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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二战:关于二战若干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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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傅光明(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

主讲人:沈永兴(中国世界现代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演讲时间:2005年9月11日

 

主持人: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在文学馆听讲座。今天是文学馆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战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举行的专题系列演讲的第六场,我为大家请来的主讲人是中国世界现代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沈永兴先生,大家欢迎。

纪念二战胜利60周年之际,请史学家来回首二战、反思历史是再好不过的了。对许多历史遗忘主义者来说,历史发生之后,就变成了前尘往事,根本不愿再提及,尤其对那些曾经陷入其中的人来说,更甚至不敢再面对。我们不是常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吗?今天咱们就请沈永兴先生说说历史的往事,特别是二战历史中有些似乎有点说不清的问题,比如二战是如何爆发的,远东军事法庭的东京审判等。下面请沈先生演讲《解读二战——关于二战若干问题的思考》,大家欢迎!

 

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感谢中国现代文学馆和傅光明先生盛情邀请,让我有机会与大家见面,讲一点有关二战的事情,讲一讲我对二次大战的解读和几点思考。

今年是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9月2、3日我国政府举行了五项盛大纪念活动,胡锦涛主席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还邀请了许多国内和世界各国的反法西斯的老战士参加。回想起那个年代,让我们思绪万千,心潮澎湃。因为那是一段异常艰苦和悲壮的岁月,颠沛流离到处流亡的岁月,那是一个烽火连天的年代,是一个血与火的时代。抗日战争,对中国人民来说,是心头永远的痛,也是永远的骄傲。因为这是我们民族的历史转折点,要么亡国灭种,要么在战斗中重新崛起。庆幸的是,我们选择了后者,从此,中华民族在苦难中获得了新生。仅此一点,我们就应该大大的庆祝,来纪念这个胜利的日子。有一位哲人说过,“不重视历史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没有出息的民族”,所以,我们应该牢记过去,不忘历史,以史为鉴,缅怀英雄,纪念亡灵,展望未来。我想,我今天作讲座的目的也是如此。

 

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20世纪才会发生两次世界大战?是不是世界大战是20世纪特有现象?

战争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人与人之间冲突的一种现象。其形式、规模各有不同。但直到20世纪,才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规模很大的战争,卷入国家不少,如十字军东征、成吉思汗的远征、百年战争、拿破仑战争等等,卷入战争的国家也不少。但是都没有,也不能称之为世界大战。原因是什么?因为世界大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 世界战争必然产生于世界经济获得全面和整体性的发展基础之上;

第二,这场战争牵涉到世界整体利益或解决世界性的矛盾;第三对战后世界格局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战争。

在20世纪之前,以上这些条件是不完全具备的,只有到20世纪,才具备发动世界大战的条件,因为:首先,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大生产,为发动世界大战准备了物质基础;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使战争的规模大大扩大,如火车、汽车、飞机、飞艇、无线电、雷达、坦克、石油、火箭、原子弹等等的发明与使用,可以使战争具有总体战和无限化;再次,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的演变,使帝国主义争夺霸权的性质与过去的争霸性质完全不一样。它要解决的是一种世界性的矛盾,既争夺殖民地和阳光下的地盘,又要争霸世界而不是地区霸权。而战争的结果又对战后世界秩序产生了重大影响,如一次大战的凡尔赛体系和二次大战后的雅尔塔体系。这两个格局影响了整个20世纪。

所以说,20世纪发生两次世界大战不是偶然的,世界大战是20世纪的特有现象。

那么,有人要问,既然世界大战是20世纪特有的现象,那么到了21世纪,是不是会发生世界大战?

今年是21世纪第五年,人类刚刚进入21世纪,我不是预言家,不能说一定会爆发第三次大战,或者说一定不会爆发世界大战。但是有些现象和问题可以引起思考。过去,60-70年代,提出备战、备荒、深挖洞、广积粮,在“九评”中认为世界大战是不可避免的。那么,现在我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我个人认为:

第一,今后发生世界大战的物质基础是存在的,因为现在科技比20实际又发展快得很多,物质基础更加雄厚,发动大规模战争的物质条件比过去有过之而不不及,仅俄美两家的核武器,就能把地球毁灭几次。

第二,既然如此,大家可以思考,为什么冷战持续了50年左右,虽然其中发生过多次危机如两次柏林危机、古巴导弹危机,还有许多次局部战争,如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几次中东战争、两伊战争、海湾战争等等,但是,却一直没有从冷战导致热战?重要的原因是,核武器是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一种遏制和讹诈别人的手段,但也正因为如此,也成了别人制约你的手段,它既是矛,也是盾。除了疯子,谁也不敢轻易使用核武器。所以冷战是核恐怖、核讹诈下的和平。核武器既是讹诈的手段,也是制约战争的因素。

第三,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共同特点是组成军事集团,争霸世界,争夺殖民地和生存空间,但是到了现在,资本主义发展已经到了不需要使用大规模战争手段,以武力占领土地、人口、资源来获取最大物质利益的时候,这就是说,它改变了方式,它不需要依赖于殖民地附属国,而是通过新的手段,如资本流动,直接与间接投资,技术输出,管理输出,专利输出、服务贸易,商品输出等等各种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大家可以看到,二战以后,殖民地国家大多独立了,但原资本主义宗主国,依然活得很好,在发展。就是这个原因。

第四,现在已经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全球化就是各国都被融进了世界经济大循环的潮流之中,贸易量剧增,资本流动速度加快,以世界为工厂,各国为车间的产品生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样,对世界大战的爆发也有抑制作用。

第五,人们已经意识到,地球也是一个村落,任何战争都会有连锁反映。现在国际上制约战争的因素和力量,已大大增强,如联合国,如各类和平组织,等等。由于以上原因,我认为在可以预见的几十年内,只要政治上多极化趋势得到加强,经济全球化更加深化,只要制约战争的手段和因素行之有效,只要局部战争能够得到控制,只要人们理性地认识到世界已经联成一体,地球已经成为一个村落,那么,在可以预见的几十年内,新的世界大战是可以避免的。(据最新报道,民意调查结果,美国和日本有30%的人认为还会发生世界大战),正因为如此,和平和发展则是我们时代的主流。当然,局部性战争还是会有的。这就是我们国家当前提出要抓住发展机遇的国际背景和理由。

 

第二,再谈谈关于二战的根源,第二次世界大战究竟是怎样打起来的?

