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傅光明(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
主讲人:于天池(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演讲时间:2007年3月4日
主持人: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为大家请来的主讲人是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于天池教授,大家欢迎。
今天是正月十五元宵节,一个民俗的节日。今天要讲的内容,也与民俗有关。我们知道,蒲松龄是写短篇小说的圣手,善于运用民俗和民间故事来编织他的幻想。一般读者说到《聊斋志异》,大都以为它是讲鬼的故事。而鬼从民俗学来解释,就是人类最早的原始鬼魂崇拜之一。《聊斋志异》中就有许多民俗的篇章,下面请于老师由此来谈谈《聊斋志异》的民俗思想。
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民俗思想。什么是民俗呢?就是一种生活文化。从民俗学而言,它属于社会科学,也属于人文科学,都是一个国家的老百姓所创造和传承下来的一些有关生活细节的文化,表面上看似乎非常琐屑,不足道,却往往能从中看出潜藏的民族特性和心理。有的真是不起眼,举个例子来说,刚才傅先生讲元宵节吃元宵,这就是民俗。到了正月十五,祭祖告一段落了—— 我小时候,家里祭祀祖先时,在碗里放上馒头、米饭,我印象特别深的是把筷子插上去。(老外可能不太理解这点,现在的孩子可能也印象淡漠了。)但是到别人家里去吃饭,那筷子可千万不能插上去的,插上去是犯大忌的,人家会怎么想啊。所以,吃饭时筷子摆放的方式,反映了汉民族对于人与鬼神之间的观念、区别与距离。
民俗表面看很琐屑,但和中国的文化、民族心理联系极大。记载民俗的书虽然很早就有,但是作为一门学问的研究,民俗学是产生比较晚的一门学科,或者说是从19世纪以后才产生的。大概是同帝国主义的殖民政策的改变有着直接联系。过去帝国主义直接到殖民地进行掠夺和奴役,随着殖民政策的变化,就从直接的掠夺变成到殖民地去销售商品了。殖民政策更“柔和”了,这样他们就要了解殖民地老百姓所思所想,研究生活当中的一些事情。于是,民俗学就诞生了,对于民俗就有了较深的研究。
中国的《聊斋志异》被外国人所看重,所研究,早期似乎不是我们现在说的“《聊斋志异》是中国最伟大的短篇小说集”,如刚才傅先生讲蒲松龄是写短篇小说的圣手啊等原因。对于19世纪的外国人来讲,他们认为《聊斋志异》是研究中国民俗的——研究那个辽阔古老的中华帝国的文化——最好的入门教科书。比如说,在1848年时,美国人威尔斯,他当过传教士,也当过驻华使馆的秘书,他写了一本叫《中国概论》的书,其中提到《聊斋志异》的篇章是什么呢?一个是《偷桃》,一个是《骂鸭》。光绪年间,英国人詹姆斯编《聊斋志异》——这算是迄今为止选《聊斋志异》最全的英译本了——选的是《考城隍》、《瞳人语》等等。这些篇章和现在我们对《聊斋志异》优秀篇章的理解大概不太一样。那时就是从民俗的立场选编的。在书前面,詹姆斯还有一段很有趣味的话,他说《聊斋志异》提供的就是让西方人了解那个古老而广阔的东方帝国民俗,让人们了解中国人在想些什么,在干些什么,最忌讳的是什么。
《聊斋志异》应该说是中国民俗学的民俗记载的百科全书了,那里边有关民俗的记载是非常丰富的。
大家最熟悉的、最著名的就是关于鬼的记载,说阴间是另外一个世界,有城郭、民居、老百姓,但是正常的人看不见,《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小说是《武秋月》,一个女鬼带着书生王鼎去视察阴间,王鼎看不见,那个女鬼就用唾沫抹了抹他的眼睛,立刻就看清楚了,什么都有。阴间有一整套国家机器、管理机构,但有趣的是它们不是管鬼的,而是专门核查人间善恶的,是专门针对人的。《聊斋志异》对于鬼的描写非常丰富,比如鬼也吃饭,但吃的是冷饭,上供的饭。穿的衣服是生前的衣服,花的钱是烧的纸钱。鬼也有家乡的观念,一定要回到自己的老家去。而且鬼和活着的人一样,房子是第一大事。人活着的大事是房子,而鬼的大事是则是它的住处坟,没有一个坟的话,就是孤魂野鬼。小说里好多孤苦无依的鬼首先都是因为没有住处。鬼也有家属,也有五伦关系,但有趣的是“两鬼相逢并无乐趣,如乐,天下岂少少年郎哉”,就是说鬼没法谈恋爱,于是女鬼就都跑到人间找小伙子去了,由此产生了《聊斋志异》许许多多浪漫故事。鬼也如人一样有生老病死啊,《聊斋志异》里写到鬼也生病,鬼死了变成聻,聻死了还要变成什么什么的。钱钟书在《谈艺录》里说这是蒲松龄的一大发明。
