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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憧憬和追求”——劳伦斯的乡恋与创作
[ 作者:毕冰宾] 来源: [ ]

2003316

 

傅光明:许多作家都有一份或浓或淡的乡土情,很多作家的创作背景,干脆就是写他的故乡,英国作家劳伦斯就是这样一位作家。今天的《在文学馆听讲座,我为大家请来的是青年作家、学者、劳伦斯的研究者,同时还兼着一个电视制片人的身份——毕冰宾先生。大家欢迎。

劳伦斯把他从出生并渡过了生命中前21年的伊斯特伍德称为“心灵的故乡”。毕冰宾先生游走在劳伦斯这条生命的风景线上,在他的眼中,这片浸透了劳伦斯灵魂的土地,有着文学的伯恒的意味。这片圣土造就了劳伦斯这样一位圣子。今天毕先生演讲的题目是:永久的憧憬与追求——劳伦斯的乡恋与创作。

开场前我再多介绍两句毕先生,他写小说的笔名叫黑马,这个很多朋友都知道,五年前有一部获奖的电影——混在北京,编剧就出自他手同时他还是一位特别勤奋的翻译家,他给我打电话时,不愿意让我把他介绍特详细,想低调处理自己我想有这么一个机会,让大家更多、全方位认识今天我们的演讲人。

他是文学的多栖人,作家、翻译家、电视制片人。单就翻译劳伦斯,他的译作有《恋爱中的女人》、《劳伦斯散文随笔集》、《劳伦斯文艺随笔》、《太阳》、《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生命之梦》、《劳伦斯传》等等。

我们可以到,他对劳伦斯的研究,肯定是有自己非常深的一番体会。下面我们就以掌声欢迎毕先生演讲。

 

                            一. 劳伦斯遥望故乡的心眼

这个题目本是现代作家萧红的一篇散文标题,借来作我演讲的题目,倒不是因为我对这个作家有所偏爱,而是因为这个题目本身特别适合用作对劳伦斯的乡恋与创作进行描摹。曾经采访过《萧红传》的作者肖凤,她热切地推崇萧红这篇散文,认为萧红的整个创作中贯穿始终的是对“温暖”和“爱”这两味情愫怀有的“永远的憧憬和追求”。她告诉我,萧红无论是作为一个女人还是一个作家,终生为此苦苦追求,但只能是憧憬追求到终了,死不瞑目。

由此我想到劳伦斯,他终生颠沛流离,最终客死他乡,连骨灰都没能回家,但他却时刻在心里揣着自己的家乡,永远在异乡的土地上虚构着以自己家乡为背景的作品,在临死前给朋友的信中称“那是我心灵的故乡”。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如果你再到那边去, 就去看看伊斯特伍德吧, 我在那里出生,长到21岁。去看看沃克街,站在第三座房子前向左边远眺克里契,向前方展望安德伍德,向右首遥望高地公园和安斯里山。我在那座房子里从6岁住到18岁,走遍天下,对那片风景最是了如指掌…… 那是我心灵的故乡”-That′s the country of my heart。

这封信简直就像摇动的镜头,那镜头后面就是劳伦斯的眼睛,穿过欧洲大陆和多佛海峡,遥望自己的家乡。那是一双心灵的眼睛。我们每个人在异乡遥望家乡时不都是用这样的心眼吗?乡恋只有到至诚至爱的地步才能让人远隔千山万水用心眼透视。

由此我读出的不仅是乡音和乡情这些世俗的情感,还有在于某些作家来说写作与故乡之间必然的互动关系。对故乡,劳伦斯有着他自己“永远的憧憬和追求”,他憧憬与追求的是一个他永远也没能看到的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相伴的故乡。这种伴随他终生的乡恋,是他创作的底色,是他创作中时隐时现的背景音乐,一直在顽强地奏响着。如果听者有心,你会为此感动。我曾分析过劳伦斯创作的这一特色,写下了这样的心得:“这里真的成了他心中永久的乡恋了。一个人一生都心藏着一幅风景并在这风景上描绘人的生命故事,那该是一种怎样的爱,怎样的情?劳伦斯应该感到莫大的幸福,他从来没有走出自己的‘初恋’,一直在更新着这种恋情。

青少年时代的劳伦斯面对工业化(主要是煤矿业)糟践了的青山绿水,面对为养家糊口下井挖煤从而沦落为肮脏丑陋的贱民的父老乡亲,面对家乡小镇的寒伧和小镇人的愚昧下作,对故乡充满了悲悯和厌恶。只有远离矿区的乡村还保存着农业英国的秀美与纯真,劳伦斯在乡村里度过了不少美好的时光,和乡民们一起收获干草,干庄稼活,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的恩赐 ― 清澈的溪水,纯净的天空,庄稼的醇香和农民的质朴感情。他曾感叹:“多好的风水,多好的风水啊!这一带就是劳伦斯站在丑陋的工业小镇极目远眺的那一片田园风光(就是他那封著名的书信里所描述的那一带山水),他青少年时代的生命与这里的一草一木息息相关,这是他借以逃离工业文明初期丑陋卑贱的小镇的一处世外桃源。他的作品为他赢得了“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位作家的盛誉。

劳伦斯就在这种美与丑的鲜明对比中长大成人,带着以故乡生活为背景写下的文学作品,走出了故乡,以一个矿工儿子的身份,以质朴纯良血气方刚又略带寒酸的文学天才面目出现在伦敦的文学沙龙里。他以伊斯特伍德 - 诺丁汉一带城乡为背景写下了一系列文学作品,从小处着眼触及到了一个特定时代的本质并像预言家一样触及到了到了未来人性共通的问题,仅《虹》、《恋爱中的女人》、《儿子与情人》,《白孔雀》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这五本小说(还应包括人们普遍评价不高的长篇小说《迷途女》)就足以称得上气势恢宏,是对这一带城乡人民生活和心灵熨帖入微的记录。说是一长列文学里程碑并不过分。

故乡为劳伦斯的创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创作原料:生长在与乡村一水之隔的小镇子上,过着产业工人之家的生活同时能交上农民朋友,又能进一步体验诺丁汉这样初步现代文明起来的城市生活。所以他能够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游刃有余地表现他的任何文学主题,从运河两岸几代农民的生活变迁到矿工的家庭悲剧;从矿业主的奢华生活到中原地区豪绅的乡间别业;从小镇才子才女的小布尔乔亚情调到伦敦波西米亚艺术家们的放浪生活,写得真切自然,是史家的笔法,留给后人的是一笔丰厚的财富。如果没有劳伦斯的作品给中原地区的生活作真实的记录,那段历史就出现了空白。

可能是在这个意义上,评家说他对劳动阶级生活的表现胜过任何左派作家。那些左派作家们在小说中煽情、批判、高呼口号的时候,劳伦斯在忠实地描写工人阶级的生活环境,既写他们在高贵者看来根本没有灵魂的痛苦的心,也写他们不可救药的鼠目寸光;踏踏实实地讲故事,刻画人物,描述环境对人心灵的影响,总之是为他的故乡转灵 ― metempsychosis。于是这个可以明辨原型但又似是而非的小说化了的真实之地,因为经过了劳伦斯灵魂的过滤而成为更为接近真实的真实,从而比多少数字和档案照片组成的历史都更有说服力地向世人展示其真实。这个真实远远大于故乡物质和地域的存在,因为它是故乡灵魂再生的源泉。源头活水,远胜汪洋。对此劳伦斯的话则更朴素有力:“小说当然不是真实,但它常常可以比仅仅重复事实而更接近真实。

在诺丁汉大学做访问学者的一年中一再造访九英里外劳伦斯的故乡伊斯特伍德,那地方像劳伦斯在《虹》中描述的土地 -“像有某种欲望在拖曳”我。清晨,午后,夜晚;春夏秋冬,阴晴雨雪天,我都去过,我想获得任何一种季节和天气条件下对伊斯特伍德的印象和感受。使我对他的故乡魂牵梦萦的又决不仅仅是他的小说对故土乡景和风物人情的逼真再现,更是他凸现故乡之灵的魔力,这种魔力让我产生一种“接气”的感觉,感到他的故乡之灵是被他的灵魂之“气”所弥漫着。

“心灵的故乡”(the country of my heart)一词在劳伦斯的那封信里本是特指那一片乡村风景,原意是“我心中的乡村”。但country 一词又有“故乡”之意,后人便将这句话引申,将整个劳伦斯的家乡都统称为the Lawrence country 或the country of my heart。

游走在劳伦斯的故乡,将他的作品与原型地一一对照阅读,其感受与在国内翻译他的作品自然大不一样。现在想来,如果当初翻译的时候就来过这里,那个翻译过程会更有激情,可能文字会更有质感。不禁感慨:像劳伦斯这样与故乡血肉相连的作品,最好在仔细品味过他的故乡风景后翻译。可命运并没有这样安排我的翻译。而命运终于让我在翻译了他的很多作品后才来到他的故乡朝觐,由此写出了一部集评传/游记/散文于一体的图文著作来,亦是命运对我的恩赐。它让我多年来先自一边翻译一边神游了他的故乡,然后再真正置身其间,在对作品稔熟于心的情况下把玩他的故乡,更透彻地理解故乡之于劳伦斯创作的意义。对于一个完全靠着机遇和热情业余翻译研究劳伦斯的“票友”来说,命运真的待我不薄。也因为我的幸运,中国热爱劳伦斯的读者才有机会读到一部这样图文并茂的关于劳伦斯故乡的书。为此我感到这一切之间都有缘分这样的东西在起作用。

 

二.走进心灵的山水

劳伦斯1926年那封信中称之为“心灵的乡村”的地方,是与伊斯特伍德镇一水之隔的镇北面那一片乡村,他的父兄在那里的井下挖煤挣生活,他的初恋情人杰茜一家住在山后风光旖旎的海格斯农场,那里还有矿主巴伯家的花园别墅,有烟波浩淼的莫格林水库,墨绿的安斯里山林。这一切成为小伯特(劳伦斯的昵称)的另一个广阔世界,为他以后的创作提供了更大的背景空间:《白孔雀》的故事全部发生在这山林湖畔,《儿子与情人》伤感的爱情故事在这里的乡村和城镇之间穿梭发生,在某种程度上是劳伦斯和杰茜初恋时来往的记录,《恋爱中的女人》则几乎囊括了这里的一切风物并向伦敦和欧洲辐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里令人回肠荡气的故事在这片森林里上演,还有不少不朽的中短篇故事和话剧以此为背景展开,早期的诗歌更是对这里田园风光的礼赞。没有这一片风景,没有杰茜,劳伦斯的创作就会是另一番情形,甚至他能不能在写作上成功都会成为疑问,尽管他是个文学天才。天才只是一种资质,是优良的种子,缺了合适的土壤、温度、湿度和养分,或溺毙胎中或中途夭折,甚至不如普通的种子更具适应能力。许多白痴都被证明是某一方面的天才。这正如劳伦斯的妻子弗里达地对劳伦斯的评价:“天知道,他是一个白痴,不成熟,可他十分真诚,真诚到不讲人情世故的地步,他就这份脾性。

而镇东南3英里处的考索村,是长篇佳构《虹》的背景地,是劳伦斯与德国女人弗里达私奔前的未婚妻露易·布罗斯的家乡,那里也早已成为“劳伦斯故乡”的一部分。劳伦斯私奔前与家乡的三个女人过从甚密,与其中两个即杰茜和爱丽丝有染,和露易订了婚后断情。这三个女人分别是他小说的原型,前两个在《儿子与情人》中占据了很大的篇幅,后者则成为《虹》中的女主角。这是一片滋润了劳伦斯文学的土地。

                      

 布林斯里的黑精灵

布林斯里,这里是那些钻进地下挖煤的黑精灵们出没的地方,是劳伦斯的父辈养家糊口的源泉,亦是造就劳伦斯灵魂的炼狱与课堂。没有布林斯里,没有这些黑精灵们的生活和抗争,就没有《儿子与情人》等一系列彪炳文学史的杰作。这片广阔的矿区,孕育着真正的“地之灵”,一代代人浑浑噩噩地从这里走过,在这里生生死死,没有感到这里的丑陋,更没有感到这里的美丽,他们活得实在,死得踏实,但他们没有获得这里的艺术灵气。而这里的灵气最终让一个备受苦难的矿工儿子吸收了去,化作最富人性的文字,成为这里人们心灵的记录。这个矿工的儿子真该说是文学的圣子了,这里就是一代文学巨匠的伯利恒。文学的上帝就在这里的上空:在云柱与火柱之间。

《儿子与情人》中矿工的儿子保罗(劳伦斯的化身)和情人克拉拉一起走在矿区,克拉拉惋惜地说,如果这里没有这些矿井该是多么美丽。保罗反驳说:“不,我可是喜欢这里一座那里一座的矿井。我喜欢这一列列的货车,这些车头箱,喜欢白天的煤烟和夜晚的灯光。小时候,我就以为矿井就是白天有云柱和夜晚有火柱的地方,那里冒着烟,亮着灯,出车台上燃着火,它让我觉得主就在矿井口上呢。这里暗喻《圣经》中所说上帝在云柱与火柱之间行走。

劳伦斯以自己切肤的体悟和艺术敏感赋予井下生活一种温馨的人性美:“井下的工人像一家人那样干活,他们之间几乎赤诚相见,亲密无间。井下的黑暗和矿坑的遥远以及不断的危险使他们之间肉体上、本能上和直觉上的接触十分密切,几乎如同身贴身一样,其感触真实而强烈……每想起童年,都觉得似乎总有一种内在的黑暗在闪光,如同煤的乌亮光泽,我们就在那当中穿行并获得了自己真正的生命。

《恋爱中的女人》里的女主人公之一戈珍对矿区和矿工抱有一种难言的依恋,尽管这种依恋看上去过于浪漫:

浓重的金色夕阳辉映着矿区,丑恶的矿区上涂抹着一层美丽的夕阳,很令人陶醉。洒满黑煤灰的路上阳光显得越发温暖、凝重,给这乌七八糟、肮脏不堪的矿区笼罩上一层神秘色彩。”

“穿过矿区的住宅区时,她们不时会看到一些矿工在后院的露天地里洗身子。这个晚上很热,矿工们洗澡时都光着上身,肥大的厚毛头工装裤几乎快滑落下去了……他们说话声音很粗,浓重的方言着实令人感到说不出的舒服。戈珍似乎受到了劳动者的抚爱,空气中回荡着男人洪亮的声音,飘送来浓郁的男人气息。

 

伊斯特伍德的矿井早已废弃,恢复了田园景致。为了了解英国的矿井,我特地去了几百里外约克郡的威克菲尔德,那里保存了真实的矿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国家煤矿博物馆。我像一个真正的矿工那样戴上安全帽,顶上安全灯随矿工出身的导游进入了40多米深的湿漉漉悠长的巷道。导游让我们把灯关了,一片漆黑。他点亮了一盏老式的矿灯,那游丝一样的火光,在乌黑的井壁包围下,显得那么温暖柔和,是希望的火光。可以想象当年的矿工们赤身裸体在这样的微光下劳作,在危险的环境中边干活边开着粗荤的玩笑聊以解闷,黑暗中相依为命,那是怎样特殊的感觉。在那个非人的世界中,只有他们自己能救自己。劳伦斯作为矿工的儿子准确地捕捉住了这种珍贵的感觉并做出了独特的表达,对矿工深厚的感情流溢在字里行间。这是劳伦斯生前最后一篇散文,他自知来日无多,回首一生,最温暖的记忆居然是童年,是井下乌黑的世界里的人性灯光。这世界上,除了劳伦斯,还有谁能写出这样的文字?没了。

在《还乡》一文中劳伦斯热切地回忆童年时代这些黑精灵从井下上来走在大路上的情景,那似乎是他的乡恋:

我仍记得小时候看到矿工们列队回家的情景。脚步的响声,一张张红润的嘴唇,机敏跳动的眼白,晃动着的井下水壶,地狱里出来的人们前后招呼着,那奇特的叫声在我听来洪亮而欢快,是矿工们获得赦免的欢快叫声。这景象令我发抖,感到自己像变成了一袭幽灵。矿工们喧哗着,欢蹦乱跳着,那种洪亮的地狱之声是我儿时从其他类男人那里从来没有听到过的。

可以想象,一条路上走着一群群刚从地狱里出来的矿工,除了眼白是白的,嘴唇是红的,浑身都是黑的,那多么像一个个黑色的精灵!

沿这条公路朝北,离德班大楼不远处是一片芳草萋萋,林木茂盛的幽静去处。现在是伊斯特伍德大楼,当初是矿主之一沃克的宅第。劳伦斯曾以此地为背景创作了话剧《一触即发》。这个剧本在正面描写劳资关系的工人阶级文学中具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意义。一方面他塑造了一个“仁义”的老矿主形象,另一方面他以他的忘年交霍普金先生为原形塑造了一个理性的工人知识分子形象。对劳资矛盾采取的是调和的态度。这种剧本可能在左派文学家眼里是“工贼”文学。但对于劳伦斯来说,他通过这个剧本表达了他对劳资关系天真善良的认知态度,他不愿意看到暴力,认为那是一把刺穿他的英格兰之腹的利剑。他把缓解劳资矛盾,调节社会关系的希望寄托在霍普金这样的工人知识分子身上。

小镇上让他唯一臣服的智慧长者就是威廉·霍普金先生。霍普金这个邮递员的儿子成长为一个知识分子,但没有趋附权贵,而是一生信仰社会主义并身体力行实践之,为矿工们争取权益,谋福利。他在伊斯特伍德德高望重,把小镇治理得井井有条。劳伦斯从小就信赖这个年长自己23岁的叔辈,喜欢和他在乡间散步,听他讲小镇的发展和镇子上的人物掌故。这个如父如兄的人在他心目中足以代替自己的父亲。以后劳伦斯在创作《虹》和《恋爱中的女人》时,就把霍普金家住的街道作为原型写了进去。

在话剧《一触即发》中他以霍普金为原型创造的是一个口若悬河的社会鼓动家,因为他太了解霍普金的思想和讲演技巧了。霍普金似乎是劳伦斯在小说中极少赞美的原型人物之一,足见其对劳伦斯的魅力(在劳伦斯的很多作品中,他熟悉的一些人往往被当作原型写入加以讽刺,这些人包括著名的罗素,麦肯奇,奥托琳 莫雷尔等,无一漏网被嘲讽,甚至因此惹起文字官司)。读这个剧本,我深深感到了劳伦斯作为矿工的儿子对劳动阶级的热爱和作为中产阶级之游离的一员对劳动阶级的蒙昧表现出的无奈。他是把拯救劳动阶级于蒙昧之中和遏制有产者的贪欲的希望寄托在霍普金这样有教养的知识分子身上的,这样的人能维持阶级之间的平衡。劳伦斯在小说《努恩先生》中几乎是如实描绘了霍普金:“英俊,生着突出的脑门,留着短胡须,是个社会主义者。看上去就像莎士比亚的雕像,但远为优雅……他是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很有点基督气质……