关于战争起源,自古以来就有各种不同说法,例如战国时代的军事家吴起认为,战争是因为名、利、恶、内乱、饥荒五种原因,《孙子兵法》归结为一个字:利。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认为,战争起因于荣誉、惧怕和利益。近代哲学家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认为,战争是因为处于“自然状态”暴力与冲突占据了支配地位的缘故。后来,西方又产生了用“社会达尔文主义”,“地缘政治学”来解释战争;80—90年代,又有亨廷顿为代表的“文明冲突论”,他认为战争往往先是为了经济利益(如殖民地),后来又因为是意识形态的分歧(如冷战);而将来,则以文明的冲突为主要原因,如基督教文明与伊斯兰教文明的冲突。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被认为是继乔治·凯南的“遏制”政策之后的又一个名著,但并不占据美国民意的主流。

那么,第二次世界大战究竟是怎样打起来的呢?我认为,应该从多层次、多角度去分析这场战争的起因:

第一,两次世界大战都发生在20世纪前半叶,其基本根源在于帝国主义发展的不平衡性,从而使帝国主义的矛盾达到空前尖锐的地步。例如在一战前,由于德国是后起之秀,实现了跳跃式发展,但几乎没有什么殖民地,所以就与英国老牌殖民帝国发生了尖锐矛盾。德皇威廉二世叫嚣要争夺“阳光下的地盘”,于是结成两大军事集团——协约国和同盟国,展开厮杀。二战的根本原因大同小异,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建立之后,虽然出现了一段短暂的相对和平时期,但这种局面很快被打破。突出的表现就是德国东山再起,实力迅速恢复。德国是一个拥有6000万人口的欧洲大国,拥有高度发展的科学技术和巨大的工业潜力,加上美英通过“道威斯计划”对战后德国复兴的扶持,德国迅速恢复了元气,到1927年,德国生产已恢复到战前水平,1929年再次赶超英法,跃居资本主义世界第二位。1926年,根据洛伽诺公约,德国在国际政治中取得了与战胜国平等的地位,成为国联常任理事国;1932年,根据日内瓦裁军会议决议,德国取得了在军备上平等的权力,这就为德国重新进入争夺世界霸权的行列,铺平了道路。

  日本也是如此,它趁一次世界大战大发其财,完成了向现代工业化国家的转变,挤进了帝国主义行列。趁西方列强无暇东顾之际,造成了日本掠夺中国、朝鲜和亚洲其他国家的良机,工业总产值增加4倍,外贸增长3倍。并从债务国变成债权国。总之,战后,德日意三国的特点是不仅在经济上有了很大发展,而且政治上实行法西斯化,在军事上扩军备战速度惊人,到30年代,相继建立国家总动员体制,实行国家经济军事化。他们都对上次大战后瓜分世界的结果不满,于是便走上了用武力重新瓜分世界的道路,成为二战大战的罪魁祸首。所以说,发展不平衡是其战争的根本原因。

 

第二, 法西斯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是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直接原因。

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不同的是,爆发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法西斯主义在德意日的产生并掌握了政权。法西斯主义是什么?它是产生于垄断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最反动、最疯狂、最具极端民族沙文主义色彩的一种思潮、一种组织和政权形式。相对于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国家而言,它是一种变种,它无论对于社会主义,还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都是一种威胁。当然,法西斯有不同的形式,如德国纳粹党式的法西斯,与日本以军部为主的法西斯,形式各有不同。正因为有了法西斯,它就大肆宣扬复仇主义、宣扬极端民族主义,宣扬对外扩张。德国复仇主义就是要报一战失败的仇,就是要打破凡尔赛体系的枷锁。极端民族主义就是大肆宣扬日耳曼种族优秀论,驱逐和屠杀犹太人。在日本,则是宣扬大和民族优秀论,宣扬武士道精神和军国主义。所以,可以这样说,法西斯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是导致二战的直接因素。

 

第三,西方国家和苏联一系列的错误政策和他们之间互不信任,无法建立集体安全,是导致二战爆发的催化剂。

1 第一个错误,就是《凡尔赛和约》,这是一个苛刻的条约,对德国而言,无疑是一个枷锁和镣铐,它使德国割地赔款失去了全部海外殖民地,1/8的领土和1/10的人口,65%的铁矿和45%的煤矿(阿尔萨斯·洛林和萨尔地区),严格限制德国的军备,还要付出巨额赔款(1320亿金马克)。显然,这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掠夺性和约。正如列宁所说:这是一个“强盗和掠夺者的条约,……一个刽子手的和约,屠夫的和约”,使德国人民置于水深火热的境地,必然引起不满和反抗,这为后来希特勒利用这种不满,爬上政坛,大搞复仇主义,煽动极端民族主义创造了客观条件和借口。

2 第二个错误就是1931年日本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侵占了我国东三省,接着在1932年1月28日,发动一·二八事变,进攻上海。这是日本侵华战争的开端,使日本成为远东战争策源地。但英美对此采取姑息和纵容的政策,日驻美大使与美国务卿史汀生达成秘密谅解,答应美国不与闻“满洲事变”。英国则把持国联,偏袒日本,搞什么“李顿调查团”,颠倒黑白,大大鼓励了日本进一步侵略中国,扩大到华北。与此同时,一批如“一夕会”、“樱会”、“血盟团”为代表的法西斯组织纷纷出笼,更加嚣张。

3 第三个错误,1935年10月3日,意大利悍然入侵阿比西尼亚,墨索里尼调动60万大军,用新式武器进攻装备低劣、训练差的阿军,还使用毒气。但英法美还是采取纵容态度,国联虽然宣布意为侵略国,但不把石油列为禁运资源,也不封锁苏伊士运河。36年5月5日,首都亚的斯亚贝巴陷落,国联干脆宣布在36年7月4日撤消制裁。

4 第四个错误,扼杀西班牙共和国。1936年7月17日,佛朗哥发动叛乱,反对由西班牙联合人民阵线组成的西班牙共和国。德意法西斯进行公开的武装干涉,从海、陆、空派兵直接参战,意大利派兵达25万人,德国有5万人。在共产国际号召下,有50个国家的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组成“国际纵队”,保卫共和国。但英法却导演了一幕“不干涉”丑剧,妄图让德意武装干涉“成为德国领导的反布尔什维克十字军进军的第一个战役”,正是在1936年10月25日,德意法西斯结成了联盟,形成“柏林—罗马轴心”。同年11月25日,德日签定《反共产国际协定》,三个法西斯联手结成了同盟。

5 第五个错误:1938年3月,德国吞并奥地利,英法不但沉默,而且在事先表示了默许。1937年11月,英国枢密大臣哈里法克斯访德,称赞希特勒反共“功勋”,称“德国是西方反布尔什维克的屏障”;法国总理则对吞并奥地利表示赞同。英国根本不履行在《圣日尔曼条约》中对奥地利独立的保证。

6 第六个错误:出卖捷克,签定慕尼黑协定,搞“祸水东引”。这直接导致了希特勒扩张野心的膨胀,而且看透了西方国家的软弱,既惧怕战争,又害怕发生革命的英法政府,一贯奉行绥靖政策,一心想把“祸水东引”,在吞并奥地利后,又把捷克放在祭台上,作为推动希特勒向东反苏的礼物。1938年9月30日,希特勒、张伯伦、达拉第和墨索里尼,签定了臭名昭著的《慕尼黑协定》,规定在10天内,将苏台德区割让给德国。张伯伦回到伦敦,在唐宁街10号发表演说,“我相信,这是我们时代的和平”。但协定墨迹未干,希特勒又把整个捷克吞了下去。英法这样做,就大大刺激了希特勒的胃口,怂恿和鼓励了他的扩张野心。