《聊斋志异》除了写鬼以外,也还写了许多日常的动物、植物,有蛇、蝎、蛤蟆、乌鸦等等,有牡丹、冬青、菊花等等,写得最多的大概是狐狸,有关狐狸的民俗,《聊斋志异》可谓是集大成者。这里狐狸往往自称籍贯是陕西,自称姓“胡”或“皇甫”。狐狸和狐狸之间也没法搞恋爱,所以狐女也便跑到人间寻找异性了。那帮狐狸也很有本领,但都是左道小技,压不住正人,只能欺负小人,而且每到一个劫数还需要正人君子庇护它,比如《小翠》里写的就是这样。
要讲《聊斋志异》所牵扯的民俗那是太多了。比如对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聊斋志异》里都有描写,下雹子的有雹神,下雨的有雨神,打雷的有雷公,闹蝗虫的有蝗神,都非常的生动、具体。下雨是龙用尾巴把江河湖海的水搅到了天上,就下雨了。
《聊斋志异》里所写的比较有趣也比较集中的民俗是有关商业方面的,说经商要“宁勤勿惰,宁急勿缓,迟之一日,悔之已晚”;说商人外出要选日子,等着财星照临的时候才出门,那样就可以发财。而且利润的获得都是上天注定的,有专门的财神南斗星,《齐天大圣》篇中说,齐天大圣带着一个商人到仙境,看着南极仙翁和一个神仙下棋,两人看了半天,南极仙翁给了那个商人三颗小石头子儿,商人问齐天大圣什么意思,齐天大圣说这预兆着你经商能得到三分利。这方面有很多趣味的民俗事例。
但是《聊斋志异》里描写得最多的民俗是老百姓的生老病死,写得非常细致,有些我们现在看起来已经是恍如隔世了,不是很能理解。我在学校讲课时,有学生就问,《聊斋志异》里讲那些鬼狐花妖的事,很生活化,没有什么大事,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提不起我的兴趣来。我后来就跟他们说,你仔细地看看,有些情节可能不起眼,但是你细琢磨起来,很耐人寻味啊,举几个例子:
比如《聊斋志异》里写鬼狐花妖跟人的恋爱,无例外的都是女鬼、女狐狸去找人间的小伙子,没有男鬼、男狐狸来找人间少女的。是不是有例外呢?也有,如果男鬼、男狐狸去找人间少女,那人间女子绝对会严词拒绝,家里也一定要百计驱遣。但如果是女鬼、女狐狸来找人间的小伙子,那小伙子会当成天上掉馅饼的,而且他的父母也不会太拒绝,要能生儿子就更容易接纳了。《聊斋志异》里好几个篇章里父母知道儿子娶的是狐女或女鬼,只要能生儿子,也就认可了。但是绝对不能够反过来。为什么呀?总得解释这个规律吧。我是这么解读的:《聊斋志异》里所表现的这个现象,有相当多的民族心理意味。当汉民族强大的时候,去掳掠少数民族的妇女当妾;但是当汉民族弱小的时候,就要和番了,把公主嫁到外族,就带有一种屈辱感了。
大家看中国的古代小说如《杨家将》、《薛家将》等,都是山寨王的女儿爱上了正规将领的子弟了,没有倒过来的,这种意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文学创作中,比如看《霍元甲》、《陈真》,看现在的一些电视连续剧、小说,就挺奇怪那里边的日本少女怎么都要死要活地爱上了中国的小伙子,而且越是中国积弱之时,越出现这种情况。这是很值得探索的现象。
所以你看《聊斋志异》里为什么都是女鬼、女狐狸到人间来找小伙子,小伙子拐的是女鬼、女狐狸呢,这里边有一种民族心理在起作用。汉族的作家在描写人与异类,人与异族通婚的情节时不可避免的会按照本民族的心理去创作,受到民族意识的影响,他本身可能没有意识到,不自觉,但这个潜意识一定会支配他的创作。
再有,《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小说很有趣味,建议大家读一读《胡氏》,写得非常美,我觉得是一篇非常有趣味的童话故事了,写什么呢?写一个老地主请了一个自称胡氏的人做家庭教师,这个老地主很欣赏胡氏的风流倜傥、学问渊博,两人关系也挺融洽。但是老地主渐渐地发现这个胡氏可能不是人,因为他出门、进门的时候门都没开。胡氏喜欢上老地主的女儿了,开始的时候他暗示老地主,老地主装傻。后来他干脆找了个媒人直接谈,说明了自己想娶地主女儿的想法。老地主拒绝了。两人也为此翻脸。于是胡氏就带了一帮狐兵去进攻庄园。狐兵进攻时骑着高头大马,挥舞着大刀,地主也召集了一些农民、长工拿着锄头长矛防卫。