劳伦斯受到霍普金的影响是深刻的,可能对塑造他的人格具有意义。他的品格具有社会主义的底色,这一点毫无疑问是早年霍普金对他的影响造成的,当然这与他的矿工出身也有关。当他看到美丽的山乡被私有企业毫无节制地荼毒,看到古雅的城镇建筑格局受到无政府行为胡乱糟践时,他自然要求将土地、工业和交通运输国有化,以为那样就能“一点一滴地把英国建成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这种朴素的社会主义呼唤声至今我们还能在英国到处听到。我甚至在伦敦地铁里看到有人手捧一本《反对资本主义》的书津津有味地读着。2000年秋天开始,英国铁路运输事故频仍,全国交通陷入长期瘫痪,引起愤怒的百姓们强烈抗议,认为是私有化以后企业一心追求利润造成的恶果,强烈要求将交通运输国有化。另一批人则提醒人们国有化照样会出现瘫痪,原因是官僚主义人浮于事和麻木不仁。工党的布莱尔首相在电视上激情陈词,要求私有企业增加对基础设施的投资,改善条件,但他谨慎地没敢提国有化。如果劳伦斯活到今天,可能会到电视上去谴责铁路私有化,甚至会加入到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场外抗议资本主义全球化的示威游行行列中去。但他绝对没有自己的理论。劳伦斯所有的“理论”都出自善,出自对穷人的同情,他根本上是穷人的儿子,自己一辈子也没写成富人。

但作为艺术家的劳伦斯并没有皈依社会主义理论,也没有成为“无产阶级文学”的作家。这是因为他意识到了阶级的局限性。他在自己自画像一文中写道:“身为工人阶级的一员,我感到,当我与中产阶级在一起时,我生命的震颤就被切断了……而工人阶级呢?他们视野狭窄,偏见重,缺少智慧,这亦属狴犴。一个人绝对不能成为任何阶级的一员。”1915年他曾回到故乡过圣诞节,30岁的劳伦斯此时面对父老乡亲,感到的是十足的无奈。他在给罗素的信中善感而爱恨交织地写道:“天啊,我简直是重返童年时代  如此凶暴,如此黑暗,头脑总是一片漆黑,毫无理智,感觉强烈……这些人,我是那么那么爱他们,他们的生命是那么强烈地影响着我……他们是那么强健,又那么易受伤害,冥冥中充满着激情。我像爱自家兄弟一样爱他们。可是,上帝,我又恨他们:我可不想让他们主宰我……得制服他们,比他们想得要远,理解得要深刻,不能和他们一样行动。

这或许能说明劳伦斯这类自由主义者的无奈。他一生都无法摆脱对劳动阶级的爱恨情结。因此他在阶级观上没有形成自己的信仰。如果有,充其量是基尔特社会主义(guild socialism),不过是降低商品价格,无论如何都要让穷人有饭吃和保护环境造福子孙这类朴素的理想,根本没有什么改造社会的宏论和具体的实践方法。他始终是一个个性主义者,遵从的是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唤,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听从他自己的“太阳神经丛”的搏动而写作。他不属于任何阶级,但有可能在某一点上与任何阶级的观点相吻合。他的社会观念更具有心理学意义而非社会学意义,可能这一点使得他的作品更具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审美价值,劳伦斯文学也就自然成了文学研究的常青树,至今仍然不过时,甚至总能与某一新潮文学理论吻合,成为“后学”理论研究的对象。

正如著名的女作家阿娜伊斯·宁所指出的那样:“他不属于任何阶级。他是独特的自我。他并不知道这一点,但他一直在为自己创造一个阶级,也为与他大致相似的人们创造一个阶级。也正因此,在英国这个等级和阶级意识浓重的国家里,劳伦斯的创作成了双重的受害者。左翼知识分子居高临下,把这个穷天才捧红,如胡弗那样,不过是把他看成黑奴中的绅士,是个人种变异的奇观,希望他专门写作反映矿工生活的作品。而一旦劳伦斯的写作超出了他们的期待范围,不为他们的猎奇提供素材,他就会“失宠”,进而遭到唾弃。

人们要把他局限在工人阶级作家的范围内:所谓上流文人哀其不幸,希望看到他笔下更多的不幸故事,但认定他“不配”写作艺术小说。而左派文化界则对他与工人阶级价值背道而驰,一步步滑向“为自己的艺术”(Art for my sake)的“深渊”很是不以为然甚至怒其不争(详见福克斯《小说与人民》中对劳伦斯的偏颇与悲悯pp104105;p176。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劳伦斯之不为“主流文学”和“进步”文学所容,盖出于此。尤其日后他无法与高处不胜寒的布鲁姆斯伯里上流文人圈子相处,与罗素,福斯特,凯恩斯等名人一一决裂,使他失去了任何庇护和拔毛连茹的机会-甚至惨遭诋毁,其文学价值被广泛承认的时间大大推后了一代人,直至死后才渐渐被年轻的一代所“发现”和认可。这是劳伦斯最大的不幸之一。但他似乎并不为此后悔,因为他坚持了自己人格的完整。后来的左翼批评也渐渐接受了劳伦斯,承认他是优秀的工人阶级作家,甚至将《儿子与情人》奉为英国文学里唯一有价值的工人阶级小说。时间与造化就是这样既无情又有情。

 

从这里一直向北走不远,就到了劳伦斯祖父的家。其祖父是矿上的裁缝,在这里养儿育女,三个儿子都是矿工。

这座房子就在大路的下方,房顶刚刚高出路面。这座低矮的村舍因为劳伦斯的一部不朽的中篇小说而不朽,这就是《牧师的女儿们》。翻译这部小说时,每每被其温婉的笔调所感动,于是在小说简介中我这样写到:“《牧师的女儿们》是劳伦斯最富人性味的婚恋小说。它描绘怀春女子因性的萌动而生出美好的感情,以形而上的肉感美取胜,处处流露着性感与肉感的温情。但小说并未落入‘色绚于目,情恋于心,情色相生’的窠臼,而是将这情色二字置于广阔深厚的现实生活背景中,社会地、心理地描摹不同阶级的男女如何冲破偏见相爱,情、性、理融于一炉,使故事可信,感人。

《牧师的女儿们》被理论大师利维斯列入“劳伦斯与阶级”的题目下专门进行研究,被认为是劳伦斯最优秀的中篇小说。而我更感兴趣的是劳伦斯如何将自己身边的人和事信手拈入小说中,使之成为其艺术真实的有机组成部分的。

房子依然矗立在路基下方,只是换了新的房主。但那条台阶路依旧,那个小菜园依旧,那个远离喧闹世界的静谧小村舍依旧。我畅想的是冬天里,这里的园子被白雪覆盖,雪地上盛开着小说中描写的雪花莲,那将是一幅多么美丽的景色,那是只有英国的小户人家的园子才有的冬景。

那个裁缝铺,那不就是劳伦斯祖父的裁缝铺子吗?在《诺丁汉矿乡杂记》一文中劳伦斯写道:“祖父铺子的角落里戳着大卷的粗法兰绒和矿井服布料,还有那奇特庞大的老式缝纫机在缝着成堆的矿工裤子。”小说中的铺子里屋当中就摆着庞大的老式缝纫机。而那个高大的老人,不就是劳伦斯的祖父的化身吗?这个杜伦特先生和劳伦斯的祖父一样骨骼粗大,年轻时是舞迷和拳击好手。劳伦斯的祖父当年曾以一个业余拳击手的身份击败过当初的英国全国冠军呢。他和小说中的杜伦特老头一样老年后几乎失聪,变得少言寡语了。同样,小说中的老妇人和劳伦斯的祖母一样爱唠叨,出言尖刻。同时,小说中这对老夫妻从脾气上和做派上也有劳伦斯父母的影子。

一百年了,这些普普通通的村舍依然如故,不是作为什么文物,而仍然是普通的住家。路还是那条路,房还是那座房,只是环境清雅了,一代代人在这里生活,走了,又有一代代的人来了,住下。如此而已。这让人产生物是人非,昨是今非的感觉,同时感到自己是过去的延续,触摸那一木一石,总让人感到亲切温暖,感到祖先的血脉实实在在地在自己身上搏动。我还感叹:如果没了这些旧房子,我此次的劳伦斯故乡朝觐还能有如此刻骨铭心的感受吗?我真的感到,劳伦斯的时代是一幅泛黄的黑白老照片,叠印在鲜艳的彩色背景上,过去与现在若即若离,隔着这幅叠画照片,我们的手掌紧紧地与劳伦斯的手掌相贴,感受他的温度。

劳伦斯从小就厌恶肮脏的伊斯特伍德小镇,喜欢跑到祖父家来玩,因为这里在他眼里是青翠的乡村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象征:逃离肮脏的工业化地带,隐入自然的怀抱。祖父家的园子和附近的乡村是劳伦斯最早接触自然的途径。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劳伦斯展开了他的故事。一个中产阶级的女儿爱上了一个矿工,劳伦斯极富质感的语言编织出一个实在而超凡脱俗的爱情传奇,其夯实的生活细节是只有劳伦斯这样的矿工之子才能从“内部”道出的;而其浪漫美丽的意境却也是只有劳伦斯的笔才能勾勒出的。劳伦斯作品在他青年时代就开始显露出现实主义的实力与现代心理小说的端倪。现在看来,这个故事和《白孔雀》一样,也是《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的雏形了。

 

从这座房子向北走出百十米,就到了当年矿上运煤铁路的旧车道遗址。按照《牧师的女儿们》中的交待,这里曾是个岔道口,设有铁栅栏门,看守是个装了木假肢的残疾工人。果然这里树立着一块说明牌子,告诉人们从这里再向前走就是矿井旧址了。

那里有一座小白楼,那正是劳伦斯的成名作《菊香》的背景,劳伦斯在小说发表之后又将它改编为话剧剧本《寡妇霍罗伊德》。这是《儿子与情人》出版之前劳伦斯描述矿工生活和劳动阶级心理最为振聋发聩的小说了。当年这篇小说送到《英国评论》杂志时,主编大人立即凭此断定其作者日后定成大家,虽然当初他还是个外省矿乡的穷小子。

我在诺丁汉大学劳伦斯研究中心的展览柜里曾看到一幅巨大的黑白照片:稀疏的林子里伸展出一条铁轨,铁轨旁矗立着一座两层小楼,小楼前站着几位矿工。那是一幅20世纪初的矿区写实照,那座楼正是《菊香》的原形背景。而那幅景色的的确确是劳伦斯笔下故事开篇的景色。翻译这篇小说时我曾惊异于铁轨离住房竟是如此近在咫尺,难以置信。可看到那幅照片后我只能相信了:那个老父亲开着拉煤的火车经过小楼,能在女儿家门口停下车喝杯茶吃块点心并顺便站在车上聊聊天。

鸟儿鸣啭,林子里更为幽静。我似乎听到了右边溪水的潺潺流动声,于是拨开灌木丛朝前寻觅而去。这才发现眼前的一座小楼。是它,就是它。密林丛中的花园里,这座小楼显然破败了,墙皮都剥落了,窗户开着,屋里空空荡荡,似乎是被遗弃,又似乎是准备装修的样子。周围的园子里依然葳蕤萋青,溪水依旧在园子后面流淌。人去楼空,旧景依然。这是詹姆斯叔叔的家,可怜的叔叔就是在一次矿井坍塌事故中丧生,是活活憋死的!劳伦斯以此为原型,写出了这篇凄厉幽怨的小说。由于他对这篇小说偏爱有加,日后又将其改编成话剧《寡妇霍罗伊德》,突出了其对话语言的生动鲜活。这个话剧以后又被拍成电影,那些演员全讲一口道地的方言,将20世纪初矿区工人的生活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其细节的真实和艺术的再现实在是那些主题先行的左派文学难以望其项背的。

现在看来,劳伦斯写矿工生活的成功,恰恰在于他写得扎实而没有政治主题,他的文学不是为什么政治当枪使的左派文学,尽管在反映工人阶级苦难方面与左派文学有着一致的地方。劳伦斯的作品首先以细节的真实取胜 - 这些细节不是以一个作家的身份“体验生活”体验出来的,而是他作为矿工的儿子亲身活过来的,熬过来的,是他生命的有机部分。但他一旦将这些细节用于文学创作,他既不将他们作为阶级斗争的武器,也不仅仅是单纯地“反映”工人的苦难。他是文学地处理这些细节的 - 挖掘其象征意义和心理学意义,使每个细节都成为象征,都富有强大的心理能量,对阅读产生悲剧的审美冲击。如果仅仅展示工人生活的苦难,就会流于一般,充其量等同于新闻报道或“报告文学”。不,劳伦斯文学地超越了这些功利与实用的写作,达到了他对小说的认识境界:“小说当然不是真实,但它常常可以比仅仅重复事实而更接近真实。”

记得当初读这小说,读到最后,看到矿工的妻子默默地脱去憋死的丈夫的衣服为他擦洗时的独白,她想看透这具多年来与她频频交换着肉体的赤裸男人,但她发现一点也不了解他:“他们之间什么也不存在,可他们确实又溶为了一体,赤裸的肉体一再相交……她羞涩地看着他的裸体,似乎不曾与之相交过。”

太刻骨了”我写道,“这样坚实的象征足以须臾间教一个’为赋新诗强说愁’的红颜少年生出‘天凉好个秋’的苍凉心境。

在诺丁汉举办的劳伦斯电影周期间,我观摩了电影《寡妇霍罗伊德》,再次被其超凡的语言艺术所倾倒。这样鲜活的底层人民的语言,英国作家里除了劳伦斯,还有谁写得出?我立即萌发了将这话剧翻译成中文并用略带北方某省口音的普通话将它搬上舞台的冲动。可在一门心思奔富裕的现实中国,又有哪个导演会对这样的话剧感兴趣?谁肯为它投资上演?但我心里顽强地珍藏着这个小梦。

《牧师的女儿们》和《菊香》被不同的权威推崇为劳伦斯表现矿区生活的代表作。无论别人怎样争论,这两部短中篇与劳伦斯的长篇小说《儿子与情人》一样,都是通过矿工之家的生活冲突和爱情来表现矿工及其女人们的心灵的,劳伦斯从来没有正面详细地描述过井下劳动过程和场景,但矿井又无处不在,煤黑无处不在,苦难和悲剧无处不在。从写作条件上讲,劳伦斯本人缺少井下生活,但从另一方面讲,他将这个短处变成了自己的长处 - 侧重写他们的心灵,写他们身上无形的矿井。这种写法类似中国画的写意,勾勒出对象的轮廓,用空白表现真实,用无来表现有,反倒获得了更佳的阅读效果。

布林斯里,黑色的布林斯里,黑色的伊斯特伍德。现在眼前则是一片绿色。沿着当年的铁路线继续前行,林子越来越深了,周围的灌木丛越来越高越来越密实了。这让我想起《菊香》的开篇:通往安德伍德的这条铁路,当年就是灌木丛夹道,“枯败的橡树叶在那里悄然飘落,薄暮正悄悄爬上林梢,铁轨边啄食红蔷薇果的鸟儿听见火车开来也纷纷散去,消失在苍茫的暮霭中。”而我眼前的景色真的恰似当年的景致。

时值仲秋,路基两旁的树叶红了,黄了,紫了,一派秋日的绚烂。无边落木萧萧下,小路上铺满了彩色的树叶,恰似缤纷落英。就在这同时,似乎有的灌木丛又泛出嫩绿来,绿得耀眼。不少枝桠上树叶早已荡然无存,可那些红色的浆果却依旧挂在干枝上,如同晶亮的玛瑙,煞是爱人。走在当年的路基上,看着眼前如此纯净秀丽的风景,心里别有一番感动:世界变化真快啊,这里当年可是矿上最为繁忙的运输线,轰鸣的煤车驶过,黑烟弥漫,一定将这里的树木和灌木熏得乌黑。但这也是工人们的生命线。欢叫的汽笛声给他们带来财富,他们不可能想到环境污染的恶果,更不会想到环境污染对人心灵的污染。他们感到的只是快乐。反倒火车不响时令他们胆寒,那意味着失业或停工。只有劳伦斯凭着自己天赋的敏感测试出了环境与人心的关系并文学地表现之,这在那个年代该需要怎样的才气与胆识,因为他的文学既得不到资本家们的青睐也得不到苦苦劳作的劳动阶级的认同。他是另类。

走了一阵,透过路边的林隙,我眼前霍然一亮:这就是《菊香》里的那个高高的黑色井架,就是电影《儿子与情人》中那个井架!一百多年了,它依旧挺立在那里。当年,“井架上两个轮子在空中飞速旋转着,卷扬机发出一阵痉挛的叫声,把矿工们从井下运上来。”现在,这里蓝天碧野,芳草萋萋。我信步走近那片开阔地,走近那黑色的井架。

井架下竖着标有“我心灵的故乡”的地图和图片说明的牌子,劳伦斯少年时的照片位居中央。这样的牌子在这一带比比皆是,十分显著,随时提醒着人们这是劳伦斯的家乡。全世界在方圆几公里的乡镇范围内如此比比皆是地竖起一个作家的纪念牌并将一切与作家作品相关的东西一一保护并展示的地方,估计只有劳伦斯的家乡了。这一点连莎士比亚的故乡都要逊色一筹,尽管莎翁故乡是那么声名显赫,那座镇子是那么美丽妖娆。在这里我感到劳伦斯的幽灵就在这山乡徘徊,他仍然活着。进入后工业社会的人们,尤其应该认识到劳伦斯文学的伟大 - 人们发现劳伦斯对农业文明下旧英格兰的眷恋事实上是对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对环境破坏的抗拒和谴责,同时劳伦斯对资本异化下人的心灵扭曲堕落给予了最大的关注。劳伦斯将环境的败坏与人心灵的堕落有机地昭示出来,这是后资本主义时代文学的主题之一,从而劳伦斯作为预言家的前瞻性得到了人们的认同。劳伦斯文学在写实主义方面自然功力深厚,同时他的写作具有非凡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意义,这是他作为文学常青藤的最根本资质,他的意义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被挖掘出来。这个人的创作简直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类文化宝库。他家乡的人民尤其要对他充满感激,决不仅仅因为他给家乡带来了一年四季不断的游客。

这座井架在采煤业终止后被英国煤矿部门悉心保存在原地,配上图片,成为本地煤矿业的一个露天展览馆。只可惜当年的巷道都填了,否则可以在此建立一个地下的实物博物馆。少年劳伦斯在这里迎接着八方来客,一双纯真无瑕的眼睛凝视着远方。他热爱着的那些黑精灵们长眠在附近的墓地中了,他们干活挣钱喝酒昏睡,浑浑噩噩一辈子,走了,离开了他们为之卖命的矿井。而最终留在这里的是那个明眸皓齿的少年劳伦斯,栉风沐雨地向人们讲述那些黑精灵的故事。可惜的是,那些他热爱的黑精灵们并不能理解劳伦斯的故事,他们把他当成出卖伊斯特伍德的人。劳伦斯远离故土,漂泊异国他乡,这里的人们很是为将他轰出了故乡和故国高兴,甚至他的兄长,在读了《儿子与情人》之后都恨不得要亲手给他一个耳光,仅仅因为他将自家的真实当作原料化作了小说而他们将小说当成了真实。那个时代,劳伦斯不是这里的骄傲,而是罪人,甚至在今天,这里对劳伦斯怀恨在心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无论如何,劳伦斯纪念牌散落在这方圆几公里的矿乡,随处可见,这里是“劳伦斯故乡”,劳伦斯作品里提到的具体景物当之无愧地成为“劳伦斯遗产”。

 

走进山水

  走出森林,走出布林斯里煤矿遗址,拐上了那条通往曼斯菲尔德的大路,就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我心灵的乡村”。这片山水竟然润泽了劳伦斯三部长篇小说,每部小说里都有对这些景物的详尽描述,每部小说里的人物都与这里的山水息息相关,这真是生命之山水,艺术之山水。我必须走进去,让它润泽我的心灵。

这一路有好几英里远。一片片村落镶嵌在绿色的牧场和秋耕后的田野中,起伏错落,娴静淡雅。这就是我从伊斯特伍德小镇的高处看到的那些影影绰绰的景物,现在我则来到了这片风景之间倘佯。这里是少年劳伦斯心目中的老英格兰乡村,田园牧歌般的地方。