7 第七个错误,英法和苏联互不信任,致使建立集体安全,联合抗德成为泡影。

1939年5月22日,德意签订“钢铁同盟”条约,规定一旦其中一方卷入战争,另一方将立即予以支援。希特勒步步进逼,早已制订了进攻波兰的“白色方案”,宣称:“一有合适的时机,就进攻波兰”,先向波兰下手,这是希特勒一招高棋,因为他估计,英法不会真正援助波兰,苏联对波兰的存在与否也不会在意。因为苏联认为波兰是一个贵族的反苏联政府。战争已是迫在眉睫,这已经不是秘密。在这种情况下,苏联在1939年4月17日向英法提出建议,希望缔结盟约,相互承担义务,并在战争爆发时相互援助。政治谈判于4月15日正式开始,谈了两个月毫无进展。7月间,由于形势日趋紧张,战争有一触即发之势,三国又开始了军事谈判。但英法与苏联互不信任,英国代表团故意乘坐一艘很慢的邮轮而不乘飞机,耽误了一个星期,代表团甚至连全权证书都没有,英法代表团团长也不是政府的实权人物,而是退休将军和安全委员,而且政府指示,不要作任何承诺。这样由于互不信任,谈判终于没有结果,苏联与英法联合抗德的尝试失败。这是很致命的错误。

8 第八个错误:苏联最终作出抉择,与德国签定《互不侵犯条约》,并附有《秘密附加议定书》。就在大战乌云密布的前夕,英法、苏联和德国三方都各有打算,各怀鬼胎,在外交上唱着一出“三岔口“。苏联本想联合英法抗德,但又怕英法绥靖德国,祸水东引,所以也同德国保持秘密联系。准备万不得已,则拖延时间,置身事外;英法一心绥靖德国,又想打“苏联”牌来逼希特勒同意妥协,抑制希特勒的胃口,德国则怕冒东西两线作战的危险,所以既同英法谈判,步步进逼,又保持与苏联的秘密接触。

7月31日,德国得知英法与苏联进行军事谈判的消息,就迅速做出反应,加快同苏联的秘密谈判,8月14日向苏联建议派里宾特洛甫访苏,因为希特勒已决定于9月1日向波兰进攻,所以不惜以“高价”为“诱饵”,拉拢苏联,拆散正在谈判中的英法苏同盟。8月23日,里宾特洛甫与莫洛托夫签订了《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条约规定“一旦发生武力行动,缔约一方不给予第三国支持”,有效期为10年。

对于“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究竟该不该签订?是对还是错?其作用和后果如何评价,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西方学者一般都持否定态度。俄罗斯学者有的认为“没有必要”,有的认为是“错误的”。我们认为,从苏联国家利益来看,这一条约有可以理解的一面,它打破了英法“祸水东引”的阴谋,争取了宝贵的时间来加强战备。所以,有人说:这是苏联“外交杰作”。但是,从二战整体来看,这使希特勒避免了两线作战,放手进攻波兰,所以,有人认为“这是祸水西引”。另外,这一苏德条约的签订,使本来号召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共产国际”领导下的各国共产党处于被动和混乱的局面。

更为严重的是,这一条约下面还有一个秘密附加议定书,其中关于立陶宛与波兰的边界问题更加体现了苏联外交“强权政治”的一面。关于这一点,后面还会讲到。

从上面几个实例我们可以看到,正是由于英法和苏联一系列错误政策,成为大战的催化剂,加快了大战的到来。

 

第四,关于二次大战一些争论焦点和历史未解之谜

1 首先争论的是关于二战起点的问题——何时开始?

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1931年说:即9·18事变便开始

1937年说:以军科院五卷本(该二战史认为在亚洲开始于1937年,在欧洲开始于39年)为代表和王振德《新编第二次世界大战史》

1939年说:西方、苏联及国内多数学者

第四种说法:以宦乡为代表,他们认为应该1936年10月25日形成的“柏林—罗马轴心”。1936年11月25日德日签订《反共产国际协定》为标志,三个法西斯国家联手算起。

 

2、  有关战争性质的论争

A 一种意见认为:1939年9月1日—1941年6月22日,前期是帝国主义性质,苏德爆发战争后,才具有反法西斯性质。(前苏联学者为主),毛泽东选集558页合订本,也是这种看法。

B 第二种意见认为:战争初期为帝国主义性质战争,不论英法还是德国都是“非正义的掠夺性的”,到法国败降(1940年6月)战争性质发生了变化。(朱贵生等著二战史)

C 第三种意见认为:战争一开始就具有反法西斯性质。

我个人认为第三种意见较为妥当,因为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具有反法西斯性质的正义战争。

 

3、二战是谁发动的?

一般来说,大家都认为,二战是由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动的,然后汇合成对两大对立集团——即法西斯轴心集团与反法西斯的盟国。但是,在苏联解体之后,有一位前苏联学者苏沃洛夫写了一本《破冰船》,他引用苏联档案中有斯大林关于先发制人的军事计划,认为二战是斯大林发动的。这种观点我是不能同意的,也是荒谬的。斯大林千错万错,但他还是领导了反法西斯战争,是反法西斯的“三巨头”之一。

 

4、 如何评价《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及附加议定书?

这个问题争论很大。有的学者认为,互不侵犯条约“是苏联外交上的杰作,但在政治、道义上是败笔”。有的则认为“苏联同样是绥靖大国,对纵容法西斯侵略扩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的苏联学者也认为是“错误的”,有的则认为这是斯大林与英法谈判不成的情况下“没有别的选择余地、不得已而为之”。(雅可夫列夫语)证据之一就是莫洛托夫把德国大使发来的绝密电报,原原本本的透露给了美国驻苏大使斯坦哈特,后者又转给了英国驻美大使林赛,但他却用航空信寄回伦敦。这说明苏联把德国人出的价码和底牌在最后时刻都通报给了英美,说明苏联当时对英法还是抱有希望的。但从条约内容看,就有了问题:

内容:1 互不侵犯 2 缔约一方不参加直接或接见旨在反对另一方的国家集团。

更令人不解的是条约附有一个“秘密附加议定书”,主要内容有三:1在波罗的海沿岸三国发生领土和政治变更时,“立陶宛的北部疆界自动成为德、苏势力范围疆界”;2如波兰领土和政治发生变更时,苏德势力范围内以纳雷夫河——维斯瓦河——桑河一线为界;3在东南欧方向,苏联强调它在比萨拉比亚的利益。