一交手,才发现狐兵竟不堪一击:打倒的高头大马是蚂蚱变的,挥舞的大刀是高粱叶子变的,射来的箭是蒿子杆儿。但是这帮狐狸每到了一定时候,就鸣鼓吹号进攻,这老地主也不能不防,被搞得非常狼狈。有一次老地主上厕所,刚蹲下,一个狐狸就弯弓射箭,射老地主屁股上了。老地主吓得不得了,拔出来一看,原来是个蒿子杆。这尽管是闹剧,有点恶作剧的味道,但是受不了啊,有一次“作战”的时候,两军对垒,老地主看见胡氏藏在队伍里边,于是说谈判吧,别打了。他说:“你也知道——狐狸和人不是同类,饮食、衣服、宫室都不一样,干吗一定要娶我的女儿呢,强扭的瓜不甜,如果你一定要结为姻亲的话,那也行,听说你有一个妹妹,我这个儿子正好缺个媳妇,你是不是能够把你妹妹嫁过来呀?”狐狸呢,高高兴兴地接受了这个条件。
读完这篇小说以后,我觉得非常有趣味,这个老地主不是占便宜吗,你的女儿不肯嫁,但是人家狐狸的可以娶过来。这篇小说很值得深思,其中潜在的因素是什么,就是我刚才说的民族心理。
另外还有一篇《段氏》,向来阅读《聊斋志异》的人都不太注意这一篇,我觉得这篇也很有趣味。从故事情节来说比较简单,不像前一篇,这篇写的是什么呢?有个连氏老妇人,跟老伴长期没有子女,但是有个丫环。连氏发现老头跟这个丫环有染,不清不白的,就把丫环臭打了一顿,赶走了。老头老太太年龄很大了,还没有儿子。于是叔侄们就开始惦记他们家的财产了。老头死后,在灵堂前这帮叔侄们就公然的说这个房子归谁那块地归谁,老太太气个半死,却无可奈何。正在这时候,有个小伙子披麻戴孝闯进灵堂开始祭拜,一问,原来是老头和那个丫环的私生子。老太太这下高兴了,说我有儿子了,你们谁抢我的房子谁抢我的地,都给我退回来,不退的话咱们打官司。最后这些叔侄只好把房子、地都退回来了。老太太临死的时候,把儿媳妇、孙媳妇召集到床头说,你们可都记着,你们的丈夫如果三十岁还没儿子,砸锅卖铁卖首饰也要给他娶妾生子。没儿子的滋味真难过啊。
我觉得这篇小说解释了中国婚姻中娶妾生子的一部分原因,——不能说全部——是一部分原因。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是很复杂的,最后走到一夫一妻制。那么一夫一妻制在爱情、婚姻生活中有一些缺憾,怎么解决啊?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不太一样,西方可能采取的是“情人制”,与之相配套的财产制度是遗嘱制。中国是封建宗法社会,是嫡长子继承财产,婚姻的缺憾用纳妾——用现在的话就是“二奶”——来弥补。五四后有个西方的记者询问辜鸿铭先生,说你们中国为什么实行纳妾制度?一个男人可以娶好几个老婆,这是为什么呢?辜鸿铭很聪明,没有正面回答,他说你见过一个茶壶配四个茶碗,可你见过一个茶碗带四个茶壶的么。这实际上没有回答。
按照我的理解,《聊斋志异》里《段氏》揭示了纳妾制度的一个原因——牵扯到财产再分配的问题。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有生命延续、种族延续的问题,但是对活着的人来讲,就是财产问题。有了儿子,就有财产,你娶多少个小老婆,反正正妻的位置是不会动摇的,我有儿子,那么财产和我的生存就可以得到保证。在这点上大概就可以解读《聊斋志异》里面有些女人不仅不嫉妒,还主动给丈夫找小老婆的现象,其中一部分原因可以用这个来解释,当然不是全部。《聊斋志异》里写一妻一妾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时候你可以这样解读——蒲松龄毕竟也是封建社会的男人啊,他不是圣人;有的时候,向往着一妻一妾,却反映了蒲松龄对美的一种追求,因为现实生活当中美可能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两者不可得兼。而对于浪漫文人来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都想着得到。《红楼梦》里林黛玉和薛宝钗也是两种不同类型美的代表,不能够简单的去看待它。
但是我就觉得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在宗法社会里,有子嗣就有了财产再分配的保证,这一点大概是《聊斋志异》里看重子嗣的原因。所以,你要是站在民俗的立场去解读、研究《聊斋志异》中的相关情节,就不觉得它们琐屑、微不足道,而是反映了生活中深层次的心理意蕴。
就《聊斋志异》而言,它所表现的民俗有这样三个特点:
