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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剑华 | “雅”是“俗”非的历史悲剧——对新文学阵营与“鸳鸯蝴蝶派”论战的理性反思
[ 作者:宋剑华] 来源: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 ]

《礼拜六》创刊号,1914年6月6日

 

 

内容提要

五四时期,新文学阵营对以“鸳鸯蝴蝶派”为代表的市民通俗文学,发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猛烈攻击。新文学阵营以“为人生而艺术”的功利主义,反对“鸳鸯蝴蝶派”以“娱乐”为中心的“趣味主义”,虽然在理论话语上形成了一种强大气场,但真正掌握大众读者市场的却仍然是“鸳鸯蝴蝶派”。这场论战留下三个最为深刻的思想启示:一是文学艺术的功能作用,究竟是“教”决定“乐”还是“乐”决定“教”?二是文学艺术的价值究竟应该是由精英意识来评定,还是应该由读者市场来决定?三是现在编写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能不能真实地反映出20世纪中国文学发展的真实面貌?一切问题还有待我们去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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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学 “鸳鸯蝴蝶派”“为人生”“趣味性”

 

梁启超认为,“文学的本质和作用,最主要的就是‘趣味’”[1],这一观点与席勒的“游戏说”非常相似。他站在读者的立场上,视“趣味”为文学作品的先决条件;一旦失去“趣味性”,就意味着失去了文学自身的存在价值。从这一角度重新分析五四时期的“雅俗”之争,恐怕已经不是一个新旧文学阵营争夺文学话语权的简单问题,而是集中反映了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期,人们对于文学功能的不同理解和认识。长期以来,学界一直都以启蒙思维去诠释这场论争的性质,甚至还认为“雅”对“俗”的否定是一种现代意识的表现,这种从知识分子场域中生成的精英话语,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一种非理性成分。笔者认为,若想公正公平地评价这场“雅俗”之争,首先就必须排除启蒙思维的先入之见,并以审美思维去看问题,才能够做出符合历史事实的理性判断。

 

梁启超(1873—1929)

 

一 新文学阵营与“鸳鸯蝴蝶派”论战的时代背景

 

五四时期,新文学阵营为什么会同“鸳鸯蝴蝶派”发生论战?茅盾回答说:“中国自有新文化运动,遂发生了新思潮新文学两个词。”“新思潮和新文学有多少关系,自然也是人人都知道——新文学要拿新思潮做源泉,新思想借新文学做宣传。”[2]新文学是新思潮的宣传工具,当“新思潮”已经把儒家礼教作为它的颠覆对象时,新文学自然也要去寻找自己反传统的思想靶标。用郑振铎的话说,这个靶标就是旧文学所负载的封建保守观念。[3]

 

五四时期“初登文坛的新文学队伍为了扫清前进途中的路障、扩大阵地而向鸳蝴派发起进攻,而不同的文学功能观是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分歧点”[4]。比如,李大钊认为“新文明之诞生,必有新文艺为之先声”。他说德国“青年运动”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就是因为有“青年文艺家、理想家之鼓吹”。他认为“堕落于男女兽欲之鬼窟”为低俗文学,并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了“鸳鸯蝴蝶派”。[5]周作人的《论“黑幕”》等文章,不仅把笔记小说与艳情小说统统视为“黑幕”小说的“根苗”,同时还认为它“贻毒于青年”、危害于社会,极力主张新文学阵营必须铲除这一社会毒瘤。茅盾说,由于新文化运动很快便转向了社会政治问题,对于“鸳鸯蝴蝶派”没有去“痛打落水狗”,这就为后来文学研究会与“鸳鸯蝴蝶派”之间展开论战埋下伏笔。[6]关于这场论战,茅盾说:“是《礼拜六》派先骂《小说月报》和我个人,足足有半年之久,我才从文艺思想的角度批判了《礼拜六》派。”[7]郑振铎也说:“他们在他们势力所及的一个圈子里,对《小说月报》下总攻击令。冷嘲热骂,延长到好几个月还未已。”[8]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完全符合历史。在“文学革命”时期,茅盾不仅没有把“鸳鸯蝴蝶派”视为“敌人”,还说“黑幕小说可称是莫泊桑的自然主义小说”,“我们相信现在创造中国的新文艺时,西洋文学和中国的旧文学都有几分的帮助”。[9]态度比周作人等要温和得多。到文学研究会成立时,开始统一口径对外宣称:“以文学为消遣品,以卑劣的思想与游戏态度来侮辱文艺,熏染青年的头脑的,我们则认他们为‘敌’,以我们的力量,努力把他们扫出文艺界以外。”[10]他们认为五四以后,中国青年的思想热情并没有转向社会革命,而是沉湎于“鸳鸯蝴蝶派”小说之中,若想激发起广大青年对于黑暗社会的憎恨情绪,就必须“先把这一班读通俗小说的最大多数的人的脑筋先改造过来不可”[11]。特别是1921年3月《礼拜六》复刊后,文学研究会决定“要注全力来对付近来的反动——《礼拜六》一流人的反动”。[12]就连郭沫若和创造社的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拖着“二十四生”大炮前来助战。

