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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经典”中的英雄传奇与日常生活——重读《红岩》《红旗谱》
[ 作者:阎浩岗] 来源: [ ]

主持人:傅光明(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

主讲人:阎浩岗(河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演讲时间:2008年1月20日

 

主持人: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在文学馆听讲座。今天我为大家请来的主讲人是河北大学人文学院阎浩岗教授,大家欢迎。

文学“经典”从字面上,可以做出这样一种解释,即经得起时间磨砺、检验的文学典籍。就小说而言,指的就是那些名著,像我们大家熟知的“三国”“水浒”“西游”“红楼”,都属此类。而“红色经典”,又堪称文学经典花苑里的一朵奇葩。今天在座的许多朋友,我想都在自己的青春岁月里沐浴过“红色经典”的洗礼。还是拿我们熟知的那“三红一创”——《红日》、《红岩》、《红旗谱》、《创业史》来说,都给我们留下了史诗般的记忆,而记忆的震撼与审美的激荡,又几乎都是来自“红色经典”中的英雄传奇。今天,阎教授将以自己的课题研究,为我们提供一个解读的新视角。有请阎教授演讲“‘红色经典’中的英雄传奇与日常生活——重读《红岩》、《红旗谱》”,大家欢迎。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红色经典”中的英雄传奇与日常生活》。“红色经典”这个概念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是指五十到七十年代广泛流行于中国大陆的包括文学、电影、音乐、美术等门类的一批作品。狭义的则专指以“三红一创,青山保林”为代表的那批小说。我们这里指的是后者。我想通过辨析小说内容的传奇性与日常性,使大家对《红岩》和《红旗谱》这两部著名作品有新的认识。

中国小说“传奇”的传统,要比描写日常生活的传统久远得多。中国小说源自传奇。且不论上古神话、司马迁《史记》,单说魏晋以后,“志怪”小说专说神鬼怪异,“志人”的《世说新语》虽述人间事,所述之人言谈行止也多怪异,不同常人。唐宋文言小说名即为“传奇”。至明代《金瓶梅》出,方有以写俗人常事见长的大部头长篇。而清朝金圣叹论小说,也主张在不脱离现实性的前提下讲究传奇性、惊险性。在《水浒传》的批注中他说:“不险则不快,险极则快极也。”

中国古典小说中,那些写神魔鬼怪的作品,如《西游记》《封神演义》《聊斋志异》之类,肯定是极其“传奇”而非日常了,我们且不去管它。《三国演义》《水浒传》虽然个别情节写到了超自然现象,如玉泉山关公显圣、梁山英雄排座次前惊现石碣等,但基本写的是人间事,其传奇性主要表现为情节的非日常性和人物的英雄性。倒拔垂杨柳、卖人肉馒头无论如何不属于日常行为。诸葛亮、关云长、赵子龙、鲁智深、武松等都属于高于普通人的英雄。而《金瓶梅》就不同了,它写的都是饮食男女的日常生活,平凡人唱了主角。《红楼梦》继承了《金瓶梅》这一传统。虽然其中也有太虚幻境、警环仙姑、通灵宝玉、风月宝鉴等个别情节或细节,但也是写日常生活为主,除了柳湘莲尤三姐,人物也没有什么英雄气。《儒林外史》写了周进、范进的曲折经历,但也不算奇,不出日常范围。

“红色经典”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其英雄传奇性,近年来影视剧的改编也大多着眼于此,《创业史》《山乡巨变》至今未被改编。这不单因为它们写的是合作化(好像五六十年代也没有有关电影戏剧,或者有过也不出名),也因为它们没有传奇性。似乎当前的观众不喜欢日常生活题材,或者影视编导们以为观众不喜欢日常生活题材。读者喜欢传奇,是因为日常生活比较单调枯燥,于是有个别人热衷于探险、冒险,即人为地制造惊险,以寻求刺激。更多的人则没有这种勇气或机会,那么阅读传奇类作品,便能给其以脱离世俗的精神自由和愉悦的感受。但是,人又有认识现实、认识自我、探索人生的欲求,传奇类作品虽也有助于认识,但这方面的功能毕竟不及日常生活题材的小说。另外日常生活题材的小说贴近现实贴近读者,日常生活中有许多耐人品味的美,所以这类作品也自有其不可取代的价值。“红色经典”并非都忽视日常生活,我以为其中在这方面取得最高成就的,是《红旗谱》。

 

一、《红岩》的传奇性

 

“传奇”与“日常”相对,非日常的事件、人物都有一定的传奇性。如此说来,战争与革命题材应当都带有传奇性、非日常性了,因为战争和革命意味着日常秩序的破坏。英雄人物作为超出普通人的人,都带有一定的传奇性。在小说中,情节的传奇(惊险、离奇、曲折)往往与人物的传奇(英雄性格)结合在一起。《林海雪原》《铁道游击队》就是这样。但也不尽然,比如《保卫延安》和《红日》,主要正面人物具有英雄性,情节则不似前两部作品那么惊险曲折,因为它们写的是常规战争。《红岩》则更为特殊。它属于“传奇”类是无疑的,他的情节不乏惊险曲折之处,例如“沙坪事件”、双枪老太婆劫刑车、刘思扬被“释放”又被重新逮捕、高邦晋的故事、白公馆挺进报事件、渣滓洞白公馆的越狱,等等,这些在过去是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故事。而狱中生活题材也比较独特,相信在座的诸位大多没有体验过。至于人物,许云峰、江雪芹、成岗是最典型的英雄,刘思扬、余新江、丁长发、龙光华、齐晓轩乃至华子良都是英雄。可以说里面的地下工作者除甫志高外,都是英雄。即使是甫志高,后来也成为最著名的一个叛徒(后面我还要专门分析他)。

我们在文学作品中常见的英雄形象,可以大致划分为“能力英雄”“道德英雄”两大类。“能力英雄”是指在武力(体力、武功)、智力方面高于一般人的人;“道德英雄”则是在道德品格方面高于普通人的人。有不少英雄形象是能力英雄与道德英雄的合一,也有一些偏于一端 。例如《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智慧绝伦,而对蜀汉的事业、对刘备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是能力英雄与道德英雄的统一。赵子龙武功方面是常胜将军,道德方面也几乎没有瑕疵。关羽后来被尊为“武圣”,武功没得说,道德方面是“忠勇”和“义气”的化身,但智力方面似乎有点问题,没有贯彻诸葛亮的战略思想,导致失荆州走麦城,性格方面也有些刚愎自用。至于吕布,武功第一,道德上却一塌糊涂,所以只是个能力英雄,准确说是武力英雄。《水浒传》中,我以为将能力英雄与道德英雄集于一身的,首推鲁智深,他力大无比而又见义勇为。武松道德方面不完美,李逵则武功道德方面都有显著缺点,唯勇气可嘉。外国作品中,雨果《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是道德英雄与能力英雄的统一。那么,《红岩》中的英雄属于哪一种呢?许云峰、江雪芹等人在道德方面是理想化的,当然他们身上体现的是共产主义道德,是为集体牺牲个人、为未来理想牺牲个人现实生活的人,但这并非这部作品独特的地方,因为其他“红色经典”里的英雄人物也都能做到这些。能力方面,书里面没有写他们有什么出众的体力或武功,只有双枪老太婆的枪法出众,但除了一个“双抢”的绰号,小说也没给她展示的机会(还是后来的电影《烈火中永生》给弥补了,让她老人家在“劫刑车”时给了企图逃跑的甫志高一枪)。许云峰、江雪芹等虽然可以说有比较出色的工作能力(要不他们也不能胜任地下党的领导工作),但在智慧方面也没有到怎么神奇的地步,例如,在“沙坪事件”的处理上,许云峰虽然嗅到了危险气息并马上布置陈松林撤离,但没有充分估计到甫志高的麻痹大意与对于家庭的依恋蕴含的极端危险性,终于给敌人造成突破口,使地下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事实上,历史真实中许云峰的原型许建业在这方面犯的错误还要大。江姐、成岗等人智慧方面又不及许云峰。刘思扬被“释放”软禁在家时,几乎上了“红旗特务”郑克昌化装的“老朱同志”的当,而且也没有能像冉阿让那样成功逃跑。倒是白公馆的齐晓轩(历史原型叫许晓轩)在处理狱中《挺进报》问题时表现出沉着机智,算是给小说增添了一个有趣的小插曲,但那不过体现了一个老地下工作者的经验与必备的应变能力,再加上一点运气,也够不上多么神奇。所以,他们都不属于能力英雄。我以为,《红岩》英雄最独特之处,是他们都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英雄,我把它称作“意志英雄”。在这方面,书中的主要英雄人物许云峰、江雪芹、成岗读又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事迹。另外还有一个独特人物,就是华子良。华子良按上级安排装疯三年多,每天在院坝里跑步,不与任何人交流,凭的也是坚强的意志。

大家最熟知的,可能是江姐受刑的情节。首先是受刑前江姐对敌人审问的回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些都是我们党的秘密,你们休想从我口里得到任何材料!”她在说这些话时,用的是“沉静、安宁的语音”。下面就是用竹签钉手指尖。而在受刑过程中,江姐居然没有一声尖叫,甚至“没有一丝丝呻吟。这绝对是超乎寻常的。我在网上搜到一个这样的帖子:

 

有次不小心手指甲缝里扎进一小根木刺,虽然只出了一点血,但是那种疼啊,当时死心都有。还有一次,在医生那拨个牙,可能麻药没打好,钳子一下去,整个人立刻出了一身冷汗,简直疼惨了,没法形容。还有一次,自己玩老式手摇电话,不小心把手指对上了正负极,只觉脑袋嗡一下,那条胳膊象要爆炸了一样感觉,只剩下了往外出气了,半天才缓过来,还有次被别人掐大腿,眼泪都疼出来了,等等,这样经历有很多,总之,很多次都疼想死掉。

