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柏拉图之后呢,中世纪的教会,对诗人也有不同的看法,认为这个诗人他所写的东西都是远离真理,因为他所强调的都是感情之类的,不是理想。那么后来呢,辩论就非常非常之多,一直到新柏拉图主义的一个艺术家,叫做普罗泰勒斯,他就为诗人辩护,他怎么说呢,他说“艺术家创造美”,为什么创造美呢?不是他描写的对象一定要美,也不是他所用的材料一定是美,而是他所投注他的心机,他的心血,他的心中的想法,能够投入他的作品。这是诗人创造美的最重要是来自自我的心机,那这句话呢我觉得是书中描写诗的一个主要的一个真相。怎么说呢,我们中国的诗人在中唐有一位诗人叫李贺,李贺他很年轻,是一个天才,那么有一天韩愈跟皇甫湜去拜访他,对他非常鼓励,他后来写了一首诗,里面有一句话叫“笔补造化天无功”,他的笔当然不是我的圆珠笔,他的笔能够补造化之不足,天呢也无能为力,天无功,天做不出来的事情,他的笔能够补造化之不足,这是非常豪放自信的艺术家的宣言。年轻诗人李贺讲,“笔补造化天无功”,我觉得这个应该是所有诗人都应该能够认可的一个宣言。那么这句话我把它翻成英文就是什么呢?Art prevails while nature fails,造化无功的时候,笔可以补,所以笔可以补造化之不足来创造美。
说到这儿呢,我们就会想到,西方的诗学跟东方的诗学是很不相同的,西方说到诗当然最大的诠释者是亚里士多德,我们中国诠释诗当然应该听孔子的。那么亚里士多德怎么说呢?亚里士多德说,他说诗这样东西,比历史更富于哲学,富于哲理,更为高超,诗惯于表现常态,历史呢是表现殊态,表现特别的形态,诗是常态。亚里士多德说,我所谓的常态,是指个性确定的人物,按照或然率,或者必然率,在某种情况之下,又怎么样延迟行动。说了半天,亚里士多德,是讲戏剧人物,原来他讲的诗,就像西洋文学开始时候的诗,往往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抒情诗,而是史诗或者是史剧悲剧。所以他所讲的呢是那种诗,是戏剧诗句,或者是荷马所写的史诗跟我们中国《诗经》所讲的诗抒情诗,发自内心,而形于外的那种诗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的《诗经》里面说“诗者志之所至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衷,而形于言。”这是中国由内而外的说法,亚里士多德,是从外而看进来,看到里,所以诗的功用孔子就说了,“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四句话呢,我们怎么来了解呢?孔子他有这样子的一个说法,他说是“诗可以观,还可以兴,还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那么观是观察,群是可以沟通,就强调了诗的社会的作用,然后说,又可以兴,又可以怨,兴是感发兴趣,怨是可以来讽刺表达内心。所以孔子这四句话,把诗的社会功用跟个人的功用都摆在里面,载道与言志,都包括在里面了。他是相当周全,那当然这是很早的古代有这样的看法。可是慢慢发展下来了,这个诗韵就一直摇摆不定,变来变去,一直到了离我们现在两百多年前,英国浪漫诗人雪莱,他就说,因为有人攻击诗,认为诗有很多毛病,无补于人事,雪莱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叫做On Defence of Poets《为诗辩护》,诗辩,他里面雄辩滔滔,他最后讲了一句话,他说诗有什么功用呢?他说得很玄了,简直像哲学一样,他说可以参永恒,可以赞无限合本原,他的原文说诗能够Participate in the internal the infinite and the one,他最后一个结论说诗人是什么呢?诗人是未经公认不过是实际的世界之立法者,这句话是他最有名的一句.他说Poets are the unacknowledged legislators of the world,雪莱是充满了自信,把很崇高的任务摆在诗人的肩上,说得理直气壮,可是这两百年来文韵诗韵,都受到社会很大的阻碍,所以到了二百年后,英国有一位现代诗人,不久前去世了,叫做Philip larkin, larkin讲的话就低调得多了。他说,他说诗有什么用呢?诗的用不过是让小孩子不看电视,让老头子不上酒馆To keep the kids from the television sets and the old men from the pub .我觉得他这个低调仍然是高调了一点,我就不相信老头子因为读诗就不让酒馆了,我更不相信小孩子因为读诗就不看电视,电视这个东西可以说把所有小孩子都拐走了。我们都看过《天方夜谭》,《天方夜谭》的一个苏丹王他每天娶一个女子,第二天早晨就把她杀掉,有一天就碰到一个聪明女子,叫山鲁佐德,她就很聪明。她晚上就对苏丹王讲一个故事,讲到高潮的时候她不讲了,第二天这个苏丹王就没有办法杀她,欲知后事如何,第二天晚上才知分晓。所以呢,就一夜一夜听下去,听了一千零一夜,所以叫《天方夜谭》,我们现代的人就是苏丹王,看电视连续剧,一夜一夜看过去,我们舍不得把山鲁佐德杀掉,因为她讲的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王尔德天生才子他的文字赋予文字游戏,一语双关,有时候一语三关,对于翻译者是一大考验,不过我见招拆招也翻过来了,有这么一段,他说,I do not think that even I could produce any effect on a character that according to his own brother´s admission is irretrievably weak and vacillating.
