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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土之上
[ 作者:张晓琴] 来源: [ ]

莫言

某些时代在后来的写作者看来是非常幸运的,比如五四,比如20世纪80年代。前者是现代文学的初创时期,作家们砸破铁屋,开辟出一个全新的白话文学天地。后者则恰逢重振文学之河山的重要契机,作家们在一片废墟上站起来了,文学是这个时代的重头戏。作家们的戏服和道具尚未穿好,大幕已经拉开,于是乎,只能裸奔上台。这两个时期的作家更容易被经典化或者接近经典化,也更容易进入文学史的秩序之中。这使得其后的一些写作者产生一种生不逢时的遗憾和失落,他们会设想,自己应该早一些时候出生。倘若生逢五四,说不定就是名动一时的文学革命者。五四毕竟略微遥远一些,20世纪80年代才是他们艳羡的时代,若在那时,或许就是某个已被经典化并进入当代文学史的诗人作家,甚至,那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应该就是自己。

然而,一切只是假设。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青年作家们似乎真的不太幸运,他们离上一个经典时期太近,那个时期的重要作家们仍在写作,仿佛一座座高峰横在他们眼前,而且,这些重要作家的年龄也就比他们长十几岁,他们渴望自己能够跨越这些高峰。令人遗憾的是,并非所有的写作者都能坚守文学之道,他们中一些人的文学道路尚未开启,就滑向了另一个方向。在他们这里,文学只是一种行世之牌,是他们的矛和盾。他们以文学的名义欺世盗名,混迹江湖,却又满心的委屈与不甘,仿佛惟他们有才,不过是生错了年代。

莫言新作《诗人金希普》和《表弟宁赛叶》中的两位主人公就是这样的人。金希普和宁赛叶是中学同学,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是正好错过了20世纪80年代文学黄金期,却又永远做着文学梦的人。如小说题目呈示,两人的笔名分别是两位世界著名诗人名字的颠倒,这颠倒本身就是一种反讽,即对真正的诗人与文学的颠倒。

金希普本名金学军,他的出场极为高调,带着自己专职的摄影摄像师,到处给人散发名片。他的名片上写着:普希金之后最伟大的诗人:金希普。下面还有一些吓人的头衔。这个伟大诗人的奋斗目标是让中国诗歌走向世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一年在全国100所大学做巡回演讲,出了5本诗集,举办了3场诗歌朗诵会。伟大诗人金希普的诗究竟如何?在小说中出现了两次他的诗,一次是白话诗,一次是古体诗。在北京的家乡人聚会上,金希普抢过主持人的话筒,朗诵了一首自己即兴创作的白话诗歌,诗的主题是赞美家乡的大馒头,话语系统老套,诗歌水平差到令人不忍直视。他动辄用高山大海比喻自己的伟大,然而,其伟大之虚假却显而易见。

馒头是一个隐喻。鲁迅笔下就有馒头的意象,那蘸过人血的馒头是沉睡在铁屋子里的人梦想治病的良药,其实却是愚昧者无意之中嗜他人之血的象征。现在,莫言笔下的诗人金希普迷恋着家乡的大馒头,其中却包含着另一重意味。馒头是麦子磨的面做的,这不由得让人想到迷恋麦子的诗人海子。毫无疑问,海子是20世纪80年代的一位伟大诗人,他的自杀和他的诗歌共同构成了他所追求的诗歌理想。20世纪80年代末,海子自杀后,一大批写作者曾经疯狂模仿海子,他们疯狂地用诗歌种麦子、收麦子,一时之间诗歌中到处都是麦地,一片金黄。但是,诗人们在种麦子的时候丧失了自我,也离土地越来越远。他们种的麦子太多,却都是无根的,飘浮在空中,一阵风来,便轻而易举被吹散。金希普之流的“伟大”诗歌转瞬即逝。

在小说结尾处,金希普声泪俱下,与“我”推心置腹地说“真心话”,并写给“我”一首古风。这是金希普的第二首诗,猛一看似乎有些才华,仔细看却是对许多已有诗句的篡改和拼凑,最重要的是,这首专门写给“我”的古风仍然表达出一个“后世英雄”对横在自己面前的高峰的不服与不满:“人过六十土埋颈,依然为名煞费心。诸般牵挂难放下,到底还是一俗人。”不俗的又是谁?是金希普,一个以文学之名欺世盗名的“伟大诗人”吗?