 

文学研究会对于“鸳鸯蝴蝶派”的批判与攻击明显带有一种情绪化色彩,他们用“文丐”或“文娼”去形容“鸳鸯蝴蝶派”作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鸳鸯蝴蝶派”却并没有因此发怒,而是反唇相讥道:“我想做丐也没有什么不体面,何况是文丐。”这明显是在暗示,文学研究会不也是在“卖文为生”吗?[13]“鸳鸯蝴蝶派”对于文学研究会的批判与攻击,除了偶尔讽刺挖苦一下外,总体而言还是比较理智的。

 

1921年1月4日,文学研究会在北京来今雨轩举行成立大会时的合影

 

表面来看,以文学研究会为代表的新文学阵营在当时文坛已经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气场,但背后却又隐藏着一种深深的危机意识:在这场历史博弈中,以启蒙为己任的新文学并没有获得大众读者的由衷认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仍然是“鸳鸯蝴蝶派”的忠实读者(鲁迅给其母亲购买《广陵潮》《啼笑因缘》等作品,就很能说明问题)。五四时期是如此,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也是如此。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所描述的新文学的繁荣景象,只不过是一种知识分子场域中的精神狂欢,并不是大众读者对于新文学作品的接受情况。首先,在1920年前后,国内有文艺报纸杂志183种,多为“鸳鸯蝴蝶派”所掌控。[14]当年《申报》号称日销15万份,《新闻报》号称日销20万份,主要还是靠周瘦鹃与严独鹤等人以通俗文学副刊支撑。据上海《社会日报》1917年所作的一份调查,上海市区共有书摊3721个,大都是经营通俗文学作品或连环画之类,《新青年》《新潮》之类的进步刊物根本没有。《新青年》最初几年“销售甚少,赠送交换在内,期印一千份”[15]。其次,“鸳鸯蝴蝶派”杂志采取的是一种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市场运作讲求经济效益,同新文学的出版物相比较,“鸳鸯蝴蝶派”的出版物往往是物美价廉。“鸳鸯蝴蝶派”作品的单行本每册最多3角,而新文学书籍中最便宜的也要3角。[16]新文学的出版物发行量少而定价太高,很难打入市民大众的读者市场。另外,“鸳鸯蝴蝶派”借助报纸副刊,既推动了报纸发行量的不断增长,也扩大了自己在大众阶层的社会影响,人们“要看《自由谈》,要看《快活林》,要看李涵秋的小说,要看梅兰芳的剧评,所以都要买一份报纸看看”[17]。最后,“鸳鸯蝴蝶派”很能领会市民大众的读者心理,他们同样是用白话文进行创作,但却没有欧化文的毛病,而不像新文学作品那样,“不能把新的思想意识用活生生的具体的形象表现出来,而生硬地把一些公式、术语、教条,堆砌在他们的作品里面,使他们的作品成为新文言,成为使人看不懂的天书,只能为极少数高深的知识阶级所欣赏,也未始不是造成新文学作品和大众隔离的一因”[18]。比如,《小说月报》1922年4月刊登了冰心的散文《疯人笔记》,读者读后写信请茅盾解读这篇作品的创作意图,他明确回答说《疯人笔记》不是人人都能领悟的象征主义作品。“鸳鸯蝴蝶派”便抓住这句话去讥笑《小说月报》,净刊登些“自己不领悟、和人人不领悟”的东西,难怪市民读者不喜欢看。[19]