劳伦斯去世前的1926年最后一次返乡,已经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他是拖着羸弱的病体最后一次亲近自己心中的故土的。那一次他遇上了著名的全国大罢工运动。他看到了更加恶劣的环境破坏,看到了那些本该生机勃勃的同龄人的精神萎靡,当年的小学同学,不过才40来岁,可他们就那么交代了,萎顿下去了。在散文《还乡》中他写道:“我既感到归乡的迫切,又感到十足的厌恶……不管你走到哪里,都会感到人类的肮脏。环境在恶化,人与人的关系在这个背景上在恶化,人的心灵与肮脏的环境互为表里,这是一个怎样堕落的年代。劳伦斯只能伤感地转回身,厌恶地最后一次离开故乡。“人们被迫回头搜寻自己的灵魂,寻找一条新的生命之路”是的,这心灵的故土,这让劳伦斯朝思暮想的故乡,彻底让他伤心了,在他眼里所有的堕落都是生命的堕落。于是他回意大利去,在那里书写了一部惊世骇俗的生命之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在这部成人的童话中,生命终于在丑陋的人造的英格兰”大地上复苏、张扬,而那个真实的背景正是他的家乡矿区,劳伦斯至死都将家乡紧紧地揣在怀里焐着!这就是劳伦斯与左派作家们在对待大罢工问题上的本质区别。他并不对此发出廉价的欢呼,并不借机鼓动仇恨,而是感到哀凉,为自己的“老英格兰”而悲哀,他不原看到美丽的乡村故土上发生人类关系的恶化,他站在人类文明遭到破坏的角度看待这一切变态和丑陋,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只能发出一个小人物的悲鸣。

在另一篇怀乡散文《诺丁汉矿乡杂记》和幻想小说《生命之梦》中,劳伦斯曾畅想过一个美丽纯净的故乡该是什么样的:天国般的金色夕阳辉映下的小城和乡村。今天我走在这里,我真正感到“环境保护”这样一个词是多么苍白和无力。我为人类找不到更确切的词语言简意赅地表达其所指而哀伤。人类对自然至高无上的感情和血肉相连的情分是不能用一个“环保”来表达的!劳伦斯不会这个词,他面对肮脏的环境和肮脏的人及人类关系,痛苦焦灼难以言表,只能带着对故乡的爱恨交织一走了之,然后写下自己的“失败感”,写下自己对“老英格兰”的乡恋。但他始终不会用一个诸如“环保”之类的词表达自己。但现在人们开始把劳伦斯称作环境保护主义者了。

我终于到海格斯农场了!这是劳伦斯青少年时代的女友和第一个恋人杰茜·钱伯斯的家,是《儿子与情人》的重要背景地,这附近的山水也是其长篇处女作《白孔雀》的重要背景地,他的扛鼎之作《恋爱中的女人》中最凄美和最富现代主义色彩的篇章亦将此地作为背景。在劳伦斯眼里这里有世上最美的景致,评家们说这一带是“劳伦斯的心像图,读懂了这一带的图景,读懂了这个背景上的人物和他们的心理,就读懂了劳伦斯的心。劳伦斯的母题在这里!这一带对我的诱惑简直太大了。

海格斯农场一带依稀弥漫着阴柔的美,这里才是劳伦斯梦想中的老英格兰!青山绿水的风景,朴素纯洁的人,这两者浑然天成。劳伦斯的笔一经触及到这里,就变得风情万种,无论写景写人,写男写女,写情写意,盖情动于中,师法自然,成就了他最美的散文。他因此获得了“了解英国乡村与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个作家”的称号。

我在农场的外面徘徊,试图获得某种神灵的启示,超越时空,听到劳伦斯当年急切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听到他的自行车铃声清脆地响彻绿色的山谷,看到情窦初开的杰茜迫不及待地冲出农舍迎接她的心上人、那个阳光男孩伯特。这分明是电影《儿子与情人》中的蒙太奇镜头,是那个好莱坞俊朗的小生斯多克维尔扮演的少年劳伦斯的身影在田野山间奔跑,奔向女友的家,与她分享自己的画卖出好价钱后的狂喜。据说劳伦斯当年往返于小镇和农场的近路现在无法找到了,但这条从农场到安德伍德小村的路依旧。劳伦斯和杰茜在这条路上走过!或许就从这道栅栏门经过。这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发生在这广阔的乡间,他们居然来往了10年,相依相伴,经常形影不离,但一直授受不亲,相敬如宾。直到劳伦斯到伦敦当了小学教师,在孤寂的异乡生活中陷入性爱的意乱迷狂中难以自持时,才与杰茜发生了性爱,但也从此分手。这个奇特的爱情故事扑朔迷离,这座小小的偏僻农场竟成了一部现代主义小说的背景。

以前读劳伦斯的小说,仅仅是遥远地感悟着这里,终归是隔着万水千山,难得真谛。如今置身于这山水之间,不禁感喟:读劳伦斯这样以故乡为实景写作的作家,不到实地一游,无论怎样将作品和人物稔熟于心,仍有葭莩之隔。特别是我们中国人,以我们对中国农村和农民的感受去读英人笔下的乡村和乡民,以我们的小镇概念去理解英人的小镇,以我们对世纪初中国产业工人的认识去量察一百年前英国的工人阶级,以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标准去衡量英国的或西欧的社会主义,实在是难得其解。我们的乡村是愚昧冥顽的象征,而英国的乡村是浪漫的田园;我们的小镇是简陋的平房小街,劳伦斯的小镇是现代生活的起点;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英国工党领导的是和平罢工,最多是闹些骚乱而已。而现如今的英国农村,那种恬静,那种朴素,和我们西部一贫如洗的高原山沟村庄和东部南部人欲横流的恶俗村镇相比,依然是南辕北辙。我们无论如何不能用过去或现在的中国乡村当作解读英国乡村的参照物。只有在英国的乡村读劳伦斯,才不会有感觉的错位,才会懂得劳伦斯何以那么沉迷于英国乡村。这等去处,值得劳伦斯为它苦,为它酸,为它痛。

劳伦斯的乡村,是他心目中宁静美丽、最富人性、至真至纯的老英格兰,他不愿看到任何人任何力量改变这种善和美,任何和谐的改变都是人性的堕落和异化。他笔下的矿主和工人之间似乎没有不可妥协的矛盾,相反,劳伦斯的作品中一直有仁慈仁义的矿主,也有持中间立场的工人知识分子调和劳资矛盾以保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平。他笔下的矿主居然和小手工者的女儿爱得撕心裂肺,以致殉情而死。

在这片风光旖旎的老英格兰乡间,劳伦斯笔下的男男女女恋爱着,谈论着人的命运,争论着国家和民族的概念,这个与煤黑一水之隔的地方俨然是个世外桃源。只有身临其境,我才真正理解了矿工的儿子劳伦斯的情调缘自何处:劳伦斯天生超然,是这山水之间的天然贵族,是自成一体的贵族,他优于任何尘世的阶级,是个贫穷的精神贵族。这种心性是与自然的陶冶分不开的。但令人万般难解的是:一个矿工的儿子何以生就这样纤敏的心灵,何以在天昏地暗的黑煤粉笼罩的矿乡附近寻到自己眼中世界上最美的景致,从而凭着本真的人性,将这片风景化入他的文字王国,以此作为对人性恶的强烈批判。由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劳伦斯具有天赋的贵族气质。而劳伦斯之为英国人难容,盖出于这种天赋的贵族气:左派文艺家们(如最初的《英国评论》杂志主编福德)无法理解这个矿工的儿子何以如此的布尔乔亚;而贵族们压根就看他不起。人们忽视了这样的真理:任何选择了艺术为上帝的人,无论他出生于那个阶层,都多少有着天赋的贵族气。

在这里我们能体验到伯特当年背负丑陋的工业小镇,把胸口贴近大自然怀抱的痛苦与欢乐。劳伦斯选择了这样强烈的对比,实际上是选择了他文学的母题:摧残自然与复归自然。从《白孔雀》,《干草垛中的爱》,《牧师的女儿们》,《菊香》到《儿子与情人》等一系列他26岁离开故乡前写下的作品和名著《虹》和《恋爱中的女人》,我们读这些作品,再亲自到他的故乡倘佯,会更加切肤地体会到他笔下何以能流淌出那样美得令人揪心的风景描述。用诺丁汉大学劳伦斯教授沃森的话说:这风景“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亦是其评论者,时而又是优于人物生活的某种道德或非道德的力量。我们由此明白了,劳伦斯不是吟风弄月的酸诗人,他的风景描写是能动的、对非人的工业化的抗衡。不是精神贵族,何以能超越阶级的利益,承担起道德批判的重负?劳伦斯选择了这里的风景作为超越阶级的道德标准,这在于一个穷工人的儿子是多么难能可贵!

读劳伦斯,首先要走进这山水,产生这种心境,这种阅读是多么奢侈,可又是多么必须。

 

尽管人们都把以海格斯农场为主要背景的《儿子与情人》看作是劳伦斯的代表作,事实上这片山水首先孕育出的是劳伦斯的长篇处女作《白孔雀》。其真实背景是与海格斯农场毗邻的费里农场及其磨坊池塘。仅小说中对自然界的花鸟草木栩栩如生的描写,就足以令大作家福斯特发出赞美和惊叹,称之为风景描写的杰作。对这片山水和林中万物,劳伦斯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信手拈来,皆成美文。从中可以看出他敏锐细微的观察力和对自然生灵的似水柔情。《白孔雀》一书虽嫌稚嫩,描写略嫌矫揉造作,但它奠定了劳伦斯全部文学的基调,以后的创作事实上是不断修改《白孔雀》的过程,逐步强化有教养的自然人的形象和主题。多少年后,劳伦斯重读这小说,承认感到陌生了,但他仍然感到:“我在风格和形式上虽然变了,但我从根本上说绝没有变。

特别是书中短暂出现的猎场看守安纳贝的形象,简直就是20多年后《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的猎场看守麦勒斯的雏形。历经“文明”的教化和荼毒后看破红尘,重返自然,“做个好动物”,以自然人的身份挑战“文明”这把双刃剑,这是自《白孔雀》开始传达的重要理念,到《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的麦勒斯,这个人物简直就成了这种理念的活生生符号。麦勒斯代表着劳伦斯的最高理想。这真应了著名理论家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中的一句话:“一个作家早期作品中的‘道具’往往转变成他后期作品中的象征。”

森林在劳伦斯眼中象征着人与自然本真的生命活力,更象征着超凡脱俗的精神的纯洁。与之相对的是工业主义的玷污,既玷污了自然也玷污了人心。森林中万物的生发繁衍,无不包孕着一个性字。劳伦斯选择了森林,选择了森林里纯粹性的交会来张扬人的本真活力,以此与残酷的文明相对抗。

有趣的是,劳伦斯没有选择他情感上最为依恋的矿工来寄寓这种理念,而是选择了“猎场看守”。这种职业的人游离于社会,为有钱人看护森林和林中的动物供其狩猎,另一方面还要保护林场和动物以防穷人偷猎或砍伐树木。这样的人往往过着孤独的生活。他们一方面是有钱人的下人,另一方面是劳动者,但又与广大劳动者不同。在劳伦斯看来,这类人脱离了俗尘的阶级利益、一身儒雅同时又充满阳刚气,最适合用来附丽他的崇高理想。而从根本上说,矿主和矿工虽然是对立的,但他们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双方都受制于金钱、权利和机械,在劳伦斯眼里他们都是没有健康灵魂的人了。在此劳伦斯超越了自身阶级的局限,用道德和艺术的标准衡量人,用“健康”的标准衡量人的肉体和灵魂,才选择了麦勒斯这样的人作自己小说的英雄。

劳伦斯真是用心良苦,也真是书生气十足。他创造的是成人的童话!但他始终不悔。郁达夫曾英明地指出:劳伦斯是个积极厌世的虚无主义者。此言极是。所谓厌世,自然是面对汹汹人势表现出的超然与逃避;所谓积极,当然是在看破红尘的同时依然顽强地表现出对人类的信心。于是劳伦斯选择了安纳贝与麦勒斯这样孤独隐居但性力强健的男人作他的理念传达者。这样的男人与世界的结合点只有自己最为本真的性了,他只与脱离了一切尘世丑陋的女人之最本真的东西接触,这就是超凡脱俗的性,与鲜花、绿树、鸟禽一起蓬勃自然地在大森林里生发。谁又能说,麦勒斯不是一棵伟岸但又柔美的橡树?一个复归自然的文明男人,集强健的性力、隐忍的品质和敏感的心灵于一身,对女人和自然界的鸟兽花表现出似水柔情。郁达夫,中国只有郁达夫才能在劳伦斯刚刚逝世不久就做出了一个这样的判断。劳伦斯在中国热了这些年了,中国人对劳伦斯的认识,还要数达夫透彻。这不能不归功于达夫的优秀作家资质。

劳伦斯选择了纯净的森林,在此让文明人恢复自己最原始本真的生命活力,这种选择自然与他对这片风景的熟悉有关,自然与他熟悉的这片风景中的人有关。这种稔熟与选择绝对取决于劳伦斯少年时代与海格斯农场和钱伯斯一家的交往。没有与海格斯农场亲如一家的交往,劳伦斯就不会有机会深入这片地区,了解这里乡民们的生活,从而找到了的一片风景,以附丽自己的理念。这片山水是解读劳伦斯的索引。

 

                        三.  青梅竹马海格斯

那是1900年春光明媚的一个五月天,正如《儿子与情人》一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劳伦斯陪着母亲出了小镇,穿过田野和矿井,穿过森林,沿着溪水,来到了一派田园风光的海格斯农场。劳伦斯生命中重要的一页从此翻开了,它对于劳伦斯写出空前绝后的作品绝对重要。没有这次造访,或许劳伦斯就不是劳伦斯了。

劳伦斯于1926年在意大利回忆起那一幕,深情地说:“森林边缘上一座矮小的红砖农舍,那就是米丽安家的农场,它让我产生了最初的写作冲动……

《儿子与情人》中是这样描述这座农场的:“眼前的森林边上有几间低矮的红砖农舍。娘儿俩赶忙朝前走去。林子边上的苹果园生机勃勃,花瓣撒了一磨盘。橡树掩映着树篱旁的池塘,那池塘的水挺深的。树荫下歇息着几头母牛。农场和农舍面对着森林,沐浴在阳光下。多么静谧……

这座农场的确切地理位置是:右手是波光粼粼的莫格林水库,谷底是汩汩流淌的小溪,小溪通着水库。放眼眺望,是遮天蔽日的山林。安斯里山和高地公园一带的森林雄奇伟岸,是舍伍德原始森林的一部分。海格斯即Haggs,其英文的意思是“森林中的一片开阔地”。劳伦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山林谷地,这种田园与原始森林的奇妙组合对他这样一个从小生长在丑陋煤矿小镇上的孩子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幅雄浑与阴柔并济的风景从此成为他心灵的风景线。那所谓“最初的写作冲动”在这里激荡后,化成了日后《白孔雀》里的美丽散文,化作了《儿子与情人》中最为温婉的青梅竹马篇章,二十多年后,他身在意大利,心灵的眼睛依旧逡巡在这幅风景上,依此幻化出《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的山林景物。这里真的成了他心中永久的乡恋了。一个人一生都心藏着一幅风景并在这风景上描绘人的生命故事,那该是一种怎样的爱,怎样的情?劳伦斯应该感到莫大的幸福,他从来没有走出自己的“初恋”,一直在更新着这种恋情。

劳伦斯在自己生命的最后几年里还不忘给杰茜的小弟弟写信倾诉衷肠:“忘了什么我也忘不了海格斯农场 - 我就是这么爱它。我喜欢去找你们,那真的是我新生命的开始……哦,我真想再回到19岁,穿过沃伦围场,一眼就看到你家农场的房子。进屋后坐在窗下的沙发上,咱们围着那小桌子用茶点,在那狭小的厨房里,我是那么宾至如归。不管我怎么变,我还是那个兴高采烈地奔向海格斯的伯特。”

海格斯农场上的这家殷实而朴实的乡民,如同这周围纯净的自然,对劳伦斯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这里成了他逃避丑陋的煤矿小镇和恶劣的家庭氛围的避难所。他感到自己在这里受到了钱家父母的尊重,他们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甚至是当作个大人看待,与他讨论作家和作品,与他谈古论今,他的知识在这里能得到正常的发挥。同样在这里,他寻找到了在自己家中没有的兄弟情谊,和杰茜的大哥阿伦成了莫逆。

就这样,小伯特成了钱家的常客,有时会一周来上两次。开始还自己带吃的,后来干脆就和钱家人一起用餐了,简直成了钱家的一员了。

劳伦斯给海格斯农场带来了喜庆和活力,他一来家里就像过节一样快活。他和钱家父母讨论图书,和大家一起玩牌,表演猜字谜的哑剧“设拉德”,经常组织大家跳舞。一到吃饭时分,他就张罗着摆桌子,端饭菜,虽然吃的是农家的粗茶淡饭,但吃得开心。当然,他一来这个家,就积极参加这里的劳动,有时是一整天在远处的农田里收割庄稼,有时是帮助钱家妈妈做家务活,烧开水,剥洋葱,真是地里屋里一把手,样样拿得起来。

与钱家父子的交往在劳伦斯不朽的中篇小说《干草垛中的爱》里得到了绝妙的表现。翻译这篇小说时,每每被那种温婉的笔触和柔情所打动,在北京的胡同夜半想象着一百年前英国农民的生活和模样,我这样写道:“一幅幅浓淡相宜的英国乡村风景画如琼浆佳酿醉人,纯朴幽默的二十世纪初英国农民形象跃然纸上。劳伦斯是‘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位作家’,他更与这温馨风景中的英国劳动者心灵相通、血脉相连。这样的景物中一个平实温婉的爱情故事,其高度艺术化的传达使文本的阅读享受大大超越了故事本身,成为对英国乡村审美的亲历和对英国乡民心灵的造访。

导致劳伦斯在钱家兄弟姐妹中选中杰茜做知心朋友的,是他们两人对书的共同爱好。无论是劳伦斯自己的姐妹还是钱家大哥阿伦和大姐梅,都没有杰茜有文学天赋,没有杰茜对书的那份热爱和执著,他们不能像杰茜一样与劳伦斯做深层次的对话。可惜杰茜在家中不受父母和兄弟姐妹重视,他们甚至决定不让她继续求学和工作,而是准备把她留在家中做家务。杰茜感到自己受了莫大的屈辱,决心要反抗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她几乎要和家里所有人斗争才能挣得自己的独立人格。是劳伦斯在这个时候坚定地支持孤独的她,甚至用希腊文在马厩上用粉笔写下几个大字鼓励她斗争到底:“大步向前,决不失望。”应该说杰茜是比较早的女权主义者,而劳伦斯对他的同情和支持使他们走到了一起。