Indeed I am not sure that I would desire to reclaim him. I am not in favor of this modern mania for turning bad people into good people at a moment`s notice. As a man sows so let him reap.这是台词了,我翻译成“他自己的哥哥都承认他性格懦弱,意志动摇,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对这种人我看连我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原文是顺着讲的,我的译文是倒过来说的,为什么呢?原文说I do not think that even I could produce any effect on a character that according to his own brothers admission is irretrievably weak and vacillating.等等等等,一直到结尾是一个很大很长的一个受词,英文往往把一个很长的受词摆在句末,中文要这样说就累赘得不得了,如果那样我就会说,我看连我也没有办法去影响一个自己的哥哥都承认他性格懦弱,不可救药的这么一个人,那累赘得不得了,所以我把很长的受词先把它翻了,说有一种人,他的哥哥都说他懦弱,动摇,不可救药,对这种人,我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这样子呢,中文才有力量,中文往往是把一个很长的受词讲完了,然后再讲主句的,然后第二句,Indeed I am not sure that I would desire to reclaim him. I am not in favor of this modern mania for turning bad people into good people at a moment`s notice.老实说我也不怎么想要挽救他,第三句As a man sows so let him reap.又像第一句这样来了,一声通知就要把坏蛋变成好人,现代人的这种狂热,我也不赞成,中文如果像英文一样说顺了的话,就会说我也不赞成现代人的一种狂热,那就是一声通知把坏蛋变成好人,这就啰嗦了,所以先把冗长的后半句讲完了,再回来讲前半,这样才有力量,这就是中文的生态,跟西文完全不一样。
尽管胡适是白话诗的开山祖,所以这个说明了,有时候翻译用一点文言比白话更有效,另外一个例子呢,是什么呢?民国初年,代表保守派来反对白话文运动,反对新文学运动的一位健将,就是桐城派最后一位大家林琴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一方面反对新文学运动,一方面又为它推波助澜,为什么,他用他的优美的文言,翻了170多种,欧美的小说戏剧,包括《茶花女》包括很多名著在里面。所以钱钟书,另外一位怪杰,钱钟书就说,林琴南翻译的英国文豪狄更斯的代表作David Copperfield,翻成《块肉余生述》,中文译文比狄更斯的原文还要好,那当然很多英文专家就会不服气了,可是钱钟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英文里面像欧洲其他语文一样,或许用一个短短的插入句,怎么说呢,英国人美国人爱说This however is not ture.however插在里面,比如说What you have just said, I must say is wrong,他本来说What you have just said is wrong,可是他好像和缓一点,你老兄刚才所说的,我不得不承认他是错的,他来一个插入的小句子,或者说His brother you know is a rascal, 他的兄弟你知道是个大坏蛋,I must admit这些短句子插在里边,这是翻译的人最头痛的句法,中文很少这样说,那这个林琴南反之不懂英文,他一笔就扫开了,靠边站,这样一来,文字通顺得不得了,钱钟书的西学好得不得了,他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可他觉得林琴南这样做高明。
