并不完全同步的生命状态,简单纳入高度政治化的国家/集体时间,而是试图在国家、地方及个人这几者有分有合、若即若离的关系中,来建构历史“交接”瞬间的复杂结构,从而以文学的方式探寻既在历史中而又不完全被史实所束缚的叙事逻辑。

需要注意的是,周克芹还反复强调,之所以设定“1975”而不是“1976”为叙事时间,还与其更多着眼于许茂、许秀云等人的命运沉浮有关,相形之下,很大程度上拥有改变葫芦坝权力的外来干部颜少春却并不是他主要的考虑因素,这相当耐人寻味。这固然可以理解为,作为农民作家的周克芹最熟悉“几个生产队的百十户人家”,“在这些人们身上找到了寄托和归宿”;[78]但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了作者对于何种力量才是历史演进主体的自觉思考,由此“究竟是以颜少春工作组入村到出村为中心线索,还是以四姑娘的命运为中心线索来安排所有的人物故事”,才成了问题。在周克芹看来,两种不同的中心线索安排其实体现了外生/内生这两种不同的把握农村历史的方式,两者在真实性维度上是有差异的:“头脑必须清醒:稍不注意,就容易把她(颜少春)写成一个主角,写成一个包打天下的角色。她作为工作组长,在改变葫芦坝现状中有主导作用。然而葫芦坝儿女逐渐自觉地把个人命运与整个葫芦坝的命运联系起来,努力自己救自己,这才是最根本的力量。”基于此,他选择了以深深植根于葫芦坝并联结着村民命运的四姑娘许秀云为叙事中心,“四姑娘是最中心的人物。她的命运关联着许家、金家、郑家等家家户户”[79],并形成了以“家庭纪事”[80]来展开故事的叙事方式:“以一个农民家庭为中心,通过这个家庭以及与之有联系的人的描写,反映时代变化。”[81]

 

《赵树理文集》

 

《周克芹文集》

 

在20世纪中国革命-社会主义文学传统中,由代表政党意志的工作组(队)入村来推动乡村变革,一直是一种相当主流的叙事模式。这一模式来源于现实实践中由外来政治力量推动形成的动员—改造结构,关注政治理念/政策如何人格化为工作组(队)进而转化为群众实践,试图以文学的方式构筑一种“让人民‘当家作主’,也即成为政治主体或者‘国家的主人’”的“乌托邦想象”。[82]这样的处理引发了一定争议,会被认为将工作组(队)的作用“大致是正确地、明显地被表现了的”,而“有了组织也曾有过斗争的群众十分软弱”,[83]导致“仿佛农业合作化运动这场深刻的社会主义革命只是自上而下、自外而内地带进了这个平静的山乡”[84]。这种被认为来自“外面来一个人,然后有共产主义思想”的叙事模式,[85]受到了以赵树理为代表的相当一部分作家的批评,认为不能简单加以套用,而需要基于特定的社会历史状况,从村庄内部的动态斗争过程去呈现社会主义改造包括人的自我改造的艰难性与复杂性。[86]

可以认为,同样自认为是“农民作家”的周克芹自觉衔接起了这一反思脉络。选择“家庭纪事”方式来讲述“1975”的故事,意味着,尽管他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十七年时期“通过一个具体村庄的描写来呈现在全中国农村展开的社会运动”[87]这一农村叙事传统,然而,他显然并不认为更多依赖外来力量的动员—改造模式是决定乡村社会变革的主要逻辑,因而才会更注重从农村/农民内部去探寻其内生的变革动力,通过淡化颜少春及工作组的作用,而更关注“历史中的人”特别是深深嵌入葫芦坝的许秀云“自己救自己”的人生轨迹,尝试自下而上、自内而外地把握以往可能被忽视的历史行进面向。