不久,历史进程证明了这个秘密协定书的存在和作用,9月17日,苏联找了个借口,声称保护波兰境内的白俄罗斯人和乌克兰人,“不能袖手旁观”,于是40万苏军进入波兰东部,从而完成了对波兰的再次瓜分,据莫洛托夫在39年10月在最高苏维埃报告中承认,苏军以伤亡2599人的代价获得19.6万平方公里的波兰东部领土,以及300架飞机,900门大炮,1万余挺机枪,俘虏了21.7万波兰军人。根据39年9月28日苏德友好世界条约(即第2号秘密协定书)立陶宛也成为苏联势力范围。

这说明了苏联趁火打劫、搞强权政治。

5、 卡廷森林事件

卡廷森林位于斯摩棱斯克以西12公里,1943年德军在卡廷森林发现大量波军尸体,德军说是苏联人干的,苏联则说,波兰军人当时在附近修路,因来不及撤退,被德军杀害。这个问题直到1992年俄罗斯把卡廷森林事件的档案交给波兰才真相大白:原来被俘的21.7万波兰人,经过分类甄别后,大约仍有2.6万人被关押在监狱和战俘营,1940年3月,内部人民委员贝利亚写信给联共布中央建议把这批人枪毙,结果被批准。同意枪决这批俘虏军官,一共 枪决21857人,这就是卡廷森林事件。

 

6、 赫斯飞英之谜

德国在攻占卢、比、荷、挪威、丹麦、法等西欧国家后,就剩下了英国,英国凭借英吉利海峡,加上主战派丘吉尔上台,坚决抵抗德国入侵。1940年7月16日,希特勒发布第16号令即实施“海狮计划”。命令要清除英国本土上对德作战的基地,且在必要时,全部予以占领。德国出动大批飞机,先是想夺取制空权,后进行大轰炸,轰炸伦敦、朴茨茅斯、考文垂等大城市,但没有使英国屈服,全民皆兵坚决抵抗,并且以千机轰炸还击德国,轰炸汉堡、科隆、不来梅等城市。从7月到10月,德国丧失飞机1733架(一说1818架)。英国只损失915架,飞机损失是2:1,飞行员损失是6:1。9月17日,希特勒在攻英无望的情况下,下令无限期推迟“海狮计划”。与此同时,希特勒还对英国实行诱和政策,但英国拒绝了教皇和瑞典国王关于英德和解的建议。在这样的背景下,德国纳粹党的副领袖,希特勒继戈林之后的指定继承人——赫斯在1941年5月10日秘密独自驾机飞抵英国;跳伞降于苏格兰格拉斯哥附近,与英国的一位汉密尔顿公爵会面,并提出以承认德国在大陆的自由行动权和德国尊重大英帝国领土完整为条件的和平建议,遭拒绝,并被监禁。丘吉尔下了三点指示:1作为战俘,归陆军部监押;2可以与家属通信;3生活给予优待。战后在纽伦堡审判中以破坏和平罪判处无期徒刑,直到1987年去世,享年93岁。关于赫斯飞英至今还是一个未解之谜:他究竟是受希特勒指令,还是私自的决定?在事先是否得到英方的承诺?他究竟与谁谈?谈了些什么?至今难以解开。

 

7、 关于珍珠港事件是否是罗斯福的“苦肉计”

1941年12月7日(当地时间),日本偷袭珍珠港,太平洋战争从此爆发。日本以极小的代价取得了成功,美国太平洋舰队遭到重创,19艘大型舰之被击沉,8艘战列舰4艘被炸沉,一艘重创,三艘炸伤,飞机损失177架,美军死伤3615人。美军完全陷于被动之中,无招架之力。直到8时,才醒悟过来,太平洋舰队司令才发出警报:“这不是演习!”

那么,美国对日本偷袭珍珠港是否事先毫无所知呢?不是的!7日晨,美国通过“魔术”,破译日军外交部对野村大伎指示“对美通牒”和“中止谈判”的内容,并报告了罗斯福和美国务院。译电员还特别暗示,华盛顿下午一时,正时珍珠港天亮时分。但没有引起重视;7日凌晨美舰击沉了一艘日本潜水艇,7时许,美国雷达发现可疑目标,有一群飞机向瓦胡岛飞来,但值班军官断定时“自己的飞机”,还说:“把这事忘了吧。”据著名史学家约翰·托兰在《耻辱·珍珠港及其后果》一书中写道:“海军部长诺克斯告诉他的密友说,他与史汀生、马歇尔、斯塔克和霍普金斯12月6日晚上都在白宫,和总统一起消磨了大部分时光,他们都等待着他们知道的那件事情的发生——日军偷袭珍珠港。根据以上几点材料,有些史学家就认为,罗斯福及周围幕僚是知道消息的,所以搞了一个“苦肉计”,把美国人从“孤立主义”情绪中解脱出来,卷入二战。

 

8 苏联建立“东方战线”,占领邻国领土。

虽然苏德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但是苏联领导人对战争的危险的认识还是很清醒的,知道战争近在眼前,日益逼近。为了保护西部边界的安全,有必要采取一些步骤。

A 第一个步骤,前已所述,1939年9月下旬,苏军进入波兰西部,扩大了西白俄罗斯和西乌克兰地区。

B 1939年11月30日,苏联以芬兰拒绝租让汉科半岛和交换卡累利阿地峡为由,发动了苏芬战争,初期,苏军失利。激战三个月,芬兰求和。苏得到了整个卡累利阿地峡和维堡城等4.1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把边界线向芬兰北移动150公里;汉科半岛租借给苏联作为海军基地,为期30年,租金800万芬兰马克。

C 1940年6月,希特勒进攻法国之际,苏联照会立陶宛、拉托维亚和爱沙尼亚,提出改组政府和让苏军进驻要求。三国同意进驻,改组后三国先后加入苏联成为加盟共和国。

D 40年6月26日—27日,苏联照会罗马尼亚政府,要求“归还”比萨拉比亚,还要北布科维纳一并移交苏联,作为赔偿。6月28日,罗接受条件,30日,苏军占领比萨拉比亚和北布科维纳,总面积5.1万平方公里,人口400万。

E 1941年4月13日,为避免两线作战,又与日本签订了《日苏中立条约》。苏联的这些措施,使边界远远地向西推进了一大段距离,阻遏了德军东进的道路。对保卫苏联的安全是有好处的。但是近几年来,受到了许多史学家的批评。认为这样做,充分暴露勒苏联大国强权政治和民族利己主义,包括《日苏中立条约》也引起争议。

 

9 关于对雅尔塔体系的评价

 我在一次关于“雅尔塔格局”讨论会上说过,“雅尔塔体制的涵义,是指在1943——1945年之间,盟国领导人通过双边与多边会谈,一致确认对战后世界秩序所作出的安排,和对战后世界政治地图的划分,强调凡属有关战后世界安排的问题,均属雅尔塔体制范畴”,所以雅尔塔体制不仅仅指雅尔塔会议的内容和安排。

对雅尔塔体制的作用评价:雅尔塔体系建立后,形成了二极格局。雅尔塔与凡尔赛体制相比,前者对维护世界力量的平衡和长时期的和平起到积极作用,它比凡尔赛体制有明显的进步性。

雅尔塔的积极方面占主导地位表现在:第一,承认了不同制度的国家的共处与合作;第二,建立联合国,确认重大国际问题必须大国一致的原则;第三,承认维护和平的责任,但也有学者认为该体制是一个威胁世界和平的体制;第四,该体制表现出明显的强权政治的特征。

雅尔塔体制与冷战关系。有的学者认为冷战的根源不是雅尔塔而是在美国政策的转变,有的则认为冷战是雅尔塔必然结果。

 

10 关于日本究竟是无条件投降,还是有条件投降?