 

重新考察新文学阵营与“鸳鸯蝴蝶派”之间的论战,并不是要去论辩出一个孰是孰非的原则性问题,而是要通过这场论战,还原历史真相。新文学致力于通过“改造”大众读者的阅读习惯,促进他们的思想进化,推动思想启蒙的深入发展;“鸳鸯蝴蝶派”则是从文学审美的功能论出发,尽力去满足市民读者的欣赏需求,并表现出了一种十分明显的“媚俗”倾向。新文学阵营以“崇高”去否定“鸳鸯蝴蝶派”的“媚俗”,但“媚俗”这一概念本身就包含“大众化”这一层意思。米兰·昆德拉说:“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超人,强大得足以逃避媚俗,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部分。”[20]更何况反对“媚俗”的新文学阵营也并不是什么“超人”,他们不“媚俗”却脱离了大众,没有大众又对“谁”去进行思想启蒙?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悖论逻辑。

 

二 新文学阵营与“鸳鸯蝴蝶派”之间的思想分歧

 

“为人生而艺术”作为新文学的启蒙话语,强调文学具有改造社会人生的功能作用,其实仍未摆脱“文以载道”的传统观念,它所载之“道”发生了质变,但载“道”的形式却并没有发生变化。

 

茅盾与文学研究会成员是“为人生而艺术”的主要倡导者,他们认为“文学是有激励人心的积极性的。尤其在我们这时代,我们希望文学能够担当唤醒民众而给他们力量的重大责任”。号召广大作家走出“象牙之塔”的艺术宫殿,远离“鸳鸯蝴蝶派”的“趣味”诱惑,并通过创作“血与泪”的写实文学,养成一种敢于直面现实人生的进取精神。[21]使“社会和人生因之而改善,因之进步,而造成新的社会和新的人生。这才是真正文学的效用”[22]。值得注意的是,在五四新文学初期,由于“人生”这一概念缺乏明确的“具指性”,多是以“被压迫者”或“被损害者”这种抽象概念,去表达他们对于现实社会的忧患意识,即为人生的文学“是反映时代的文学——现在社会内兵荒屡见,仍然感着生活不安的苦痛,真可以说是‘乱世’了,反映这时代的创作应该怎样的悲惨动人呵!”[23]“兵荒马乱”涉及整个社会,“人生”呈现出一种泛人道主义的浓厚色彩。

 

新文学“为人生而艺术”理论主张的精神资源是19世纪的俄罗斯文学。茅盾说“我也是和我这一代人同样地被五四运动所惊醒了的,我,恐怕也有不少的人像我这样,从魏晋小品、齐梁词赋的梦游世界里伸出头来,睁圆了眼睛大吃一惊的,是读到了苦苦追求人生意义的俄罗斯文学”。鲁迅认为俄国文学从尼古拉斯二世以来就是“为人生”[24],他从中“看见了被压迫者善良的灵魂,的酸辛、的挣扎,——从(这些)文学里明白了一件大事,是世界上有两种人:压迫者和被压迫者”[25]。“为人生而艺术”的文学观同儒家的“入世”意识与“救世”思想,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文学研究会”成员与周氏兄弟,都视文学的“教化”功能大于它的“娱乐”功能,并以俄罗斯文学“为人生”的理论主张,重新诠释了中国传统的“言志”诗学。

 

版画《鲁迅和茅盾先生在上海》,赵宗藻作品

 