对周克芹而言,之所以会形成上述叙事取向,首先在于半生坎坷的他与辗转于底层世界的许秀云之间,存在着某种意味深长的镜像关系。因家道中落而敏感孤僻的周克芹自小受到四川民间说唱文艺圣喻的影响,“小小脑袋里满是那些或悲壮、或凄婉的故事,满是那些勤劳善良、刚烈忠贞的女子们的形象”,因而遇到“生活里不公平的事”,他常常会通过编织“家境贫寒、无依无靠的柔弱女子,备受欺凌、只身出走、四处飘零,终于找到善良人家”的悲情故事,将自我投射进去以达成情绪纾解:“主人公常常就是我自己”,“我写《许茂和他的女儿们》,情形也大致如此”。在夫子自道的意义上,文学与现实的边界似乎变得模糊不清,作品由此成为创作者特定境遇感受的一种隐晦折射。周克芹这样来表达自己创作《许茂和他的女儿们》时的心境:“我既是一个必须贯彻上级方针政策的农村基层干部,又是一个必须从事劳作以供家养口的农民,有时候我自己就是矛盾的,曾经有过彷徨、痛苦,尤其是当我感到是我自己在伤害着包括我在内的农民群众的时候”,相当分明地流露出既被现实政治裹挟又企图远离政治的苦闷与挣扎。值得注意的是,不同身份角色之间难以弥合的分裂,使得他最终选择了成为远离现实政治而更专注于农业生产的“真正的‘逍遥派’”。[88]这一现实站位,决定了他既能与许秀云深度共情却又存在着潜在分歧:就不满于现状而言,作者显然还是承袭了中国革命-社会主义传统的某些精神气质,而与许秀云的人生取向达成了内在一致性。就最终选择“逍遥派”的现实立场而言,作者显然较之于许秀云这样的介入现实的行动者有明显的后撤,更多是借助于文学想象企图完成自己在现实世界中未能实现的反抗。在这一前提下,或许可以认为,作者尽管重视许秀云“自己救自己”的行为,但对现实政治的犹疑乃至放弃以及对于角色超乎寻常的情感强度投入,[89]却又暗示了其本意其实并不指向由政治引领的公共性的重建,而是收缩了其在个人主体建构之外的更大范围所可能产生的意义,从而使得作者创作意图与作品实际呈现效果之间出现了明显落差。

 

周克芹(左三)与《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剧组人员交谈

 

不仅如此,之所以选择“家庭纪事”,也同样体现了周克芹将现实感受转化为具有历史积淀的文学形式的努力。作者这样来表达对动荡时代的感知:“十年动乱,民不聊生,穷乡僻壤也难于幸免,真是‘社不成社,家不像家’。”“社-家”通常可以理解为“国-家”的一种微缩版,但是,结合上下文,却可以发现,作者所说的“社”,并不是通常意义上与国家相对的社会概念,也不是当代中国在特殊历史情境中形成的人民公社体制,而是有着特定内涵:“有女儿,就要女婿。女婿们加上女儿们,各家各户,就形成了一个‘社会’。”[90]这一对社会的阐释,明显有着以家-户为基本单位的传统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特征,很大程度上回归到了以父权制为中心的传统家庭体制,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家庭伦理而不是超越血缘的社会伦理成了基本法则。如果注意到,以阶级认同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一开始就指向了对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熟人社会的超克的话,那么,周克芹由此设定的分明窄化了的社会,显然具有一种历史反动意味,正可以被看作对新的农村共同体建构并不尽如人意的一种现实体认。以这样的社会理解为前提来体会“社不成社,家不像家”的历史判断,大概就可以触摸到周克芹内心真实的沉痛所在——即使想要退守到血缘社会,其家庭伦理观念在经历了时代风雨洗礼后也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实也已无法构成许茂们可以安身立命的底线,因而退回到家庭式的社会,其实是葫芦坝的草根大多数进无可进却又退无可退的一种历史过渡状态的写照。

在这样的“家庭纪事”框架中,或许才能理解小说为何更愿意同情许茂的自私自利而不是加以批评,更注重在私领域内部开掘而不是向公领域拓展思考,更多使用叙事人直接出场的“哲理性抒情笔调”而不是“慎重行事”的理性叙事。[91]某种意义上,这正是作者长期“处于火火蕴蓄”的压抑状态而终于得以“迸发”[92]的一种体现,其间鲜明的情感与价值指向不仅冲击着现实主义的既有范畴,甚至也可以说构成了历史“交接”处继往开来的“现实”的一部分。

 

小 结

 

作为一部旨在“提出新的问题”而且希望“给生活的本质以满腔热情的肯定”[93]的小说,《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以“解剖历史”的姿态,试图在历史“交接”现场给出文学特有的回应。这一努力,不仅体现在从政治经济视野展开的对葫芦坝土地、劳动及分配问题的深入剖析,揭示出在特定历史时期集体地与自留地之间相互对峙而又相互依存的复杂张力关系,以及许茂、颜少春、金东水等“历史中人”不同的现实困惑及探寻相通性的艰难,更为重要的,体现为伦理道德维度上社会内面的变与不变。其中既呈现了以许茂为代表的老一代农民在对现实深深失望中所顽固保留的传统道德观,也触及了颜少春企图建构新的社会-政治伦理的无力与纠结,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许秀云以僭越的姿态在私领域孜孜探寻幸福,同时却也有力地在公领域构成回响的行为,极大地拓展了小说对于历史“交接”问题思考的纵深度。

 

雷蒙·威廉斯:《漫长的革命》

 