我们官方的口径一直认为日本是“无条件投降”。“无条件投降政策”是1943年1月卡萨布兰卡会议上由罗斯福提出的。有的学者认为,日本最终是有条件投降而不是无条件投降,如云南大学徐康明教授写了四篇文章认为日本是有条件投降。理由是:日本并非无保留地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是有条件地进行了讨价还价。尤其是保留天皇制国体问题上,美国进行了交易,1945年8月10日下午七时,日本通过瑞典和瑞士两个中立国发出了《日本请降照会》,照会中说:日本政府准备接受中美英三国7月26日发表之《波茨坦公告》之条款,而附以一项谅解曰:“上述宣言并不包括任何要求有损于天皇陛下为至高统治者之皇权,是日本政府之竭诚希望”,而第二天美国务卿贝尔纳斯的答复却默认了这一点,说:“自投降之日起,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统治国家之权力,即须听从于盟国司令官”。这就等于默认了不废除天皇制。裕仁天皇听此答复后说:据此判断,关于国体,敌方也是承认的,我毫无不安之处“。而且8月15日,日本天皇广播中发表的叫“终战诏书”也不是无条件投降书,而且诏书终没有承认日本是侵略,是战败投降,而是说因“残酷之炸弹”下拯救人类文明而接受《波茨坦公告》。所以,据此徐教授认为日本是有条件投降。

 

 

第五,最后谈谈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的再思考。

战后,日本右翼势力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审判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的28名甲级战犯,一直耿耿于怀,妄图翻案。他们抛出一个论调,就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非法论”。早在1983年8月15日,日本《产经新闻》在日本投降38周之际发表社论说:“不可否认,东京审判是错误的,东京审判的历史观给日本遗留下了不必要的毒害。”他们还大肆渲染少数法官和辩护人的错误意见。例如同年,日本杂志还刊载了前东京审判的荷兰法官伯·利林克教授的说法,他虽然不得不肯定东京审判的世界历史意义,但又认为它“在国际法上和裁判手续上有很多错误”,又说“日本天皇只是扩音机,日本的军事行动是自卫,是反对殖民侵略,是为了使中国和日本免遭苏联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威胁,要在亚洲摆脱欧美统治的历史潮流中起积极作用”。另一位持有异议的法官是印度法官塔比诺·巴尔,他从批评“违反和平罪”、从“禁止事后立法”出发,认为“战胜国单方面惩办战败国领导人,是违反文明国家法律,在政治上是不明智的”。他还说:“欧美在亚洲的行为才是侵略”,东京审判“不应以法律、正义的名义实施报复”,他主张“全体无罪论”。正是这些少数为日本法西斯对外侵略所张目的奇谈怪论,被日本右翼势力利用并大肆宣扬。据2005年6月25日,《东京新闻》报道,日本“理想考虑会”与印度驻日使馆武官比埃姆·巴里参加了在靖国神社内特意为日本战犯鸣冤叫屈的印度法官塔比诺·巴尔树立“功德碑”的揭幕仪式。这就再一次向世人证明,日本右翼势力和某些政要从来没有认真地反思过日本在二战期间对亚洲各国人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而是千方百计地企图美化抹煞日本的侵略罪行。这就不能不引起世人高度警惕。因此在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的时候,很有必要对当时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再作一番回顾和思考。

 

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既合法又合理 

关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究竟是合法还是非法,这本来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犯罪尤其是犯有战争罪可以不受惩罚的条文。日本在二战中,与纳粹德国一样,侵略了许多国家,掠夺大量财物,屠杀了数以千万计的平民,犯下了例如南京大屠杀,掠夺劳工,强征慰安妇,用人体作细菌战实验(731部队)这类惨无人道的滔天罪行,对这类犯下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的罪犯,难道不能加以法律制裁吗?其实在战争刚结束的时候,当人们看到美丽的城市成为一片废墟,看到集中营和万人坑中累累白骨的时候,有人就主张,对德日战犯,正当的复仇比软弱的法律更简便可行,与其在法庭上争辩不休,不如把战犯枪毙了事,甚至连英国首相丘吉尔也这样想。但是当时有一位美国人弗朗西斯·比德尔(后他成为纽伦堡审判时的一名法官)却给罗斯福总统写了封信,指出一次审判的历史意义要远大于一场报复性屠杀,他说:“公正、有效地解决问题的方式在于使用法律手段,在审判之后,宣告这些罪犯有罪,才能最大限度地赢得我们这个时代的公众的支持,并且赢得历史的尊重,还将使全人类在未来的岁月里能获取研究纳粹罪行与犯罪程度的真实纪录。”这一明智的建议后来被盟国所采纳,人们认识到,用法律审判给战犯定罪,比简单地处死他们更有说服力和历史意义,然后才有了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其实这样做,即通过审判再对罪犯加以惩罚,难道不正是体现了被侵略的国家和人民对战犯的正义、人道和公正吗?而且对后人更有教育和警示作用。

至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设立,更是有根有据,而非个别国家和个别人所为,这是被侵略国家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早在1942年1月13日,被法西斯德国占领的法、比、荷、卢、波等,八国就发表了圣詹姆斯宣言,确定要用司法手段惩处战犯,次年10月还成立惩办战犯委员会。

1943年11月,在莫斯科召开的英、美、苏三国外长会议上,发表关于德国暴行的宣言,宣布对于犯下暴行和罪行的人犯“将被解回他们犯下罪行的国家……加以审判和惩处。”同年10月,美、英、中、荷、澳等国设立了战争罪犯调查委员会。在1943年11月的“开罗宣言”中宣称:“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之侵略”。接着在德黑兰会议上,斯大林严辞敦促尽快要对全部德国战犯进行公正审判;1945年雅尔塔会议公报重申,要使一切战争罪犯受到公正而迅速的惩办。同年5月,在旧金山召开的联合国创设会议上中美英苏四大国又对审判战犯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的磋商。1945年7—8月的波茨坦会议上,三国首脑签署了“议定书”,其中就包括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条款,同年8月8日正式缔结惩处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简称“伦敦协定”,不久有20个国家加入,该协定还包括了设立国际军事法庭条例的附属文件,对法庭设置的目的、任务、职能、机构、管辖权等作了详细规定。战犯调查委员会表示,日本战犯也应受到与德国战犯同样的处理,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促会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第10项规定:“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