第一,它是小说的,是美的,不是那种专门记载民俗的“教科书”,而是将民俗的因素融化到小说情节当中了。第二,它所表现的是明清时期的民俗,具有强烈的时代色彩,是明清之际民俗的鲜活表现。第三,尽管书中有许多南方的民俗甚至还有外国民俗的零星记载,但主要还是北方民俗的记载,或者说是山东民俗的活生生的纪录。
蒲松龄跟一般的小说作家不一样,他对于民俗有着一种热爱之情,并且有很深入地研究。根据现有的资料,比如说蒲松龄三十多岁时写过南游的诗,其中有这样的诗句“途中寂寞故言鬼,舟上招摇意欲仙”,可见蒲松龄在三十多岁左右就开始对民俗发生了兴趣,就开始民俗的采集。《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小说叫《夏雪》,夏天下大雪,那是康熙四十六年,也就是1707年,蒲松龄创作时已68岁了。可见蒲松龄对民俗研究的兴趣贯彻了他的一生。他采集民俗可谓是在各种环境下见缝插针,比如下着大雨在旅店里闲着,就跟别人聊天,收集民俗故事,这见于《聊斋志异》里的《莲香》篇的“异史氏曰”;跟别人睡觉的时候抵足绰然堂,晚上睡觉没事聊天,采集民俗,这见之于《聊斋志异》中的《狐梦》篇的“异史氏曰”。关于这方面的叙述,邹弢在《三借庐笔谈》里说得最为详尽而典型:蒲松龄每天早晨带着凉席,拿着一大壶苦茶、一包烟,到大路边等着行人,凡路过的人都得讲个故事才许走。你渴了喝茶,累了就抽烟,反正得留下“买路钱”——给我讲故事。蒲松龄听完故事后回家加工润色。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把这个记载斥为无稽之谈,但是我觉得,透过这个具体的情节,能看出蒲松龄的一种民俗精神,倒是能够理解。我认为如果蒲松龄在大道边铺着凉席,逼着路人讲故事换成豆棚瓜架之下讲故事,就比较好接受了。
应该说蒲松龄是具有强烈的民俗兴趣的,而且他研究民俗也颇有心得,很有一些方法的。比如在那个时代,蒲松龄已经初步懂得了比较研究民俗的方法,怎么比较呢?始终把南方的民俗和北方的民俗进行比较,他说“而今北方兴缠果,无物不可用糖粘”,这是说北方的饮食受南方的影响,吃什么都放点儿糖。这个很有趣味,明清的什么时候北方接受南方的影响,在饭菜里放糖呢?蒲松龄就提供了很有用的信息。
蒲松龄又提到“蚓名曲蟮蝗名蚱”。 在山东,蚯蚓叫曲蟮,蝗虫叫蚂蚱。蒲松龄提到“南方之有五通,亦如北方之有狐也”,北方人信狐狸,南方人信五通,说“猴叫猢狲能唱喏,狓名狐狸走山岗”,这是说在名称上南方和北方也有差异,北方人把狐狸就叫狐狸,我们老家称狐狸的土话是“狓子”。这些都体现了蒲松龄用比较的方法研究民俗的意识。
蒲松龄的民俗思想可以纳入儒家的范围中去,就是说受到儒家文化的很多影响。他对于家乡好的民俗充满热爱,他怀着温馨写自己的所见所闻,比如《偷桃.》、《山市》等。他对于一些不好的民俗,有时是很宽容的,比如农村里一有钱就要建个小庙,蒲松龄虽然觉得这些小庙属于淫祀性质的,根本不足信,但当农民请他写碑文时,他也答应,就是从俗,很宽容的。对于乡里的一些坏毛病,蒲松龄进行了善意的嘲讽,最著名的一篇就是《骂鸭》,不知道在座的同志们是否看过。中国有许多地方丢了东西习惯于骂人,认为骂一场起码解解气,或者说拿东西的人听到你的诅咒之后可以受到惩罚了。我大学刚毕业时到农村,曾经有一次黄昏的时候看着一个妇女绕村大骂,丢了鸡了,骂得无比难听,从吃下午饭一直骂道太阳落山。我就很不理解,后来我住的那家人说我们村里都这样,谁丢了东西谁就开骂。我记得陈建功先生写过一篇小小说,说世界各国的人丢了东西以后的不同反应,日本人丢了东西以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深刻反省,德国人丢了东西以后拿放大镜逐个的看马路的砖块,然后就能写出一篇很有系统的博士论文来;英国人丢了东西之后,耸耸肩膀,一副绅士的模样;美国丢了东西以后就找律师打官司,说凭什么在你这个地方丢了东西呵;而中国人丢了东西,则说出这样的话——谁捡了拿去买药吃吧。这话大概只有中国人能听得懂,买药吃本来是个好话,谁知道是非常恶毒的诅咒呢。
《聊斋志异》里的《骂鸭》反映的就是这个民俗,说一个人偷了邻居家的鸭子吃了,于是浑身上下都痒起来,长了一身鸭毛,怎么治都不行。有一天梦见神给他指示,说偷了谁家的鸭子,让人家骂你一顿,这一身的鸭毛就没了。偷鸭子的人哪有这么诚实啊,于是他就对邻居说:“我知道谁偷的你家的鸭子,你骂他解解气”。可他的邻居不愿意骂。不骂,这个人身上的鸭毛就始终去不了,不得已,他告诉邻居说是自己偷了鸭子,恳请人家:“你骂我一顿吧,我身上的鸭毛才会掉啊”。人家是出于怜悯和慈悲,才骂这个人。于是蒲松龄在“异史氏曰”里就说,你看,骂也是件积德的事情啊。
