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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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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入藏标准

 

1、藏品入藏对象

(1)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2)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有重要影响的作家。

(3)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有重要影响的文学团体、文学流派成员。

(4)在海外有一定影响力的从事华文写作与研究的作家、学者。

(5)重要的文学出版、研究单位(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社科院文学所等)。

2、藏品入藏范围

(1)作家作品的各种版本、译本,及作家收藏的对其文学创作与人生经历影响较大的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书籍、杂志等文献资料(馆藏重复率过高的不予入藏);

(2)作家各个时期有代表性的重要手稿、获奖作品手稿;

(3)文学作品修改稿、校样;

(4)作家之间往来的重要书信;

(5)作家的日记、创作采访笔记等;

(6)作家本人的字画,作家收藏的字画及所收藏的历史文物等;

(7)作家各个时期的代表性照片及作家收藏的与现当代文学相关的历史照片、录音录像磁带及影视光盘资料等;

(8)反映现当代文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及与作家创作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文献、奖章奖状证书、实物等;

(9)文学界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项目、重要成果形成的文件、合同等档案资料;

(10)文学界重要人士的口述资料;

(11)当代作家的作品电子稿、网络文学作品首发数据资源

(12)其他有必要征集的现当代文学方面的文物文献资料(配合本馆展览活动而制定的特定征集物品) 

 

 

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1、征集工作要有计划性,在全局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的力量,在抢救现代作家文物文献资料的同时,也要有更宽的学术视野,关注和征集当代中青年著名作家的文物文献资料,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

2、征集人员要熟悉征集文物文献资料的范围,严格把握并按照征集文物的标准进行工作,对已征集过的和联系过的作家或作家家属,要认真建立作家联系档案(通讯录等),在征集工作中要做到细致入微,用真挚的情感、诚恳的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回馈作家和捐赠者,不得急功近利、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地对待征集任务。

3、征集前要进行充分准备:确定重点征集对象,查阅浏览作家重要作品,熟悉和掌握作家情况,尽可能地开展立体征集工作(文物征集,录音、录像、摄影等),做到有的放矢。

4、外出征集须两人或两人以上(捐赠量而定)同行,去外省市征集的时间、线路、人员要事先安排和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归期。不得以征集之名行旅游之实。征集到珍贵文物文献资料必须乘坐安全稳妥的交通工具带回。所有单据均要写明用途,经部门主任、会计、馆领导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5、外出接收征集品要逐一清点,当场开出一式两份的临时清单和收条,由双方签字认可。征集品数量多的要妥善包装封箱运输。重要文物必须由征集人员随身携带,不得托运邮寄。

6、征集品运输回馆后,由征集人员开箱点验并及时开出收据和证书给捐赠人,然后移交给登记编目人员。

7、对作家、捐赠者亲自送到馆内的文物文献资料,征集部门的接收经手人应立即开出收据和证书;对作家、捐赠者邮寄到馆内的文物文献资料,接收经手人应于15个工作日内开出收据和证书,并将接收入藏的捐赠资料妥善进行登记保管。

8、征集人员对征集过程要有记录,征集过程本身也是学术研究素材,也要积累。征集人员有责任向捐赠人认真了解所赠文物情况,并翔实记录相关背景资料和信息。完成外出征集任务回馆后,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外出征集情况,并写出简明扼要的书面征集报告,上报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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