雷蒙·威廉斯(Raymond Henry Williams)在讨论20世纪以来的现实主义小说的时候,认为它们已经分裂成两种不同的传统,即“有着对整体生活亦即作为聚合体的人群的精确观察和描写”的社会小说和“有着对个人亦即作为一个组成单位的个体的精确观察和描写”的个人小说,但两者都无法完成对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成的过程”的“生活方式”的呈现,[94]不能归入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范围。由此,他提出了重新弥合个人与社会分裂的“最高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基本上是从个人的角度来看社会,又从社会的角度——通过各种关系——来看个人。这两方面的整合控制着一切。”[95]

以上述思考为参照,结合当代中国现实主义文学观念的流变,或许可以进一步打开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所形成的现实主义经验的讨论。可以看到,处于“乍暖还寒”的历史“交接处”,小说尽管沿用了政治经济视野,却并没有如十七年时期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那样主要着眼于“以社会主义的观点、立场来表现革命发展中的生活的真实”[96],而更注重凸显宏大叙事之下的日常生活的本真状态;尽管重视伦理道德维度的考察,也没有像新时期初期现实主义文学普遍采用通过“向内转”“主观化”而“在更为普遍和抽象的意义上来思考社会人生”,[97]而仍然强调了社会生活之于人伦社会关系变革的重要性:“‘感情’‘情绪’,绝非作者自己的主观意念,也绝非凭空产生的。它来自生活和社会实践,又与作者自己的经历、气质有关。”[98]由此可以说,《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在历史转折中以有“交”有“接”的错综复杂方式,提供了一种既非单纯的断裂性而又非简单的连续性的现实主义文学方案。尽管这一方案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争议,可能无法达到雷蒙·威廉斯所说的“最高的现实主义”的要求,但其间打开的各种成熟或不成熟的面向以及触摸到的各种或可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可能性,仍可以为今天尝试在总体性重建视野中把握当代中国/当代文学的复杂衍进脉络提供必要的切入口。

 


董丽敏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0234


 

(本文刊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26年第8期)

 

 

注 释

[1]周克芹从1975年酝酿、1977年开始创作《许茂和他的女儿们》(最初拟命名为《天府之国》),该小说在1979年初首先由《沱江文艺》连载,后发表于《红岩》1979年第2期,单行本由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出版。这几个版本之间存在差异,本文采用的是百花文艺出版社版本。有关发表情况可参见蔡廷华《周克芹简谱》,《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2期。

[2]周冰、周克芹:《关于如何反映当前农村生活的通信》,《当代文坛》1985年第1期。

[3]在《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发表过程中,四川评论家殷白(张惊秋)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经他大力推荐,周扬、冯牧、林默涵、沙汀等知名作家和评论家都对该小说予以关注,使其迅速被主流文坛认可。见殷白等《新时期文学之初的一组书信》,《文艺理论与批评》1997年第1期。

[4]洁泯:《人生的道路——评周克芹的长篇小说〈许茂和他的女儿们〉》,《文学评论》1980年第3期。

[5][6][7][8][9][10]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17,167,149,6,80、22,23页。

[11]蔡翔认为:“在20世纪的中国左翼思想中,‘劳动’是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这一概念也有效地确立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这一地位不仅是政治的、经济的,也是伦理的和情感的,并进而要求创造一个新的‘生活世界’。”蔡翔:《〈地板〉:政治辩论和法令的“情理”化》,《文艺理论与批评》2009年第5期。

[12][13][14][15]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94,27、25,27,214页。

[16]黄秋耘:《“中间人物”事件始末》,《文史哲》1985年第4期。

[17]张炯:《论〈许茂和他的女儿们〉》,《辽宁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

[18][19]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23、160页。

[20]在1970年代,大寨经验已经演变为“大批促大干”:“即在政治上,狠抓阶级斗争,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在分配上,批判‘工分挂帅’、‘物质刺激’,主张按‘政治思想’评工分。”参见《六十年四川农村经济结构之变迁》,段志洪、徐学初主编,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09年版,第142页。

[21][22][23][24][25][26]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264、373~374、85、17、160、127页。

[27]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136页。

[28]谢觉哉:《民主政治的实际》,载《延安民主模式研究》课题组编《延安民主模式研究资料选编》,西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2页。

[29]《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58—198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988页。

[30]魏登峰、陈丽娜:《段应碧口述:我所亲历的农村变革(9)农业学大寨运动就这么划上句号》,《农村工作通讯》2015年第4期。

[31]按照1955年颁布的《农村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自留地是在“社员的土地必须交给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使用”的前提下,“为了照顾社员种植蔬菜或者别的园艺作物的需要”而设的小块土地。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484页。

[32][33][35]《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35、35页。

[34]《刘少奇同志对山西省委〈把老区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的批语〉》,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 — 1957)》,第33页。

[36]周克芹提出:“‘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这样一个最基本的马克思主义常识,为什么竟然被制定政策的人们忽略?”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创作之初》,《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