显然,金希普是算不到真正诗人行列中的,一个骗子而已。他到处行骗,连他的老同学和他一起追求过文学梦的宁赛叶也不放过,骗了钱后逃之夭夭。最让人反感甚至产生一种不良生理反应的是,他明明骗了钱还不承认,给“我”发微信时假装痛彻心扉,进行所谓的澄清。这篇小说中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二哥见到“我”,讲述金希普如何行骗时,不由自主地把金希普叫成普希金,任“我”怎样提醒和纠正都没有用。“我”说,“别糟蹋那个光辉的名字。”但诗人的名字和形象恰恰被这种人糟蹋得厉害。

《表弟宁赛叶》和《诗人金希普》互为注释互为印证,小说中的人物也多有重叠。本质上看,宁赛叶和金希普并没有多少不同,不过金希普欺世盗名的手段更高一些罢了。然而,两篇小说的写法却反差很大。《诗人金希普》延续了莫言欢乐松弛和自然自在的一面,诙谐而又冷静从容,虽是一篇短篇小说,却分了五个部分,不同人物的出场、场景的切换、时空的闪回等都是非常考究的。《表弟宁赛叶》则延续了莫言狂欢化的笔法,从头到尾一气贯之,全是表弟宁赛叶和“我”的对话和争辩。表弟宁赛叶本名秋生,自认为才华举世无双,就起了个笔名宁赛叶,与金希普一样,他希望自己成为叶赛宁一样的伟大诗人。但是表弟此生只写过一篇小说《黑白驴》,这篇愤世嫉俗的小说在他自己看来胜过天下所有的小说,但却从未发表过。他把未发表的责任推给了“我”,认为是“我”担心自己被他超过而不推荐给刊物。这种话虽然出自酒后的表弟之口,仍让人觉得荒诞至极。表弟从来不服“我”,只服自己的同学金希普,他心里很清楚自己被金希普所骗,嘴上却不肯承认,并认为金希普的才华远在“我”之上。他说:“他(金希普)如果逢上80年代那文学的黄金时代,哪里轮得上你猖狂!”而“我”在与表弟的对话中,历数了表弟半生打着文学的旗号做的无数荒唐事。最要命的是,表弟在历尽荒唐之后,终于和正常人一样生活,日子算得上小康了,而金希普一来,他就疯了。再回到小说开头,表弟宁赛叶的外号叫“怪物”,原来,他是文学的偏枝衍生出的一个“怪物”,其癫狂和疯言疯语就不足为奇了。

即使写这样一个“怪物”,莫言的字里行间仍然透着悲悯。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是,莫言让表弟在借酒装疯的时候激情澎湃地说了这样几句话:“我真想变成一头天驴,把日吞了,把月吞了,把地球吞了,把一切吞了。”这明显是对郭沫若《天狗》的模仿,郭沫若这首诗与五四时期那种狂飙突进的精神相当契合,但是放在表弟这样一个酒后卖疯的人身上,就显出了可笑。尽管如此,也说明表弟还是读过一些书,多少还是有一点才气的。越是如此,“我”越愤怒,所以“我”说:“你成不了天驴,充其量是条黑白驴,连黑白驴都成不了,你是条疯驴!”这种疯子和正常人的对话本身也显出了某种荒谬,“我”的愤怒中明显包含了一层恨铁不成钢之意。醉酒的表弟还在做着成名成家的梦,他的疯言疯语也显出某些写作者对20世纪80年代出场作家的不服:“现在,到了我拿起笔来写作的时候了!先生们,你们的时代结束了!轮到我上场了!”这个呐喊着要上场的人却身体突然前倾,伏在桌子上又号了几声,呼呼地睡着了。小说就此结束,但是,“我”,那个叫莫言的作家分明还坐在宁赛叶的对面,心里是深切的痛惜和同情。

读罢莫言这两篇小说,仿佛又见《围城》,仿佛又见《儒林外史》,其中的人物却又实实在在活在当下,堪称当代的“文坛外史”人物。说到底,金希普和宁赛叶不过是两个假诗人罢了。然而,我们的时代却不乏这样的角色,他们自认为才华逆天而命运不济,他们打着文学的旗号过着没有原则的生活,伤害别人的同时毁灭自身,永远活在一种虚假的文学梦之中。他们早已忘记,在自己脚下,原本有一片黄色的厚土,他们歌颂的麦子、馒头,都来自于这土地。现在,这厚土之上,饿死诗人。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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