杰茜最终胜利了,家里同意她去附近的安德伍德村当小学教师了。从此,劳伦斯不仅帮助杰茜补课,还帮她批改作业。两个人来往更密切了,劳伦斯在钱家经常要待到晚上很晚才穿过林地和小溪回家。当我有时晚上走在从海格斯到伊斯特伍德的路上时,我就在想,那个不到20岁的伯特独自一人走在夜路上,听着四下里的蛙鸣虫啼,心里在想什么呢?他从来没有把杰茜当作自己的恋人,他甚至没有把杰茜当女人看待 - 他甚至对杰茜说如果杰茜是个男人一切就完美了。足见在他心中,杰茜是他的精神朋友。这是多么奇特的情感!我走在黑暗的村路上,眺望高处的小镇,但见一片星海。劳伦斯当年看到的也是这样的景色。他经常这样晚回家,心中一定是满足的,因为他在这茫茫人世上有了一个知心朋友,他们可以敞开心扉无所不谈。这就是他的“初恋”,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是情人,可他自己并无意识,但冥冥中感到踏实和幸福。伯特是个精神上过早成熟的孩子,他需要精神上的伴侣,遇上了杰茜,是他的福分。同样有着强大精神力量的杰茜能遇上劳伦斯,也是她的福分。但他们都为这种精神恋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后来劳伦斯和杰茜等镇上的青年一起上了三英里外伊开斯顿镇的教师培训班,他们之间的接触就更多了。他们有时坐火车,有时干脆就是走路上下学。而每到周五放学回到伊斯特伍德,劳伦斯就要留杰茜在家里为她补习法语,然后走夜路送她回海格斯,送过她劳伦斯再一人独自走山路回家来。而到周六或周日,劳伦斯仍然会到海格斯农场去与杰茜见面,在杰茜家消磨一天的时光,与杰茜一起学习,与杰茜一起在山林水边散步谈天,和杰茜家人干活。似乎这里才是他的家。

是母亲和姐妹们对杰茜的冷漠和嘲讽让劳伦斯意识到他和杰茜的友谊超越了正常的男女交往。母亲抱怨他有了年轻的女人就嫌弃母亲了,姐妹们对杰茜持敌视态度,劳伦斯家的女人们都在抱怨杰茜同她们们抢夺她们的伯特。一场世俗的争夺战一直在展开,可天真的劳伦斯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此无甚感觉。直到母亲和姐妹们反映过于强烈了,两家人都要求他们要么订婚要么分手,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开始反省自己和杰茜的关系。他意识到自己根本不像丈夫爱妻子那样爱杰茜!他对此感到深深的困惑。

杰茜始终认为是劳伦斯的母亲破坏了他们的美好姻缘,那强烈变态的母爱足以扼杀劳伦斯任何正常爱情的萌动。杰茜记得,有时劳伦斯刚刚对杰茜表达一点柔情,母亲仅仅一道冷漠的目光就足以让劳伦斯退缩,然后是对杰茜吹毛求疵,百般指责。

但劳伦斯自己也向杰茜坦白,这不完全是母亲的过错,他自己也有责任。他说他的自我是分裂的,心灵深处依恋着杰茜,那是强烈的精神恋。但肉体上没有冲动,因为杰茜与母亲一样有着强大的精神力量,在他眼里她不过是个精神力量强大的修女,不是他能亲吻能拥抱并能为他生子的女人。

劳伦斯并不爱杰茜!这是多么残酷的结局。劳伦斯是诚实的,他忠于自己的感觉,决不游戏人生。同时他又是善良的,他不愿意看到杰茜难过,就对杰茜说:如果杰茜一定要和他订婚,他会同意。但杰茜没有勉强他,她说她也从来没有考虑过什么婚姻。杰茜似乎一直也是在把劳伦斯当成自己心灵的朋友,对劳伦斯的情谊从来也没有掺杂性欲。这是一对典型的乡间才子与才女的交往,他们精神上过于执著,以至于他们从来没有考虑对方的性别。至于杰茜听到劳伦斯说不爱她,她难过的是自己要失去一个精神伴侣而绝非世俗意义上的情人。两个人至少在那个时候都是典型的清教徒。

奇特而有戏剧性的是,劳伦斯决不同杰茜分手。他珍惜这几年两人之间培养起来的深厚情谊,更珍惜杰茜的文学才华,他还要杰茜做他的亲密朋友。这种要求实在是难为杰茜,但杰茜同样珍惜这份难得的友情,居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座小镇,方圆几英里内,真的是难觅如此心灵相通的两个人。可造化就是让他们有情有义但不能成为眷属!

此后劳伦斯得到奖学金到9英里外的诺丁汉大学去读书了。但他的心思却在写作上,已经开始写处女作《白孔雀》了。而杰茜则成了他的第一个读者,为他提修改意见。事实是,劳伦斯在当小学教师的最后一年即1915年开始写作,直到大学期间,他的写作都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的,只有杰茜一个人知道他在干什么。所谓保密,包括对母亲和家人保密。因为整个小镇的环境和家人的态度对劳伦斯的文学创作都是不利的。一个矿工的儿子写什么诗,简直被小镇镇民们视为痴子或疯子。而家人亦对此持反对态度:父亲相信下井挣辛苦老实钱是踏实本分的,摆弄文字纯属是“不劳而获”(后来《白孔雀》出版,父亲关心的第一件事是:这本书挣了多少钱。劳伦斯回答50英镑。父亲惊呼:你没干一天活就挣50镑啊!);母亲和姐姐则希望劳伦斯读书后找个体面稳定的工作挣大钱,为家里挣面子,而写作的风险太大,发达不成则成贫民,自己痛苦,家人跟着受穷。而且她们也不认为自己家里能出什么作家。

劳伦斯坚持自己的信念和创作,同时还与杰茜一起开始了疯狂的大量阅读,读遍了世界名著。这对文学青年的阅读量之大,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他们的书单里包括从古典英国作家到法国、美国和俄国的大作家们的著名作品,如莎士比亚,史蒂文森,卡莱尔,培根,菲尔丁,狄更斯,萨克雷,勃朗特姐妹,艾略特,梅瑞狄斯,吉辛,哈代,王尔德,巴尔扎克,福楼拜,梭罗,爱默生,惠特曼,屠格涅夫,托尔斯泰……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开始读许多哲学家的名著,那个时候风靡一时的是叔本华,尼采,斯宾塞,洛克等人的著作。就是在这个时期,劳伦斯的世界观和文学观开始逐渐形成了。对大专师范班的劳伦斯来说,如此大的文学与哲学阅读量是惊人的,他同时还在进行着紧张的文学创作活动。可以想象,在他的同学范围内,他几乎找不到什么人可以谈论他的文学思想,更羞于暴露他正在进行的小说和诗歌创作,只有杰茜,才是他最忠诚的读者和书友。他们继续着频繁的交往,继续着在山林水边的讨论,继续着迎来送往,从矿区小镇到海格斯农场的田间小路,两英里长的路,留下了他们青春的足迹。这种友情实在富有传奇色彩 - 没有爱情,只有同情,只有知识的纽带将他们紧密相连。没有任何承诺,没有任何期许,没有什么给予和回报。

这个时候他还没能理智地意识到海格斯和这片山林泽国对他的重大影响,他根本想不到这里影响了他一辈子,这片山水永久地蚀刻在了他的心头,岁月越久,刻痕越深。弱冠之年的劳伦斯,仍然是妈妈的宝贝,涉世未深的伯特此时向往的是伦敦的生活,他的心这时一定很大,因此他能割舍下故乡,能割舍很多。

但海格斯,是他生命中无法抹煞的一页,他命中注定要离开故乡,感受到外面的冲击,最终心灵重返故乡,扎根在故乡。这些皆因为他是一个作家,是一个为故乡转灵的作家。这样的人借以思维的意象和语言往往依赖于童年的经验。当一个人精神与肉体的成型期在一个特定的地域完成后再浪迹天涯,他乡的生活便不可救药地成为故乡生命的必然延续,故乡的底色永远顽强地凸现着,成为他观照人生的本能坐标。劳伦斯离开故乡太晚了,他总也难以融入外面的世界。但他也因此而有了自己文学的根。

                         

                              四. 在水一方

从海格斯农场的山坡上能看到烟波浩淼的莫格林水库。那是劳伦斯的大作《恋爱中的女人》的重要原型地,我出版的第一部翻译小说就是它。

这部小说凝聚了劳伦斯太多的情结,蕴含着劳伦斯太多的哲学思想,写实与思辨并重,表现时代与心理探索并行,是一部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手法相得益彰的先锋小说。这样重要的小说,相当一部分以故乡的水库一带为原型背景展开,与沉重阴郁的伦敦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恋爱中的女人》第四章里,这片水和水边的景色是这样的:

潇潇雨歇之际,戈珍和厄秀拉出来散步,朝威利湖走去。天色空濛,鸟儿在新枝上鸣啭,大地上万物竞相勃发。姐妹俩在清晨柔和细腻的雨雾中兴致勃勃疾行。路边黑刺李绽开了湿漉漉的白花瓣,那小小的棕色果粒在一团团烟儿似的白花中若隐若现。灰蒙蒙的大气中,紫色的树枝显得黯淡,高大的篱笆像活生生的阴影在闪动,忽闪忽闪的,走近了才看得清。早晨,万象更新。

姐妹俩来到威利湖畔,但见湖面一片朦胧,幻影般地向着湿漉漉空濛濛的树林和草坪伸延开去。道路下方的溪谷中传来微弱的电机声,鸟儿对唱着,湖水神秘地汩汩淌了出来。

这幅山水画至今依然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完全可以用一句中国古诗来描绘: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仅仅一山之隔,当年山的那边就是乌烟瘴气的煤矿和丑陋的煤镇,而山这边则是纯净美丽的湖水和墨绿色的山林,反差之大,令人惊诧。正如《迷途女》的开头向读者交代的那样,煤矿主早就逃离了煤山煤海,躲到山青水秀的乡下,在那里管着煤矿,发着大财。而那些矿工之家则只能糗在煤镇和煤矿附近自生自灭了。

是的,现在这水库旁那座名为蓝姆大院的庄园仍然为当年的矿主巴伯家的后代所拥有,庄园四周大树参天,高大的篱笆上爬满了青藤和花木,将庄园围得密不透风,路人无法看到里面,但那林荫夹道的大门,能让人感到那庄园气势不凡。好在我能从历史照片里看到里面的房子,将照片上的房子与眼前的景色在脑子里“合成”,就获得了整个庄园的全景了。巴伯家族在18世纪买下这片园子,将房子进行了重建,外形雅致,与周围的湖光山色甚为和谐。

在《恋爱中的女人》里,这座庄园名为肖特兰兹,小说的女主人公称它是奥斯汀时期的风格。

这座宅第坐落在窄小的威利湖对岸,沿着一面山坡的顶端长长地排了一溜房屋,房子又矮又旧,很像一个庄园。肖特兰兹下方那片舒缓下斜的草坪上长着几株孤零零的树,那儿可能是个公园吧,草坪前是狭窄的湖泊。草坪和湖泊对面与肖特兰兹遥遥相望的是一座林木葱茏的小山,那山遮住了煤矿谷地,可挡不住煤矿里上升的黑烟。但不管怎样,这幅景象颇像田园风味的风景画,美丽而宁静,这座住宅在这儿是别具一格的。”

这片水和这片山,是少年劳伦斯无法企及的。他这个穷孩子从庄园旁走过,曾与巴伯家的少东家菲利普·巴伯邂逅。那少东家正是风华正茂之年,已经是当地的治安官了,不久后又当了郡长。少东家看到穷人家孩子从他家的领地上路过,就策马上前命令他们走开。

巴伯家族从18世纪初就开始在这一带开矿了,是伊斯特伍德的开发者。那之前,伊斯特伍德不过是个小小的村落。可自从采矿业在此兴旺起来后,这小村子就迅速发达起来。到19世纪,巴伯家族联合沃克家族正式成立了煤矿公司,大规模的采煤业从此开始。可见巴伯家在此地的巨大影响了。

如果从“阶级”的角度出发,劳伦斯似乎应该以巴伯家为原型,写出一部资本家残酷剥削煤矿工人、后者奋起反抗的血泪斗争史来才是。但矿工的儿子劳伦斯让所有人失望了,特别是让伦敦的小资产阶级“左派”文学家们(如《英国评论》的主编福德等人)失望了。他们厌恶了中产阶级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文学,希望有来自草根的旺盛生命力的文学给这个血脉枯竭的高雅文学界注入新鲜的活力。但劳伦斯没有这样写,他的笔下没有出现人们盼望的那种阶级斗争的故事。从一开始写作他关注的就是人本身,特别是自然环境的恶化与人的心灵异化堕落的主题,而这种堕落在于任何阶级都是一样的。我曾这样写过:在劳伦斯眼里,“从根本上说,矿主和矿工虽然是对立的,但他们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双方都受制于金钱、权利和机械,在劳伦斯眼里他们都是没有健康灵魂的人了。在此劳伦斯超越了自身阶级的局限,用道德和艺术的标准衡量人,用‘健康’的标准衡量人的肉体和灵魂。“在《恋爱中的女人》里,劳伦斯写到工人的大罢工,他这样叙述道:“沸腾的人群在行动,人们脸上露出似乎参加神圣战斗的表情,同时脸上挂着一种贪欲。一旦人们开始为财产的平等而斗争,如何分得清哪是为平等而战的激情、哪是贪欲的激情?”

而到1922年劳伦斯写《袋鼠》时,他的这种观点就更加彰显无余了:“他们并不恨资本家。他们知道,如果他们自己有机会赚到一笔大钱并以此当上资本家,他们会不顾一切去做的……他们是不会仇恨资本家的,您无法让他们这样做。他们顶多嘲弄嘲弄资本家而已。”(《袋鼠》第11章)

这样的文字如果与整个小说割裂开来,足以说明劳伦斯“背叛”了他的阶级。但我宁可说劳伦斯超越了阶级的偏见,完全从人的完整性高度上把握他笔下的人物和故事,因此就写出了新意: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左派”战斗文学,也不是脱离生活的纯艺术小说。他的作品有来自草根的良心与生命力,又有深厚的哲学底蕴与审美价值。

正是从“人的完整性”(卢卡契语)角度出发,劳伦斯小说《恋爱中的女人》里的主人公之一的年轻矿主杰拉德才没有被简单地塑造成一个喝工人血的铜臭资本家,而是一个更为复杂的人:一个为赚钱而失去同情心的人,其心灵如此空虚,甚至连爱情 - 无论异性的还是同性的,都无法将他温暖,最终只能葬身于奥地利的冰谷中,而他自己根本不懂自己何以如此与世界隔膜。14年前我翻译这部小说时,曾凭着直觉写下了一篇译者序言,现在看来,那样评价杰拉德仍很贴切:

    “杰拉德·克里奇是一个值得深思的人物。他是一位工业大亨,劳伦斯称之为‘和平时期的拿破仑,又一个俾斯麦。’他一心只想发展企业,增加利润,像一台高精密的机器不知疲惫地运转。他对工人冷酷无情,毫无人性与人道可言;他信奉科学和设备,不知不觉中自己却成了机器的奴隶。随着企业的大发展和资本的大幅度增加,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异化为非人。他心灵空虚,毫无情感,空有一具美男子的躯壳,深感疲乏无力,生的欲望早已丧失殆尽。他时而会在梦中惊醒,在无限的孤独中瑟瑟发抖,生怕有朝一日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他是一个精神上的阉人,心早已死了。

为了寻回真实的自己,他想到了爱,想借此良方起死回生。他先是与女模特米纳蒂鬼混,后又纠缠良家女儿戈珍。可是死人是无法爱的,他身上那股死亡气息只能令戈珍窒息。最终戈珍弃他而去,投入了一个德国雕塑师的怀抱。杰拉德气急败坏,精神错乱中死在冰天雪地的阿尔卑斯山谷中。一具心灵冰冷荒芜的躯体葬在冰谷中,这儿是他最恰当的归宿。

同样,写到矿工时,劳伦斯更注重的是他们无助、无奈和无望,劳伦斯丝毫没有把解救世界的希望寄托他们身上的意思。从《儿子与情人》中的“父亲”到《受伤的矿工》里的那个矿工到《一触即发》和《迷途女》里面的群体矿工们,劳伦斯笔下的矿工绝非“无产阶级文学”里那种英雄人物。他们质朴、善良,但也堕落甚至浑浑噩噩。劳伦斯超越了自己的出身,他看到的是整个“文明”的悲剧,在这场悲剧中,有钱人和穷人都是可怜的受害者,都是心灵堕落的产物,都不是完整的人。

由此可见,劳伦斯之不为特定的任何阶级接受,但又一直受到各个历史时期不同读者的热爱,其文学精神之薪火代代不断,都是缘于同一个原因:他不属于任何阶级,他自成一个阶级。欢迎他的人大概也是属于游离于阶级和阶层之外的异类。

杰拉德这个人物是以矿上的少东家菲利普·巴伯为原型塑造的,据说连杰拉德的外形都酷似少东家。这是个外表俊朗、魅力四射的工业大亨,掌管着整个矿区人民的生计。无奈他代表着心地冷酷的新一代资本家,不仅没有同情心,连自我都已经丧失了,除了工作和挣钱,生活中一切都是空虚。他爱女人也是因为自己空虚,要用爱情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仅此而已。这样一个人喜欢冰冷的湖水,喜欢一个人在寒冷的水里游泳。他之死于冰谷中也就是自然的了。他的“冷死”其实在他妹妹淹死在湖里时就已经得到了暗示。妹妹淹死后,他潜入寒冷的水底去寻找妹妹,在那里他体验到了冰冷的滋味,称那里如地狱般阴冷。

相比之下,劳伦斯似乎对老东家为代表的那种“慈父”式和家长式的管理更为怀念,并将老东家的时代与少东家的时代进行对比。在《恋爱中的女人》和话剧《一触即发》中,那个老东家和蔼可亲,似乎是和矿工同甘共苦的角色。不仅如此,那个慈祥的老东家甚至是爱人胜过爱己的基督徒,他甚至在这些煤矿工人身上发现了比自己更优越的品质:“他甚至感到他不如这些工人,似乎他们通过贫困和劳动比他更接近上帝。他坚信,是他的工人 - 这些矿工的手中掌握着拯救人类的办法。为了接近上帝,他必须先接近他的矿工们,他的生命必须靠近他们。在他的潜意识中,这些人是他的偶像,是他的上帝。他崇拜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最崇高的、伟大的、同情人类的上帝。劳伦斯在此表现出他的纯粹乌托邦式的社会主义理想,他希望整个矿像一个大家庭一样,矿主和矿工亲如一家,老东家就像一个慈善的家长为全矿的人操心。不可否认有这样的矿主,但这决不是矿主们的“典型”。劳伦斯塑造的这个老东家的形象是可亲的甚至是可信的,虽然不具有普遍意义。他苦心孤诣地塑造这样一个人物来与少东家形成鲜明的对比,似乎意在凸现新式资本家的人性异化。由此我们发现劳伦斯作品的很多主题在21世纪的今天方才显现出其超前性,与当今人类关注的异化、环保和对人的终极关怀等后现代主题是一致的。

有趣的是,劳伦斯塑造的这些人物,均取材于现实中的巴伯家族。甚至巴伯家的老东家每年为了施舍而举行游园会、用几个小便士和橘子招待矿工的孩子们的举动都成了小说中重要的一章,但这一章不是发生在巴伯家的花园里,而是移到水库上,就是《水上聚会》这一章。劳伦斯巧妙地将巴伯家女儿落水身亡的事件编织进这一章里,以此将一场欢乐的盛会推向悲剧的高潮。在这一章里,水库四周的天然景色得到了详尽的描述,劳伦斯对大自然中花鸟鱼虫和林木沼泽的知识在此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劳伦斯走遍了这里的山山水水,深入到了水库边的每一个角落,对此了如指掌。不仅如此,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对花鸟鱼兽的热爱,自己上学后又加强了这方面的学习,能叫得上任何一种花草树木和小动物的名字来。劳伦斯几乎所有的作品里都有对大自然的详尽描述,这类本领在处女作《白孔雀》中初露端倪,就让大作家福斯特大为惊讶,自愧不如。而到了以后的作品里,劳伦斯的这个强项更是得到了发扬光大,令人叹为观止。特别是在《袋鼠》里,他居然把澳大利亚的山川林海写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澳洲人都自叹不如。