于是想起了过去革命者,面对老虎凳、钉竹签、烙铁烫、拨指甲这样酷刑,难道真能挺过去吗?反正偶是绝对一样也受不了。尤其是那种带血和能把人弄残废酷刑,场面更是可怕。

所以,偶一直认为,这些酷刑正常人绝对不可能承受得住;如果不幸被敌人捉住刑讯,假如只是简单皮鞭沾凉水一般人大概还能挺得住,可是一但用上真正酷刑,那么不开口求饶,百分之一估计也不到。如果真有这样强人,大概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她)们真不知道了,二是对方方式还不够狠;只要是正常血肉之躯,没有人能承受住超过级限疼痛。

因此那些影视剧里,文学作品里硬汉,偶基本上不怎么相信,不知大家信不信。

 

这个帖子的作者是个普通人,肯定不是英雄,而且也没有做英雄的欲望。

许云峰经历的考验,除了酷刑,就是孤独。在渣滓洞时他虽然被单独囚禁在一间牢房里,无法与难友交谈,但在难友放风时尚且可以在楼上窗口用目光与院坝里的同志们交流,互相鼓励,并参加了龙光华的追悼会以及狱中新年联欢会;而在被转到白公馆以后,他被囚禁在地牢里,陷入绝对的孤独。如果说江姐受刑还有观众和听众,还能得到战友的鼓励和赞美,许云峰这时则全凭个人本身的意志坚持斗争。那里没有光线,没有声音,没有白天也没有黑夜。很长时间内连自己被囚禁在什么地方和经过了多少日子也不知道。在黑暗中长期生活,触觉和听觉渐渐代替了视觉。为了寻求越狱的机会,他选准了左面的石壁,硬是用手指,用摸到的半截铁箍,碶而不舍,最终挖出了一条通向外面的通道。而他自己没有从这里逃跑,而是把它留给了其他难友。许云峰还有一个显示其非凡意志的行为,就是集体事业的胜利即将到来之际,自己作为生命个体却面临毁灭,他和江雪芹一样,表现得非常坦然,没有显示出多少遗憾和痛苦。江雪芹的这时的名言是:“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许云峰的名言是:“我从一个普通的工人,受尽旧社会的折磨、迫害,终于选择了革命的道路,变成反动派害怕的人。……人生自古谁无死?可是一个人的生命和无产阶级永葆青春的革命事业联系在一起,那是无上的光荣!”

成岗的意志力则更为惊人,那就是他能在基本失去知觉的前提下控制自己的潜意识。第一次是被捕不久,在刑讯室里遇到许云峰时,第二次是被囚禁在白公馆时,敌人见包括电刑在内的常规刑罚不起作用,便把他押上汽车,拉到一个神秘去处,用催眠术、测谎器诱供,仍不见效,就给他注射一种美国新研制的药物“诚实注射剂”,导致其麻醉,精神处于幻觉状态。小说写他被注射后的生理感觉:

 

脊背里出现了一股凉凉的感觉,成岗很快就觉察到那股微凉的寒气在变浓,在上升,不过一会儿,竟变得冰一般冷。冰冷的感觉迅速升过颈部,升到脑顶,整个头脑忽然像结了冰。眼前的东西晃动起来,全都模糊了……

 

这时他有所警觉,想大声痛斥特务,但是

 

他的身体不再接受神经的指挥,叫不出声,挣扎不动,像漂浮在软绵绵的云雾之上;而且,不再有自己的身体,不再有四肢和知觉,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头脑,头脑里只有酣醉的感觉,连这感觉也轻飘飘地浮悬在虚空中……

 

不过,他“时钟顽强地控制着神经末梢”,他“抗拒着,不肯失去知觉,不肯先入下一世。成岗和不断从他的控制下滑走的知觉斗争着,终于使自己清醒了一点,甚至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且知道自己正躺在手术床上,面对着美蒋特务。”最终敌人的轨迹也未得逞。这确实是到达极致的意志传奇。

这是文学描写。关于人的意志与药物的关系,我们看看罗素的《西方哲学史》是怎么说的:

 

从经验的事实里,我们都知道例如消化不良对于一个人的德行所起的坏作用,并且大力使用某些适当的药物是可以摧毁人的意志力的。……现在我们都知道,不仅仅是充分的折磨几乎足以摧毁任何人的坚强不屈的精神,而且吗啡或者古柯碱也可以使得一个人屈服。(《西方哲学史》上卷,第338页)

 

但这是意志的“传奇”,是不宜严格用科学来验证的,北大的李杨先生把它称为“红色圣经”,我觉得非常准确恰当,这些先烈们的事迹,确实让人联想到耶稣的受难。

小说里的著名叛徒甫志高的形象也值得进一步分析。假如他不从事地下工作,没有被捕,假如用日常的观点和逻辑来看,根据小说文本提供给我们的东西,甫志高应当是个虽有缺点但又工作能力、人品基本不错的人。他能比较出色地为组织筹集经费。对下级,“他的领导很具体,而且经验丰富,办法又多,很快就博得陈松林对他的尊敬和信赖。”对同志、对工作很热情:党组织给他布置任务时,“他毫无难色地接受了任务。不管做什么,增加工作,现在都是使他高兴的事。”他能替别人着想:“新年期间,他特地雇用的老妈子回乡去和家人团聚。这几天,就由他夫妇自己煮饭吃。”他上特务郑克昌的当,除了自己急于立功的虚荣心,也是因为对后者穷学生的样子产生了怜悯心。对缺乏经验的下级陈松林,他“一直鼓励他大胆工作,而且关心、体贴,很少说重话。”对妻子他富于家庭责任感,应当说是个好丈夫,身份暴露需要转移时,他一定要先回家告诉妻子一声,还给她买了一包她最爱吃的麻辣牛肉,他认为“不向他打个招呼,不把她今后的生活作好安排就离开她,他不能这样狠心!”当然,就因为这次回家,他被捕了,而且很快叛变了。用今天的眼光看,甫志高的错误或罪行主要还不在于他爱虚荣、小资情调,而在于他参加革命的投机心理:选择革命,意味着要打破日常生活,放弃一些世俗享受,还要冒生命危险。而他却不肯放弃时速日常生活,看到革命即将成功,在没有真正坚定的理想信念的情况下,赌博似地参与进来,被捕后很快变节并危害他人生命。甫志高形象的塑造也谕示着,《红岩》是拒斥日常生活、世俗享受的。开头余新江去甫志高家对于甫家客厅舒适环境的反感就奠定了这种基调。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刘思扬放弃优越家庭条件而去冒生命危险从事地下活动,离开渣滓洞时依依不舍,也说明了这一点。《红岩》里的重要人物几乎没有普通人:不是英雄便是“坏人”。渣滓洞、白公馆里的囚犯,除了混进其中的特务,可以说个个都是英雄,都高于我们今天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即使后来误入渣滓洞的三个青年学生景一清、霍以常和小宁,以及白公馆里的胡浩,也都是非常勇敢、临危不惧的人。

 

二、《红旗谱》的日常性

 

相比之下,《红旗谱》就迥然不同了。迄今为止,不论评论家还是普通读者,大多也是把《红旗谱》当做传奇类作品来看的,突出其中的“水浒气”。北京电影制片厂1960年拍摄的同名电影突出了阶级斗争,天津电视台2004年拍摄的28集同名电视剧则完全把它改编成了一个红色武侠传奇:主人公朱老忠武艺高强,在关外当过胡子,嘴里不时流露出江湖黑话,冯家父子则道德极其败坏,而至于乱伦;情节也传奇化,加进了比武、劫法场等情节,而原著中体现其特色与精华的的日常生活描写被舍弃了。我们这里要着重分析的,就是这些被忽略、被舍弃的内容。

小时候读《红旗谱》、《播火记》,一方面感到亲切真实,一方面又感到有点特别:与产生于同一时期的其他小说,诸如《林海雪原》、《红岩》、《铁道游击队》、《敌后武工队》、《烈火金刚》等相比,其故事没有那么复杂、曲折、传奇,人物也没有许云峰、江雪琴、杨子荣、刘洪、萧飞那么神奇,它集中表现的斗争,无非是地主老头和几个农家孩子争鸟,农民们私自杀猪、暴力抗税,几十名学生闹学潮与当局发生流血冲突;即使写战争——高蠡暴动,其参加者总计不过千人,正面表现的锁井大队仅百余人,谈不上波澜壮阔,远不及《保卫延安》、《红日》那么壮观惨烈,而且与敌人交锋基本是一触即溃。看惯了正面人物叱咤风云、酣畅淋漓的战斗与胜利,便感此书结局(那时还未出版第三部)让人压抑。另外,冯家大院的长工也不像《暴风骤雨》中郭全海们那样苦大仇深,富于斗争精神,赶车的老套子、冯大有与老东家少东家居然和睦相处……。但此书读后却终生不忘,反复阅读仍觉有味。现在看来,这都与它的日常性有关。

《红旗谱》受《水浒传》影响,这是许多读者、论者早已指出过的,这主要体现在主人公朱老忠及其朋友朱老明、严志和等,还有绿林人李霜泗,特别讲究“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仗义”。但这部书也深受《金瓶梅》、《红楼梦》影响,却一直被大家忽略。作者梁斌屡次表示他喜欢读《金瓶梅》,在晚年写成了《一个小说家的自述》中,他曾说“一读起《金瓶梅》,四壁皆空,就什么也不想了”,他“一面看着《金瓶梅》,一面想着《红旗谱》,受益不浅。像《金瓶梅》《红楼梦》一样,《红旗谱》其实主要是靠日常生活的描写取胜。

先从主人公朱老忠说起。梁斌曾表示,要把朱老忠塑造成高大完美的形象,许多论者也认为这是个理想化形象。但细读文本可以发现,朱老忠的“理想化”只是体现在为人方面的仗义,以及比那些从未离开过故土的农民多一些胆识方面,个人能力(智力、勇力)并未超出现实中人物的常态。论外形,和其父朱老巩一样,他身材并不高大,属于作者所谓“小敦实个子”,比严志和矮了一头(电影、电视剧的有关演员高大魁梧,与原著的描写反差很大)。论经历,在冀中农民中,朱老忠确实有些与众不同:少年丧父后只身流浪,先在北京当小工,又到天津学织毯子,后来下关东,在长白山挖过参,在黑河里打过鱼,在海兰泡淘过金;娶妻生子后,四十开外时回到家乡。可在民国时期有类似经历的北方农民也不少。走南闯北的经历使朱老忠身上洋溢着江湖侠义,但回乡后仍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关于朱老忠的回乡动机,改编的影视剧更多强调是为复仇——若果如此,这便真的是个《基督山伯爵》似的故事了。可小说原著多次交代是由于思乡,以及在异乡生活的难处。第三章写朱老忠听说严志和也要下关东:

 

他也楞了一刻,心里想起他在关东三十年,多咱一想起家乡,想起老街旧邻,想起千里堤上的白杨树,想起滹沱河里的流水,心上就象蒙上一层愁。这才一心一意要回老家,……

 

第七章去看朱老明时得知冯兰池仍然很霸道,他一方面说:“我就是为咱这穷哥们回来的,不是的话我还不回来呢!”,一方面:

 

他想:“不回老家吧,死想家乡。总觉得只要回到家乡,吃糠咽菜也比流落在外乡好。可是一回到家乡呢,见到幼年时的老朋友们,过着烟心的日子,又觉得起心眼里难受。”心里说:“知道是这个样子,倒不如老死关东,眼不见为净,也就算了!”转念又想到:“在关东有在关东的困难,天下老鸦一般黑!闯吧,出水才看两腿泥!”