“鸳鸯蝴蝶派”对于文学功能的理解和认识,明显与新文学阵营不同。如果说新文学“为人生”的理论主张,是源自中国古代文论的“载道”派与俄罗斯文学的“为人生”,那么“鸳鸯蝴蝶派”的“趣味”说,则应被视为是源自中国古代文论的“缘情说”和席勒的“游戏说”。在“鸳鸯蝴蝶派”作家当中,许多人都有过留学东洋的人生经历(如“平江不肖生”向恺然等),不会不了解世界文坛的发展趋势。他们在国外究竟接受过何种文艺思潮影响的资料几乎为零。但从他们强调文学的“趣味性”和“娱乐性”来看,更像是对席勒“游戏说”的自觉师承。比如,《小说大观》的办刊宗旨就是以“通俗”和“趣味”为主,但“趣味”要“有益于社会”,“通俗”则绝不允许有“浮薄狂荡诲盗导淫之风”。《红玫瑰》的办刊宗旨“意在‘趣味’二字”,但“趣味”应“以现实的社会为背景”,务求“与眼前的人情风俗相去不太远”,以“求其通俗化、群众化”。[26]学界认为“趣味性”是“鸳鸯蝴蝶派”的灵魂,一点也不夸张。周瘦鹃对于文学“趣味性”的理解却很值得我们注意。他说他们创办“趣味性”的文学杂志,无非就是能够让市民在劳作之余,去释放一些生活压力。[27]“消闲”与“趣味”,可以说就是“鸳鸯蝴蝶派”的美学追求。比如,《中华小说界》1914年6月第1期的“卷头语”便开宗明义:“消耗金钱,觅醉碍卫生,顾曲苦喧嚣,不若读小说之省俭而安乐也——一编在手,万虑都忘,劳瘁一周,安闲此日,不亦快哉!”“趣味性”使得“鸳鸯蝴蝶派”与大众读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双向互动的良好效果,仅以《礼拜六》杂志为例,“第一期销数达两万以上,以后每逢礼拜六早上,中华图书馆的大门还没有开,早有人在那里等着买礼拜六咧”[28]。

 

对于“鸳鸯蝴蝶派”推崇文学“趣味性”的娱乐功能,我们不能把启蒙思维作为衡量它正确与否的唯一尺度。因为审美“意识形态是一群拥有共同利益的人的观点——最常见的意识形态策略,就是说明这个群体的利益怎样‘真的’大体上等同于整个社会的利益或整个人类的利益”[29]。换言之,通俗文学作为一种大众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代表着这一社会群体的审美倾向与文化权利。当精英话语同大众意识发生冲突时,文学究竟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呢?对于那些以“欣赏”为目的的市民读者而言,他们始终都不明白新文学阵营为什么一直都对“鸳鸯蝴蝶派”小说耿耿于怀,甚至还有人愤愤不平地去同新文学阵营进行商榷。周瘦鹃说他们这派的小说,主要揭露社会的黑暗面,并以道德良知去感化读者,并不像新文学作品那样,以批判国民性去警醒读者。[30]客观地讲,“鸳鸯蝴蝶派”既没有完全脱离社会现实,也不是抱守残缺、故步自封。

 

1960年代初,周瘦鹃在苏州“周家花园”

 

三 新文学阵营与“鸳鸯蝴蝶派”论战的历史启示

 

文学的功能究竟是“反映论”还是“有意味的形式”,至今为止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学理难题。如果我们从这一视角去分析新文学阵营与“鸳鸯蝴蝶派”之间的那场论战,本应是属于一场“雅”与“俗”之间的不同文学观念的学术论争,最终却演变成了一场“新”与“旧”不同意识形态的博弈。由于学界历来都不是在探讨这场论战的文学价值,几乎全都是去阐述其思想价值和功过是非,即便有许多研究者试图去为“鸳鸯蝴蝶派”平反昭雪,也因摆脱不了自身的精英意识而变得力不从心。笔者认为,若要客观公正地评价这场历史公案,就必须走出启蒙思维的陷阱,重新回到文学本体论的立场上,将文学问题纳入文学的范畴内来解决。