如果《恋爱中的女人》不让很多故事发生在乡村和湖畔,这部小说就会失去很高的审美价值。是这些山水的灵气氤氲其间,缓解了故事的紧张,造成了叙述的平衡。而作为一部写实与心理探索并重的小说,这些山水之间的叙述,有利于人物心灵故事的展开。还有,这明丽的山水本身就是一面镜子,映衬着书中人物的心灵。无论有钱人还是穷人,他们堕落的灵魂在这山水映衬之下一目了然。正如前面我提到的沃森教授评论《白孔雀》的那段话,用在这里亦很贴切,这里的山水风景“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亦是其评论者,时而又是优于人物生活的某种道德或非道德的力量。“劳伦斯看世界用的是审美和自然的眼光,这种眼光不仅超越了阶级,甚至超越了道德,超越了社会准则。

谁又知道,或许劳伦斯的创作冲动本身就来自于这山水,因为从他的一生创作看来,他从来就没有走出这片山水。山水的浸润,山水的哺育,山水的启迪,造就了劳伦斯纤敏的审美心灵,他的眼睛永远是透过这片山水观察世界,世界永远叠印在这片山水上,这就是劳伦斯的审美目光。

                  

五.考索村与《虹》的意义

我在落叶时节来到考索,先来到了运河畔,终于看到了我1982年翻译出来的《虹》开篇的景色:

两英里外的山上耸立着教堂的塔楼,小镇上的房屋拾级而上。布朗温家的人在田间劳作时,随时抬头都可看见伊开斯顿的教堂,塔楼直插云天。因此,他们就是看着平展展的田野时,也会感到远处高高耸立着什么东西。

我意识到了,我就站在小说中的那个玛斯农场的旧址附近,拍下了一幅远眺伊开斯顿的照片。这是劳伦斯当年来伊开斯顿读教师培训班时,在回家的路上猛然回首一瞥时看到的景色吧?后来他将这景致定格在他的小说里。随后,劳伦斯写下了最为抒情最为人们广为引用的一段文字:

他们周围天地变幻多端,这样的变幻怎能休止呢?春天,他们会感到生命活力的冲动,其浪潮一往直前,年年抛撒出生命的种子,落地生根,留下年轻的生命。他们知道天地的交融:大地把阳光收进自己的五脏六腑中去,吸饱雨露,又在秋风中变得赤裸无余,连鸟兽都无处藏身。他们的相互关系就是这样的:抚摸着待开垦土地的脉搏,精细地把土地犁得又松又软,踩上去就会感到像有某种欲望在拖拉你。而收割庄稼时,土地已变得坚实硬朗了。田野里绿油油的麦浪滚滚,像一匹丝绸在庄户人脚下波光荡漾。他们捧起奶牛的乳房挤奶,鼓胀的奶头冲撞着人们的手掌,牛乳上血管的脉搏冲撞着人手的脉搏。他们跨上马背,双腿间夹起生命;他们套上马车,双手勒住缰绳,随心所欲地指使这咆哮的家伙。

根据《虹》交代,这条运河大坝建于1840年间,是用来运煤的。这是工业革命的产物,运河和铁路打破了这里久远的宁静,开始给农业文明的考索村带来变化。起初这些庞大咆哮的东西令祖祖辈辈靠农耕为生的农民惊愕不已,但他们不知道工业革命给他们带来的将是人的道德观念上的巨变,是人们心态的变化。劳伦斯的“老英格兰”从此落花流水春去也。

但运河这边的考索村仍然是宁静安祥的:“玛斯农田仍然是原始、偏僻的。在运河这边安宁的土地上,在阳光灿烂的谷地中,一溪流水缓缓地流过高耸的桤木林,一条小路在白蜡树的掩映下从布朗温家的花园门口经过……  春天里小径旁开满了嫩黄的洋水仙花,绿叶黄花,茂盛得很。门前屋后,丁香、绣球花和水蜡花争芳吐艳,农舍完全掩映在花木丛中。”我见过一幅当年玛斯农舍的照片,花木扶疏,浓荫蔽日。可惜这座农舍后来拆了。劳伦斯看重了这座农场和农舍,将他那史诗般的小说“创世纪”部分在这片地场上展开。这个开篇被评家普遍认为具有《圣经》式的叙述风格。那么这座小园子就是伊甸园了。就在这里,一个英国农夫和一个破落的波兰寡妇相见相爱,经过理智和激情、灵与肉的冲突,终于弥合了彼此间的感情鸿沟,实现了各自爱和欲望的满足。他们的婚姻被认为是亚当和夏娃式的完美结合,纯洁而美丽,那花香鸟语油灯光中混沌的美实在是可望而不可及。

随后我沿着山路向考索村走去,这就是小说中“郁郁苍苍的小山,山上矗立着考塞西村的教堂塔尖。”第二代和第三代人的故事在那里发生。那是工业革命开始后,新的一代人经历着痛苦的社会动荡与理想破灭的打击。在这个大背景下,新一代的男女开始寻求灵与肉的平衡,放荡的美好与精神的独立并行不悖。其中两性间的搏斗与依恋处处体现着现代人为实现个体生命价值与自身解放所付出的代价。男权在渐渐瓦解,女权在不可抑制地崛起。尤其到了第三代人,那个倔强的农家女儿厄秀拉进了城,读了大学,开阔了视野,成长为具有独立思想与人格的新女性,表现出较之易卜生笔下的娜拉更为成熟的头脑和决然现代的性观念,据说是英国现代文学中最早的女权主义者形象。我不知道,如此宏大的艺术架构,何以会以这样一个秀丽的小山村为主要背景,那样一个尖刻敏锐的新女性何以在这样美丽的小地方成长出落。而《虹》之所以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禁书遭焚毁在英国引发了沸沸扬扬的法律诉讼,劳伦斯从此“名誉扫地”,起因是这一部分描写“有伤风化”,被认为“黄过左拉”而事实上是因为厄秀拉谴责战争让当局如鲠在喉。如此具有“现代性”和轰动性的小说,竟有这么实在朴实的原型背景地供后人考证瞻仰,实在是研究劳伦斯的人们的福分。

小说里是这样描述第二代人的新房农舍的:

这座房子建在教堂旁边,屋旁和房前绿草茵茵的花园里长着墨绿的老紫衫树;方方正正的红房子低低的屋顶上铺着石板,窗户开得靠下…… 透过窗口向外望去,可看到绿草如茵的花园,花园一边是一行墨绿的紫衫,另一边是爬满青藤的红墙,墙那边是公路和教堂的院子。这座带有小宝塔尖古老小教堂真像在回首俯视他们家的窗口哩。

婚后的安娜和威尔体验着初尝鱼水之欢的幸福,感到这座小楼如同洪水里的方舟,在喧嚣中柔美宁静。有人送来了牛奶,有人送来了鲜花,都静静地放在小楼门口,而此时他们依旧“懒”在床上温存。劳伦斯对这一对普通人的幸福感做出了如此诗意的描述:

他们贴身躺着,完全忘记了时间的变迁,好像他们是处在缓慢旋转着的空间飞轮和疾速奔涌着的生命的中心,深深地,在它们的内部,有辐射着的光芒,有永恒的生命和沉浸在赞美中的静谧;这里是所有运动的轴心,是所有醒着的万物之沉睡的中心。他们就在这里,静静地躺在各自的怀抱里;在这一刻韶光里,他们是在永恒的中心,时光咆哮着远去了,永远地去了,向着永恒的边缘去了。”

考索村和这座老红砖房成了劳伦斯小说的背景,这房子里的主人和他的女儿则成了小说的主人公的原型。这一切都缘自一桩郎才女貌的美好恋情,却不知,这场罗曼司被人们评为star-crossed  romance。所谓star-crossed,意为命中注定不得善终的东西,我姑且将意译与直译相结合,把它译为“厄星锁定”。这就是劳伦斯与农舍主人的女儿露易·布罗斯的恋情,他们虽订了婚,还是无缘结拜。这真是一桩教人扼腕的恋情,它让一个小村姑娘悔恨终身,抑郁终身。它更让人哀叹:一个未来的名人,在未成名之前往往会经历比常人更为难言的痛苦,爱上他们的普通人实则是在酿一杯苦酒,这种姻缘往往是star-crossed。

  劳伦斯与露易结识于1903年,他们都是伊开斯顿镇上小学教师培训班的学员。那个时候,露易和劳伦斯只是一般同学,杰茜才是他最密切的女友。但劳伦斯和同伴们经常徒步往返于伊斯特伍德和伊开斯顿,借以在纯朴的乡间呼吸新鲜空气,锻炼身体。露易家的村子是必经之地。这个运河边上的小山村风景独秀,肯定令劳伦斯着迷。劳伦斯拜访了露易的家,认识了她的父亲,阿尔弗莱德·布罗斯,一个沉迷于哥特式木刻的乡间艺人,村教堂里祭坛墙壁上的木刻装饰全都出自他之手,他还成立了村里一个木雕培训班,享誉远近城乡。

露易有着“石榴一般”黑红的皮肤,是一个丰采照人充满活力的姑娘。在才学上她也不亚于劳伦斯,同样考上了诺丁汉大学学院的师范班,毕业后到莱斯特的一所小学当了教师,后来成了那里的校长。而劳伦斯则拒绝年薪90镑以下的任何教席,最终在伦敦南郊的克罗伊顿镇的一所新式小学里找到了一份教书工作,工资要比露易高。劳伦斯与杰茜的恋情时断时续着,几乎每两年就断情一次,然后又重修旧好。而这期间劳伦斯还同时在追求着克罗伊顿镇上的两个女教师,还与小镇上姿色出众的有夫之妇爱丽丝过从甚密。因此露易暂时没有进入他的“女友”之列。是在劳伦斯与杰茜彻底断情,追求其他女人未果,母亲突然一病不起的时候,他突然有了与露易经常接触的机会 - 母亲住在莱斯特的姨妈家,劳伦斯经常去那里看母亲,露易知道劳母的病情后时常去看望照料。心情沮丧,百无聊赖的劳伦斯,这时发现露易是个可信可爱的好姑娘,决定向她求婚。那次求婚是在通往莱斯特的火车上,露易感到出乎意料,羞涩但满心欢喜地答应了。整个过程就是这么简单。

他们订婚了。这桩爱情迅速地进入了筹备婚事的阶段,没有太多的浪漫,也没有什么伤感或龃龉,一个25岁的男子和一个23岁的女子,如此迅速地开始谈婚论嫁,这在于两个新派青年来说委实有些世俗,尤其对劳伦斯这样心性高远、初露锋芒的小说作者来说更是如此。

这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因为劳伦斯与杰茜在性爱上不甚愉快,另一方面劳伦斯追求伦敦的两个女教师遭到冷遇,因此劳伦斯感到备受伤害,对恋爱和婚姻开始抱更为实际的态度,姑且像普通百姓一样为成家而结婚。可露易的父母是实际的,他们不愿意女儿嫁给一个身无分文的穷教师,希望他们能勤俭度日,攒些钱再结婚。此时年仅25岁的劳伦斯已经出版了自己的长篇处女作《白孔雀》,成了一个声誉鹊起的青年作家。他有信心一边教书一边创作,尽快攒够钱结婚。据说那笔婚礼费用是150英镑。不要忘了劳伦斯的年薪是95镑,自己穿着打补丁的衬衣和破旧的靴子勤俭度日,要攒够这150镑并非易事,需要狠攒几年才行。

这个未来风靡世界的小说家似乎就要安分守己地攒钱成家过日子了。露易此时满心欢喜,向同事们展示劳伦斯的新作《白孔雀》,等待着成为他的新娘。作为未婚妻,她亦十分传统地承担起了“内当家”的责任,特别对劳伦斯的财务支出严加管束。而劳伦斯此时盼望的是婚前就能和露易同居。但传统的露易拒绝这样。她那传统的父母对她看得更紧,连她和劳伦斯单独外出度假都不允许,甚至要求一同前往。此时的劳伦斯在两性交往上陷入了更大的困惑之中:与杰茜的苟合让他没有感到性爱的愉悦,他急切地盼望与露易结合,以真正体验性爱的欢娱,可露易却是坚定地保守而固执,拒绝婚前同居。而另一方面她却时时以妻子的姿态催着劳伦斯加快写作和出版作品(即《儿子与情人》的初稿),以期早日举行婚礼。这种情形让劳伦斯感到尴尬,时而会向露易发火,称自己“不是写作机器。”当露易质问他《菊香》的10镑稿酬何以无影无踪时,劳伦斯的忍耐达到了极点,大为光火并愤然向露易交出了花销账单。一对尚未婚配的男女为10镑钱的事像夫妻一样争吵,实在教人感到不伦不类。在这种情况下,劳伦斯想摆脱露易也是自然的事了。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对婚姻和性爱的观念大相径庭。有人推断,如果开朗大方的露易在性观念上持开放态度,与劳伦斯婚前同居,或许这将是一桩成功的婚姻。

但他们的情缘终归浅薄,是一开始就注定短暂的。那年冬天,严重的肺炎袭击了劳伦斯,让他几乎命丧黄泉。大病不死,医生忠告他要么终生不娶,要么晚娶,至少长时间内不得行房,以免早夭。这似乎是上帝的旨意。劳伦斯顺水推舟,干脆请求露易“放弃”他。性情刚直的露易本就不谙世事,赌气断绝了与劳伦斯的交往,从而把劳伦斯推向了弗里达的怀抱。待到露易得知了劳伦斯与弗里达的浪漫,后悔已晚。事实上她在傲慢地“放弃”劳伦斯之后不几天,就后悔了,赶紧写信请求劳伦斯原谅她,要求重修旧好。但劳伦斯没再回头。后来劳伦斯对别人说,如果当初露易表现得伤心难过,他恐怕就难以坚持分手了。看来有时一念之差真是能决定命运。

她和劳伦斯断绝了书信来往达18年之久,直到劳伦斯在法国旺斯去世。后来她到劳伦斯在法国的墓地去凭吊过,她甚至到康沃尔海岸边上的特拉嘎森村劳伦斯和弗里达居住过的石头房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以寄托自己未了的情思。但往事终成追忆,那份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尾的爱情让露易终生悔恨不已。她一直独身到52岁,才嫁了人。她一直保存着劳伦斯的书信,可能是要写回忆录,但终归没有动笔。后来她和劳伦斯的通信被后人结集出版了,成为珍贵的史料。

但这粗犷美丽的地方生活肯定是寂寞的,尤其是在夜里,漆黑如墨的天地间,只有这几间小屋的灯光燃烧着一点人气。咆哮的大西洋,如注的暴雨和冬天的风雪,能把人逼疯。我无法想象,露易一个人独自居住在这里好几年,支撑她坚持下来的是什么。是对劳伦斯的爱吗?只是这份强烈的爱来得太迟了,当初她可以说是少不更事,后来才发现自己错过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金子样的东西。

但露易和她的家乡成了劳伦斯如此重要的小说的背景,这是考索村对劳伦斯想象力的滋润和丰富,也应该说是劳伦斯给考索村最好的回报。

  

               六.伊斯特伍德-爱恨情结之所系

 

                          1诺丁汉街与教堂

著名的“诺丁汉街”是诺丁汉市通往郡西部的一条交通要道,长达数英里,在小镇的这一段是镇上唯一的一条商业街,如果不是因为街两边一楼店铺的橱窗里陈列的是现代商品,如果没有川流不息的现代款式汽车和现代装束的行人,如果没有这些,只看那古旧的红砖小楼,看那些朴素的小门洞儿,这条从来就没有拓宽过的窄街一定会让人产生时空的错觉,说是倒退了70年也行,100年也行。这古老的维多利亚和乔治风格的小镇街景竟然和我看到的历史照片那样相似!

对这座小镇和商业街活灵活现的写照集中在劳伦斯一部口碑平平的长篇小说《迷途女》中。那等对市井生活的素描,受了班奈特同样描写中原小镇的小说《五镇的安娜》的启发,但远远超过了班奈特,委实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给这小镇起了个名字叫伍德豪斯,意为木屋小镇。伊斯特伍德的丑陋、繁华、肮脏与委琐,全在此得到了逼真的记录。

《迷途女》虽然不是劳伦斯的名著,但在全景记录小镇风情和市民生活方面却超过了《儿子与情人》,后者更注重对人的心灵的透视和对矿工之家生活的再现。如果将两者一起读,这样就能从外到内对20世纪初的小镇生活有一个全面的把握。从这个意义上说,《迷途女》自有其独特的魅力。以前我们对这本小说不够重视,因为作为中国人,我们更注重劳伦斯的名著效应。而今天我来到小镇,再离开,回头读《迷途女》,竟有了在英国以外读这部小说时从来没有的感觉。简言之,它让我真正置身于当年的氛围中了,它让一百多年前的小镇在我眼中真正动了起来。而眼前小镇的大多数建筑就是那个年代建成的,一直到现在,原汁原味地展现着。我相信当年的小镇虽然脏乱些,但肯定比现在要喧闹得多,人气要旺得多。

我喜欢《迷途女》中对小镇这样的描写:

有一座小煤镇子名为伍德豪斯,人口一万,有三代人的历史。这个小镇在三代人的时间里就号称建立起了相对良好的社会秩序……伍德豪斯果然社会秩序井然,层次分明:最下面是黑煤灰,往上是石匠们的石头渣子和木材商们的锯末,再往上一层是亮晶晶的猪油、黄油和肉,这之上是药品商的香水和医生的消毒水儿,再上面一层是银行经理、企业出纳、神职人员之类脸上平静的金色光斑,最上面是所有煤矿的总经理那辆轿车的灿烂光芒。这算是至高无上了……

人们就是这样分成了三六九等:底层是大批的矿工;中间厚厚的一层是雨点般的各类买卖人,包括小雇主、小学教师和新教牧师们等等;在这之上的一层是银行经理、富裕的磨坊主、富有的铁器制造商、国教牧师和各个煤矿的经理们;至高无上的是地方煤矿的业主,如同一颗颗粒饱满的樱桃光鲜亮丽,居于一切之上。”

各色人等走在这条街上,在发工资的周五晚上拥挤不堪地在大汽灯照耀下的店铺里抢购甩卖商品,然后一夜之间全镇的女子都穿上了同一花色的削价布做成的衣服,那场景是多么有趣!那种衣服应称之为为“镇服”,如同公家发的似的,谁也别笑话谁,大家都是图便宜罢了。

可惜的是那座对幼年劳伦斯的精神塑造产生巨大影响的公理会礼拜堂拆了,礼拜堂后面劳伦斯教过三年书的小学校也拆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座超级市场,那是70年代小镇开始“现代化”时人们干的。如果那时人们不那么目光短浅,或者说如果那时这里的人没让那几个钱烧昏了头,干脆说如果那时这里的人们不再敌视劳伦斯并能意识到劳伦斯对故乡的意义(至少是旅游价值!),或许那座著名的公理会教堂和小学校就保住了呢。