直到1945年,莫斯科三国外长会议决定,采取一切措施,促会日本投降,占领并管制日本,其中包括惩办日本战犯,这项会议的决定,也经中国同意并签字。正是由于上述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会议文件和公告所做出的决定,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才于1946年1月19日颁布《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共五章17条,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大同小异。上述事实充分说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设立是完全合法的。

 

2 中国代表团在审判中据理力争,为中国人民伸张了正义。

东京审判拖的时间很长,从1946年4月至1948年11月结束,时间长达二年半之久。

1946年2月18日,麦克阿瑟任命了澳大利亚的韦伯为首席法官,另外,中、苏、美、英、法、荷、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各一名法官。麦克阿瑟还任命美国律师约瑟夫·季南为首席检察官,还有其他来自上述国家的30名检察官。正是根据盟军总部的邀请,中国也派遣了一个代表团参与东京审判的工作,关于中国代表团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工作情况,许多书籍记载并不详细。为此,我曾经拜访了曾经亲自参加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工作的代表团成员之一——原国务院参事、第二外国语大学教授、民革中央监察部秘书长周锡卿教授,根据周教授的回忆和介绍以及我自己掌握的材料,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当问起当时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工作的其他成员时,周教授掰着手指,如数家珍似的向我一一介绍:中国法官是梅汝璈,当时是立法委员兼外交委员会主席,检察官是向哲,当时是上海特区首席检察官,他们有几位助手:方福枢、杨寿林、裘劭恒、刘子健。后来因工作需要,又聘请了几位顾问:倪征噢(曾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鄂森、桂裕、吴学义。倪先生是首席顾问。翻译有:张培基、郑鲁达、高文斌、刘继盛和周锡卿本人。这些人多数是法律专家、著名律师或精通英、日语言的学者。人数虽少,但阵容还是比较整齐的。经过努力与艰苦的工作,他们都比较好地完成了中国人民的重托。周教授介绍说,周总理对此事有过评价,总理曾对梅汝璈先生说:“你们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周总理的评价十分中肯和恰如其分,充分肯定了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后来的历史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据周教授介绍,在东京审判后,梅汝璈先生曾被国民党政府任命为铁道部长,向哲睿被任命为最高检察长,但是他们都没有到任。解放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返回祖国,报效国家。梅法官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倪征日奥任外交部顾问、全国政协委员,裘劭恒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向哲睿任上海财政学院教授,其他人也多在高等教育战线上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人才。周教授是1954年经廖承志等同志做工作从日本回到祖国的,周教授回忆说,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工作人员,并不是一批去的,而是先后到达东京的。“我是在1946年5月初的一个晴朗早晨,怀着十分激动地心情在上海乘美国军用飞机去东京的,同机去的还有其他四位翻译。想到日本军国主义者从甲午战争开始就侵略中国,占领我国土,残害我中华儿女,制造一次又一次的惨案,终于盼到了日本败降,我们能去东京参加审判日本战犯的工作,其激动的心情是难以形容的。但到了东京以后心情和在飞机上就大不一样了,可以说是又急、又气、又恼。是因为在审理战犯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障碍,甚至是歧视,担心完不成这次使命和重托”。

东京审判与纽伦堡审判不一样,在纽伦堡审判中,法庭的组成及有关事项是根据四国平等的原则,法官和检察官经选举与表决产生;而东京审判中,法庭组成人员是由麦克阿瑟任命,由美国人说了算,以此保证了美国操纵法庭并贯彻美国意图;而且东京法庭使用的是英美法律的诉讼程序,使用的工作语言限于英语和日语。我们去的人大多层在上海工作,精通英美法律,外语也很好,在这方面能应付裕如,但他们还是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麻烦,提出了种种有碍于法庭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规定,如对每个战犯除可以自聘日本律师及辩护人外,还必须配一名美国律师,这些律师往往节外生枝。我们原以为,抗战时我们与美国一起抵抗日本侵略,现在美国理应与中国站在一起,严肃审判日本战犯,实际上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在法庭工作期间,我们经常收到歧视,心里很不痛快。就以法官作为次序为例,按正式规矩,应该按照日本投降时受降签字仪式上的次序,但首席法官韦伯想在自己的左右安排英美法官各一名,这显然是对中国的侮辱与歧视。梅汝璈先生正义凛然地提出了抗议,开庭前预演时,他拒绝出席,以免被拍照登报,造成既成事实。最后美国不得不按受降仪式的次序排座位。正式开庭那一天,梅先生威严地坐在审判席中间,他的右边是首席法官韦伯,左边是苏联法官叶扬诺夫,使这一企图受挫。还有一个例子,战犯板垣征四郎曾在中国犯下了累累罪行,但法庭却分给菲律宾负责审理,经过中国检察官向先生和首席顾问倪先生等据理力争,最后终于同意归中国负责审理,当时参加东京审判工作的人员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材料少,证据不足。蒋介石政府虽派了代表团,但对我们的支持却少,带去的材料远远不够。政府原以为只要法官、检察官金口一开,大笔一挥,就能对罪犯定罪。但是,依照英美法律的诉讼程序,既要让战犯在法庭上作充分的辩护和说话,又要有大量具体的证人、证言、材料,否则就不能定罪。正如倪先生在回忆中所说:这使我们陷入一种有苦难言、有冤难伸的境地,我们当时确有一种如主要战犯得不到严惩,就无脸见江东父老的心情。周教授又举了一个例子:国民党政府军政部次长秦德纯,过去曾在29军任职,他出庭作证时,只会讲日军在中国“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空话,却拿不出证据,令人十分失望,被辩护方面的人看作笑话。周先生感叹地说:“这恐怕不是他一个人的疏忽,而是反映了当时政府的无能,真是‘弱国无外交’啊!”

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争取主动,我们只有四处找证据。为了找有用的材料,那几个月我们非常辛苦,可以说废寝忘食,日夜奋战。我们决定到盟军总部查阅日本内阁和军部、外务省的有关材料,其中包括天皇御前会议、五相会议、关东军报告、汪伪档案等,甚至要翻阅过去的报纸,夜以继日地摘抄、翻译、整理,饿了就啃几片三明治。梅先生、向先生等还经常召集我们一起研究情况,商讨对策,筛选取证材料。为了防止泄密与窃听,我们用上海话吧土肥原称作‘土老二’,把板垣称作‘板完’。就这样,我们苦干了几个月,才搞出一个头绪,对控告战犯罪行作了充分准备。周教授还特意向我提到吴文藻先生(作家冰心的丈夫)的帮助。“吴先生当时是国民政府驻日代表处的第二组组长。他在交涉、搜集战犯材料方面,给我们很大帮助,我们合作得很好。”