 

内心深处的话当然比对别人说出的话更能说明行为的动机。从文本提供的信息看,虽然朱老忠一直不忘杀父之仇,但“复仇”并非他回乡的主要动机,回乡是他不得已的选择。有些读者以读传奇式复仇故事的心理期待这部小说的情节发展,未免会有些失望,因为他回乡后并未着手策划复仇行动,反倒种地盖房子,过起庄稼日子来,作者把一个有可能成为传奇的故事日常化了。第六章写朱老忠回锁井镇后初见老驴头,老驴头听说他带回一点金瓜籽儿,对他说:“一听你就是有心计的人,打算回来好好种庄稼哩!”朱老忠回答:“咱是正南巴北的老实庄稼人嘛!”回乡后朱老忠的日常生活,一是在朋友帮助下盖起土坯小房,一是从事田间劳作。第一部中他做的最大的事,除了步行去济南探监,就是带领乡亲武装(拿着三截鞭)抗税。但这也未超日常范围,甚至未上升到“暴力”程度(未伤一人)。论勇力,虽然书中交代他会拳脚,但并不出奇。第一部里首次正面写到他的“功夫”是在第三十六章:他们为准备反“割头税”而组织纠察队,他当众“闹了个骑马蹲裆式”,踢了个腿,耍了套拳。再就是第三十七章在集市上面对“不敢伤害请愿的群众”的保安队,举起三截鞭打落两把刺刀。第二部第二十九章写攻下冯家大院后,他与冯老兰的直接交手,因为对方已是老年,又是孤军抵抗,显不出朱的武功高强;第四十一章写暴动时辛庄战场的白刃战,是三部书中唯一写朱老忠直接杀敌处,他“砍下白军半个脑袋”、“卸下白军半个膀子”,但只是作为参战人员中的普通一员,作品也并未写他功夫如何出众。若对比《铁道游击队》中的刘洪、《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姜青山等,其非传奇性(日常性)一目了然。在见识与品格方面,由于他曾走南闯北,确比一般农民心胸开阔,比如遇到儿子被抓兵的突发事件没有暴跳如雷乱了方寸、对于被乡里人歧视的运涛春兰的爱情,他表示“咱穷人家,不能讲那个老理”,可他并无少剑波式的神机妙算,也没有许云峰江雪琴身上那种圣徒色彩,让人感到仍是一个地道的农民。

在“反面人物”的塑造方面,也可看出《红旗谱》艺术描写的日常性。革命历史小说和其他艺术样式的“红色经典”中,地主几乎都是反面人物,其中最著名的,大概要算黄世仁、南霸天、周扒皮和韩老六了。冯兰池(冯老兰)的“知名度”似乎比上述四位还稍差些。这些地主形象都很霸道,单说周立波《暴风骤雨》里的韩老六,他外号“韩大棒子”,因为“他常常提根大棒子,遇到他不顺眼不顺耳的,抬手就打”。他总共害死27条人命。这是已公然抛弃日常伦理道德的最典型的恶霸。这样的恶霸,古代有,例如《水浒》中的镇关西郑屠;当代也有,例如新闻媒体报道过的东北黑社会头子。对比一下,《红旗谱》里的冯老兰就明显有所不同了。尽管《红旗谱》全书的第一句话就给冯老兰一个“恶霸”的定性,书中朱老忠等人也屡次称他“老霸道”,但他的所作所为基本没有公开违背日常伦理道德,对乡规民约也有所忌惮。通观全书,直接提到的他的具体“霸道”行为是:

1)强行砸毁千里堤上的古钟,霸占48亩公产,气死试图阻拦的朱老巩,暗中雇土匪强暴朱老巩之女(电视剧改成他本人公开霸占),逼走其子;

2)利用村长职位,将五千大洋摊派给穷人;

3)想要运涛捕获的脯红鸟;

4)要鸟不成,作为报复,让人抓了大贵的兵;

5)看中春兰,因嫉妒而找人捉春兰和运涛的“奸”,并想趁机得到她;

6)乘人之危,取得严志和的“宝地”; 

7)伍老拔的儿子小囤到河神庙后头刨苇根,冯老兰看见“开腔就骂,还指挥护院的赶了小囤个骨碌子”;

8)赖朱老星的帐;

9)承包“割头税”,盘剥乡里。

但细究起来,这九件事他都是在合法外衣下做的。

第一件事——砸古钟,他打的幌子是砸钟卖铜顶赋税、顶公款,尽管真正动机是毁灭证据霸占官地;遇到朱老巩阻挠,严老祥助威,他与朱老巩互相拉扯,朱老巩揭他的老底,他“满口唇舌遮掩”,“羞得满脸飞红”,却“也不敢动手,只得打发人请来了严老尚”,用了个调虎离山,才将钟砸碎。朱老巩的死(得知被骗后气得吐血)没有必然性,而冯老兰对其子女的迫害并非明来,至于严老祥的远走关外,则是因有一次独自在千里堤上时“发现冯老兰正在他背后站着抽烟,瞪出一对网着血丝的大眼睛,直盯着他的脑袋”,怕以后受其迫害。当然,能用目光把人逼走,足以说明此人多么威势,可毕竟拿眼看人的行为本身不违法。

第二件事起因于他组织民团打逃兵惹恼军方。他打逃兵虽然动机是发洋财,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里却可以保卫地方的名义进行;军方“架上大炮,要火洗锁井镇”,他以五千大洋为条件请来土匪黑旋风调停,虽然主要为自保,却也能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将款项摊派给穷人确实霸道,但在黑暗腐败的旧社会这是常见之事;朱老明串连二十八家穷人和他打官司,输了个倾家荡产,他的胜诉也是靠对簿公堂的合法形式。

第三件事最具日常合法性。“脯红鸟事件”是作者在第一部中除反“割头税”、二师学潮以外重点表现的一场冲突,但确属小事:运涛逮住一只脯红鸟,准备拿到集上去卖时被冯老兰看见,一辈子喜欢养鸟的冯,开出比别的买主都高的三十吊钱想买下,运涛已有意卖出,大贵却为和冯老兰斗气,宣称“扔到臭水坑里沤了粪”也不卖给他。最后鸟被猫趁夜吃掉。冯老兰终于没有买到手!读者都会明白,这件事绝对不会发生在韩老六、南霸天身上。

第四件事是第三件直接导致,是冯的报复行为。但冯也并非马上不择手段地实行报复。作为村长指派谁家出兵,是他的权力。大贵质问为什么派自己出兵时,“冯老兰气愤愤地走上来,说:‘定而不移的是该你出兵!’”他的“定而不移”显出霸道,“气愤偾”却事出有因。

第五件事,小说里讲冯老兰“是个老色鬼”,可“从表面上看,是个‘古板’的老头子”。书里写他“好色”的具体表现,除了娶了个“现在也不年轻了”的“年轻的太太”做续弦,再就是看中春兰。发现春兰和运涛恋爱,出于嫉妒,他唆使春兰的大娘宣称“春兰可招了汉子了”,并招来老驴头追打。 为趁机得到春兰,一贯吝啬的他还狠心要拿出一顷地、一挂大车。遭到坚决拒绝后,冯“也再不敢想着她”。(P304)

第六件,并非冯老兰主动提出买严志和的“宝地”,是严为筹措去济南探监的路费而去向冯借钱,冯因为严曾和他打官司,以及脯红鸟事件,开始不肯借;冯看中了“宝地”,却并未直接说出想要;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决定以地换钱,虽然极不情愿,却是自主的。

第七件,完全是鸡毛蒜皮,和老驴头骂那些为抄近路而踩他庄稼的行人的区别,只在原来河神庙是公产。

第八件,其实冯老兰本意不在催朱老星还帐,提起此事,是为威胁他不要参加反“割头税”。

第九件,是当时农村常见的不合理现象,是民国时期苛捐杂税繁多的真实反映。总之,如作者所说:“这些素材,在乡里并不少见。冯老兰的形像性格比比皆是。” 当然,我这里并不是否认冯老兰是坏人,而是说他还没有公然违反日常伦理。

也不是说《红旗谱》就没有超出日常生活的故事情节及具有某种传奇性的人物。“二师学潮”写的是不同于学校日常生活的流血冲突,“高蠡暴动”是农民打破日常生活的壮举。判断是否属于“日常”,需要一定的参照系。比如,对于战争年代的战士来说,行军打仗就属于“日常”,而对于几辈子扛锄头的农民来说,作战就超出了“日常”;对于白洋淀渔民来说,水乡景色与生活方式是“日常”,而对于来自平原农耕地区的作者来说,这些就很新奇——这种新奇感是通过来自锁井镇的农家孩子二贵的眼睛来表现的。生活在白洋淀一带的绿林好汉李霜泗,作者也是有意作为传奇人物来写的:另外,张嘉庆的枪法出众,身世与行为有些独特,也具有一定的传奇性。锁井镇人物中,与一般日常性格有所区别的是朱老巩和春兰:前者开篇就“大闹柳树林”,后者在那个极端封建封闭的年代和环境里敢于自由恋爱,并且为了一个似乎无望的爱情无限期等待,拒绝过大家习以为常的生活。