这篇小说就非常善意地嘲讽了不好的民俗。
《聊斋志异》对于民俗的态度是非常丰富的,主要是站在儒家的立场上,持中庸的态度、宽容的态度,但是如果牵涉到农民的根本利益,对于牵涉到关系国计民生的坏民俗,蒲松龄就不遗余力地进行批评、批判,有时几乎是怒斥了。
蒲松龄很痛恨人死后根据风水选择坟地,《聊斋志异》里有一篇《堪輿》,说一个人的父亲死了,大儿子说要葬在这边,小儿子说要葬在那边,争执不下,父亲的尸体都臭了,还没法安葬。最后是姑嫂——是女人拍板给安葬了。蒲松龄对于这种现象是持批判态度的。
再比如,我们老家的农村死了人就弄那个纸扎,糊纸人、纸马,现在北京郊区不是还有糊奔驰小车、糊彩电冰箱、糊三居室、四居室,然后一烧吗?这些扎起来也得不少钱啊,甚至还有糊小时工、糊二奶的。我有一次到湖南衡山脚下一个地方讲课,看见送殡的队伍浩浩荡荡,全是纸扎,要什么有什么,都是名牌,然后一把火就全部烧了啊,这是多大的浪费啊。在这些方面,蒲松龄都进行了批判。
蒲松龄的家乡淄川,那个地方山青水秀,小河弯弯山不高,而郁郁葱葱;河水不大,水流叮咚。看着就油然而生这样的想法:怨不得能出蒲松龄这样的作家,怨不得能有那些浪漫的故事。但那个地方的自然灾害非常多,比如蝗灾,蒲松龄那个时代里,蝗灾发生后不是去打灭蝗虫,而是在田地里烧香念佛供神,祈祷蝗虫别到自己家的地里。等到几天过后,地里已经被蝗虫吃光了。蒲松龄为此很难受,说这就好像“白刃已在颈,犹望不我刑”,说刀已经架在脖子上了,却还幻想人家不杀你。他认为对付蝗虫的唯一方法,就是在它们长翅膀之前消灭它们。淄川经常发生旱灾,当地传闻发生旱灾都是旱魃闹鬼,于是农民联合起来扒坟,扒出骷髅然后挫骨扬灰,旱魃不就死了么。有三个农民,扒坟扒得又累又饿又渴,正好有个又聋又瞎又丑的老头从山坳里转过来,这几个人就产生幻觉了,认为这就是旱魃,长得丑,问话也不答应,就拿锄头把老头打死了。打死人要吃官司啊,蒲松龄写过一首长诗抨击这个事。后来蒲松龄在《农桑经》里说,旱涝之逢,天定可以胜人,但是捍御之法,人定可以胜天。表现了战斗的唯物主义的态度。不能因为《聊斋志异》中写鬼狐花妖就认为蒲松龄是迷信的人,其实蒲松龄对鬼神的态度是很复杂的。在很大程度上,他对鬼神的态度是站在民俗的立场,而不是宗教的立场。站在宗教的立场上,那是一神论。《聊斋志异》里什么神都有,有佛有菩萨,也有各种神,张飞可以成神,聂政可以成神,狐狸精也可以成神,是多元的。蒲松龄有时信,有时不信,带有很浓厚的实用色彩。
就人、鬼、神三者的关系言,蒲松龄是以人为本的,以人为中心的。他写天上的神仙也都跑到人间来寻找欢乐,这在《聊斋志异》里不太明显,但在聊斋俚曲——《蓬莱宴》——中很明显,蓬莱宴说书生文萧跟仙女彩鸾的恋爱故事,写仙女彩鸾到人间寻找书生文萧,正好赶上吕洞宾度脱文萧,彩鸾非常恼火,指着吕洞宾的鼻子说“要不是你殷勤省着,天上神仙全无”,然后就指责文萧,说我为了你连神仙都不做,你还要求什么仙啊。《蓬莱宴》的故事是以人,以人的欲望为本的。
《聊斋志异》中还有一篇很有趣的小说《神女》,写一个书生娶了一个神女并不自知,是妾发现神女不是一般的人,告诉书生说她是神仙。书生说怎么检验出来呢,妾说她(指神女)有一双很好的袜子,我很喜欢,我祷告一下想要这袜子,明天她要是给了我,那她就不是一般的人。果然,第二天,那个神女把袜子送给了妾。妾跟书生相视一笑。这表明了人的智慧有高于神仙的地方。
再有,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席方平》,讲人和鬼做斗争,席方平在阴间吃尽了苦头,但是凭着智慧战胜了鬼。
还有一篇很有趣味的小说叫《织女》,这个织女也是个仙女,自恃道行很高,就到人间来检验自己的道行高低,定力如何。她碰上一个非常漂亮的书生,最后这个仙女逃跑了,受不了了,再呆下去,就要忘记自己,抛弃仙道了。
这也是肯定了人的欲望有正当性,肯定人生的欢乐,肯定人能超越天意,超越地狱的鬼怪。以人为本,以人的正当生活欲望为本。就这点来讲,我们很难说蒲松龄是宗教的,迷信的。而且就蒲松龄所描写的天宫和幽冥,也不总是光明,也有黑暗面,也描写了天上各种各样的不公正。这不像一般的宗教文学,把天国写得无比纯洁,无比公正。
再跟大家讲讲蒲松龄佛教思想的问题。蒲松龄是信仰佛教的,这大概来源于他父亲。他在,《聊斋自志》中说,他出生时,父亲梦见一个病弱的老和尚,把一贴膏药贴在他父亲的胸前,惊醒了,蒲松龄正好出生了。这不是表明蒲松龄是有来头的么?