所以下面一个例子,爱尔兰的大诗人,可能是20世纪用英文写得最伟大的诗人,W.B. Yeats(叶芝),他有一首诗叫A Coat,他的意思是说,我年轻的时候,写的诗有一种风格,很多人就来学,觉得我绣出一件很美丽的袍子,我穿着,别人羡慕,就拿去穿了,那我就觉得,我就不要穿了,我不在乎,我裸体的行走,可能更天真一点,他提倡朴素,所以他的英文是说,I made my song a coat, Covered with embroideries, Out of old mythologies, From heel to throat; But the fools caught it ,Wore itin the world`s eyes, As though they wrought it, Song let them it, For there is more enterprise, In walking naked.我就尽量用古诗的句法来翻,“华衣为吾歌织华衣,刺图复绣花,绣古之神话,自领至裾,但为愚者撅去,且披之以骄人,若亲手所纫,歌乎 且任之,但有壮志盖世,当赤体而行。”我觉得要用文言才能表现它原文的那种精炼,有力的短句的句法,比如说倒数第三行,原文说“Song, let them it”如果用白话说,“歌啊让他们拿去算了,”那一定要说“歌乎 且任之”,这才有力量。
下面是个例子,美国诗人Robinson Jeffers, The Stars Go over the Lonely Ocean,这位Jeffers后半生一直住在美国西岸,加利福尼亚的海边,他自己盖了一座房子,叫它叫做什么塔,他讨厌美国文明,所以他认为,他不得不住在美国,可是呢,他要住得离纽约,越远越好,所以他搬到加利福尼亚,这是一个在东岸,一个在西岸。他鄙弃美国文明,他也不认为民主是万灵丹,所以他怎么说,他这首诗说是海边有一头野猪,老野猪,野猪说,文明如何如何,他借野猪之口来批评美国文化,野猪讲话当然不是很秀气的,所以野猪怎么说,原文说Keep clear of the dupes that talk democracy, And the dogs that bark revolution, Drunk with talk,liars and believers. I believe in my tusks. Long live freedom and damn the ideologies, Said gamey black-maned wild boar,Tusking the turf on Mal Paso Mountain.我此地不得不得用骂人的话来翻了,“野猪说管它什么高谈民主的笨蛋,什么狂吠革命的恶狗,谈昏了头了,骗子和信徒,我只信自己的长牙,自由万岁,他娘的意识形态,黑棕的野猪真有种,他这么说,他一面用长牙挑毛巴索山的草皮”,这样,才像有种的野猪,说的野猪话。
我讲了这么多,举了这么例,说明什么呢,我并不是要提倡用文言来取代白话,那是绝无可能,所以,我无论是写诗,写散文,写评论,或者翻译,原则上常态是用白话,可是碰到紧要关头,如果原文非常俚俗,粗鄙我就用改用口语俚语来翻译,如果原文非常高雅,而且本来这篇文章就是五百年前的文章,那么我就用一点文言,这样才能够把翻译来贴近原文,而且,使得它立体而多元,我相信当代一个人用纯白话可以写出很美妙的文章,不过这位作家如果同时他有文言的功力,他又能掌握口语,方言,那么,他的筹码就更多了,他的resource(资源)就更多了,他能够动用的招数也就更多,所以我讲了半天,创作也好,翻译也好,不过是想跟大家一同来认识我们美丽伟大的祖国,是有无穷的能在那儿让我们来使力,让我们来发功,我们要善待中文,我教翻译的时候还出过一个题目,叫Don’t cough more than you can help,妈妈对儿子说,那个儿子在咳嗽,cough咳嗽,英文这个help什么意思呢,忍住了不做一样事情,它有这么复杂的一个意思,那母亲对孩子说Don’t cough more than you can help,意思就是说能不咳就不咳,能少咳就少咳,可是有一个学生怎么翻呢,母亲对儿子说,“唉 不要咳起嗽来,比你能不咳的咳得更多”,那这个中文就糟糕了,完全不是中文,那就是非常扭曲,委屈中文,完全脱离中文的生态,中文有自己的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