但是,作者在处理“奇”与“常”的关系时,做到了“酌奇而不失其真” 就是表现新奇的东西而不失去正常的状态。他没有无限制地表现“奇”,书里面的这些“奇”都有现实依据,真实可信,并不让人感到与读者的日常经验隔膜。他写朱老忠比一般农民高大,先交代了他走南闯北的经历,因为“有过这种生活经历的人,性格上才有慷慨豪爽的可能”。 书中的主要人物和事件都有生活原型或历史依据。朱老巩和春兰的形象有理想成分在里面,他还思考过“在那个时代,是不是可能产生朱老巩和春兰这样的人物呢?”结论是“在当时是可能的”。 “二师学潮”和“高蠡暴动”都是曾经发生过的真实历史事件,但即使写这些非日常的行为和事件,作者也以日常逻辑来把握或以日常逻辑来比照衡量。这种日常逻辑往往是借书中某个人物来表现的。“高蠡暴动”爆发前夕,书中主要人物以及锁井镇一带的居民还处于日常生活状态中,对于这种状态的突然打破,他们一方面感到兴奋,一方面心理上感到不安,有些事还不能马上适应。小说用了整整六章的篇幅(第22~27章)表现暴动的具体准备过程。虽然作品仍是以写人物语言和行为为主,但这部分也很重视心理描写,有些对话描写其实也是意在表现人物的心理。这六章表现他们此时遇到的“日常”问题是:暴动者开拔后家属怎么办?起义者聚齐后吃穿用住怎么安排?除了写起义者家属怎么来“闹”、朱老忠等怎么安抚,还较详细地写了他们第一次打破日常伦理的“革命”行为:到破落地主冯老锡家去“起枪”,即没收他家自备的枪支。主意最先还是与冯老锡家关系不错的朱老星出的。朱老星打官司失败,卖掉了房子无处居住,现在借住的就是冯老锡家的小屋。谈到怎样“起枪”,老星准备用“日常”的方式,对冯老锡说:“咱们老街老邻的,父一辈子一辈的都不错,也用不着费事,今天我们有事,要借你的枪使使。”其他人认为不可行,这时朱老忠用“革命”逻辑代替了老星的“日常”逻辑,告诉他“暴动不是作揖求情,也不是请他吃火锅。不能轻拿轻放”,提出把菜刀搁在冯老锡的脖子上,逼他交出枪支。这时:

 

朱老星一下子叫起来,说:“不行,这不成了土匪吗?和明火、路劫有什么两样?”说着,忙用手捂上嘴,合紧眼睛,缩着脖子,不再说什么。

 

朱老星的话是“日常逻辑”对“革命逻辑”的疑问。当然,作为1950~1970年代的革命文学作品,这两种声音不可能形成平等的对话关系,使作品带有“复调”性。朱老忠马上用“抗日”的宏大叙事批驳了老星的疑问,而老星马上就被说服了,“走过去,笑眯虎似地对着朱老忠的脸看了看,再拍拍朱老忠的肩膀”,表示钦佩。接着写他们到大竹镇计取警察局的枪,是全书少见的带有一定传奇性的、有些类似于《铁道游击队》、《敌后武工队》的情节,但《红旗谱》将此写得仍是那么平易,并无血腥;也不算惊险,却真实可信,因为这里的敌人不是穷凶极恶、训练有素的鬼子,而是和他们一样出身农家的乡村警察。不太惊险,却饶有趣味:写他们缴了警察的枪后并没伤那些“战俘”,“看见桌子上摆的冬瓜羊肉饺子,甩开腮帮吃了个饱”,让人感到他们毕竟还是朴实的农民;晚上回来朱老明请客犒劳时朱老星吃了豆腐又吃肉的情节,充满喜剧色彩。写暴动者家的主妇支持丈夫起事,动机也很具体。贵他娘展望的未来是“扛长活的,能吃到白面;新春节下,也能吃顿过年的饺子;十冬腊月里能穿上棉衣裳;咱女人家,生孩子坐月子,也能吃套烧饼果子,喝碗红塘水了”。虽然朱老忠马上用“子子孙孙不当亡国奴”的宏大叙事“纠正”,但他的话没见出什么实际效果;他本人说服冯大狗家的支持丈夫闹暴动,最终也是以很实在的理由:“你等着吧,暴动起来就有大囤的粮食,大垛的衣裳,任凭你要多少就要多少。”暴动发生以后,进入短暂的战争状态,作者写锁井大队的游击队员冲击冯家大院时乱糟糟一轰而上,如同萧洛霍夫《静静的顿河》写红军战士歪歪斜斜骑在马上一样,没有拔高新起的红军的战斗能力。

 

三、《红旗谱》日常生活描写的分析

 

提到日常生活,我们一般是指人们每天必须经历、不断重复的事情,以区别于社会重大政治、经济和军事事件,它包括休息娱乐,也包括工作。日常生活一般又被概括为“衣食住行”四个方面。王蒙在论《红楼梦》时说:“中国的传统小说是不大写日常生活的如果写宴会,或者是鸿门宴,或者是王婆、潘金莲与西门庆一起吃酒,总是作为忠奸、贞淫斗争的一个环节来写。像《红楼梦》这样写日常生活,写琐事平常事,写细节,是绝无仅有的 笔者觉得有一定道理,但不全同意。首先,“大写日常生活” ,“写日常生活,写琐事平常事,写细节”的“中国的传统小说”,并非只有《红楼梦》,起码还有《金瓶梅》、《儒林外史》。《红楼梦》的日常生活描写也有不少游离于主干情节之外却生动摹绘出一种人生情态、表达了某种人生感悟因而耐人寻味的“闲笔”。《红旗谱》与其他“红色经典”的不同之处,也正在于它有许多与作者明言表述的“阶级斗争”主题无必然联系的日常生活描写的“闲笔”。以下我们从三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

1.饮食。在“衣食住行”四个方面中,《红旗谱》对于“衣”和“行”的描写相对较少,因为其中主要人物多为贫苦农民,衣着简单随便,一般仅为蔽体或御寒,不似《红楼梦》中阔人的锦衣美服,万般讲究;农民和地主们世代居住在自己的家乡,无特殊事由很少离开故土,该书也非“流浪汉体”,不重写路上见闻。“住”的方面,若按狭义理解,限于住宅居室,作品屡有涉及,却也不怎么铺张渲染;若指广义的“生活环境”,小说里的描写就很多了,而且构成作品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而对于“食”的描写,大概在“红色经典”里,《红旗谱》及其续篇《播火记》大概要算最突出的了。

这里所说“食”的描写,不是指简单交代故事时间或事件过程的,如“午饭后,某某……”,而是指把“食”的内容具体写出,特别是还写出食物给人的味觉或嗅觉。这样的描写,两部书中大约有50来处。由于篇幅长、容量大,不论是日常型还是传奇型,长篇小说一般都免不了要写到人的饮食行为,但作者写这些时的动机与态度不同,写法与详略及效果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小说里写人的吃喝,有时为交代事件过程或时间推移,有时为塑造性格或揭示人物关系。《红旗谱》里饮食场面的描写,也大多具有这种功能。比如第一部第31章写严萍的奶奶招待江涛吃饭,奶奶一边讲她们家过去如何“黄芽韭猪肉饺子、四碟菜、一壶酒”招待来往朋友,一边亲自动手剁馅和面包饺子,吃饭时自斟自饮,就显示了她独特的身份与性格。但若只有这些,《红旗谱》就和其他作品没有什么两样了。而细读作品可以发现,《红旗谱》中的饮食描写,除了塑造性格、推动情节,其本身还具有一定的独立意义,而且,其内涵与意义是多重的。首先是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与现场感,让读者如身临其境,感觉书中人物和我们一样在生活,它不只是为了完成某个自足的故事,或是充当表达某个主题的道具。其次是唤起读者一种独特的美感,给予其一种精神享受,使其体验到生活的乐趣。第三是具有民风民俗方面的资料价值、认识价值。关于读小说中的饮食描写能给人以独特的精神享受,相信读者大多有过体验,一些作家对于这种感受也有过描述。《红楼梦》里面关于贵族大家庭宴饮场面如何豪华排场,菜肴点心如何丰富考究精美的描写,令许多读者神往羡慕。这种精神享受究竟能否称为“美感”?我以为可以,因为它能调动欣赏者丰富的想象,激发其对于生活的热爱,属于一种精神的愉悦。饮食男女是人生的基本欲望。“男女”一面,低级者有性欲与性行为的描写,高级者是对于神圣浪漫爱情的讴歌,如果说前者因作者创作追求与艺术品位的差异,对其审美价值,论者尚有不同看法的话,后者属于“艺术”和“审美”的范畴却是公认的。“食欲”并不比性欲低俗,饮食之美同样可以由物质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要不怎么会有“饮食文化”之说和对于饮食文化的研究,怎么会有“美食家”呢?作家中讲究饮食的不少,比如周作人、梁实秋都写过谈吃的散文,汪曾祺、无名氏(卜乃夫)对于口腹之娱的讲究屡被朋友提及,陆文夫认为,“对一个有文化的食客来讲,吃喝应当追求一种境界,或称为环境、气氛、心情、处境等等”, 他还专门写了篇著名小说《美食家》。而在1950~1970年代走红的作家中,梁斌对于饮食之美的讲究更显得与众不同。他除了写过一些专门谈论饮食的散文,如《地方风味在保定》、《日本的“茶道”》,在其自传体回忆录《一个小说家的自述》中对此也有充分表现。我读这部回忆录收获良多,其中一点就是惊讶于作者对“吃”的重视以及这方面的记忆力:这本书写的是从作者童年到1960年代《播火记》完成50年间的事,他对几十年前吃的饭菜具体记下来。开篇就写到三四岁时随父亲赶集的情景。写童年记忆里各种吃食的文字,在第一章中占有很大比例。写成年后的经历,不论是写客居北平、济南求学,还是写抗战时期的游击生活,以及此后辗转各地任地方干部、专业作家,翻阅此书,类似这样的描写随处可见:

 

老同学不外待我,吃了一顿家常便饭:杂面汤,小米面窝窝,葱花炸辣椒。”(P123)