 

文学艺术的“乐”与“教”,是一对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而新文学阵营与“鸳鸯蝴蝶派”之间的论战,问题恰恰就出在对于“乐”与“教”的不同理解。文学作品的受众对象,主要是城市里那些识文断字的社会群体。朱自清认为,这一社会群体主要有三种人:第一种是“乡间的农夫、农妇”,第二种是“城里的工人、店伙、佣仆、妇女以及士兵”,第三种则是“高等小学高年级学生和中等学校学生、商店伙计公司底办事人、其他各机关底低级办事人、半通的文人和妇女”。读者对象明确之后,作者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民众文学底目的是享乐呢?教导呢?我不信有板着脸教导的‘文学’,因为他也不愿意在文学里看见他教师底端严的面孔。——所以民众文学底第一要件还在使民众感受趣味”[31]。这三种人既是“鸳鸯蝴蝶派”的忠实读者,也是新文学阵营的争夺对象。新文学试图用思想启蒙去感化这一社会群体,却又只强调“诗教”而轻视“趣味”,反而被大众所冷落。比如,新文学启动伊始茅盾便宣称:对于那些不思进取的社会“庸众”,“我们无可奈何乃希望文学来唤醒这些人;我们迷信文学有伟大的力量,故敢做此奢望。我以为在现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最大的急务是改造人们使他们像个人”。[32]可是当他检阅了1921年上半年《小说月报》的文学创作时,又感到无比的沮丧:第一季度刊登的作品只有97部,他说“三个月内的创作只是这一点点儿,实在令人看了丧气”。第二季度刊登的作品有130余篇,虽然“在‘量’上确是进步了”,但除了鲁迅的小说《故乡》外,“描写恋爱的小说占了百分之八九十”,且“人物都只有一个个性,这样的恋爱小说实在比旧日‘某生某女’体小说高得不多”。[33]五四时期新文学创作不尽如人意是一个客观事实。无论前期的“启蒙+恋爱”小说,还是后期的“革命+恋爱”叙事,都没有突破中国古典文学“才子佳人”的传统模式。故一位“鸳鸯蝴蝶派”人士调侃说,新文学阵营在自己的作品里,让“才子穿了西装,佳人剪了头发,放到小说里就不算蝴蝶鸳鸯了”,其实与他们并没有什么两样。[34]茅盾后来也承认,“六七年来的‘新文艺’运动虽然产生了若干作品,然而并未走进群众里去,还只是青年学生的读物;因为‘新文艺’没有广大的群众基础为地盘,所以六七年来不能成长为推动社会的势力”[35]。

 

1921年《小说月报》封面

 

与新文学阵营相比较,“鸳鸯蝴蝶派”则更注重以“乐”促“教”的创作理念。当新文学阵营猛烈攻击通俗小说的“乱情”倾向时,“鸳鸯蝴蝶派”自己也非常反感这种“不良”作品。比如,恽铁樵便指出“爱情小说所以不为识者所欢迎,因出版太多,陈陈相因,遂无足观也”[36]。他们掌握的刊物纷纷表示说,“凡花花绿绿,徒是眩乱人之目光的,概非所取”。而主张代之“以美的文艺,发挥奋斗精神,激励爱国的情绪,以期达到文化救国的目的”[37]。范烟桥认为,对于“鸳鸯蝴蝶派”应该有所区分。他说“‘旧派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虽然是个不甚光彩的名词”,但作家有高下之分,内容有正邪之别,“亦不可一概而论”。[38]“鸳鸯蝴蝶派”追求文学“消闲性”“趣味性”“娱乐性”,并没有违背文学艺术的美学原则,而是在忠实地遵守这一美学原则,他们甚至还声称自己是“兼采新旧文艺之长,而为一般大众喜爱”的“新的文艺之花”。[39]朱自清对“鸳鸯蝴蝶派”文学的评价,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公正的。他指出小说和词曲(包括戏曲)在中国文学传统中是“小道中的小道”,因为它是“供人们茶余酒后消遣的”“闲书”,“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40]他说新文学作家若想真正走向大众读者,就必须“体贴民众底需要而自作,态度要严肃、平等;不可有居高临下的心思,须知我们也是民众底一个”[41]。鲁迅后来也自我反思说,“读书人常常看轻别人,以为较新,较难的字句,自己能懂,大众却不能懂,所以为大众计,是必须彻底扫荡的;说话作文,越俗,就越好”[42]。关于文学艺术的功能问题,他更是一改以前那种重“人生”而轻“趣味”的思想观念,“说到‘趣味’那是现在确也算一种罪名了,但无论人类底也罢,阶级底也罢,我还希望总有一日驰禁,讲文艺不必定要‘没趣味’”[43]。鲁迅的自我反思,其实反映的正是新文学阵营的自省意识。