所幸我们还能从历史照片上看到那礼拜堂的昔日风采。1868年初建成时,它曾经是空旷的田野上一个辉煌的标志:娇小的哥特式礼拜堂和那高耸入云的塔尖有些比例失调,那塔尖显得有点孤独地刺入天空。就是这座小小的石头建筑,它是婚姻不幸的劳伦斯的母亲莉蒂娅的精神寄托。公理会与卫理会和浸礼会不同,后两者纯粹传播宗教信仰,参加者多是劳动阶层。公理会的宗教色彩则大大淡化了,除了组织宗教活动,更重视知识的传播和普及,这也是它吸引了众多知识阶层新教徒的原因。在这个偏僻的小镇上,公理会礼拜堂对较有知识的教民们来说是一个高雅脱俗的去处,很多人都把礼拜堂当成了社交活动的场所。礼拜堂牧师文学修养甚高,除了主持教堂事务,还办主日学校,指导教民学习《圣经》和学唱新教歌曲,甚至举办定期的科学知识讲座。劳伦斯的小说《迷途女》中对此有详尽的描述。莉蒂娅不仅自己参加礼拜,还带劳伦斯的兄弟姐妹们一起去。这位颇有文学天分的矿工之妇与牧师成了莫逆,闲时她还会请牧师到家中做客,为此像过节一样铺上最好的桌布,摆上家中舍不得用的茶具。她和牧师谈诗论道,甚是和谐。与牧师的交往似乎是对她寂寞的精神生活的一大补偿。《儿子与情人》中对此有生动的描述。

劳伦斯童年的精神生活似乎也被礼拜堂和主日学校占据了。他回忆说:“我感激公理会对我的培养……我喜爱我们的礼拜堂,高大明亮但静谧;教堂外墙颜色恬淡,似绿非蓝,形似莲花……

在这里他获得了基督教的基本知识,《圣经》文学成为他文学修养的基础。日后他的小说诗歌散文经常借典于《圣经》,大多以暗喻出现,这一点尤其在《虹》、《袋鼠》和《羽蛇》中有突出表现。我翻译了前两部小说,感触十分深刻。从那些暗喻中看得出,《圣经》文学已经化作他文学血液的有机组成了,如同唐诗宋词的经典名句之于中国人,信手拈来。《虹》和《亚伦之笛》的书名就出自《圣经》。

但《圣经》对他情感的影响远不及那些词曲一般的通俗赞美歌曲。日后他写道:基督的殉道确实深深打动了他的心;华兹华斯,济慈,歌德和魏尔伦以及莎士比亚的诗歌也深深铭刻在他意识深处。但这些都不及“那些颇为平庸的新教赞美歌。劳伦斯著名的诗集《鸟·兽·花》,其标题就取自一首童年学唱的赞美歌。

翻译劳伦斯的《虹》时,我对教民们唱诗的狂热之情实在不能理解,在英国过了一个圣诞节,身临其境,算是理解了一二。人们含着热泪唱出的歌曲一定是真正打动他们的歌曲,哪怕是在表达他们的幻想:

“我灵魂的太阳,亲爱的救世主,

有您在身边,夜不再黑暗-”

 

“在迦南那片幸福的土地上

麦浪滚滚闪金光。”

 

“让我们崇拜他,崇拜他吧,

崇拜他啊,主是我王。”

礼拜堂后面的公办小学,是伯特起死回生后第二年(1902年)开始以学徒身份教书(pupil-teacher)的地方。那一年可能是劳伦斯家生活最为拮据的一年:二哥病死,其丧事和购置墓地石碑等一下子就花去父亲半年的工资;伯特挣扎在生死线上,医药费和营养费又是一笔巨大开销;屋漏偏遭连阴雨,父亲不久又出了公伤事故住医院。这一切几乎要把劳伦斯太太愁死。伯特这时刚刚康复,就得马上为家里分忧,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和破旧的靴子上任教书了。在这之前他还到屠宰场的肉铺里当过会计。劳伦斯太太的座右铭是:“补丁不丢人,丢人的是衣服上有破窟窿。” 

他在那座青石建筑的小学校里一边教书一边从师校长当学徒三年,第一年工资仅有象征性的12镑,仅是一个矿工两个月的工资水平。第二年长到17镑,第三年才24镑。劳伦斯这个年仅17岁的小老师很难控制课堂纪律,作为矿工的儿子,他得不到那些矿工子弟和家长的尊重。当初的小学是几个不同的年级在一个大屋里上课,年级之间用玻璃窗作隔断,相互看得见。矿工的孩子很难管束,课堂经常一片混乱,老师有时要能狠下心来用藤鞭抽打他们以维持课堂纪律。这种狼狈不堪的生活在劳伦斯的小说《虹》中有生动的描述。劳伦斯称自己那三年为“野蛮的教书生涯”。但他不得不忍受这种生活:他已经以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顶尖成绩获得了“国王奖学金”进入教师进修学院学习,进入二千多名考生中的前37名,名列A等;后又以二等成绩通过了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得以获得奖学金入诺丁汉大学学院学习师范课程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入学前不仅拿不到这笔奖学金,还要交20镑的入学费。就是这笔数目不菲的入学费,难倒了劳伦斯一家。母亲咬牙支持儿子上大学,全家要进一步节衣缩食,而伯特自己必须在自己不喜欢的环境中再苦教一年书,养活自己并省钱。于是他在1905年至1906年又在此苦熬了一年(同时开始了长篇处女作《白孔雀》的创作),攒足了这20镑,进了诺丁汉大学学院读书。在上大学之前,母亲终于省出钱来为他置了一件新上衣,让儿子体面地进城当大学生去了。在这之前伯特好多年没穿过新衣服了。

在那个年代,上大学对一个矿工的儿子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这是他三进诺丁汉城了。煤镇的矿工之家出了个大学生,不知道劳伦斯身着学生服,优雅地走在小镇这条繁华的街上时心里是什么感觉,他是把自己划入那些阶层里的哪一层了?是属于煤灰,锯末,黄油,消毒水,还是别的什么?这是个世俗的小镇,世俗的街,我想他决不认为自己属于这里的任何一层。他是个天生的局外人,一个精神贵族。

不错,他肯定从这个时候起就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了。因为他开始写诗了,还开始练习绘画。

根据杰茜的回忆,劳伦斯此时并不想就一辈子当个镇小学教师。他说他一直都想写点什么,道理似乎很简单:“我们谈论的好多东西,你说的很多事,都可以写进一本书里。”可见此时的劳伦斯对写作抱一种多么质朴的态度,那就是生活,他认为自己经历的生活可以写成书。

事实上劳伦斯13岁的时候就看到母亲写诗,深受其影响。母亲有一首题为《母亲的手》的诗保存了下来,写得合辙押韵,流畅上口。但劳伦斯并不想只写点类似的小诗,他要当一个诗人。在那个年代,没有几个作家和诗人是来自劳动阶级的,只有小说家威尔斯算是个奇迹。但若要做个诗人,就意味着必须让自己的诗被中产阶级接受。以这种姿态生活,劳伦斯在小镇上绝对是个另类人物了,他必须有与世俗功利的小镇社会决裂的勇气,也必须有与自己的家庭格格不入的勇气 - 他的父亲永远不会盼望他写诗,她的母亲也不会希望他成为诗人和作家,而是希望他成为高级职员,为家庭挣大钱,挣大面子。而诗人和作家,离他们的想象相去甚远。

沾上了写作的嗜好,你就注定要生活在别处,无论心灵还是肉体。

 

2第二个家 - “儿子与情人村舍”

我家住在布里契街角的一座房子里。一条山楂树篱掩映的村路一直通到我家门口;另一边是那条溪水,小溪上架着一座牧羊桥,直通草场。溪边上的山楂树篱长高了,像大树一样。” ― 劳伦斯:《诺丁汉矿乡杂记》

这里是伯特在伊斯特伍德的第二个家。当初这片住宅区叫布里契。在《儿子与情人》中,劳伦斯给这片地方起名为“波特姆斯”(Bottoms), 既是低地,又是边沿的意思。这里与平坦的草场和乡村接壤,城镇和乡村只有一溪之隔。

在《儿子与情人》的开篇中,便有对此地的详尽描述:

这些房子建得挺实惠,也很体面。围着房子转转,看看屋前的小花园,能看到侧面花园的阴影中生着熊耳朵花和虎尾草,正面花园的阳光下盛开着各色石竹花儿;能看到每家洁净的前窗,小巧的廊檐,低矮的水蜡树篱和阁楼顶上的老虎窗。但那只是房子的外表,由此看到的是矿工的女人们布置的前厅,前厅是不住人的。人们活动的房间,也就是厨房,位于房子的尾部,对着后面一排房子乱糟糟的后花园和炉灰坑。两排房子和两溜炉灰坑之间是胡同,孩子们在此玩耍,女人们在此嚼舌头,男人们在此抽烟。村根儿上的生活状况就是这样,尽管房子建得那么好,样子那么雅观,可就是住着不怎么惬意。这是因为,人们得在厨房里过日子,而厨房却面对着那条充斥着炉灰坑的破烂胡同。

这里所谓的炉灰坑其实就是每家院子墙根上简陋厕所的代名词。那时没有抽水马桶,也没有排污管道,厕所只能用炉灰掩埋,半夜有清洁工来掏净运走。据沃森教授说,这个词连普通中产阶级的人都不会知道。他建议我直译后加注解。

劳伦斯家在伯特两岁的1887年从维多利亚街搬到了布里契57号,即现在的花园街28号,一直住到伯特6岁的1891年,一共住了四年。但这四年正是早熟的伯特开始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的时候,因此这里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日后成了他描写工人阶级家庭生活的主要背景

红墙,青瓦,绿窗,两层楼外加阁楼,一共六间小屋子,劳伦斯家这座房子处于这一条块最西边的十字路口上。当初劳伦斯太太执意租下这座把边的房子,为此每周要多付6便士的房租,按照现今的物价折合,每周要多付7-8镑的房租,就是为了西边多出一个小花园来,等于房子三面都有园子,可以种花养草。另外,还少了一家邻居,相对环境清静许多。这个女人在任何时候都不惜代价,要在工人阶级群里追求中产阶级情调,总是与她不得不栖身于斯的这个阶级格格不入。

《儿子与情人》中的莫雷尔太太是劳伦斯母亲莉蒂娅的化身。有一段写到她怀孕后与丈夫争吵被关在屋外的情形,活脱儿就是布里契这座房子的外景实录:

她恐惧地四下里张望着,溜到旁边的花园里,在长长的墙根下茶藨子掩映的小径上来回踱着步。花园是窄窄的一条,与两排房子之间的横马路仅隔着一道厚实的山楂树篱。

现在这所房子的外景依然如故,房后面的那条破烂胡同还是灰渣子路,仍有些破败。不同的是,没了炉灰坑,后花园已经变得葱茏,绿树成荫,山楂树篱已然有一人高。小区后面还流淌着那条小溪,溪水浑浊了,是轻度污染,人们不能像伯特儿时那样跳下去洗澡了,估计羊也不能在此洗澡。但溪边的牧场和农田倒是萋青如碧,这里仍是城镇与乡村的交界处,小镇的边界没有变。

劳伦斯如此地写实,将自己置身于一种真实的情境中以求写得淋漓酣畅。很多作家都是如此。记得多年前《尤利西斯》在中国出版时,詹姆斯·乔伊斯的侄子在接受我采访时说过:乔伊斯在异乡写作《尤利西斯》时曾多次写信给都柏林的亲友,询问某条街上某个店铺是否还是老样子之类的问题。我想,他要得到记忆中那些真实的场景,以求在自己熟悉的真实氛围中创作自己的故事。作家的写作有时实在是需要这样真实环境的再现,以便将自己的故事更流畅地附丽其上,如同写剧本,有了舞台和背景,再在上面展开人物的故事,似乎就能写得丝丝入扣。

有些作家对真实环境的依恋是那么绝对,简直是在对环境乞灵。或许这也是作家的一种难以遏制的欲望:通过写作,通过再造人物,一次次重复自己过去的经验甚至有意无意地暴露自己的经验,让自己的灵魂旧地重游。为什么呢?可能是童年的创伤和固结过重,通过写作缓释自己心理或肉体的紧张;或者是以此实现形而上超越和把握自己曾经无力把握的过去的权力欲望;也许是冥冥中寻找一种切实的依靠,以摆脱现实的孤独。也许是乞灵、缓释、超越并控制和依靠四者兼而有之。这似乎又涉及了作家为什么写作的问题,怎么讨论都不得要领。姑且束之高阁。

劳伦斯对布里契情有独钟,很明显,因为这座房子相对另外三处故居更有生活氛围,更有代表性,景物多有变幻,这里实际上是他睁开眼睛独立观察世界的第一个家,可能对此感情最深。

 

                  3第三个家 - 眺望心灵故乡的地方

但劳伦斯太太还是厌倦了布里契生活区里的庸俗场景,特别是那条厕所夹道的胡同。孩子们在那里大呼小叫着玩耍,男人们蹲在厕所墙根下抽烟聊天,女人们倚着厕所墙壁扯着家长里短。可能这是气质高雅的劳伦斯太太最不能忍受的,不能与这些世俗女人为伍。于是,1891年,在伯特6岁上,将家从“村根儿”转移到山上,搬到了沃克街的一套房子里。

这一排两层楼房位于山坡与谷地边缘的街上,大街的南边是住房,北面就是生满灌木的斜坡,直到谷底的布里契住宅区,即今日的花园街一带。沃克街一带俗称“峡谷”,就是因为它所处的地形恰似峡谷边缘。这边的房子似乎更为雅观:前庭有了较大的凸窗,窗前有个窄小的花园,每家都有一个门洞通往屋后的花园,屋后没了那条肮脏的胡同,不用与劳伦斯太太认为庸俗的矿工老婆们鸡犬之声相闻。楼下两厅一厨(我到后院看过,这里的厨房和餐厅已经彻底分开了,)楼上三个卧室,有史以来用上了煤气。这标志着劳伦斯家的生活又上了一个台阶。

情调高雅又勤俭持家的劳伦斯太太给这个家装备上了地毯,花瓶,镜框,高档的窗纱和成套的桃花心木家具,还不惜代价挂上了仿制的古典油画,这在当时是很奢侈的举动了。更为出类拔萃的是,他们家添置了二手钢琴供妹妹阿达练习弹奏,伯特有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和学习绘画的颜料。这兄妹俩成了镇上工人阶级子女羡慕的对象。

仅仅靠劳伦斯太太“勤俭持家”是不够的,这坚强的小女人简直是在耗干自己的心血和精力在为这个家出人头地奉献着。她终日劳作,缝补拆洗,省吃俭用到疯狂的地步 - 孩子们烤面包时烤糊一点都要受到她叱责,全家只有下井干苦力活的父亲有权利吃烤咸肉,孩子们和母亲只能吃烤肉上滴下的油。没有黄油,只能用猪油对付。劳伦斯的衣服总是缝缝补补,直到不能再缝了才扔掉。

在这里,伯特生活了12年,长到18岁。这期间他1892-1898年在本镇上完了小学;1898-1901年每天赶路搭车往返18英里完成了诺丁汉中学的学业并开始在诺丁汉的工厂当学徒直至患重病离职回家休养。这是他童年和青年时期最为痛苦的12年。这期间劳伦斯父母经历了中年丧子的大悲剧。这场悲剧使伯特健康恶化,大病一场,在生死边缘徘徊,母亲强忍失去二儿子的悲痛,全力抢救小儿子,终于使伯特起死回生。从此伯特与母亲相依为命,演出了一场“儿子与情人”的划时代心理剧。这场心理悲剧是如此震慑人心,最终导致劳伦斯以此为蓝本写出了20世纪最具弗洛伊德主义意义的长篇小说《儿子与情人》。由于小说真实反映了矿区的发展和矿工生活,还被评家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唯一一部有价值的工人阶级小说,其成功是那些观念先行的左派作家们难以望其项背的。

一部小说居然获得了两个至高无上的称誉,而且是两种完全不同意义的评价,实属难得。因为在常人看来,心理分析小说和写实主义是不可融会贯通的,前者是20世纪现代派的新宠,后者是19世纪自然主义的古董。但劳伦斯偏偏就能推陈出新,将两种“主义”水乳交融,通过两种主义的杂交和互动将它们都推向了极致,而单独乞灵任何一种主义都会使作品苍白浅薄。这不得不首先取决于伊斯特伍德矿区的生活和劳伦斯畸形的家庭悲剧。

但仅仅把劳伦斯所处的环境归结为其小说成功的要素则有欠公允。有着同样生活体验的作家大有人在,为何只有劳伦斯敏锐地领悟到了这种现实之重大的心理学和文学意义并能将写实与心理分析有机地融为一炉?这里面的天分,修养和悟性是常人所无法企及的。

劳伦斯这部小说的写作既是一个自我的心理分析治疗过程,又是他站在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的交叉点上虚构生活的审美历程。其结果是他在生命体验和艺术创作上取得了双丰收;在继承现实主义和开拓现代主义两方面获得了双赢。在20世纪初的1913年,这种意义的深刻性是不可能受到正确估价的。只有后人和历史才能对此做出终结:劳伦斯继往开来,其艺术高度至今令后人难以企及。可能这也是劳伦斯至今还没有过时、甚至仍然具有被开掘潜力的原因之一。

沃克街为艺术灵性超凡的伯特提供了一个眺望故乡美景的取景地点。这里居高临下,极目远眺,看到的就是他那封著名的书信中描述的“心灵的故乡”之广角镜头。站在那里,能看到除了《虹》之外所有与本地有关的故事的大背景。

敏感的伯特从小就喜爱眼前这片美丽的自然风光,似乎那是逃避肮脏的矿区和下作的伊斯特伍德住宅区的伊甸园。如果站在家中二楼的窗前,能看得更远些,景色更为迷人。眼前这幅景色最好是用摄像机平稳地从左向右摇,你会感到是在展开一轴恬静清丽的山水画,没有一点工业污染,没有任何现代文明的痕迹,依旧是一派田园风光:森林,绿色草场,散落的牛羊,点缀其间的片片泛黄的庄稼地,远山浅绿的曲线与碧空相交一色。游客们能在这里看到一个世纪前小伯特眼中旧农业英国的自然景色。当然右首的山峦背后风光更加宜人:那是拜伦200年前和恋人流连忘返的安斯里山林:她的恋人居住在劳伦斯的故乡。比他晚生一百年的劳伦斯,居然能欣赏到同样的景色。拜伦当初没看到的是后人在此拦河修起的莫格林水库,烟波浩淼,林木清幽,真该用蒙古人的话称之为“海子”才形象。我们看到的既是劳伦斯眼中的故乡,也是青年拜伦眼中的旖旎风光。这景致,200年了!