蒲松龄的父亲信仰佛教,蒲松龄自己因为身体不好,在二、三十岁时就开始打坐,练气功。不知道是练气功促进了他对于佛教的信仰,还是对于佛教的信仰促使他打坐。蒲松龄直到晚年,一直都念经。文革时蒲松龄的坟被挖了,文革后我去淄川,蒲家庄的人提起这个事情都非常羞愧,日本人在占领淄川时都没有扒蒲松龄的坟,结果文革时被扒了。谁干的呢?是蒲家庄的几个女孩。女红卫兵认为自己胆子最大,扒了坟以后把蒲松龄的头盖骨挂在松枝上,还从坟里扒出两函书,第二天就灰飞烟灭了。不知道怎么保护,非常珍贵的东西就这么没了。又挖出了几方图章、一个长水烟袋、一个灯台、一个锡酒壶、一串念珠,这些应该说都是蒲松龄生前的心爱之物,可以见出蒲松龄一生情钟于此啊。从那串念珠,我们可以推断他是信仰佛教的。
但从《聊斋志异》和蒲松龄诗文来看,他对佛教的信仰并不很深,明显地受禅宗的影响,“明心见佛”,主张顿悟,这在《聊斋志异》里看得非常清楚。比如他特别推崇《金刚经》——当然《金刚经》不仅是禅宗的经典,也是整个佛教的经典。蒲松龄认为写文章写得好,不是靠渐进,而是靠灵感,靠豁然开朗。《冷生》篇说有一个书生,平常日子不会写文章,忽然有一天大笑,然后就明白怎么写文章了。再比如最有名的、体现他受禅宗影响的是《岳仲》篇,写岳仲对于酒肉、女人的态度。蒲松龄说“断荤戒酒,佛之似也;烂漫天真,佛之真也。”这是很典型的禅宗的语言。
从《聊斋志异》和诗文来看,蒲松龄对于佛教的认识和理解比较有限,更多的是从民俗,从功利的立场来认识佛教。明清时代很多文人都受到禅宗的影响,有些还皈依了佛教。比如李贽、汤显祖、冯梦龙、石涛和尚等等,他们对禅宗的认识更多从思辨、哲学入手的,因此他们的作品——比如汤显祖的“临川四梦”——有很深的意蕴,但《聊斋志异》就没有那么深邃的思想,没有彻悟的精神,而是从民俗的角度,非常实用的角度谈佛教,其缺点是缺乏纯净的、深邃的、思辨的色彩,优点是充满人生的、民俗的精神。尽管蒲松龄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但就他的整个思想体系而言,是儒家的。在《聊斋志异》中,主人公成佛也好,成仙也好,没有一个忘记儿子的,他们可以不要功名、不要钱财、不要妻子,但是不能没有儿子,不能忘记子嗣问题。子嗣问题、宗法精神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这在《聊斋志异》中体现得十分明显。
我们回过头来看《聊斋志异》表现的民俗。
《聊斋志异》表现民俗大致分为这样两大类,一类是直接表现民俗的,篇章都很简短,类似民俗资料的速记,比如《沅俗》、《徴俗》是在题目里直接表明是写民俗的,比如写跳大神,《聊斋志异*跳神》里非常生动地记录了山东济南民间是怎么跳大神的,是很宝贵的民俗资料,但这一类的比较简单。另一类是用民俗编织故事,把民俗融化到故事情节当中去,这是《聊斋志异》精华部分。这一类篇章中又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写北方民俗故事,一部分是写南方民俗故事,二者反差非常大。写北方的民俗故事,不介绍民俗,直接讲故事,如《王六郎》篇,写一个渔夫,每天到河里打渔,他打渔前总要喝点酒,而且把酒洒在河边的地上,说河中淹死的鬼啊你们也喝一口。他每次打到的鱼比常人要多一点。有一天,一个自称叫王六郎的人跟他攀谈起来了,两人聊得很投机。这天渔夫打的鱼比较少,正沮丧呢,王六郎说,别着急,我给你赶鱼去。一会儿,王六郎回来说鱼来了,赶紧下网。这一次渔夫打的鱼非常多。两人交往变成酒友了,有一天王六郎对渔夫说,咱俩感情很好了,实不相瞒,我就是河里的一个淹死鬼。明天我要抓替死鬼,托生为人了,咱们要分手了。渔夫说怎么证明这点呢。王六郎说明天中午有个女的要过河,那就是我要抓的人。于是渔夫第二天中午就在河边看着,果然有个中年妇女抱着一个小孩过河,——突然踉踉跄跄就掉河里了。本来渔夫想救这个妇女,后来一想这是好朋友抓替死鬼,就忍住了。谁知过了一会儿,中年妇女又抱着孩子从河里出来了,走了。到晚上,渔夫看见王六郎,就说我看见一个女的过河,可是人家又平安地走了。王六郎说我本来要抓这个替死鬼的,但是我不忍心那孩子跟着母亲一块死,为了我一条命害人家两条命,所以我没有抓。渔夫说你这个慈悲之心一定能感动上天,上天一定会奖赏你的。又过了一段时间,王六郎说这次我真要走了,正像你说的,上天因为我上次的慈悲,让我去招远县当城隍去,你如果还是惦记着我,你可以到招远县找我。这两人就分手了。过段时间后,渔夫惦记王六郎了,就去招远县。一到肇源地界,就看见当地老百姓在地界那欢迎他,说我们的城隍给我们托梦了,说他的好朋友要来拜访,让我们帮着招待一下。过了几天,渔夫要回家了,临走的时候老百姓又去欢送他,骑着的马的前面有旋风在盘旋,渔夫知道是王六郎相送,便说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啊,只要你在这个地方能当好官,爱护老百姓,我就放心了。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抓替死鬼在北方是人们熟知的,蒲松龄就很自然的讲了这样的故事,不需要额外的介绍。