周教授回忆说,我们主要负责审理的战犯是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他们都是屠杀中国人民、罪恶累累的刽子手。我们同时也收集其他战犯的材料。松井石根是华中派遣军总司令、南京大屠杀惨案的制造者。为了制服他,检察官助手裘劭恒经法庭同意,带了两名美国人专程回国调查取证,取得了大量的人证物证,还带回了南京大屠杀中的幸存者伍长德和许传鲁,还有目击者金陵大学的美籍教授贝斯蒂、传教士史密斯、英国人罗伦斯、牧师约·梅奇等人,向法庭提供了确切无疑的证词。中国法庭还搞到一件德国驻南京大使馆发给德国外交部关于日军侵占南京时施暴的一份秘密电报。这份报告真实描述了日军在南京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情况。电报结尾说:“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日本皇军——它是一部正在开动的野兽的机器”。纳粹德国提供的材料是非常有用的证据。因为日本的盟国提供的材料更有说服力,那些受害者与目击者真是确切的血泪控诉,引起了法官们的极大重视,终于使当年耀武扬威的松井石根在法庭上惊慌失色,两腿瘫软,最后在法庭宪兵的扶持下,拖出法庭。当然,我们收集整理的材料不止这三名战犯,还有梅津美治郎、荒木贞夫、火田俊六、南次郎、木村岳太郎、武藤章、广田弘毅、东条英机、重光葵等。”关于“南京大屠杀”,除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大量人证、物证、书证、图片,还有几个文件很重要:《拉贝日记》,《贝德士文件》,还有耶鲁大学魏特琳记录材料,由美籍华人张纯如写的《被遗忘了的南京大屠杀》一书,认为遗忘就是第二次大屠杀。

1946年5月3日至4日,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官约瑟夫·季南在法庭上宣读了起诉书,共列出55条罪状,控告日本28名甲级战犯所犯的三大罪状: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违反人道罪。检察方面提出了大量证据,主要是书证,人证,也有照片、影片等。这一工作大约进行了半年之久,传唤出庭作证的证人有100多名。在这些证人中,给人印象最深的有3人,除上面提到的那位秦德纯外,还有一位是溥仪,当向哲睿陪同季南去看望溥仪时,溥仪紧紧握着向检察官的手,失声痛哭,看到溥仪有悔罪之心,便动员他出庭作证。出庭那一天,溥仪穿一套蓝色西装,带一条浓茶色领带,立即引起了全场的注意。溥仪激动地控诉了日本侵略东北,板垣征四郎派人威胁他在东北成立伪满洲国,毒死他的妻子谭玉玲,以及土肥原挟持他离开天津到伪满洲国当皇帝等罪行。在法庭,溥仪当面斥责土肥原。他的证词遭到辩护方面的抗议,但应当说,溥仪当时的表现是好的。

另一个印象最深的证人是伍长德,他出庭控诉说,在日军南京大屠杀的血腥日子里,他被日军押送到汉中门,当时有两千多人,大多是精壮男子,被分批带到城外,用机枪射杀,伍被押到尸体堆旁边扑倒在地,免遭枪击,但他还是挨了一刺刀,因为日军在尸堆中乱刺那些尚未绝气的人,伍的证词使在场的人听了毛骨悚然。

在控方提出诉状和举证后,接着由被告方提出辩护与举证。这一工作大概从1947年2月下旬起,一直拖到1948年初。参加辩护的日美律师达90余名,召唤证人300余人,超过控方。令人气愤的是,这些律师明目张胆的袒护战犯,为他们开脱罪行,而且在法庭上故意推延时间,进行捣乱。因为当时国际形势发生了变化,冷战已经开始,美国有意要扶植日本,搞反共反苏。例如在举证时,往往先由美国律师出头宣读辩护词,与法官争辩,为战犯开脱。许多美国律师还身穿美军制服,在法庭上口口声声称战犯左一个“将军”,右一个“大臣”,听了让人既肉麻又气愤,好像这些人不是战犯。总辩护人间东条英机的辩护人士清濑一郎,这个人原来就是为日军侵略出谋划策的“国策研究会”成员,战前还是议员,他公然否认被告的一切,搬出诸如“中国排日”、“为了防共”、“为了建设大东亚共荣圈”等谎言来粉饰侵略。他钻英美法律繁琐的空子,胡搅蛮缠,还精心为战犯挑选律师,如让板垣手下的奉天独立步兵守备第二大队队长岛本正一中将为板垣辩护,和陆军参谋长梅津美治郎的部下池田中将为梅津辩护,土肥原与美国律师瓦伦中校、日本律师大田津次郎策划,让他的部下爱泽诚为其辩护。出庭辩护的还有关东军伪满“大使”植田谦吉等,有的本人就是日军联队长或师团长,实际上是让小战犯为大战犯辩护,实在令人憎恶。有的日美律师常常在反询问时,提出各种刁难,例如土肥原的律师冢畸直义拿出一幅宋哲元送给土肥原的画作证说,他是中国人的好朋友,是无罪的。后来幸亏秦德纯出庭作证说,这幅画上的字,是其秘书长杨镇南的笔迹,“一件小小的纪念品,不能用以证明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才使他们哑口无言。还有一次,中国公诉人倪征日奥向法庭提出一份证据,即1935年的《奉天特务机关报》,其中有一段话:“华南人士一闻土肥原、板垣之名,即有’谈虎色变‘之慨。”文章作者本人正是土肥原的部下爱泽诚,这是土肥原与板垣屠杀、残害中国人民的真实写照,是一份有力的证据。但美国律师瓦伦中校却捣乱:“审判长,这是在谈老虎,与本案无关。”倪严肃而又鄙夷地对这句中国成语作了冷静的解释:“谈虎色变,是说土肥原、板垣两人凶狠如虎,人们听到他俩的名字,就像提到老虎一般,害怕得脸色都变了”。法庭上的人听了倪先生的解释恍然大悟,法官与听众无不哈哈大笑,嘲弄瓦伦律师的无知和无理狡辩。

经过双方反复辩论,终于在1948年11月4日开始作了宣判,判定全体被告有罪,被告中罪状最少的也有25项,最多的达54项。但在5月6日,当时在法庭受审的全体被告27人竟都声辩自己“无罪”。东条英机竟说:“对一切诉因,我声明无罪”。

审理期间共开庭818次,法官内部会议131次,有419位证人出庭作证,779位证人提供述书和宣誓口供,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整个审判长达二年半之久,耗资750万美元。1948年4月16日,法庭宣布休会,以作出判决。从1948年11月4日开始,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

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为日本侵略炮制理论根据的大川昭明因发狂而终止受审。结果只对25人进行了审判和判决。对七人处以绞刑(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岳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对16人处以无期徒刑,宣判二人有期徒刑。参加审判的中国团为中国人民伸张了正义,尤其在审判土肥原、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的审理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正如著名教育家顾毓秀对梅汝璈的赠言所说:“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的千百万死难同胞,到侵略国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天下之壮烈事,以此为最。”

 