 

新文学游离于大众读者引起了左翼作家阵营的高度重视。在“左联”发起的文艺大众化讨论中,参与讨论者一致认为,借助文学的“趣味性”与“娱乐性”去进行革命启蒙,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但遗憾的是,左翼作家在讨论的过程中,几乎都是偏重语言文字的通俗化以及思想内容的革命化,并没有真正涉及为大众读者所“喜闻乐见”的“趣味”问题。尽管人们已经意识到新文学的“大众化”,应“借用《啼笑因缘》《江湖奇侠传》之类作品底乃至俚俗的歌谣的形式,放入我们所要描写的东西”里[44],以便获得大众读者的集体认同;甚至还有人呼吁“咱们赶快联合旧文艺——从诗词古文直到《啼笑因缘》,直到十八摸五更调,——这里民族道统是相同的,天然是联盟的‘文学革命军’,——去进攻大小反对的阶级文学”[45]。然而,在“暂时利用根深蒂固的盘踞在大众文艺生活里的”旧形式,以期达到“迅速地组织和鼓励大众”起来革命的思想理念中,[46]“暂时”二字说明为了占领国内的文学市场,他们不得不对“趣味”做出一定的妥协;但是在他们的骨子里,却仍然认为“教”大于“乐”。正是在这种“诗教”思维的主导下,左翼文学阵营虽然在理论上做了一番讨论,但“所花的气力与所收获的效果很不相称”[47],更没有拿出真正为大众读者所满意的文学作品来。难怪张闻天批评说,“左联”关于文艺大众化的讨论很热闹,然而也“不过是在讨论罢了,真正的大众文艺的著作,我们还没有看见”[48]。

 

张恨水:《啼笑因缘》,北岳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

 

回归历史现场我们不难发现,从五四到1940年代,“鸳鸯蝴蝶派”无疑是大众文学的象征符号,而诸多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所讲述的那些内容,基本上都是对于现代精英文学(我们甚至可以将其称为现代中国的“庙堂文学”)发展路径的概括总结。陈平原曾提出:“作为一代人的自我总结,《中国新文学大系》的成功毋庸置疑,——只是如此立论,更接近于批评家的‘提倡’,而不是史家的‘总结’。最明显的偏差,莫过于对待‘晚清文学’以及‘通俗小说’的态度。”[49]他的观点很明确,批评家的“提倡”并不等于历史的“真实”,如果把“鸳鸯蝴蝶派”等通俗小说排除在外,那就不是一部完整的现代文学史了。

 


宋剑华

  暨南大学中文系

510632


 

(本文刊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24年第9期)

 

 

注 释

[1]梁启超:《〈晚清两大家诗抄〉题辞》,《梁启超全集》第14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90页。

[2]茅盾:《为新文学研究者进一解》,《茅盾全集》第1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8页。

[3]郑振铎:《集锦小说》,《郑振铎全集》第3卷,花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484页。

[4]郭延礼:《20世纪中国近代文学研究学术史》,江西高校出版社2004年版,第326页。

[5]李大钊:《〈晨钟〉之使命》,《李大钊全集》第2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65~368页。