 

学员们说我不够卖力气,这也难说,几年以来,老是吃小米干饭和菜汤。小米的营养虽好,但老是吃这个,时间长了,胃口也就不好了。(P221)

 

管理员刘田端来半桶白面,还为我找了一个做饭的师傅。也无非是烙饼、面条,我不记得吃过饺子。(P222)

 

老掌柜热情招待,吃了一顿羊肉大葱馅的包子,油水不小,而且挺香,可与保定的白运章相比,但是味道不同,因这是大葱羊肉。(P276)

 

其他人未必没有一些印象深刻的饮食经历,但一般不会对多少年前吃过的东西记得这么清楚具体,不会在自己的自传、回忆录里如此不厌其烦、津津乐道地写出。

读了有关描写也可发现,梁斌所写多是家常便饭,特别是农家饭菜,或者市井小吃,没有《红楼梦》里那么奢侈讲究的宴席菜系。作者的出身以及成长环境决定了作者饮食方面的趣味:梁斌的出身虽然也是地主家庭,但毕竟也算农家子弟,而且,民国时期冀中平原的一般地主富户,其生活水平与清代贵族子弟有着天壤之别。另外,作为革命作家,作为1950年代~1970年代的作品,梁斌毕竟又受到特定时期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与制约,“艰苦朴素”的生活信条他不可能违反。从小说的有关描写,我们可以看到梁斌所受三个方面的影响:童年相对宽裕的家境,冀中农民的思想观念,解放区的意识形态。这三个方面基本统一,但偶尔也有不尽一致之处。我们可以发现,作者对于饮食的理想,一般情况下是不求丰盛,但求可口;不求多么奢侈,但求有所变化,并伴随着精神的愉悦。这些描写透出人物(同时也透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对生之乐趣的享受或向往。《播火记》里起义者家属关于革命成功后“人们有吃有穿,扛长活的,能吃到白面;新春节下,也能吃顿过年的饺子;十冬腊月里能穿上棉衣裳;咱女人家,生孩子坐月子,也能吃套烧饼果子,喝碗红塘水了”(P272)的憧憬,攻克冯家大院后起义者大会餐时“冯大狗用头号大黑碗盛了岗尖一碗肉,把三张白面大饼中间咬了个大窟窿,套在脖子里,蹒跚走着,张开大嘴狼吞虎咽”(P336)的喜剧式描写,反映了农民“革命”想象的感性一面。《播火记》写豪绅在蠡县县城宴请陈贯群时的叙述语言“在小城市里,没有讲究的餐具,桌上摆的尽是一些花色的江西瓷器和白铜用具”,又透露出作者本人对于饮食文化的内行与喜爱。

2.环境。《红旗谱》对于人物具体生活环境的描写很重视,书中有关描写很多。据作者自述,他构思这部作品时先构思人物,人物表写完之后,就画出东西二锁井的地图。他说:“不要小看这张地图,这是多年来构思故事的结果,谁家宅院是什么布局,住在哪条街巷,是有一定的。这是诸多人物活动的舞台,好像《红楼梦》的荣宁二国府一样,像大观园一样,各人有各人的住处,谁走哪个门,通过哪条巷……多少人物多少故事,尽在胸中。” 相信当年曹雪芹写《红楼梦》时手边也绘有一张类似的地图。许多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很重视对作品中人物的生活居住环境的设计,例如巴尔扎克为写好外省生活,就曾托朋友绘出某一外省城市的地图。这样做的艺术效果是大大增强了作品的逼真感,使读者觉得真的有这样一些人物在这样一个地方生活过。这开拓了读者的想象空间,也是作品艺术魅力的一个方面。《红旗谱》、《播火记》里的自然环境与乡村风光描写,除了作为人物活动的背景,为塑造人物、推动情节服务,其本身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而这些描写和“阶级斗争”的主题倒未必有必然联系。

《红旗谱》里的环境描写不像外国小说那样繁复,但都能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其中写得最多的是锁井镇一带和白洋淀的景色。在写法上,作者有时借人物的眼睛写出,有时以叙述人语言直接描绘,话语间透出对乡村风光的热爱赞美。借外来者眼睛看,实际是以新鲜而亲切的心情去感受,同时也是让读者以这种新鲜感去领略感受。第1部第5章写朱老忠在离开故乡30年后重返故土,第2部第2章写严萍避难回乡,都写了他们眼中的锁井。他们出生于此,都是在这里度过了童年,又离开家乡多年,其对故乡景色的感受与外地生长的以及终生不曾离开家乡的人都有不同。第14~15章写二贵看白洋淀,则用的是异乡人的好奇眼光。这些景物描写穿插得非常自然,犹如拍摄电影电视剧时的“跟拍”,与人物的活动、情节的展开有机融合,具有强烈的现场感。试看下面这段,写朱老忠刚回乡时与严志和一起,看望朱老明后又去伍老拔家:

 

朱老忠和严志和,从朱老明家里走出来,沿着村边走到锁井东头,上了千里堤。千里堤上那一溜子大杨树,长得钻天高。堤上一条干硬的小路,在硬土裂缝里滋生出稷草的黄芽。大黑蚂蚁,在地缝里围绕草芽乱爬。

堤岸下边,是一排排紫色的柳子,柳尖上长出嫩叶。伍老拔的土坯小房,就在千里堤上。朱老忠和严志和走到小栅栏门口,有一只小狗从院子里跑出来,汪汪地叫着。严志和吓唬它:“呆住!呆住!”……

 

如果让巴尔扎克或雨果来写,也许要把朱老明的旧宅或锁井镇千里堤精雕细刻写上一章;若在中国古典小说,或时刻专注于主题和情节的现代小说中,也许只交代“朱严二人从老明家出来,到了村东伍老拔家”,甚至连“村东”这方位词也省去,然后展开对话,表现他们如何同仇敌忾,结成反冯联盟就行了。可梁斌不,他这次恰恰没有让他们见到老拔(老拔不在家),却写老忠在老拔院子里看到几棵新刨下的湿柳树,嗅到顺着河筒吹来的东风带来的一股经冬的腐草的气息,从老拔家出来后感受到晒在身上的阳光的燥热,望见明净阳光下远方太行山起伏的峰峦。又写他们来到老忠故宅宅基,做出重修新房的计划。还让严志和展望等到墙头外栽种的一溜子柳树长起来后有了树阴,小院子如何凉快。因为这里要写的是生活,是“过日子”!

穿插在作品中的景物描写,地点涉及锁井镇村里村外、河边地头,时间包括了夜午晨昏、春夏秋冬,将书中的景物描写剪接起来,可以得出冀中乡村的四季全景图。例如写傍晚:

 

日头落了,夕阳的红光映在她的身上,映着千里堤,映着千里堤上的白杨树。杨树上一大群老鸦,似有千千万万,来回上下左右飞舞,越飞越多,呱呱地叫个不停。(P47)

 

写月夜:

 

夜深了,村落上烟霭散尽,一个圆大的月亮,挂在树叉上。在乡村的夜暗里,长堤和乔杨,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案。还有的孩子们在门前小场上玩,吵吵嚷嚷,说说笑笑个不停。(P55)

 

这样的景物描写,用的是写实笔法:上面那段写傍晚景色的,是讲朱老忠30年后回到家乡,看到老祥大娘的情景,对朱严两家这是喜庆事,但作者不是写喜鹊喳喳,而是写老鸦,即乌鸦,这样并未破坏喜庆气氛,而是勾勒出日暮鸦噪的田园风景,有杜甫“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羌村三首》之一)诗句意境。虽云写实,也是抒情。如果没有对故乡农村生活的深情,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的。老舍曾说:“我们幼时所熟悉的地方景物,即一木一石,当追想起来,都足以引起热烈的情感。”梁斌的创作经验正引证了老舍这句话。《红旗谱》中每个景色,都有其现实的蓝本。老忠回乡的这一景,就来自作者幼年记忆:

 

在我年幼的时候,村北和村东还有两大片梁家老坟,年深月久,已成乱,无人管理,只有几棵小树和一株老杜树,在日暮夕阳的时候,有一群乌鸦在树上呱呱地乱叫。这种日暮鸦鸣的印象,概括进《红旗谱》中。

 

他不只一次谈到他对于某种景色的“感情”:

 

儿时对于大苇塘是有感情的,不知不觉写进作品里。水坑、苇塘,不知写了多少次。

 

我在几部书中都写到梨树和梨花,这是因为我对于梨林有了深厚的感情。

 

三部书写得最多的景物,还有千里堤上的大杨树、风吹大杨树叶子时哗哗的响声。由于是带着深情写这些景色,也为了小说的美好意境,作者在写实的时候也是有所选择的,比如关于白洋淀的描写是作品被人称道的篇章,作者以新鲜(作者不是在水乡长大的)而亲切(战争年代曾两走白洋淀)的感觉,带着怀念去写,写得令人神往,而对于白洋淀的蚊子就丝毫没有涉及。我们在作者的《一个小说家的自述》中却得知夜晚时“白洋淀的蚊子就象蜻蜓一样,叮得人皮肉疼痛”。 梁斌的创作宗旨,他自己明确表述的是写一个阶级斗争的故事,而在其潜意识中,或者说实际操作中显示出的,同时还有一幅乡村日常生活画卷,一曲“田园颂”。

3.人伦情感。虽然所表现的主要矛盾冲突都与阶级斗争有关,书中主要人物也可分为地主与农民两大阵营,但《红旗谱》之间的人物关系给人印象最深的却不是阶级关系,而是人伦关系,最打动人的也是人物之间的人伦情感,主要是夫妻情、亲子情、朋友情,也包括青年恋人之间的爱情。