[37]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92页。

[38]张炯:《试论〈许茂和他的女儿们〉》,《辽宁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

[39][40][41][42][43]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28,242,217,25,27、358页。

[44][47]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126、347页。

[45]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46]吴雪丽:《“转折时代”的情感政治——重读〈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妇女研究论丛》2023年第6期。

[48]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126页。

[49][50][51][52]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255,260、349,360,348页。

[53]吴雪丽:《“转折时代”的情感政治——重读〈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妇女研究论丛》2023年第6期。

[54]解放社编:《斯大林 毛泽东论共产党员要善于和非党群众团结合作》,解放社1950年版,第6页。

[55][56][57]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128、129、347页。

[58]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341页。

[59]贺萧:《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张赟译,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1页。

[60][61][62][63][64]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19、14、351、132、209页。

[65]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创作之初》,《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

[66]张炯:《试论〈许茂和他的女儿们〉》,《辽宁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

[67]吴宗蕙:《深谷里的幽兰——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中的许秀云形象》,《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3期。

[68]威廉·葛德文认为:“正义是一个最具有普遍性的原则,它在一切可能影响人类幸福的事情上都规定出一种明确的行动方式。”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第一卷)·本书原则概说》,何慕李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2页。

[69]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第350~351页。

[70]关于“幸福”与“欲望”、“利益”之间差异的辨析,可参见赵汀阳《论可能生活——一种关于幸福和公正的理论》(修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5~146页。

[71]1975年9月15日—10月19日,国务院在山西昔阳召开全国农村学大寨会议。参见新华月报社编《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2004)大事记》(上),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92~493页。

[72][73]邓仪中:《周克芹传》,重庆出版社1996年版,第106、118页。

[74]格奥尔格·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8页。

[75]布罗代尔对“以戏剧性的‘重大事件’为中心的政治史”书写模式进行了反思,指出,“限定在短时段内”的“瞬间的事情”尽管有“光亮”,但“不可能持久”。费尔南·布罗代尔:《论历史》,刘北成、周立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0~31页。

[76]1975年在“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复出的邓小平做了重要讲话。后来回顾这段历史时,邓小平说:“改革,其实在一九七四年到一九七五年我们已经进行试验过一段……那时的改革,用的名称是整顿,强调把经济搞上去,首先是恢复生产秩序。”可参见张化《一九七五年农业学大寨会议与农业整顿的要求》,《党的文献》1999年第6期。

[77]保尔·利科:《虚构叙事中的时间塑形—时间与叙事卷二》,王文融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0页。

[78]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创作之初》,《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

[79]邓仪中:《周克芹传》,第118~119页。

[80]徐其超认为《许茂和他的女儿们》采用了“家庭纪事”这一特殊叙事方式,旨在实现“社会变革、家庭琐事、个人情感波动交织描写的任务”。徐其超:《迷醉在伟大文学氛围中——周克芹创作思想艺术溯“流”》,《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6期。

[81]邓仪中:《〈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创作前后》,《周克芹文集》(下),四川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428页。

[82]蔡翔:《革命/叙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1949—1966)》,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6~77页。

[83]陈涌:《暴风骤雨》,《文艺报》1952年第11—12期合刊。

[84]黄秋耘:《〈山乡巨变〉琐谈》,《文艺报》1961年第2期。

[85]赵树理:《在大连“农村题材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上的发言》,《赵树理文集》第4卷,工人出版社1980年版,第1718页。

[86]赵树理:《与读者谈〈三里湾〉》,《赵树理文集》第4卷,第1723~1725页。

[87]贺桂梅:《“总体性世界”的文学书写:重读〈创业史〉》,《文艺争鸣》2018年第1期。

[88]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创作之初》,《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

[89]周克芹强调:“我以发自肺腑的热爱之情,噙着眼泪写四姑娘。”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创作之初》,《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

[90]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创作之初》,《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

[91]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创作之初》,《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

[92]沙汀认为《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的缺点在于,作者总是喜欢解释评价“人物的内心世界乃至人物在一定条件下的所作所为”。见殷白等《新时期文学之初的一组书信·沙汀致周扬》,《文艺理论与批评》1997年第1期。

[93]殷白等:《新时期文学之初的一组书信·殷白释述》,《文艺理论与批评》1997年第1期。

[94]雷蒙·威廉斯:《漫长的革命》,倪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6~297。

[95]雷蒙·威廉斯:《漫长的革命》,倪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04~305页。

[96]周扬:《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中国文学前进的道路》,《周扬文集》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6~187页。

[97]徐俊西:《略论新时期文学中现实主义的深化和发展》,潘旭澜、王锦园主编:《十年文学潮流》,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0、42页。

[98]周克芹:《答〈文谭〉记者问》,《周克芹文集》(下),第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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