有趣的是,劳伦斯家旁边一座刻有“伍德班”名称的房子成了日后他的短篇小说《施洗》的原型 - 那家的小女儿果然是未婚而孕,其大姐果然是英国公学的校长。而这排房子后面就是浸礼会教堂,那牧师骑自行车出来为这私生子洗礼只须几分钟路程。

她面前是宽阔的峡谷,远处的林子隐没在夕阳中了。峡谷中间,巨大的矿井冒着白烟、喷着蒸汽,矿工们正从井下上来。一轮玫瑰红的满月就像一团烈焰飘浮在远处黄昏中的东方天际上,正从迷雾中浮出。这景色很美,将她心中的愠怒和哀愁着实化解了不少。

现在眼前的峡谷和山林依旧,只是那些矿井消失了。

这片乡村,还是伯特逃避家庭紧张气氛的好去处。

那个时候,父母的夫妻关系早已形同虚设,激烈的争吵已经到了白热化程度,这个家如同风雨飘摇中的小舟一样危机四伏。父母在厨房里高声开战,孩子们就钻进楼上的被窝里躲起来。但有时他们吵得太激烈,吵闹声比屋外呼啸的狂风声还高,令人胆寒。

所以,小伯特总是爱沉浸在山谷这边的小溪山林之间,追逐鸟兽,享受各种花草。经常和兄妹们一起穿过田野到乡村的祖父母家、两个姑姑家和守寡的婶子家玩。

从这个时候伯特开始上小学,学校在一英里开外的地方,一路上尽可以钻进田野中玩耍。伯特和许多矿工的孩子一样不喜欢上学,但为了不让母亲失望,他硬是刻苦学习,小学毕业时居然成了全校第一个获得镇政府的奖学金赴著名的诺丁汉中学读书的高材生。

此时他聪明过人的二哥威廉历经发奋自学已经在伦敦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是劳伦斯家成功的标志。二哥从小受母亲疼爱,母子心心相印。威廉是失去爱情的莉蒂娅生活中的一大慰藉,支撑着母亲在艰苦的生活中保持着乐观。威廉是她的最爱,是她的精神支柱。两人之间的感情如此之深,以至于她无法容忍儿子交女友。但就在伯特中学毕业那年秋天,这个出类拔萃的哥哥却染上了肺炎和丹毒,突然在伦敦去世。噩耗传来,莉蒂娅的天塌了。

但这个弱小的小镇女人硬是独闯伦敦,艰苦奔波,办理各种手续,将心爱儿子的遗骨运回了伊斯特伍德,那巨大的棺椁就停放在沃克街这座房子的前厅里。

劳伦斯在长大成人后把威廉的死看成是他在情人和母亲之间苦苦挣扎无以解脱紧张过度造成的。《儿子与情人》中有过这样的分析,以后的短篇小说《可爱的贵妇》则是这种强烈的母子关系的生动描述。小说中的贵妇阿坦伯拉是一个心灵扭曲的贵妇,用强烈的变态母爱控制儿子,令儿子面对其他女性无所适从,丧失爱的能力。她的第一个儿子因此抑郁而死,第二个儿子又在她畸形母爱控制下难以将息。只因为贵妇在梦中坦白了自己的内心世界,梦话使其卑下心理昭然,后精神崩溃而死,才使儿子得以解脱厄运,。劳伦斯写道:“很明显这是谋杀:一个母亲谋杀了迷上她的敏感的儿子,这母亲简直是个塞壬!

爱子入土后,莉蒂娅变得精神恍惚,心如死灰,自顾哀伤。《儿子与情人》对这段生活有详尽的描述。她的心还在死去的二子身上,居然对家中的人和事视而不见。辛苦打工的小儿子每天半夜从诺丁汉赶回来,一身的疲惫,要安慰母亲,吻她,她反应木然;想跟她说说白天工厂里的事儿,母亲却对他置若罔闻,自顾双目迷茫地看着前方,似乎那里有她挚爱的二儿子。母亲这种状态实在令小儿子伤感不已。一连三个月,就那么形同陌路地过去了,这个家依旧笼罩在哀伤中。

最终,似乎是为了得到母亲的爱,这个被忽视的儿子竟也染上了肺炎,生死攸关。莉蒂娅醒了,她不能再失去一个儿子!她全副身心都扑在照顾儿子的劳作中,终于将儿子从死亡线上挽救了回来。她拯救了伯特,也拯救了自己。如果不是伯特这场大病,她还会继续沉溺于忧伤中不能自拔,等待她的只能是要么崩溃要么死。儿子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母亲的爱,挽救了母亲的生命。从此以后的九年中,伯特和母亲相依为命,替代二哥,成为母亲唯一的爱。俄底浦斯情结的现代版本由此生发。

 

                        4 三桶酒吧 - 人生的亮点

离沃克街不远的地方,也就几分钟的路程,就到了著名的“三桶酒吧”,在《儿子与情人》中,劳伦斯将它命名为“星月酒吧”。亚瑟每天从井下上来,并不回家,他是那个家的逐客。他要在这里消磨很久:和井下的工友们喝酒,抽烟,吹牛,不到半醉不回家。回家就说胡话,惹得全家人侧目。这个曾经英俊潇洒的小伙子,现在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了,挣着一家子的吃喝,但脑子已经开始发木(威廉死讯传来,他居然木呆了,全由莉蒂娅一个人到伦敦操办后事),尤其是在自己家里,他这个一家之主反倒显得多余。这个家,除了供他回来眯上一觉,攒足了劲儿第二天继续去下井挖煤,对他来说似乎没有别的意义了。有时他回到家,真想把白天里遇上的可乐之事讲给妻子和孩子们听,可他们却一致表示不感兴趣,催他赶紧上床睡觉。

在以莉蒂娅为中心的中产阶级氛围的家里,亚瑟是苦闷孤独的。莉蒂娅与他视同陌路,孩子们全都莉蒂娅化了。亚瑟一天在井下挣命,回来却毫无温暖亲切的家庭可言,只有不停的争吵,为了他把一半钱花在了酒馆里。《儿子与情人》中对此有十分详尽的再现:
    挣40先令,他扣10先令;挣35,扣5;挣32,扣4;挣28,扣3;挣24,扣2;挣20,扣一个半;挣18,扣1;挣16,扣半个先令。这是多么真实的写照,没有切实的生活,是写不出的。

但莉蒂娅至死也不懂,酒馆是丈夫真正的家!孩子们年轻时蔑视父亲,等到母亲死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多么对不起可怜见的父亲,可已经为时太晚了。苦闷一生的父亲永远与他们隔膜了,郁闷而去。没有理解,没有宽容,没有温存,全家人和亚瑟之间没有这些。这是莉蒂娅的家。谁都没有错,错的是命!血肉相连的一家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不能沟通谅解容忍,这是怎样的命。无论怎样,伯特终于理解了父亲,他当了小学教师并出版了作品后,经常给父亲寄钱,尽力弥补当年的感情裂痕。但这种理性的努力终归是难以贴心贴肺。

尽管为时已晚,但总比没有理解要好。他写道:

矿工们下酒馆喝酒是为了继续伙伴间的亲情。他们无休止地聊天,但聊的多是奇观异闻,而非真事儿。他们下酒馆、离家下井,要逃避的是艰苦的现实 ― 老婆,钱,唠唠叨叨,家庭必需品”(《诺丁汉矿乡杂记》)

可对一个知识分子妻子和一个半文盲丈夫来说,这种逃避和主宰必定酿成悲剧。我还记得那部表现劳伦斯生平的轻歌剧《心灵的故乡》,作者和导演怀着巨大的同情和理解把莉蒂娅和亚瑟都塑造成完美的人,但因为阶级和教化的隔膜他们永远形同陌路又偏偏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我在想,如果亚瑟和莉蒂娅是邻居,或许他们会相处得很好。莉蒂娅可能甚至会同情亚瑟的家庭,帮助他的孩子学习文化呢。可因为他们是夫妻,结果却要反目成仇。

三桶酒吧门前的小广场是小镇东边的集市,集市上不仅进行农副产品和日用品交易,还有劳工交易,有杂耍和游艺活动,热闹非凡,市民气十足。《儿子与情人》的第一章里就写到了这个集市:“集上有两组木马,一组靠蒸汽机驱动,另一组由小马拉动。三架风琴在演奏着,时不时会响起手枪的射击声。卖椰子小贩人的叫卖声,打木头人游戏摊主的叫声和西洋镜女摊主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劳伦斯从小就喜爱这个地方,那里给他阴郁的童年带来了屈指可数的欢乐。1926年他最后一次回故乡,尽管身心疲惫,他还是舍不得离开,直到身体支持不住了才罢。

劳伦斯家里的气氛是郁闷紧张的,即使有爱,也是母子之间畸形的关爱,这种浓烈的感情交流只限于母子之间,它不可能将整个家庭包容。劳伦斯的女友杰茜·钱伯斯初次来到沃克街的劳家,就感到这屋里气氛怪异,令她害怕。原先以为这家里最可怕的是伯特那个酒鬼父亲,来了之后才发现,那个酒鬼父亲整个白天和晚上都不在家,正如劳伦斯告诉她的那样:“你永远也看不到他,他几乎就不怎么在家。”可怕的是伯特那个奇特的母亲莉蒂娅,是她的情绪影响着这个家,让人感到难以将息。这股奇特的情绪来自对英年早逝的二子的哀思,对酒鬼丈夫的仇恨和对最后一棵精神稻草 - 小儿子伯特的强烈关爱和依恋。可以想象这样一个黑衣黑裙中枯瘦但美丽的女人,一双黑亮的大眼睛闪烁着忽而哀怨,忽而仇恨,忽而警觉,忽而温暖的光芒,那是多么令人不安和恐惧。这道目光扫射着这个家的每一个角落。于是,包括这个女人自己在内的家庭成员,只能到外面去寻找欢乐了,那里有人与人之间热烈的交流。她和儿子是在喧闹的集市上找到了快乐,亚瑟是在集市边烟雾缭绕的酒馆中寻到了快活。这个畸形的家庭居然与这个普通的小广场发生着密切的联系。可能是出于这个原因,劳伦斯在《儿子与情人》的第一章中就详细地再现了这个地方。

《恋爱中的女人》对这小市场有更详尽的描述:

星期五是矿工们发工钱的日子,晚上就成了逛市场的时候了。女人们东游西逛,男人们带着老婆出来买东西或跟朋友们聚聚。几英里长的人流拥向城里,路上黑压压全是人;山顶上的小市场和贝多弗主干道上熙熙攘攘,人流如织,挤满了各色男女。

天黑了,可市场上的煤油灯却燃得热乎乎的,暗红的灯光照耀着购货的主妇们阴郁的脸,映红了男人们茫然的脸。四下里满是人们叫喊、聊天的聒噪声,人流仍然向市场上厚实的人群源源冲撞而来……

他的话剧剧本《矿工的周五晚上》讲的也是周五发薪日镇上人逛集市,消闲的市井故事。

莉蒂娅死后亚瑟又活了12年,独身一人,没有再娶。别人问他为何没有续弦,他老实地说:一生中有过一个好女人就够了。可怜的亚瑟!莉蒂娅生下小女儿阿达的1887年开始为了不再怀孕而与亚瑟断绝夫妻交流,到莉蒂娅去世的1911年,这24年他们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而妻子死后到亚瑟1922年去世,这12年亚瑟又是独身一人过来的。对一个男人来说这实在是天大的不公。但这就是他的命。他心里一直爱着莉蒂娅,爱着孩子们。妻子和孩子们也想爱他,但就是爱不起来。特别是伯特,母亲在世时他恨透了父亲。母亲逝去后,他开始反思自己的一生,开始痛恨母亲的专横,开始体谅父亲。但此时的他已经浪迹天涯,自顾不暇,无法尽孝道。加之文化的隔阂,他已经无法发自内心地爱自己的父亲了。这真是悲剧,无声无血无泪,但如鲠在喉!好在劳伦斯这种觉悟来得还不太晚,在《儿子与情人》成书之前,于是他对书稿做了较大的修改,特别是将父亲的形象塑造得更可爱可亲了。这样就给最初的父亲进行了某种纠偏,更接近真实。

 

5第四个家 - 爱的死亡与再生地

 1902年,劳伦斯太太决定离开沃克街,这是她的伤心地。劳伦斯家搬进了林克罗夫特街97号,劳家一直住在这里,直到劳伦斯太太在此去世第二年的1911年三月。这期间伯特1902-1906年在镇上的小学当学徒教员,一边复习功课考大学。1906-1908年去诺丁汉读大学,从1908年开始在伦敦附近教小学。读大学和工作后的这五年,他仍与家里保持密切的关系,经常回家,参加镇上的社会和宗教活动。这几年是他从青少年向成年过渡的关键性年头。

但这与小镇若即若离的最后五年尤其是最后三年,竟是劳伦斯的感情生活最为动荡的一段时间,劳伦斯经历了一次次爱的死亡与再生,经历了生离死别的人生痛苦,从此真正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从一个普通小学教师奋斗成一个风格别致的青年作家,让伦敦的文学圈子感到珠玉在侧。

 

劳伦斯在此开始了在镇小学当学徒教师的生涯,与此同时他和附近的小学学徒教师们一起开始了在三英里以外的伊开斯顿城的教师培训和实习生活,这批人里有他的前后两任女友杰茜·钱伯斯和露易·布罗斯。这段生活为《虹》的前半部提供了翔实的写作背景,而露易及其一家则成了书中的主要原型。

不过1902-1910年这段时间里与劳伦斯过从最密的还是杰茜,这个海格斯农场上的朴实女孩子其实很内秀,文学天分很高,主要是受其知识分子父母的影响。劳伦斯当学徒教师的那四年几乎只同杰茜一个女孩子交往,和露易不过是一般的同学关系。

但劳伦斯太太从来都对杰茜持敌意,劳伦斯的姐妹也不喜欢杰茜,经常对劳伦斯发表一些冷嘲热讽,决议要拆散他们。亚瑟在家中没有地位,劳伦斯就成了这个家里唯一的男人,深受母亲和姐妹们的宠爱 - 这种爱甚至强烈到变态的地步,以至于她们容不下一个外来的女人分享她们的伯特。这种畸形的家庭关系令杰茜感到窒息,最终取消了每周一次的固定来往。劳伦斯到杰茜家去的时间更多了。

劳伦斯此时还是个天真的大男孩,与杰茜的交往不过是他青少年交往中的一部分,加之从小在女人们强烈的宠爱中长大,造成晚熟,因此对杰茜还是停留在青梅竹马的认知上,感到杰茜不过是他的又一个姐妹而已,似乎没有“情窦初开”的感觉。劳伦斯此时对女人的感情完全寄托在母亲身上!强烈的母爱早已无形中种下了“恋母情结”的祸种。可怜的杰茜怎么能懂得这一点?甚至连劳伦斯自己也不曾意识到这种情结,但他就是冥冥中依恋着母亲,是妈妈的乖儿子。母亲对他来说就是所有的女人。对两性之事劳伦斯此时全然懵懂。

 

但杰茜则不同,这个早熟的“丑小鸭”有着变成天鹅的资质,但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乡村小知识分子家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她敏感地发现劳伦斯非同寻常,把劳伦斯当成了她的精神支柱。交往伊始就开始记笔记,把他们的交往特别是劳伦斯带给她的非凡印象记录了下来。日后劳伦斯创作《儿子与情人》的初稿并请她提意见时,她将劳伦斯的自传部分与自己的笔记进行了核对并依此纠正劳伦斯记忆不准的地方,为该书提供了准确的原料 - 杰茜是把艺术与真实看做一体的。

但杰茜注定守不住她的初恋情人,因为她是在单相思。劳伦斯不过是把他当成一个姐妹。

劳伦斯在21岁临上大学前似乎终于长大了,意识到杰茜对他的感情是不同于自己的姐妹的,便提出:他们并不是情人,应该减少交往。

杰茜在那一刻感到自己的心凉透了,她后来回忆道:那一刻,她感到生命扼死胎中般的寒彻。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劳伦斯上大学后,他们不仅没有停止交往,关系反倒更近了。劳伦斯和杰茜共同学习法文和哲学,切磋诗歌和小说写作的技艺。估计此时劳伦斯是放下了心理负担,明确地把杰茜当成文学上的朋友对待。另外因为劳伦斯上大学较晚,同班同学年龄都比他小,在他们中间他很难找到朋友,更难找到像杰茜这样爱好文学的同龄朋友。

大学里的课程他压根儿不感兴趣,因为他这个时候不仅写诗歌和短篇小说,还开始了长篇小说《白孔雀》的创作,正是创作欲望极盛之时。本来他可以选择读按照伦敦大学标准设置的三年学位课程,这样他毕业时就可以拿到伦敦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有了学位,他以后找工作就自由了,至少可以教中学。但若拿学位,就必须花时间和精力去学拉丁文,还要多上一年学。他为了自己的文学兴趣,毅然选择读两年的小学教师资格课程,宁肯毕业后当小学教师。这样他就可以少读一年书去工作,还可以躲避大而无当的拉丁文课程,同时他可以多选两门自己喜欢的课程,他选了法文和植物学。可见21岁的劳伦斯此时考虑的不是将来的仕途或一帆风顺的工作机遇,而是自己喜爱的文学和生活。他居然放弃学位课程,这在一般人眼中实在不可思议。

但他和杰茜在这段时间里一起读了大量的欧洲文学和哲学名著,他们的法文水平有了很大的长进,这是有案可稽的。杰茜当然不愿失去劳伦斯这样优秀的男子,她可能觉得劳伦斯还是在耍小孩子脾气,似乎仍对劳伦斯抱有令其回心转意的幻想。那是劳伦斯21-23岁的阶段,杰茜正值19-21岁的花样年华。人们后来经常把21岁时的劳伦斯和21岁时杰茜的照片放在一起:那时的劳伦斯面庞白净,明眸皓齿,是个翩翩少年;杰茜则粉面红唇,温柔娴静,目光中透着小镇人少有的智慧,俨然大家闺秀模样。天知道如此简陋的小镇子上怎么会出现这样一对郎才女貌的优秀青年。用俗话说,他们确实很般配,走在一起没人不相信他们是一对恋人。连他们两家人都对此毫不怀疑,莉蒂娅还在想法拆散他们。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自己内心的矛盾和期盼。

 

1909-1910年的劳伦斯可以说是志得意满。《英国评论》是一本很权威的专业杂志,由福特·麦多克斯·胡弗,康拉德和威尔斯等名人创办。在这本杂志上劳伦斯的名字与亨利·詹姆斯,哈代,高尔斯华绥等并列出现,意味着一颗新星的发射。杂志主编胡弗惊呼发现了一个天才——“如同在弗吉尼亚的黑人中发现了一个绅士”一样感到惊喜。

胡弗后来回忆说:他读了劳伦斯写的《菊香》的第一段,就断定这个外省小子是个大手笔,立即将稿子放入待发筐里,然后去参加一个名流荟萃的文学界聚会。他向人们讲了自己的新发现。大作家威尔斯立即大叫:“嘿,福迪又发现一个天才!他叫劳伦斯!”随之在场的两个出版商马上向胡弗要求劳伦斯首部小说的第一审看权。

胡弗立即约见劳伦斯并急切地将劳伦斯“展示”给伦敦的文学界。劳伦斯像展品一样被推向一个个聚餐会和茶会,见到了威尔斯,叶芝和庞德等名家。一年多的时间里,《英国评论》推出了劳伦斯的三组诗歌和一个短篇小说,这种发表频率实数罕见,因为他们认为劳伦斯是天才。

更为重要的是,劳伦斯的长篇处女作《白孔雀》受到胡弗的赏识并经他的手推荐给信誉较好的海尼曼公司。海尼曼不仅同意出版还与美国一家公司签约准备出美国版。

这段时间里,似乎杰茜和劳伦斯之间的恋人关系又恢复了。胡弗自然把杰茜看做劳伦斯的女友,邀请她和劳伦斯一起到伦敦参加文学界的活动,劳伦斯顺便带杰茜游览伦敦,进剧院看歌剧。此时,劳伦斯与其他两个智力不凡的女性恋爱未果(艾格尼斯·霍特和海伦·霍克),冲动之下向杰茜提出做爱。杰茜本就盼望劳伦斯回心转意,认为这是劳伦斯的正式求婚,欣然以身相许。但其结果令劳伦斯失望 - 他感到杰茜像个修女,毫无性的激情。而劳伦斯在强烈母爱的笼罩下时间过长,对两性合卺不过停留在书本知识上,根本缺乏本能的冲动。一方面他期待着激情的交锋,另一方面他需要的是女性的主动。或许这就是他以后遇上情欲女王弗里达后彻底被她引诱并唤起激情的主要原因。或许劳伦斯一辈子都抱怨母亲,认为是母亲的强烈控制使他陷于性爱的被动。