但《聊斋志异》在描写由南方民俗编织的故事时,就会先介绍这个民俗是什么和相关的知识。比如《水莽草》篇,先说湖南湖北一带有一种植物叫水莽草,蔓生,花是紫色的,像扁豆,人如果误食了,就中毒而死。由于是非正常性死亡,所以要想托生为人,就得抓替死鬼。这个故事先介绍民俗,然后才开始讲故事故事说一个书生赶路,口渴了,发现路边有卖茶的,先是一个龙钟老太太捧着一碗茶给他喝,他一闻,觉得有异味,不喝。接着又有一个楚楚动人的妙龄少女也捧了一碗茶,他一闻,香极了,立刻就一饮而尽。回到家里才发现自己喝下水莽草的毒汁了。小说有很精彩的心理描写。再比如《青蛙神》篇,讲江汉一带家家户户祭祀青蛙,那些青蛙有的像笸箩那么大,小的如铜钱,有的居民家里到处都是青蛙,可谁也不敢驱赶,驱赶了的话就会被神降灾。有一个青蛙神的女儿看上了一个书生,与书生结婚以后,因为是女方主动的,所以书生就不太在意青蛙神的女儿,两人经常吵架。而且书生恶作剧,故意把小蛇放小盒里逗妻子玩。因为他妻子是青蛙变的,——好打扮,整天静静地呆着,不动弹,特怕蛇,——习性还是像青蛙。这是把青蛙神的女儿作为青蛙的特点跟人、神的特点的结合,写得很精彩。小说开端部分就是先介绍江汉一带怎么祭祀青蛙神、信奉青蛙神的才引出故事。
《聊斋志异》在写叙述南方民俗的故事时,都会在之前先介绍一下民俗背景和相关知识,因为蒲松龄觉得北方的读者阅读这样的故事可能有障碍,先进行个“热身”。
无论是叙述北方民俗故事还是叙述南方民俗故事,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是非常有意识的加强民俗的描写来形成自己的故事特色,这对《聊斋志异》的创作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第一,老百姓很熟悉这些民俗的内容,越下层的人们,越熟悉这些民俗,这就缩短了文言小说在语言上跟读者的距离,把文言小说传播到底层的劳动大众中去了。我们拿这点和唐传奇中的贵族气息比一比,和清代同时期的《池北偶谈》比一比,就能发现《聊斋志异》的这个特点。它受到了广大民众的欢迎,老百姓并没有因为《聊斋志异》是文言小说而觉得难以接受。我小时候就很喜欢听老头老太太们讲聊斋故事,这些老人们可能并没有看过《聊斋志异》,他们阅读文言的能力大概比较差,但凭着口耳相传,他们把这些鬼狐花妖的故事讲得活灵活现,让我们一群小孩听完故事后谁也不敢回家,可下次又缠着他们讲。民俗的大量运用,增加了《聊斋志异》的魅力,扩大了《聊斋志异》的传播面,帮助文言小说走出了读书士子的小圈子。
第二,有很强的浪漫气息,缩短了读者和《聊斋志异》之间的心理距离。蒲松龄的想象力非常丰富,用他自己的话说是 “事或奇于断发之乡,怪有过于飞头之国”。但人们读《聊斋志异》的时候感觉故事和生活很贴近,像《王六郎》里边写的用酒酹地,这种祭奠亡灵的方式直到现在还是保持着的;像鬼和人用托梦的形式进行沟通,人们对这个形式也是很熟悉的。我这个人不迷信,但是如果让我一个人走在坟地当中,月亮高挂,白杨萧萧,微 风一起,我的头发立刻就竖起来了,这是一种下意识或说潜意识。我们可以认为鬼神不存在,但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从远古时期,鬼神文化就存在了。多少年来积淀在人们脑海中,一旦有一个环境、一种氛围把它激活后,立刻就恍如真的存在一样。 我们北师大东门现在有个过街天桥,那是申请好几次才建的,原因是那地方总发生车祸,一个可作为解释的说法是那地方有个拐弯,容易挡住视线,或有磁场或其他什么原因会干扰司机的心理状态。我亲眼见过车祸,也亲耳听到群众以民俗解释的议论。那议论有点迷信。当老百姓不能解释某种现象时,就会出现各种传闻,这是久远的积淀在人脑海中的一些意识,经过事件的激活,就觉得如何如何了。因为蒲松龄用民俗去编织故事、去丰富他的创作,就使得很多读者在阅读《聊斋志异》里的故事时候,不觉得很渺远,不觉得是瞎编,有真实感,缩短了和读者的心理距离。