夫妻情的描写在《红旗谱》三部曲里是比较突出的。与后来“文革”时期文艺作品不同,《红旗谱》、《播火记》里的主要人物大多有着完整的家庭。作者重点表现的夫妻关系主要有朱老忠夫妇、严志和夫妇、朱老星夫妇、大贵夫妇、李霜泗夫妇。这几对夫妻之间感情的表现有各具特色:朱老忠夫妇相识于关外,朱老忠的经历和贵他娘东北妇女的性格,自主结合的方式,使他们之间的关系较少传统礼教的色彩,朱老忠对于妻子没有大男子作风,他要生长于关外的贵他娘随他回冀中的锁井镇定居,靠的是“苦苦央求,死乞白赖”而非专断的强迫命令,但他们仍然是过日子、过日常生活的恩爱夫妻,而非浪漫爱情故事的主人公。他“觉得贵他娘对他的恩情比海还深,比山还重”,称贵他娘是自己的“活神仙”,是因“自从贵他娘坐在他的炕头上,冬穿棉夏穿单,不管破的烂的,缝洗得干净利落,到什么季节,不用说话,衣裳就穿在身上。下地做活,黑灯瞎火地走回来,一进门有饭吃,一拎壶有水喝。不管走了多么远的路程,一进门炕上有个舒心的人儿,就象减轻了身上的疲劳。两个人搭了十几二十年的伙计,没拌过嘴,没吵过架,老夫妻总是睡在一条炕上。”(P124~125)朱老星夫妇之间的恩爱表现很别致:朱老星的妻子(庆儿娘)经常数落他,“庆儿娘越是骂他,他浑身越是觉得滋润。日子长了要是听不见这种声音,看不见这样颜色,就觉得清淡,没有意思了”,他“并不认为是什么侮辱。相反,更觉得夫妻的和美”。(P292~293)大贵夫妇的感情,属于新婚青年农民夫妇朴实的爱情。李霜泗夫妇的关系就有些传奇浪漫色彩了:霜泗出身绿林,妻子(芝儿娘)却是大学生。将他们联结在一起的,是对于现存社会秩序的叛逆精神。芝儿娘崇拜硬汉性格的霜泗,霜泗甘愿受芝儿娘的管束。严志和夫妇虽然也是很恩爱,他们的关系却更多体现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夫妻关系的特点。严志和脾气温顺,知道体贴妻子,但“也爱闹庄稼性子,一闹起来,就象开春时节打闷雷。有时候翻脸不认人,睡着睡着,举起拳头就要打”。而当涛他娘伸头让他打时,他又悄悄把拳头收回去,笑笑说:“嘿嘿,舍不得!”随着年岁增长,衣食的吃累,涛他娘感到恩爱在减少。(P44)老驴头夫妇、严知孝夫妇的关系更加日常化,也就是说,算不上恩爱,又还过得下去。春兰娘(老驴头的妻子)的娘家侄女住了才十天半月,老驴头就心疼家里的粮食,骂骂咧咧。由于当时特定意识形态的制约,作者不可能像新时期以后那样对“反面人物”的夫妻情给予正面表现,比如对冯贵堂、冯焕堂兄弟的夫妻关系描写付之阙如;但也没有过于明显的丑化、妖魔化,写到的部分还是比较生活化的。小说里的冯老兰除了爱养鸟,还有些好色,曾想得到春兰;但他并未表现出对妻子冯大奶奶的不忠。冯大奶奶比他年轻,是续弦,但娶了这个“大奶奶”,并未见再有“二奶奶”、“三奶奶”之类姨太太。他死后冯大奶奶“哭得眼泡儿象铃铛”,痛惜“老头子一辈子省吃俭用,不是容易”,力主大办丧事。(P561~562)看来他们夫妻间也是有感情的。

亲子之情方面,给人印象最深的是涛他娘对小儿子江涛的宠爱,两个儿子入狱后她痛彻心灵的思念,老奶奶去世后江涛回家奔丧的描写催人泪下。作品写贵他娘的母爱,又明显与涛他娘不同:大贵被抓兵,她也是难舍难离,伤心落泪,但她比一般母亲有魄力:在李德才挑衅时,她命令两个儿子去揍他并将其扔进臭水沟;在大贵出征前夕不忍离开母亲时,她反倒能笑出来,并鼓励儿子安心前往。

作品重点表现的朱老忠与严志和以及朱老明、朱老星、伍老拔之间的感情,可以解释成“阶级情”,但给人更直接的感受是“朋友情”,是朋友之间的仗义。楔子写朱老巩大闹柳树林,保护河神庙前后四十八亩官地,其出发点并非为阶级仇,是看不惯冯兰池的霸道,为四十八村的人们打抱不平。这四十八亩地既然是公产,当然就既有穷人的份,也有冯兰池以外其他地主(例如冯老锡)的份,只是大家都不敢管或觉得没必要管。朱老明带头和冯兰池打官司,既有切身利益的因素,也有见义勇为的冲动。严志和、伍老拔、朱老星被卷进这场官司并为此倾家荡产,也是出于义愤。朱老忠乍一听到严志和参与了这场官司,第一反应是“锁井镇上的事,碍着你什么了?”(严志和是小严村人)严志和的回答是“心里不平”。老忠因此觉得志和“是个义气人,够朋友”,更佩服朱老明是个硬汉子。(P29~30)如果说这种情感是“阶级情”,或朴素的、自发的阶级感情,那怎么解释老驴头、老套子、老栓、冯大有、冯大狗、大个头领青等人没有和他们建立这种感情呢?按书中描写透露给我们的信息,所谓阶级感情,实际是贾湘农对于他们之间这种友情的一种意识形态解释。相近的经济地位——贫穷,只是促使他们相互接近的因素之一。没有这种仗义,即使再贫穷,也难以成为他们这个团体的核心成员。

未成眷属之前男女之间的爱情,一直是文学作品大力描写并讴歌的一种感情。《红旗谱》、《播火记》也写了这种爱情,主要是运涛与春兰、江涛与严萍,以及大贵与金华结婚前对春兰、冯登龙对严萍的单相思。芝儿对张嘉庆,似乎也有一种朦朦胧胧的爱意。这类爱情描写使全书的人伦情感描写更加丰富和全面。但相对而言,这部分内容未见特别出彩。这也难怪,那时农村里,特别是在封建意识特别浓厚的河北,绝大多数青年男女的婚姻是像大贵与金华这样由父母或亲友包办,自由恋爱非常罕见。运涛与春兰由于偶然机缘产生恋情,这种情况虽属特殊,却也并非不可能。书中对运涛出走之前他们之间关系的描写不出写实范围,尤其是春兰的大娘“捉奸”、老驴头往死里打给他“丢人”的女儿,以及后来春兰在村里抬不起头的描写,非常合乎当时的生活逻辑。但后来写春兰坚持苦等被判无期徒刑,不见出狱希望的运涛,拒绝条件相当且钟情于自己的大贵,就明显是浪漫化了。春兰的性格固然刚烈,固然有些特立独行,但毕竟属于“过日子”的普通人,而非绿林豪杰、江湖侠客,或有某种特殊信仰的人。春兰的原型是梁斌的村子附近一个漂亮的农家姑娘,她在去看戏时将“革命”二字绣在衣襟上,引来街上小伙子们的围观。这个细节被作者写到小说中;但作者并没说这个原型有为被判无期徒刑的恋人而独身的行为,也没有讲过有其他原型。因此,尽管春兰的形象基本是现实主义的,她的恋爱却是浪漫化的。梁斌的第一次婚姻是包办的无爱结合,战争年代在革命队伍里又有被一个叫做萧林的女同志耍弄的经历,可以推断,春兰的爱情故事里寄托着作者对于自由恋爱、忠贞不渝的爱情的理想。虽然浪漫,读者又没有明显感到这个故事与全书有什么不协调。从文本本身可以看出,春兰对运涛的感情,初期是出于青年男女自然的、自发的互相悦慕,后期则由于庄严的承诺。到了《播火记》里,作者又写到,关于嫁给大贵,“说心里话,她心上也曾思量过这件事情。和运涛、大贵,他们都是从小一块革命长大的,心思知心思,脾气知脾气。可是,她觉得那么办了,对不起运涛。她想:久后一日,运涛还有个出狱的日子,拿什么样的脸面去见他呢?于是她暗里下定决心,宁自舍弃青年人的幸福,也不辜负运涛对她的好心。”(P26)这样,终于又给了她这一浪漫行为一个比较日常的解释。

 

四、“传奇”的价值与“日常”的魅力

 

英雄传奇类小说尤其不可取代的价值,因为人类精神深处,既有要认识现实的要求,又有要超越现实、寻求更美好、更理想的人生的愿望。以前的英雄传奇写的是比现实中普通人更高的人,让读者能看到人类在道德、勇气或能力上“上达”的可能性,《红岩》则描绘了人类以信仰为依托的意志创造的奇迹,能给人以潜移默化的鼓舞。随着岁月的推移,后世人的具体信仰可能有变化,但并不妨碍这种意志的赞歌对读者发挥激励鼓舞的作用。后世读者欣赏某些名著,有时就是滤去了它的某些已经过时的观念性内涵的。我们喜欢歌德的《浮士德》、喜欢列夫·托尔斯泰的小说,未必都是因赞同作品人物的具体主张,但作品及其人物的精神具有超越具体历史内涵的价值。《红岩》里英雄的境界普通人未必都能达到,但他们犹如奥运冠军,给人的上升树立最高的标杆,使人类获得自豪感。从另一个角度说,这部书歌颂的是人的尊严与寻求超越性价值的努力。对超越性价值的信仰与追求,使有限的、带有荒诞性的现实人生获得了意义。

而写日常生活的小说,又有传奇类小说未必具备的独特魅力。改革开放对中国人精神上的解放成果之一,就是肯定了普通人过日常生活的意义。“新写实”小说的出现就是这种成果的具体表现。根据作者对所描写的生活的态度和作品不同的审美追求和特征,这类小说还可进一步细分为四小类:1)只意在展示一种生存状态,如叶绍钧的《孤独》、《夏夜》;2)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中发现或发掘人生的乐趣,如废名的《竹林的故事》、《毛儿的爸爸》;3)借日常生活琐事,描绘世态人情,如《金瓶梅》;4)当描绘世态人情达到一定人性深度,具有了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时,就因其对人性的发掘与对社会文化的深刻反思而让读者震撼,有了一种似乎说不尽的内涵与久远的艺术魅力。如《红楼梦》。