[6]沈雁冰:《反动?》,《茅盾全集》第18卷,第314页。

[7]茅盾:《复杂而紧张的生活、学习和斗争》,《茅盾全集》第3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1页。

[8]郑振铎:《中国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导言》,《郑振铎全集》第3卷,第533~534页。

[9]见《茅盾全集》第18卷,第10~13页。

[10]西谛:《本刊改革宣言》,《文学》第81期,1923年7月。

[11]西谛:《民众文学的讨论·编者按语》,《文学旬刊》第26号,1922年1月21日。

[12]《郑振铎致周作人》,《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5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354、349页。

[13]《文丐的话》,《晶报》1922年10月21日。

[14]转引自余芬霞《鸳鸯蝴蝶派的文学传播研究》,南昌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22年,第34页。

[15]张静庐编:《中国近代出版史料》第2编,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6页。

[16]数据参见方舟《五四新文学内部通俗脉络研究》,扬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21年,第81~83页。

[17]化鲁(胡愈之):《中国的报纸文学》,《文学旬刊》第44期,1922年7月21日。

[18]陈蝶衣:《通俗文学运动》,芮和师等编:《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上),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第146页。

[19]西湖人:《不领悟的沈雁冰先生》,《晶报》1922年7月24日。

[20]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孟湄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4页。

[21]茅盾:《“大转变时期”何时来呢?》,《茅盾全集》第18卷,第412~414页。

[22]耿济之:《〈前夜〉序》,《文学研究会资料》上册,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第79页。

[23]茅盾:《社会背景与创作》,《茅盾全集》第18卷,第116页。

[24]鲁迅:《〈竖琴〉前记》,《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43页。

[25]鲁迅:《祝中俄文字之交》,《鲁迅全集》第4卷,第473页。

[26]见芮和师等编《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上),第13、36页。

[27]周瘦鹃:《〈快活〉祝词》,《快活》旬刊第1期卷首,1923年1月。

[28]周瘦鹃:《礼拜六旧话》,转引自芮和师等编《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上),第220页。

[29]理查德·奥曼:《广告的双重言说和意识形态:教师手记》,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39页。

[30]周瘦鹃:《闲话礼拜六》,《拈花集》,上海文化出版社1983年版,第94页。

[31]朱自清:《民众文学的讨论》,《朱自清全集》第4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7~43页。

[32]茅盾:《介绍外国作品的目的》,《茅盾全集》第18卷,第250页。

[33]统计数字见《茅盾全集》第18卷,第35、56~58页。

[34]说话人:《说话(六)》,《珊瑚》1933年第6期。

[35]茅盾:《从牯岭到东京》,《茅盾全集》第1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0~191页。

[36]铁樵:《答刘幼新论言情小说书》,《小说月报》“通信栏”,1915年第6卷第4号。

[37]转引自芮和师等编《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上),第34、21页。

[38]范烟桥:《民国旧派小说史略》,见魏绍昌编《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上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第270~271页。

[39]转引自陈建华《紫罗兰的魅影》,上海文艺出版社2019年版,第16页。

[40]朱自清:《论严肃》,《朱自清全集》第3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9页。

[41]朱自清:《民众文学谈》,《朱自清全集》第4卷,第29页。

[42]鲁迅:《门外文谈》,《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104页。

[43]鲁迅《〈奔流〉编校后记》,《鲁迅全集》第7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77页。

[44]未卜:《丁玲女士演讲之文艺大众化问题》,见《新闻报》“本埠附刊”,1932年5月21日。

[45]瞿秋白:《学阀万岁!》,《瞿秋白文集》(文学编)第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00页。

[46]起应:《关于文学大众化》,见文振庭编《文艺大众化问题讨论资料》,上海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141页。

[47]茅盾:《文艺大众化的讨论及其它》,《茅盾全集》第34卷,第554页。

[48]张闻天:《论我们的宣传鼓动工作》,《中央苏区革命文化史料汇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3页。

[49]陈平原:《文学史的形成与建构》,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9~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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