对比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有许多缺点。

纽伦堡审判从1945年11月20日开庭到1946年9月30日宣判,时间不到一年,宣判被告22人(缺席一人),判死刑12人,无期徒刑3人,20年徒刑2人,15年徒刑1人,10年徒刑1人。从时间上说,审判比较及时,时间较短;量刑虽有不妥之处(如巴本,沙赫特、弗里彻被判无罪释放)但总体上是恰当的比较严厉;同时,美英等盟国方面并没有表现出对被告明显的包庇。

但与此相比,东京审判就暴露出明显不足和缺点:

首先,纽伦堡审判的法庭(及有关事项)都是根据四国平等的原则,根据平等选举和表决而产生的;而东京审判由于当时日本由美国单独占领,所以法官和检察官却是由盟国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任命的,这就保证了美国意图的贯彻;纽伦堡审判、宣判德国政治领袖集团、秘密警察、党卫队等为非法的犯罪集团,东京审判却没有。与此同时,由于东京审判拖延的时间很长(从1946年4月到1948年11月,长达两年半),当时的国际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最大的不同就是冷战已经开始,美国已抛出杜鲁门主义,实施马歇尔计划,乔治·凯南提出了对苏“遏制”政策和对日的新方针,这使美国的对外政策明显转向反苏反共贺反对中国革命,尤其是中国革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使美国加速扶植日本。这就不能不反映在东京审判中的不彻底性和对战犯的蓄意包庇、袒护的地方很多,例如,当时有人建议,对参与战争的财阀应同时受审,如鲇川、岩畸、中岛、藤原、池田等,但是遭到否决。有些财阀头目,即使被捕了,又很快被释放,免于受审,原先被捕在押的甲级战犯还不止这些,后来除28人外,全都被释放,其中包括直接与侵华战争有关的派遣军总司令西尾寿造、华北派遣军司令多田骏,还有伪满总务厅长岸信介等,这是麦克阿瑟在对7人处以绞刑的第二天下的命令然后释放的。臭名昭著的冈村宁次则一直逍遥法外。对中国俘虏进行生物武器试验(即731部队)的战犯被捕后在美国受到包庇。美国人答应,只要他们说出通过自己的犯罪行为所得到的全部知识,就不予起诉,美国后来履行了诺言。另外,关于对国家元首的战争责任问题,也与纽伦堡审判不同,即东京法庭作了回避。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七条规定:”无论系国家元首或政府各部负责官吏,均不得为免除责任或减轻刑罚之理由“。但远东国家军事法庭宪章第六条却不提国家元首的责任。有些判决太轻,如俊六、梅津美治郎、南次郎等,他们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但均未被判死刑。重光葵曾在1931—1932年、1942—1943年先后任驻中国公使和汪伪政权大使,进行了大量罪恶活动,但仅判了7年徒刑。至1949年10月,又宣布对乙、丙级战犯也结束审判,不再逮捕。到1950年3月7日,颁布“第5号指令”,规定所有据判决书仍在日本服刑的战犯,都可以在刑满前“宣誓释放”,这等于废除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不久,重光葵、荒木贞夫等战犯不仅被释放,有的还重新回到政界,爬上高位,例如:岸信介、重光葵等。

周教授还气愤地揭露一件事实,即在审判过程中,有两名战犯即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美军律师居然去参加吊唁,并送了花圈。还有一件事也相当令人生气,为替战犯辩护,有些证人竟是美国将领,有的辩护文件竟来自美国国务院,其中还有马歇尔签署的。还有,1948年11月22日,麦克阿瑟批准了判决书,但对死刑犯的判决却没有立即执行,反而允许把广田弘毅和土肥原的上诉书转给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居然以5:4同意被告上诉,世界舆论纷纷谴责。当时东京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表示:“如果代表11国的国际法庭所作的决定要由某一国的法庭来重新审理,不管它是多么高的法院,都当然会使人担心,任何国际决定和行动都要同样受到一个国家的重审和改变。”在世界舆论的压力下,美国司法部副部长致函美国最高法院,指出它无权干涉东京法庭的判决。1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以六票对一票拒绝重新审理。这样,判决后拖延了40天,到12月23日东京时间零点至零点30分,才在东京巢鸭监狱院中对东条英机等七名主要战犯执行了绞刑。

除东京审判外,南京、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以及苏联的伯力等地也为次要战犯设立了军事法庭。中国南京、上海、武汉还有沈阳、太原都设立过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2357名。美、英、荷等国慑于各地受难人民的激愤,审判虐待俘虏和屠杀平民的战犯共5416人,其中937人被处以死刑。

尽管东京审判存在上述种种缺陷,但东京审判总的说来是严肃的、正义的,因为通过东京审判,伸张了正义,严惩了战犯。判决书庄严指出,发动侵略战争就是犯罪。“不可设想还有什么比阴谋发动战争和实行侵略战争更严重的罪行。”在审判中,还强调了违反战争法规罪和违反人道罪亦应负刑事责任,直至判处死刑。而且确认,不管上述罪行在哪一地区犯的,可以不受地区限制,一起清算。上述这些原则都是很对的,对后世也有警示作用。所以远东军事法庭虽有缺点,但有其重大历史意义,值得肯定。它的判决,铁证如山,是任何人不能篡改和抹煞的。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大会上说:“纽伦堡和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对战犯的审判,伸张了正义,维护了人类尊严,代表了全世界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民的共同心愿。这是历史的审判!这一审判的正义性性质是不可动摇和不容挑战的!”

 

主持人:历史多可怕,随着历史材料的不断挖掘,历史档案的不断解秘,许多过去已经形成的历史认识、历史知识,不知不觉间就被颠覆了。为请沈先生来,我们通过几次电话。沈先生说,请我去我就讲我自己的观点。我说,当然,文学馆的听众就喜欢听主讲人的个人观点,而不喜欢传声筒。今天沈先生带给我们一场史实扎实,内容丰富而深刻的学术演讲,分析了为什么20世纪会爆发两次世界大战,多层次、多角度地解析了二战爆发的根源,介绍了至今还存在的二战研究中的若干争论,还特别与“纽伦堡审判”相对照,讲了远东军事法庭的东京审判。这无疑有助于拓展我们的历史视野,有助于我们今后别在轻易地不加分析地就接受历史的宏大叙事。仔细想一想,任何已经发生的历史事件都不是偶然的。就拿沈先生刚才讲到的二战的爆发来说,若非英美在欧洲绥靖德国,在亚洲纵容日本,二战爆发的原因至少在这一点上就有了避免的可能性。当然,这仅仅也是指这一点上的历史表面,至于历史背后的东西,就更错综复杂了,复杂到即使今天我们也还有难以破解的历史谜团,像沈先生讲到的“赫斯飞英”,以及罗斯福是否以日本轰炸珍珠港为“苦肉计”,等等,学界都一时难以说清。二战是这样,“文革”何尝不是这样。明年是“文革”发生40周年,到时我们能不能以今年对待和认识二战的历史态度,来认识和看待“文革”呢?

好,最后让我们再次向沈先生表示感谢!

 

[程丽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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