我认为,评价作品的文学价值的标准,对于不同审美类型的作品,应有所不同。虽然认识价值、思想启迪价值和审美陶冶娱乐价值都是文学价值的组成部分,而且在优秀作品那里这几个方面往往兼备,但它们在每个具体作品那里并非总是均衡的。目前的文学研究界最重视前二者,倾向于把作品当作思想文化分析的资料,对后者虽也有提及,一般也是作为一种手段或某种次要的、附带的东西;某一作品倘若审美娱乐价值占优而进行思想文化分析的价值不大,则被判为文学价值不高。其实。反观中外文学史可以发现,大多数文学名著或文学经典对于后世读者的价值,在于审美陶冶娱乐价值和认识价值方面,并非所有流传下来的“名著”或“经典”都值得不同时代的人长篇大论地反复分析,说不完道不尽的只是其中极少的一部分——西方有几个莎士比亚,中国又有几个《红楼梦》呢?而若单论“认识价值”,则曾经发表过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即使是文革时期的那些如今已被忘却的标语口号式作品,对于后来人认识特定时期的话语体系与社会精神风貌也有帮助;它们之所以不能成为文学名著,除了思想启迪价值的缺失,更在于审美陶冶娱乐价值的匮乏。换句话说,审美陶冶娱乐价值是构成文学名著的必要条件。这里所谓“审美陶冶”包括了健康向上的思想道德情操的陶冶。一部小说能否成为传世名著,除了里面所传达的思想道德观念是否健康,还取决于其能否引起后世读者的阅读兴趣;即使它们引不起那时专家学者研究分析的兴趣,也仍是文学名著,现在就有许多不怎么被研究分析,却仍有大量读者的文学名著。

《红旗谱》还客观显示了一些作者始料未及的思想艺术内涵。由于作者遵循的是现实主义创作原则,不因自己的政治态度和主观倾向而违反艺术真实,文本本身实际上显示给读者的东西,在某些方面与作者自己的自觉意识产生了重大差异。我们通读作品后的感觉,就是“二师学潮”和“高蠡暴动”这两次政治行动是外来输入的结果,按生活逻辑来说缺乏历史的必然性,当时学潮和暴动的组织者确实犯了左倾盲动主义错误,他们是造成人员伤亡、农民生活处境更加艰难的祸源之一。

如果要问读了《红旗谱》、《播火记》的读者书中揭示的主要矛盾是什么,估计十有八九会回答是朱严两个家族与冯兰池一家的世仇。那么,他们的世仇是如何结下的呢?不是因为冯家欺压他们之中的具体哪个个人或家族,而是冯家假公济私霸占公有资产的霸道行为引起朱老巩的不平、不服。朱老巩的行为无疑是代表了正义的,属于见义勇为,是对于权威的挑战。作品曾交待,锁井镇曾有以朱家为核心的“八十年的拳房底子”,也就是说曾经也是一种强势实力。朱严一方与冯家的斗争,不是由于绝对贫困,也不是因为冯家对他们的直接压迫剥削,而更多是因为一种精神上的东西,就是对代表非正义的霸权的挑战与反抗。朱老巩大闹柳树林的行为有些像鲁智深而非林冲。接下来的矛盾冲突其性质与此类似。朱老忠回乡前,朱老明带头与冯家打官司,以及严志和、伍老拔、朱老星等人的附和,也是由于对其霸道行为的不平和不服,由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仗义。从“朱老忠回乡”单元我们得知,朱老忠走后,冯家并未霸占其田产和宅基:地由严志和种着,宅基荒芜闲置着(电影里却改为刘二卯来宣布地皮已经是冯家的了)。他回来后与冯家的第一次冲突,即“脯红鸟事件”,纯属意气之争,大贵被抓是这个意气之争的结果。“瓜棚事件”主要由于乡村百姓封建意识的浓厚,冯老兰在其中并不起关键作用。后面所写严家的厄运与冯家完全无关,运涛的出走也并不具有必然性。 严家厄运之后双方的主要冲突,是“反割头税”。这次冲突应当说是朱严一方在外部政治势力支持下主动发起,而且取得了胜利。“割头税”虽然不合理,但它是“合法”的。“反割头税”虽然是为保护养猪户(有人说是中农以上的农户)的经济利益,但就朱对冯的斗争而言,其成果却主要是政治的而非经济的。接下来锁井镇上又发生了几次小冲突,即“牛鼻子之争”、“珍儿之争”、“短工市劳动力价格之争”,这也是暴动前主演双方的所有冲突。如果没有外部政治势力的介入,而只按照这种乡村日常生活逻辑发展下去,是不会发生暴动的,因为此时锁井农民面临的既不是“失期当斩”的别无选择的处境,也不是饿殍遍野、揭竿而起的时机。据有关学者的研究,当时冀中平原上贫富的差距并不特别悬殊:

 

11村调查统计表明,地主和富农的食粮消费在饮食中的比例也平均达到85左右,也就是说,一般富户的副食水平也是不高的。……调查统计还表明,地主富农的粮食消费也是以粗粮为主,大约占70。东顾庄最大的地主杨继平有200多亩地,平常也就和他母亲单独吃点白面,家里其他人和长工一个灶吃饭。

 

这说的是保定附近的清苑县的情况,和《红旗谱》里对农村的描写差不多。再对照出身地主家庭的作者梁斌的自传里有关饮食起居的细节,可以说反映了当时的真实情况。

作品写暴动的准备用了十五章,这十五章除了交代过程,就是写敌我双方的心理状态和心理变化,以及暴动的缘起。关于暴动的动机或宗旨,暴动组织者的说法已是为了抗日,建立抗日政权,打土豪分田地。这里面实际包含了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两种内容,这两种冲突的内涵在逻辑上并非天然一致。在1932年,对于生活范围与视野非常有限的冀中农民来说,“抗日”确实还是比较遥远的事,他们对于“民族”的认识,应当不会比老舍《四世同堂》中居住故都北平的市民祁老人高多少。也许有人要争辩说,他们是经过党的宣传教育的,可作者梁斌告诉我们:“在北方那个白色恐怖的年代里,党的工作是绝对秘密的”,处在基层的广大党团员及赤色群众“并不懂得路线问题,也不知道党的负责人是谁,甚至连本县本区的党的负责人是谁也不知道”。 党团员和赤色群众尚且如此,普通群众的认识水平就可想而知了。冯贵堂虽然是反面人物,他的话也并非毫无道理:“都是一些个庄稼百姓,一个大字不识,哪里读过社会科学,懂得什么共产主义原理?他们连共产主义ABC都没读过”。可以推测,在偏僻的冀中农村,即使是党团员和赤色群众,他们参加暴动的主要动机,也是打土豪分田地、分粮食财物,领导者可能还多一个夺取政权的雄心。例如,朱老忠的表述就是“七手八脚夺取政权”,(P203)“暴动起来就有大囤的粮食,大垛的衣裳,任凭你要多少就要多少”。(P275)

这样,可以说,大多数暴动者的直接动机是夺取政权,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而在当时国民党政治军事势力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这样的暴动既悲壮又幼稚。就拿朱老星来说,暴动虽然给他带来短暂的欢乐,但不久他就为这短暂的欢乐付出生命的代价,抛下了孤儿寡妻。“英名传于后世”估计不是当初他自觉追求的。这是作品的真实描写客观显示给读者,而作者本人不曾意识到的内涵。

忠实地写实带来的另一个作者始料未及的艺术效果,是反面人物的非妖魔化。比较严格遵循现实主义原则的作者并没有随意对 “反面人物”进行漫画化描写,因为他认为那样“人物的艺术形象也难树立”。虽然《红旗谱》、《播火记》对冯老兰和冯贵堂、冯焕堂父子这样的地主形象不可能作新时期以后“新历史小说”那种“人性化”的描写,但读罢这部小说读者却能感到,作为朱严家族对立面的这父子三人却是“人”而不是“魔”,这几个人物作为“艺术形象”确实“树立”起来了。

冯老兰(冯兰池)是前两部书中的头号反面人物,这是毫无疑问的。作为反面人物,年轻时的冯兰池非常霸道,但按作品所写,老年以后,在小说中也就是正文开始之后,他似乎没再有太大太明显的“霸道”劣迹,基本上是按常规、不违反基本日常伦理地“出牌”,他做坏事时,并不一定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他说的虽是歪理邪说,却常觉得理直气壮。第一部中还提到一个不曾被读者和论者注意到的事,就是冯老兰听了冯贵堂的话,把大庙拆了盖上学堂,为此还挨全村的骂。(p79)江涛接受小学教育,应当就是在这个学堂。冯老兰的行动也许是为弄个“面子工程”或为显示“政绩”,但从客观上说,也不是一点好事没干。关于冯家发家的方式,作品既写到了他们巧取豪夺,又提到他们的勤俭持家,例如写冯老兰对儿子说:“你老辈爷爷都是勤俭治家,向来人能吃的东西不能喂牲口,直到如今我记得结结实实。看天冷时候我穿的那件破棉袍子,穿了有十五年,补丁摞补丁了,我还照样穿在身上。人们都说白面肉好吃,我光是吃糠糠菜菜。”(p81)他的三子冯焕堂是冯老兰的翻版,作品对他的描写是:

 

这人穿着紫花小褂,穿着一双开了花的破鞋。他这人斗大的字不认识二升,光学会勤俭治家,过好庄稼日子。他和大哥二哥不一样: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一个棉袍子穿十年,那麻绳头子当褡包。冬天不烧炕,夏天就是那顶破草帽子。

 

这样,既写到地主的巧取豪夺,又写到某些地主的勤俭起家,应当是比较接近历史原貌的。

第一部还写到地主冯老兰与长工老套子比较和谐的主仆关系:在喜欢养牛、反对冯贵堂买大骡子大马这一点上,他们有共同语言,在赶集回来的路上他们谈起养牛经验,越说越投机。所以“说起老套子,冯老兰最是喜欢这样的人”。(p106)当然,在当时的写作环境中,《红旗谱》还不可能写出《白鹿原》中白嘉轩和鹿三那样的主仆关系,冯老兰和老套子并非真正的朋友,主仆之别还是判然的。但,难道白嘉轩和鹿三的关系就是旧社会主仆关系的常态吗?“新历史小说”为了求“新”,为了表达作者某种对历史的哲理思考,写出过去“革命历史小说”遮蔽或忽略了的历史侧面,包括写一些非常态的东西,是自然而然的。白、鹿二人的主仆关系不是常态,把地主与贫苦农民写得一概尖锐对立,没有任何共同语言,恐怕也过于绝对。大概《红旗谱》里的这种描写更生活化、日常化一些,有助于让后世读者领略那时日常人际关系的面貌。