第三,运用民俗如鬼狐花妖的形式,这是继承了屈原《离骚》、《九歌》以来的浪漫传统。这个传统可以说是文学中的比兴手法,也可以说是运用民俗进行创作的形式,像屈原创作《离骚》、《九歌》也运用了当时丰富的民俗资料。《聊斋志异》的浪漫精神和明中叶的“重情唯情”的文学创作理论也是一脉相承的,另一方面又有很大的创造性,其中的鬼狐花妖抒发了蒲松龄的孤愤精神。《聊斋志异》是小说,同时具又有诗的精神和气质,与其说《聊斋志异》继承了六朝的志怪和唐传奇,不如说它是继承了屈原的浪漫精神,李贺的诗歌精神。这点由于时间的原因,不多讲,简言之就是从创意到形式到表现,大量而巧妙地运用民俗,使得《聊斋志异》具有民间诗歌特有的比兴浪漫气质。
那么,能不能说蒲松龄运用民俗进行创作对《聊斋志异》产生的都是正面影响呢?不能这么说。刚才我们说的都是正面影响,其实也有负面影响的。
蒲松龄对于一些民俗太熟悉了,动不动就是用鬼神因果来惩罚。比如《王十》,如果从思想、社会的角度去衡量,我认为这是非常好的一篇小说,它反映了蒲松龄对清代盐政的一些看法。从秦汉以来,中国的食盐都是施行官卖政策,国家控制,私人是不能买卖的,明清时对私盐的惩罚是很重的。蒲松龄对此有一些看法,他认为贩私盐的都是贫困军民、小商小贩,生活没有办法了,为了糊口,才铤而走险,应该放他们一马,真正应该惩罚的是那些官商勾结的大盐商。小说写一个私盐贩子被两个鬼卒抓去见阎王,阎王问怎么抓他呀,鬼卒说这是私盐贩子,阎王说抓错了,真正的私盐贩子是那些 “上漏国税,下蠹生民”的暴官奸商于是让鬼卒把小私盐贩子送到奈河当监工,监督那些大盐商淘河。这个小贩子当了回工头,把平时受大盐商的那些恶气都出了,然后鬼卒又受命卖了些盐,连带把小贩的私盐背回去还给他了。从这点来说,不能不佩服蒲松龄的经济思想,他是为下层人民勇敢地鸣冤的。中国的公案小说向来是写怎么守法的,怎么样破案的,很少有小说从立法的角度提出疑议来,而蒲松龄做到了。但小说是通过鬼神因果惩戒来表现的,因为蒲松龄太熟悉这个框架。
《席方平》大家都熟悉,里边写了整个司法系统的腐败衰坏。它也是通过鬼神因果来表现的。不过我们想想清代的文字狱,在那样的情况下,蒲松龄只能这么写。有时蒲松龄采用鬼狐花妖来表达有他不得不如此的苦心所在。
总的来说,由于蒲松龄对于鬼神是相信的,对于一些迷信落后的习俗抱着宁肯信其有的立场,抱着中庸的态度,这就使得《聊斋志异》有时笼罩着浓重的迷信色彩,这种迷信色彩同封建伦理道德观念的结合,使《聊斋志异》也存在一些糟粕,比如《金生色》、《耳中人》、《牛成章》、《祿数》就是这样。
今天就讲这么多,剩下的时间请大家提出不同看法,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
主持人:听于老师一讲,我们发现,《聊斋志异》里有一个那么丰富多采的民俗世界。于老师一开始就说,民俗,是一种生活文化。其实,人类最早的文化,就是民俗的。
于老师说,《聊斋志异》是中国民俗学的一部百科全书,在外国人眼里,它是了解古老而广阔的中华帝国民俗的入门。显然,《聊斋志异》的民俗篇章反映着蒲松龄的民俗思想,也自然反映着他对于民俗思想的态度。于老师讲到,这种态度,也反映出作者的时代局限。因为《聊斋志异》中还是有一些落后的思想。简言之,就是作者的男权意识。事实上,像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写到“女鬼找俊男”这样的民俗心理,在今天中国的广大农村,也还继续着,依然是重男轻女啊!
当然,民俗的编织丰富了蒲松龄的艺术想象,仕途不顺、孤愤不平的蒲松龄,借鬼狐花妖抒写自己的浪漫情怀,这也使《聊斋志异》具有了一种诗性的特质。
同时,我们常能发现,在鬼狐花妖身上闪烁着、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就拿于老师讲到的那个王六郎来说,他是多么善良,没有因自己要还阳,就把那位母亲捉去当替死鬼,而撇下那婴儿。于老师反复说,《聊斋志异》以民俗的视角写鬼狐花妖,是以人为本的。写鬼就是写人。不说当时,环顾现实人生,不要说面对生死攸关,就是当面对近在眼前的功利时,得有多少人是那么的自私,见利忘义啊!从这个角度可以说,真是连鬼都不如了。
最后,让我们感谢于老师的精彩演讲。我代表文学馆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录音整理:程丽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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