但此时劳伦斯最为钟情的女人还是海伦·霍克,一个同是伦敦郊区的小学教师,同样在从事写作的人。她与劳伦斯一见如故,倾诉个人生活的不幸。劳伦斯甚至以她的私人生活为蓝本创作了一本被当时的道德观所难容的私情小说《逾矩》。但这个伦敦女人与两性的情感交往都很复杂,心灵伤痕之重是年轻单纯的劳伦斯所无法理解的,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另外,这个伦敦女人虽然对劳伦斯的文学天分倍加赏识,但对这样一个尚在底层挣扎的穷小学老师的前途似乎并不看好。这就注定他们只能作朋友,甚至是挚友,但不会是情人。天真纯情的劳伦斯甚至可以无视海伦过去的复杂经历,陪伴她出游散步谈心,一心一意帮助海伦走出情感困境并向她求婚。但这位自视甚高的未来的女作家终于没有答应。他们历经感情纠葛,还是以劳伦斯伤心罢手为止。

与海伦恋爱未果,理应收心善待杰茜了。但可怜的杰茜还是没有赢得劳伦斯的心。此时的劳伦斯正值25岁,晚熟的他对婚姻和性爱仍旧困惑不已,他同时与不下4个女性交往,其中还有已婚女性。这些人性格各异,令劳伦斯无法心定,难以选择 - 爱到底是什么?这个凭着热情和对乡村田园景色酷爱而写出诗歌和小说的青年作家此时仍一头雾水。他使用的是排除法,对不符合他理想的女人一个个放弃。杰茜不幸成了第一个牺牲品:她像普通的东方女性一样恬淡顺从,传统的家教让她对性抱有羞耻感,无法积极投入,始终处于被动拘谨状态,因此令劳伦斯这个对爱充满激情幻想的人感到失望。

他感到杰茜不过是母亲的化身,过于从理性上控制他,而缺乏女性的魅力。相比之下,性格刚毅,身材健硕的露易(《虹》中厄秀拉的原型)似乎更吸引劳伦斯。此时的露易已经在莱斯特郡当了小学教师,经常到伦敦来看望劳伦斯。这个女人很性感泼辣,但决不温顺,而且传统理智,不会在婚前同居。而此时劳伦斯工作时间不长,一贫如洗,根本没有条件结婚。25岁的劳伦斯深陷欲望和现实之间难以平衡,自然对露易心怀怨怼,两人的关系若即若离。但露易是不肯轻易放弃劳伦斯的,她的生活圈子中根本没有比劳伦斯更出色的男人让她痴迷,她只是为理性和传统观念所桎梏,不肯跨越性爱雷池。

劳伦斯与故乡的关系被一刀切断,是在1910-1911年间。那是劳伦斯一生中最为黑暗残酷的一年。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才59岁,就积劳成疾,得了绝症不起。有人评论说,莉蒂娅40岁上就看似70岁的老人了,她是心力交瘁了。

劳伦斯此时仍然欲火焚身,急于和一个女人建立固定的关系过一个男人正常的日子,但露易仍抱等待的态度,令他欲罢不能。同时第二部长篇小说《逾矩》刚刚杀青送给胡弗审看,前途未卜。就在这个时候他最亲的亲人母亲被癌症击倒了。

他把母亲接回林克罗夫特的家中静养,赶回克罗伊顿后,新的坏消息在等待他:胡弗不喜欢他的新长篇,斥之为“一个天才的腐败作品”。正如康拉德所言,胡弗作为伦敦的文学伯乐在培养青年作家方面功德无量,但胡弗亦是独断专行的人。他不允许劳伦斯这个工人的儿子写作小资情调的文学,他要看的是从劳伦斯笔下源源不断地流淌出从工人阶级内部讲出来的内幕故事。但追求艺术创新的劳伦斯是不愿如此就范的,他经不住他的保护人这样的贬斥,一怒之下撤回了稿子,从此他与胡弗关系完结,要重新寻找伯乐。在母亲渐渐离开人世的时候,劳伦斯终于正式向露易求婚了,莉蒂娅一直反对劳伦斯娶杰茜,但喜欢露易。他对露易说:“我必须感到我母亲的手滑出我的手时才能真正握住你的手。她是我第一个最伟大的情人。她是个少有的了不起的女人,这你不懂,她刚强,坚韧,而且像太阳一样慷慨。”

露易同意了,她一直在等待着。

但这让人想起《恋爱中的女人》中杰拉德在父亲临死前向戈珍求爱的那一幕,那一章题目是《死亡与爱情》。他们之间的爱为厄星锁定,注定不得善终。

 

给莉蒂娅出殡的头一天,劳伦斯约杰茜在田野里长时间散步,告诉了她同露易订婚的事。最终他要解释的是:“你知道,我一直爱我的母亲。我像情人一样爱她,所以我总也无法爱你。”

善良的杰茜还太年轻,不懂劳伦斯复杂的内心矛盾,自顾怨恨露易夺走了她的伯特。

莉蒂娅终于走了,劳伦斯和妹妹实在不忍看她遭受最后的煎熬,给她服了过量的吗啡,提前结束了她的生命。用今天的话说,是给她采用了安乐死的办法。

这些折磨人的日子在《儿子与情人》中有无比详尽的描述。

                   6第五个家 - 名著的诞生地

母亲去世后不久,1911年3月父亲就和小妹阿达搬进了姐姐艾米莉在女王广场的家,那里离劳伦斯的出生地不远,是中产阶级住宅小区。林克罗夫特这个莉蒂娅亲手操持装饰的温暖小家说没就没了。劳伦斯25岁了,该独立生活了。林克罗夫特97号,是劳伦斯走向成熟,走向世界的最后一站。他时而还回到小镇上来,住在姐姐家,但他只是个客人了,他不再有自己独立的房间,这里成了他的驿站。

就在此时,镇上一个与劳伦斯交往多年的已婚中年女人向劳伦斯秋波频送,劳伦斯便顺水推舟,轻易地被她俘虏。这个女人就是爱丽丝·戴克斯太太,日后成为《儿子与情人》中克拉拉·道斯的原型。爱丽丝搬家到附近的另一个镇子上后劳伦斯仍与她过从很密,她丈夫居然对此一无所知。

爱丽丝对劳伦斯关爱之深,用情之苦,实属感人。劳伦斯一度深陷她的情网中不能自拔,甚至认定她是自己的终生爱人,意欲与之私奔并当她两个孩子的养父。但爱丽丝是理智的,深知自己大大年长于劳伦斯,恐怕将来婚姻不幸造成两败俱伤,对劳伦斯年轻冲动之下的私奔要求断然拒绝。但她无私地向劳伦斯奉献自己的爱情和抚慰并从这段畸恋中获得了巨大的满足,与劳伦斯分手之后拒绝与戴克斯先生尽其妇道,洁身自好终生。这是个非凡的小镇女人。《儿子与情人》中克拉拉被现今的女权主义理论视为女权主义文学形象的先驱。甚至sexism(性别歧视)这个在1960年代才流行起来的词汇早就在1910年代就出自克拉拉之口了。克拉拉和莫雷尔太太(以劳伦斯的母亲为原型创作的人物)被认为是劳伦斯女性主义创作倾向的端倪,尔后在《虹》中由厄秀拉臻于完善,构成了劳伦斯之女性主义文学形象的系列。据说这又是劳伦斯后现代性的一面,是他预言家的一面 - 他预见到了女性主义的崛起,成了女性主义的实践家等等。这又成了劳伦斯文学生命之树常青的根据,一系列的著作从此出炉,一批批的专家横空出世,用劳伦斯侄女培姬打趣我的话说,这些人算是“找到工作”了 -  got a job! 培姬的话很朴实,但很中肯。后人们不断地在自己的语境中发现劳伦斯新的意义,用劳伦斯文学充实着自己的时代意义进而以此拯救着自己的灵魂,这是劳伦斯作品的张力之所在。从事这种精神拯救的同时还能以此为“工作”那自然是更幸福的事了 - 俗话称之为“吃上”劳伦斯了。

对爱丽丝我们应该充满敬意。这个从利物浦嫁到伊斯特伍德来的娇小金发碧眼女人是一个有着超前意识的社会主义者。她不满意小镇的压抑气氛和趣味单调的药铺老板丈夫,和小镇上的几位知识妇女一起致力于社区建设,福利教育事业,鼓吹妇女参政。她在个人生活上亦是个新潮人物,无论衣着还是家庭房屋装修都与小镇的保守品味格格不入,以至于镇上有人威胁要砸了她家的窗户。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爱上了纯良而困惑的劳伦斯,成为劳伦斯一些作品的首批读者,给了劳伦斯性爱的启蒙和满足,最终又主动放弃劳伦斯,平静地过自己的生活。劳伦斯求她与自己私奔时,爱丽丝正身怀六甲,朴实的劳伦斯对此毫无顾忌,执意与爱丽丝共奔前程。估计爱丽丝感动备至,但她还是理智地退出了劳伦斯的生活:和一个半疯的天才在一起前途是难测的,爱丽丝毕竟是凡人。刚刚生下女儿时她以为那是她和劳伦斯的孩子,劳伦斯也热切地盼望那是自己的女儿,但最终证明这个推算是错的。劳伦斯终于是没有留下一条根。

 

他此时开始了长篇小说《儿子与情人》的写作,初稿题目是《保罗·莫雷尔》,是男主人公的名字。这部以自家生活为蓝本的小说在自己生活了26年的小镇上写作,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这时正赶上煤矿上闹大罢工,人心惶惶,前途未卜。劳伦斯亲眼目睹罢工场景,触景生情,居然一气写出了好几个矿工生活的小说,包括《受伤的矿工》和《罢工补贴》等,这些作品是劳伦斯最贴近矿工生活的白描小说,语言生动,场景真实。

劳伦斯住在这里,每天在一楼的厨房里写作新的作品,修改《儿子与情人》,闲时和小外甥女培姬玩耍。但这部小说此时的书名仍然叫《保罗·莫雷尔》,是男主人公的名字。对这部很快就要成为名著的作品,劳伦斯仍然是很本色地对待之,根本没有意识到它将成为名著。这个时候的劳伦斯,无论其生活还是其创作,都停留在本真的阶段。他需要什么人来给他启迪和点拨。

这个契机到来了,一个德国女人,不仅给了他爱情,亦给了他思想的启迪。她就是弗里达。劳伦斯的生命历程就要开始新的一页。

这时的劳伦斯一心想去德国找个在大学教英文的工作。他想起了大学时期的语言教授威克利先生,他年轻时曾经在德国的大学里当过英文教师,还娶了一个德国太太回英国来。他于是写信向教授求教。就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三月中午,劳伦斯西装革履地来到诺丁汉风光旖旎的梅普里山住宅区,进了威克利教授家的别墅(我是在89年后的一个明媚三月天里来到这里考证的)。教授还没回家,迎接他的是32岁的教授夫人弗里达。她看到身材瘦长的劳伦斯迈着轻快的脚步走进她的客厅,就发现这个英国男人很像她的德国和瑞士情人,只是比他们更具魅力。26岁的劳伦斯见到这个风情万种的德国女人,立即陷入情网,称她是“英国最美丽的女人。”据知情人说,劳伦斯在20分钟内就被弗里达俘虏,进了她的温柔乡,孩子们还在楼下的花园里玩耍。等威克利教授回来时,他的婚姻事实上已经完结了!弗里达这个情欲女王,是她使劳伦斯彻底摆脱了恋母情结,投入了爱河。

两个月后,劳伦斯带着《儿子与情人》的手稿和弗里达私奔德国并在意大利住下。在那里弗里达读了他的手稿,惊呼:这简直是弗洛伊德主义意义上的俄底浦斯情结的文学版本。弗里达以前的一个重要德国情人是弗洛伊德的学生奥托·格罗斯,弗里达从格罗斯那里学到了不少弗洛伊德主义的知识。经过弗里达的启发,劳伦斯认识到了这个文本的真正所指,最终将小说的书名定为《儿子与情人》。他给自己的文学代理人卡奈特写信说:这部小说是“一部伟大的悲剧……是千万个英国青年人的悲剧……旧的儿子-情人的名字是俄底蒲斯。而现今这样的人却成千上万。”

《儿子与情人》的完成对劳伦斯来说是一个痛苦的心理治疗过程;对他的不少同时代人来说,阅读这部小说也是个心理治疗的过程。劳伦斯通过文学的揭示,释放了自己的心理郁结,完成了自我人格的完善,从此告别了自己的“恋母情结”,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子汉。在创作上,他也就此告别了一个阶段-写实主义,开始了现代主义阶段。

1912年,劳伦斯向故乡和青少年时代彻底告别。这年他26岁。

但我们会发现,这26年与故乡血肉相连、刻骨铭心的生活是他丰沛的创作源泉,以后的日子里,无论是在伦敦偃蹇还是浪迹澳洲和美洲,他似乎更多的时间里是在反思这26年的生活对自己的意义,通过文学作品挖掘和表现这种意义,最终导致更高层次上的复归――通过那五部长篇,一系列中短篇和戏剧,还有部分散文和诗歌。由此我们发现,作为一个作家,这26年的生死爱恨和彻底离别后的反观,是劳伦斯成功的两个关键。没有与故乡血肉相连的体验和对故乡切肤的情仇,劳伦斯就不是劳伦斯;而离开后如果不是将故乡作为自己的文学源泉,劳伦斯也不能成为劳伦斯。

有一点颇值得注意的是:劳伦斯像乔伊斯一样在青年时代是痛恨自己的故乡并要逃离之,他们都成功地摆脱了故乡的阴影,远走异国他乡。劳伦斯几乎一直在南欧和美洲流浪;乔伊斯则离开了故乡爱尔兰。但他们最终是靠写自己的故乡生活而彪炳文学史。乔伊斯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感叹道:“一个人的灵魂在故国诞生后,会有各种网把它网住,让它不得逃离。”这些网主要是国籍,语言和宗教。作为艺术家,逃离是为了回归。劳伦斯和乔伊斯都是“回归”并成功的典型例子。而劳伦斯的回归最终显得更加浪漫和伤感,对故乡发出了“心灵的故乡”的呼唤!

故乡,他的根深深地扎在那里的泥土里,即使远走他乡,那根须依旧在故乡的泥土里伸延,在故乡的大地上发芽抽枝,开花结果。这些灵魂之树,心灵之花,以自己固有的语言召唤着劳伦斯,像欲望拖曳着他灵魂的双腿转向故乡,唱出不朽的歌谣。这就是故乡的魔力:无论是恨还是爱,还是爱恨交织,它特有的节奏锁定在了他的心律中,驱使着他不得不把心目永久地投向它,情不自禁地呢喃:这是我的,我心灵的故乡!

在《儿子与情人》中,它是贝斯特伍德,《白孔雀》中它是伊伯维契,《亚伦之笛》、《虹》和《恋爱中的女人》里中它是贝多弗,在《迷途女》中它是伍德豪斯,在《虹》和《恋爱中的女人》里(特别是后者里)它和附近的乡村分别是贝多弗和威利·格林,在《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它是特瓦萧。

 “他发现山坡上的城市并没有向四周蔓延,而似乎被矿工住宅区边上的街道围了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方块,这令他想起耶路撒冷。”(《恋爱中的女人》第十九章)

“远处,贝多弗闪烁着微黄的灯光,万家灯火在那面山坡上铺出一条灯的光带。但他和她则在与世隔绝的黑暗中行走着。”(《恋爱中的女人》第二十四章)

我走在伊斯特伍德,重新体验着14年前一字一句翻译过的劳伦斯对这小镇的描述,身临其境,自然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尤其是晚上走在镇外的黑暗中,眺望山上小镇那片银河星海时,那种归乡的渴望会油然而生。劳伦斯满心里为爱的甜蜜所充盈着从杰茜家回来时,走的就是这条路,看到的就是这同样的万家灯火,这幅景色90年来依然没变。因为小镇的边界没有扩大,没有盖高楼大厦,连街道格局还是旧的。我正走在从杰茜家通往小镇的那条乡村小路上。这样百年不变的乡景是多么迷人,如果我们都有这样的故乡该是多么幸福。我想到了在现代化的车轮下被碾得体无完肤的我的故乡古城,想到了我曾经去过的不少南方的和北方的古老小镇子,它们都消失在了水泥钢筋筑成的丑陋之下。

伊斯特伍德的人着实令我羡慕。

 

傅光明:冰宾的《心灵的故乡——游走在劳伦斯生命的风景线上》,没有从我们以往的文学史那种三段论来讲一个作家及其作品。以往很习惯于人物形象分析、结构艺术,然后升华一个主题思想。毕先生今天的讲座是从一个很独特的视角,从作家心灵的故乡跟他创作的这种情结的紧密结合,来讲劳伦斯的创作

电视连续剧《编辑部的故事》在北京放,大家看如火如荼,到了南方上海、福建那一带人家不喜欢北京人的那种俏皮、幽默与南方人的那种话语表达方式不一样而且我们讲的调侃的话,粤语中不那么说。反过来,我们又很不习惯那些觉得那么难听,怎么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还有人说那种话。北京人又那样觉得。当然这是玩笑话了。但跟文化的地域特色紧密相连的。像冰宾刚才讲老舍,为什么讲老舍的文学一定是老舍的,老舍是属于北京的老舍与北京的情结,跟冰宾讲的劳伦斯的“乡恋”的创作,可以进行很好的对照比较。拿老舍来说,他在英国写老张哲学》,在岛写《骆驼祥子》,在重庆写《四世同堂》都不是在北京写的北京。但是北京的文学地图在他生命当中,在他心灵深处虽然远离了故乡,却能在创作中反照回来,把故乡艺术呈现出来。跟劳伦斯可比性,当然主要是在这个层面上。

至于有听众问,性描写到什么程度达到黄级,新闻出版署有明确的规定。说到文学与性堂说了,劳伦斯的性里边有主义,意思是和金瓶梅》有区别简言之一个为性而性,一个为文学而性。这个很简单。

现在有很作家赤裸裸在展示自己,当然他们有这么书写的自由,也有存在的空间你不喜欢,可以选择阅读。只要他没有违反法律违反了法律自有法律去惩处。如果我们很轻易做出道德论理上的评判,还是过于简单、武断。因为现在毕竟我们是那么的多元,那么的民主,与过去的那种社会形态完全不一样了。所以我们也要宽容的心态去接受各种新鲜的东西。

劳伦斯的心灵的故乡实际上就是他施展自己文学天赋才华的舞台,也只有像劳伦斯这样的作品,真正的脱胎于文学的原生态,并遵循于文学自身规律的作品才是真正文学的。也只有像劳伦斯这样的作家对创作抱着这种永远的憧憬与追求完美自我的艺术,抱着一种十足的虔敬的态度来讲行创作的作家,才是真正的作家。我想这才是最重要的

比如我们现在有很多作家,也有公开宣言的:我就是为了挣版税而写作”。他可以这样宣言,绝对是他的自由。他写的作品也可能就能卖10万、20万的,确实可以挣很多的版税。也会有很多读者买来看,但买来看了以后是否接受、喜欢、认可,则另一回事。另外,这样的作品可能是过眼烟云。

劳伦斯不一样,他本着自己这种创作的原生态,从自己的生命灵魂中产生出来的这个东西,在当时可能不认可,甚至更被上流的文学圈子排斥。但是过了八十年,百年之后,他的作品真正的价值突显出来。今天我们认可了劳伦斯,在那文学的圣土上诞生了这样一个文学圣子由此我们感谢毕冰滨先生,今天给我们带来了这样的精彩演讲。

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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