冯贵堂虽然也属于作品中的反面人物,而且在第三部中成为主要反面人物,但他却是1950~1970年代中国小说史上非常独特的一个地主少爷形象:他既不是一个一出场便凶神恶煞的魔王,一个天生的“坏蛋”,又没有成为背叛本阶级的革命者或革命同情者。他是一个凡人,一个有过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在现实面前改变了自己的某些看法又坚持了自己的某些追求的凡人。这个人身上阶级内涵之外的文化内涵,比如他思想中反封建、追求民主与科学的一面,近年已有学者指出。笔者在此着重要谈的是这一人物形象怎样被塑造得合情合理、怎样因写实而超越了观念。

在作者的自觉意识中,似乎是要把冯贵堂塑造成一个仅仅是剥削方式与其父不同的农村资产阶级地主形象。但是,由于冯贵堂、冯焕堂兄弟的形象都有现实中的原型, 作者又重视细节的真实描写,写得特别生活化,冯贵堂这个形象没有被写成观念符号——阶级的符号或启蒙思想的象征,而让人感到是活生生的人。虽然作者宣称“要尽量暴露他的生活的黑暗面”,作品实际还是写出了他身上不少的“光明面”:在上大学时他是个“老老实实研究学术的”;他赞成孙中山的革命,在封闭落后的乡村里鼓吹民主与科学,鼓吹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他鼓动父亲把大庙拆了盖学堂,让闺女小子在一块念书;他试图改良村政,劝父亲建立议事会,凡事经过民主商量,不要一个人做主;他劝父亲要行人道,不要为富不仁,少收一点租,少要一点利息,让受苦的种田人吃饱穿暖,能活得下去;他想教会老百姓用新的方法管理梨树,从保定买来水车,向乡亲们讲说水车的好处。他不主张激化与朱严家族的冲突,在暴动前的两次冲突中他都是以和稀泥的姿态出现,消弭了可能激化的纷争……。但另一方面,他毕竟又是冯老兰的儿子,并没有背叛他的家庭:当得知父亲想要脯红鸟而不得的时候,他试图“一个钱不花,白擒过他的来”,作者把他的“行人道”也描述为施小恩小惠;当冯家与朱严一方以及进行反抗的农民们的矛盾真正激化时,他毫不犹豫地站在父亲一方,去城里告状、打官司,乃至拉起武装对抗,最后为保杀父之仇,残忍地杀朱老星等暴动者的头来祭灵。作者将他的“光明面”和“黑暗面”结合得非常自然,并不使人感到这个人物前后判若两人,因为作品屡次写到了他的心理转化过程,而且写得比较有层次感:在“反割头税”事件发生后,因为受到重大经济损失,当故友严知孝提到对穷人要同情时,他已经改变了口气,表示对这些人“不能怀柔”,并说“对改良农夫的生活失去了信心”,并告了状,想让马快班捉抗税的人;但从保定买来水车后,还是试图向老驴头等落后农民进行科学启蒙。当暴动发生,父亲被杀后,他才真正对自己过去的“怀柔”表示后悔,将参与暴动的农民视为仇敌。在《红旗谱》全书中,这个人物可以说是个不多见的比较立体、圆整的形象。除了政治主张与政治行为,作品还写了他生活中的爱好,比如讲究吃喝(爱进馆子吃香酥鸡焦炸肉等)、爱虚荣好摆阔(坐骡马轿车);虽然叙述的表层作者讽刺他这是“市侩气”,但在也好“吃一口”的作者写来,特别在后世和平年代的人读来,这样的行为却并不那么使人反感,反给作品增添了一些情趣,犹如《红楼梦》中写豪门饮宴,犹如陆文夫写美食家朱自治。作者写他主张多种棉花、芝麻等经济作物,通过开油坊做生意来赚钱的生产经营方式,写他关于“钱,就是花的。有了钱不花,那等于是没钱。人应该会支使钱,不能叫钱支使人”的看法,尽管作者意图也许在暴露、批判,当时的批评家大多也这样认为,可今天读者阅读后的感觉却并非如此,正因“写实”,作品具有了某种程度超越特定时代意识形态局限的艺术内涵!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作为文学史上一部绝无仅有的意志英雄传奇,《红岩》具有不可取代的文学价值;作为革命英雄传奇小说风行的年代里一部以写日常生活见长的长篇小说,《红旗谱》也具备了超越特定时空的艺术魅力。

今天演讲的内容就这些。谢谢大家,谢谢傅光明先生!

 

主持人:在听阎教授演讲的时候,我就在搜索儿时的记忆。阎教授是农村长的,我是北京大杂院长大的,记得小时侯跟伙伴们在院子里常玩各种游戏,现在许多游戏独生子女早就不玩了,游戏之一就是体验英雄梦。这梦常常就来自红色经典。记得我们唱着这样的歌谣在院子里跑,“江姐江姐好姐姐,你是人民的好江姐;叛徒叛徒甫志高,你是人民的大草包。”那时就在记忆里固化下谁是英雄,谁是叛徒。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文学就是或现实或浪漫地呈现或想象地再造历史的一种方式,换言之,文学是艺术化了的历史,无论《红岩》中的英雄传奇,还是《红旗谱》中的日常生活描写,反映的都是一种文学的历史真实。从阎教授举的例子,我们很容易体会到这一点,比如,历史真实的许云峰与《红岩》中文学的许云峰;现实中真实存在的朱老忠与《红旗谱》中文学的朱老忠。也正因为此,文学中的真英雄才是完美的,像《红岩》中的江姐、许云峰那样的“意志英雄”;文学中的爱情才是永恒和纯粹的。无论莎士比亚笔下的罗蜜欧与朱利叶,还是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与林黛玉,如果他们真如读者期盼的那样,成为世俗夫妻,过起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永恒而纯粹的爱情便破灭了。

也因此,我们重新解读经典,像明清小说名著,包括解读“红色经典”,很重要的一点,是不要离开作品产生的历史语境与塑造文学人物形象所处的历史情境,因为,对文学作品的许多解读常常随着历史语境的变化而受到挑战、颠覆。比起曹操、关羽、诸葛亮,江雪琴、许云峰、朱老忠,已经从许多青少年的成长记忆中淡出了,即便“三国”“水浒”人物,也被“Q版”解构着。随意解构经典,是否意味着一种亵渎,我不敢下结论。现在,如果“英雄”无“日常”,人们似乎已经不信也不爱看了。即便是“日常”的价值尺度,也得有“传奇”才来得风光。因此, 张爱玲的“日常”成为许多人的所爱,《色戒》有了市场。简言之,这或许是因为我们现在的主流语境之一就是“张爱玲式”的,那是有情有调有色有欲的“日常”。

这也是俗话说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无可厚非。以青少年来说,正是做梦的年纪,努力选择各自的精彩人生,就是在寻梦。20年代写出《莎菲女士的日记》成名前的丁玲,也曾一度迷茫。给鲁迅去信,收不到回信,便感到仿佛被整个世界遗弃了。1926年春到上海,入明星电影公司,想当演员。我们看丁玲年轻时候的照片,很漂亮。如果当了演员,人生就改变了,就没有后来的作家丁玲了。但她的明星梦瞬间就破灭了,理由很简单,就是觉得艺术与现实反差太大,忍受不了男女演员之间目光轻佻,言语粗鄙,忸怩作态,受不了男人对女演员毫不尊重的随意观赏的眼神。

然而,丁玲明星梦的破灭,并不意味着别的女孩子也放弃当演员的梦想。直到今天,80后、90后的青少年,依然做个各自的明星梦。电影学院表演系多难考啊!这也呈现出文化的多元性。因此,绝不能以一人之梦去垄断所有人的梦。

在这样的情形下,像阎教授这样学术地研究“红色经典”,追溯那样一个历史时段,呈现“红色经典”的文学价值与文学史地位,倒也容易变得客观和理性了。

让我们感谢阎教授!

今天是入冬以来最寒冷的一天,天气预报白天零下4度。可看到有那么多朋友来,心里暖融融的。我高兴你们来,欢迎你们来,也盼着你们来。2008年春节将至,我谨代表文学馆全体员工,祝大家新春快乐!

节后再见!

 


注释:

这使人联想到《围城》中高松年校长带人捉汪太太和赵辛楣的“奸”的事。

 梁斌《一个小说家的自述》。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第523页。

 刘勰《文心雕龙·辨骚》。

 梁斌 《漫谈〈红旗谱〉的创作》,《梁斌文集(五)》,百花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242页。

 梁斌 《漫谈〈红旗谱〉的创作》,《梁斌文集(五)》,第238页。

 与毛泽东“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的名言类似。

 王蒙《红楼启示录》,《王蒙文存》第1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8页。

 马鹏举 《文坛上美食家》,

 梁斌《一个小说家的自述》,第524页。

 梁斌《一个小说家的自述》,第3页。

 梁斌《一个小说家的自述》,第13页

 梁斌《一个小说家的自述》,第242页

 梁斌《一个小说家的自述》,第261页。

 “瓜棚事件”的原型是作者本村一个叫绣屏的姑娘的恋爱悲剧,作者在《一个小说家的自述》中只交代了绣屏最后自杀的结局,没有谈到其男友梁福友出走。很可能它使忍辱在村里呆下来,等人们淡忘这件事后他又娶妻生子,平凡地生活下去。

 侯建新《民国年间冀中农民生活及消费水平研究》,《天津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

 梁斌 《漫谈〈红旗谱〉的创作》,《梁斌文集(五)》,第239页。

 梁斌 《漫谈〈红旗谱〉的创作》,《梁斌文集(五)》,第255页。

 据作者自述,冯贵堂的原型是其家乡梁家庄忠信堂的大当家梁鸿文,冯焕堂的原型是作者的二哥和梁鸿文的二弟。见《一个小说家的自述》第7页、第5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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